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从旗杆院说起

三里湾

三里湾的村东南角上,有前后相连的两院房子,叫“旗杆院”。

“旗杆”这东西现在已经不多了,有些地方的年轻人,恐怕就没有赶上看见过。这东西,说起来也很简单——用四个石墩子,每两个中间夹着一根高杆,竖在大门外的左右两边,名字虽说叫“旗杆”,实际上并不挂旗,不过在封建制度下壮一壮地主阶级的威风罢了。可是在那时候,这东西也不是哪家地主想竖就可以竖的,只有功名等级在“举人”以上的才可以竖。

三里湾的“举人”是刘家的祖先,至于离现在有多少年了,大家谁也记不得。有些人听汉奸刘老五说过,从刘家的家谱上查起来,从他本人往上数,“举人”比他长十一辈,可是这家谱,除了刘老五,刘家户下的人谁也没有见过,后来刘老五当了日军的维持会长,叫政府捉住枪毙了,别人也再无心去细查这事。六十多岁的王兴老汉说他听他爷爷说,从前旗杆院附近的半条街的房子都和旗杆院是一家的,门楣都很威风,不过现在除了旗杆院前院门上“文魁”二字的匾额和门前竖过旗杆的石墩子以外,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当日刘家出过“举人”了。

旗杆院的房子是三里湾的头等房子。在抗日战争以前,和旗杆院差不多的好房子,本来还有几处,可惜在抗日战争中日军来“扫荡”的时候都烧了,只有旗杆院这两个院子,因为日军每次来了自己要住,所以在刘老五死后也没有被他们烧过。在一九四二年枪毙了刘老五,县政府让村子里把这两院房子没收归村;没收之后,大部分做了村里公用的房子——村公所、武委会、小学、农民夜校、书报阅览室、俱乐部、供销社都设在这两个院子里,只有后院的西房和西北小房楼上下分配给一家干属住。这一家,男女都在外边当干部,通年不回家,只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妈妈留在家里。这位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住在后院,年轻人都叫她“后院奶奶”。

三里湾是个模范村——工作开辟得早、干部多,而且干部的能力大、经验多。县里接受了什么新的中心工作,常好先到三里湾来试验——锄奸、减租减息、土改、互助,直到一九五一年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是先到这个村子里来试验的。每逢一种新的工作开始,各级干部都好到试验村取得经验,因此这个村子里常常住着些外来的干部。因为后院奶奶有闲房子,脾气又好,村干部常好把外来的干部介绍到她家里去住,好像她家里就是个外来干部招待所。

近几年来,旗杆院房子的用处有点调动:自从全国大解放以后,民兵集中的次数少了,武委会占的前院东房常常空着,一九五一年村里成立了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开会、算账都好借用这座房子,好像变成了合作社的办公室。可是在秋夏天收割的时候,民兵还要轮班集中一小部分来看护地里、场上的粮食;这时候也正是合作社忙着算分配账的时候,在房子问题上仍然有冲突;好在乡村里的小学、民校都是在收秋收夏时候放假的,民兵便临时到对过小学教室里去住。到一九五二年,到处搞扫盲运动,县里文教科急于完成扫盲工作,过左地规定收秋不放假,房子又成了问题,后来大家商量了个解决的办法是吃了晚饭上一会儿课,下了课教室还归民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