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默默,你无闻,我们是这样的一群法制人

2018年3月16日

网上有一种声音:竟然有法制办这么个部门?我怎么没有听说过?重组得好!一个大多数普通老百姓都不知道的部门,而且还是正部/厅/处/科单位(与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同级别,但分量自然不可相提并论),如果不重组老百姓都不答应。

说来,在中国,司法似乎是小众才关心的事。前天与几个法律人一起谈及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有位高校的知识分子(非法律专业人士),偶然谈到前段的检察机关转隶,我突然问这位优雅的女士可知道检察院是做什么的?她脸一红,真诚地说不知道。想想我也真坏,故意让人家难堪!普通百姓连检察机关的职能都不知道,就不用说我们一个几丁人的法制办了。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好了,法律人之间就不互相伤害了,因为说多了都是泪。

说说法制办为什么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群众认为应该重组。

按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九)重新组建司法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

原谅我只截取到这里,因为后面是原司法部的职能,而这些是国法办的职能。骄傲吧,你们法制办的职能排在人家前面哦!应当承认,这四项确实是原来国务院法制办的主要职能,但又不能不承认,这些都不太具备公众知悉度。

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人大主导立法,公众对人大的立法权更知悉,而且这些草案往往引不起公众的兴趣,吊不起大家的胃口。现在正式法律都没有多少普通老百姓看,何况是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区一级没有立法事项,但有红头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俗称“小立法”。其实也是一样的,有的网上征求意见点击量以个位数计。于是常常需要我们主动给媒体“喂料”,增加民众的关注度,打捞沉默在底层的民众声音。

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这项工作更是幕后工作。我们知道,行政法规(红头文件)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等多个环节,但老百姓对个别红头文件的质量颇有微词,一些立法的瑕疵为广大群众所耻笑。有人笑话我们,个别法规或文件费了这么多力气,花了那么多钱,历经这么多环节,竟然搞出了个“乌龙法规”。我一直以女士化妆来作比喻,清代诗人、散文家袁枚有诗《遣兴》:爱好由来下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似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梳妆打扮的女孩子自然漂亮,但有时化妆不到位可能更难看,可是你不能因此而否认化妆的重要性或者说作用。法制工作也是这样,尽管有时有缺点,但你不能否认其存在的价值。如果没有法制办的把关,个别文件质量会比现在的还差,甚至差很多,这绝对不是我们自视甚高。

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政府是最大的执法主体,80%的法律和将近100%的行政法规都需要政府来执行,但政府的执法监督无论是人员素质还是数量,怎么能与检察院、法院相提并论?这项工作全国各地法制办都处在被动状态,老百姓有投诉就不得不受理(因为不受理要面临当被告的命运),没有就乐得清闲,绝对不敢主动开拓。沾惹上案件你却没有能力、人力来处理,那就惹火烧身了。

行政复议应诉。这项工作是法制办的主业,也是法制办之所以是法律业务部门的标志之一。对这项工作,有的法制办是能推就推,实在推不了的不得不受理。就是受理了、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全国大约在30%),也不敢宣传,因为怕一宣传,案件量大增,人手不够。就这样一项与老百姓接触多的工作也是只做不说,只做不宣传,更不敢宣传行政机关败诉,一则影响与兄弟单位的关系,二则分管这些单位的政府领导也不高兴,三则案件多了同事们也不高兴。这么多问题,那谁还愿意做行政复议?

还是要感谢全国的行政复议人,我看到一个复议业务交流群里前天还在讨论机构改革,大家都有点伤感情绪,但昨天已经开始讨论起办案业务,因为要对法律、对老百姓负责啊,何况后面还有法院的司法监督。这才是法制人的情怀和担当。

就这样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如果套用一个模式,“征求意见和在基层调研过程中,许多地区、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呼吁重组法制办与司法部”(这是我的假想,与事实可能不一致,请大家明鉴),因为人家老百姓都不知道你法制办,司法部较之则情况稍好,但也好不了多少。

就这样,我们的法制部门30多年来默默地坚持工作(藏在幕后当司法幕僚),难怪人家老百姓都“无闻”了,这就是我们全国不到2万名法制人的心痛之处。

但说来,不埋怨自己,你能埋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