4.3.4 顶岗实习

1月5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对2018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018〕5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本学期放假前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的检查。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高职院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6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10月10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8〕134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把控实习管理工作全过程。11月12日,教务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2019学年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8〕149号),根据《规定》要求不断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学生落实与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和岗位,按规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