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现实困惑

20196, 小张跨出大学校门走入了社会, 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之旅小张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了到一家民营外贸公司做销售工作面试时, 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告知小张上岗后会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入职后,人事部小王将劳动合同拿给小张, 让他看后如没有异议就签字小张在看合同时发现, 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 在合同期内,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员工; 如果员工离职, 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告知公司人事小张觉得此条规定是不公平的, 要求更改, 但是人事部称公司规定是不能更改的面对这样的霸王条款, 小张觉得很无奈那么, 该公司是否遵循了订立合同的原则呢?

律师答疑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同时也是用来约束和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的, 在适用合同上, 双方是地位平等的,并不存在强者或者弱者之分, 不能因为公司作为雇佣方就提高自己的地位,任意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条约以约束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 公司让小张签署的有关双方辞退员工或者员工离职的规定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合同, 但是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告知人事部, 这明显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的, 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必然会给员工带来再次就业的困扰, 使员工措手不及。这条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不公平的。同时, 公司对此规定并没有以公平的原则将条款更改。面对这种情况, 小张可以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或者再次同公司协商后签订合同。所以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循相关原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理荟萃

订立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同时也是为了约束双方以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