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長恨歌

白氏長慶集貳捌與元九書云:

及再來長安,又聞有軍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誇曰,我誦得白學士長恨歌,豈同他妓哉!由是增價。

全唐詩第壹陸函白居易壹陸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云:

一篇長恨有風情。十首秦吟近正聲。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間富貴應無分,身後文章合有名。莫怪氣粗言語大,新排十五卷詩成。

寅恪案:自來文人作品,其最能爲他人所欣賞,最能於世間流播者,未必即是其本身所最得意,最自負自誇者。若夫樂天之長恨歌,則據其自述之語,實係自許以爲壓卷之傑構,而亦爲當時之人所極欣賞,且流播最廣之作品。此無怪乎歷千歲之久至於今日,仍熟誦於赤縣神州及雞林海外「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元微之白氏長慶集序中語。)也。

雖然,古今中外之人讀此詩者衆矣,其瞭解之程度果何如?「王公妾婦牛童馬走」固不足論,即所謂文人學士之倫,其詮釋此詩形諸著述者,以寅恪之淺陋,尚未見有切當之作。故姑試爲妄説,别進一新解焉。

鄙意以爲欲瞭解此詩,第一,須知當時文體之關係。第二,須知當時文人之關係。

何謂文體之關係?宋趙彦衞雲麓漫鈔捌云:

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踰數日又投,謂之温卷,如幽怪録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衆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至進士則多以詩爲贄。今有唐詩數百種行於世者是也。

寅恪案:趙氏所述唐代科舉士子風習,似與此詩絶無關涉。然一考當日史實,則不能不於此注意。蓋唐代科舉之盛,肇於高宗之時,成於玄宗之代,而極於德宗之世。德宗本爲崇奬文詞之君主,自貞元以後,尤欲以文治粉飾苟安之政局。就政治言,當時藩鎮跋扈,武夫横恣,固爲紛亂之狀態。然就文章言,則其盛況殆不止追及,且可超越貞觀開元之時代。此時之健者有韓柳元白,所謂「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運動,即發生於此時,殊非偶然也。又中國文學史中别有一可注意之點焉,即今日所謂唐代小説者,亦起於貞元元和之世,與古文運動實同一時,而其時最佳小説之作者,實亦即古文運動中之中堅人物是也。此二者相互之關係,自來未有論及之者。寅恪嘗草一文略言之,題曰韓愈與唐代小説,載哈佛大學亞細亞學報第壹卷第壹期。其要旨以爲古文之興起,乃其時古文家以古文試作小説,而能成功之所致,而古文乃最宜於作小説者也。拙文所以得如斯之結論者,因見近年所發現唐代小説,如敦煌之俗文學,及日本遺存之遊仙窟等,與洛陽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誌等,其著者大致非當時高才文士,(張文成例外。)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體,駢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極端公式化,實不勝敍寫表達人情物態世法人事之職任。其低級駢體之敦煌俗文學及燕山外史式之遊仙窟等,皆世所習見,不復具引。兹節録公式化之墓誌文二通以供例證如下。

芒洛冢墓遺文肆編叁安師墓誌云:

君諱師,字文則,河南洛陽人也。十六代祖西華國君,東漢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爲屬國,乃以仰爲并州刺史,因家洛陽焉。

又康達墓誌云:

君諱達,自(字?)文則,河南伊闕人也。

□以□

因家河□焉。

今觀兩誌文因襲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則知非大事創革不可。是昌黎河東集中碑誌傳記之文所以多創造之傑作,而諛墓之金爲應得之報酬也。夫當時敍寫人生之文衰弊至極,欲事改進,一應革去不適描寫人生之已腐化之駢文,二當改用便於創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則其初必須嘗試爲之。然碑誌傳記爲敍述真實人事之文,其體尊嚴,實不合於嘗試之條件。而小説則可爲駮雜無實之説,既能以俳諧出之,又可資雅俗共賞,實深合嘗試且兼備宣傳之條件。此韓愈之所以爲愛好小説之人,致爲張籍所譏。觀於文昌遺書退之之事,如唐摭言伍切磋條(參韓昌黎集壹肆答張籍書注,重答張籍書注,及全唐文陸捌肆張籍上韓昌黎書,上韓昌黎第二書。)云:

韓文公著毛穎傳,好博簺之戲。張水部以書勸之。其一曰,比見執事多尚駮雜無實之説,使人陳之於前以爲歡,此有以累於令德。其二曰,君子發言舉足,不遠於理,未嘗聞以駮雜無實之説爲戲也。執事每見其説,亦拊抃呼笑,是撓氣害性,不得其正矣。

可知也。

是故唐代貞元元和間之小説,乃一種新文體,不獨流行當時,復更輾轉爲後來所則效,本與唐代古文同一原起及體製也。唐代舉人之以備具衆體之小説之文求知於主司,即與以古文詩什投獻者無異。元稹李紳撰鶯鶯傳及歌於貞元時,白居易與陳鴻撰長恨歌及傳於元和時,雖非如趙氏所言是舉人投獻主司之作品,但實爲貞元元和間新興之文體。此種文體之興起與古文運動有密切關係,其優點在便於創造,而其特徵則尤在備具衆體也。

既明乎此,則知陳氏之長恨歌傳與白氏之長恨歌非通常序文與本詩之關係,而爲一不可分離之共同機構。趙氏所謂「文備衆體」中,「可以見詩筆」(趙氏所謂詩筆係與史才並舉者。史才指小説中敍事之散文言。詩筆即謂詩之筆法,指韻文而言。其筆字與六朝人之以無韻之文爲筆者不同。)之部分,白氏之歌當之。其所謂「可以見史才」「議論」之部分,陳氏之傳當之。後人昧於此義,遂多妄説,如沈德潛唐詩别裁捌選長恨歌評云:

迷離恍惚,不用收結,此正作法之妙。

又唐宋詩醇貳貳云:

結處點清長恨,爲一詩結穴。戛然而止,全勢已足,不必另作收束。

初視之,其言似皆甚允當。詳繹之,則白氏此歌乃與傳文爲一體者。其真正之收結,即議論與夫作詩之緣起,乃見於陳氏傳文中。傳文略云:

[王]質夫舉酒於樂天前曰,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爲歌之如何?樂天因爲長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歌既成,使鴻傳焉。世所不聞者,予非開元遺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紀在。今但傳長恨歌云爾。

此節諸語正與元氏鶯鶯傳末結束一節所云:

時人多許張爲善補過者。予嘗於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使夫知者不爲,爲之者不惑。貞元歲九月,執事(?)李公垂宿於予靖安里第,語及於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爲鶯鶯歌以傳之。崔氏小名鶯鶯,公垂以命篇。

適相符合。而李氏之鶯鶯歌,其詩最後數語亦爲:

詩中報郎含隱語。郎知暗到花深處。三五月明當户時,與郎相見花間語。(語字從董解元西廂本,他本作路。)

然則鶯鶯歌雖不似長恨歌之迷離恍惚,但亦不用所謂收結者,其故何耶?蓋鶯鶯傳既可謂之會真記,(見拙著讀鶯鶯傳,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拾本第壹分。今附於第四章後。)故鶯鶯歌亦可謂之會真歌。鶯鶯歌以「與郎相見」即會真結,(會真之義與遇仙同,説詳拙著讀鶯鶯傳。)與長恨歌以長恨結,正復相同。至於二詩之真正收結,則又各在其傳文之中也。二詩作者不同,價值亦異,而其體裁實無一不合。蓋二者同爲具備衆體之小説中之歌詩部分也。後世評長恨歌者,如前所引二例,於此全未明瞭,宜乎其贊美樂天,而不得其道矣。

更取韓退之小説作品觀之,(詳見拙著韓愈與唐代小説,載哈佛亞細亞學報第壹卷第壹期。)如昌黎集貳壹石鼎聯句序及詩,即當時流行具備衆體之小説文也。其序略云:

二子(侯喜劉師服)因起謝曰,尊師(軒轅彌明)非世人也,某伏矣,願爲弟子,不敢更論詩。道士奮曰,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又謂劉曰,把筆來,吾與汝就之。即又唱出四十字爲八句,書訖便讀。讀畢,謂二子曰,章不已就乎。二子齊應曰,就矣。

寅恪案:此八句四十字,即石鼎聯句之末段。其詞云:

全勝瑚璉貴,空有口傳名。豈比俎豆古,不爲手所撜。磨礱去圭角,浸潤著光精。願君莫嘲誚,此物方施行。

此篇結句「此物」二字,即「石鼎」之代稱。亦正與李公垂之鶯鶯歌,即會真歌之「與郎相見」,白樂天長恨歌之「此恨綿綿」,皆以結局之詞義爲全篇之題名,結構全同。於此可以知當時此種文章之體製,而不妄事評贊矣。復次,洪氏韓公年譜云:

或謂軒轅寓公姓,彌明寓公名,蓋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劉侯雖皆公門人,然不應譏誚如是之甚。且言彌明形貌聲音之陋,亦豈公自詞耶?而列仙傳又有彌明傳,要必有是人矣。

朱子考異云:

今按此詩句法全類韓公。而或者所謂寓公姓名者。蓋軒轅反切近韓字,彌字之意又與愈字相類,即張籍所譏與人爲無實駮雜之説者也。故竊意或者之言近是。洪氏所疑容貌聲音之陋,乃故爲幻語,以資笑謔,又以亂其事實,使讀者不之覺耳。若列仙傳,則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爲據也。

寅恪案:朱子説甚諦,其深識當時文章體裁,殊非一般治唐文者所及。故不嫌駢贅,並附於此,以資參校。

何謂文人之關係?白氏長慶集貳捌與元九書云:

與足下小通,則以詩相戒。小窮,則以詩相勉。索居,則以詩相慰。同處,則以詩相娱。

元白二人作詩,相互之密切關係,此數語已足以盡之,不必更别引其他事實以爲證明。然元白二人之作詩,亦各受他一人之影響,自無待論。如前引全唐詩第壹陸函白居易壹陸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每被老元偷格律」句樂天自注云:

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後格變。

又「苦教短李伏歌行」句自注云:

李二十嘗自負歌行,近見予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蓋白氏長慶集貳和答詩十首序略云:

[元和]五年春,微之左轉爲江陵士曹掾。僕職役不得去,命季弟送行,且奉新詩一軸致於執事,凡二十章,欲足下在途諷讀。及足下到江陵,寄在路所爲詩十七章,皆得作者風。豈僕所奉者二十章,遽能開足下聰明使之然耶?何立意措辭與足下前時詩,如此之相遠也。

又元氏長慶集貳肆和李校書新題樂府二十首序云:

予友李公垂,貺予樂府新題二十首。雅有所謂,不虚爲文。予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列而和之,蓋十二而已。

今白氏長慶集叁肆兩卷所載新樂府五十首,即因公垂微之所詠而作也。其所以使李氏心伏者,乃由當時文士各出其所作互事觀摩,争求超越,如白氏長慶集貳和答詩十首序云:

旬月來多乞病假,假中稍閒,且摘卷中尤者,繼成十章,亦不下三千言。其間所見,同者固不能自異,異者亦不能强同。同者謂之和,異者謂之答。

今並觀同時諸文人具有互相關係之作品,知其中於措辭(即文體。)則非徒仿效,亦加改進。於立意(即意旨。)則非徒沿襲,亦有增創。蓋仿效沿襲即所謂同,改進增創即所謂異。苟今世之編著文學史者,能盡取當時諸文人之作品,考定時間先後,空間離合,而總匯於一書,如史家長編之所爲,則其間必有啓發,而得以知當時諸文士之各竭其才智,競造勝境,爲不可及也。

據上所論,則知白陳之長恨歌及傳,實受李元之鶯鶯歌及傳之影響,而微之之連昌宫詞,又受白陳之長恨歌及傳之影響。其間因革演化之跡,顯然可見。兹釋長恨歌,姑就鶯鶯歌及傳與長恨歌及傳言之,暫置連昌宫詞不論焉。

據鶯鶯傳云:

貞元歲九月,執事(?)李公垂宿於予靖安里第,語及於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爲鶯鶯歌以傳之。(此節上已引。)

貞元何年,雖闕不具。但貞元二十一年八月即改元永貞,是傳文之貞元歲,決非貞元二十一年可知。

又鶯鶯傳有:

後歲餘,崔已委身於人,張亦有所娶。

之語。則據才調集伍微之夢遊春七十韻云:

一夢何足云,良時事婚娶。當年二紀初,佳節三星度。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蘿附。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韓昌黎集貳肆監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夫人墓誌銘云:

夫人於[韋]僕射[夏卿]爲季女。愛之,選壻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時始以選校書祕書省中。

及白氏長慶集陸壹河南元公墓誌銘(舊唐書壹陸陸元稹傳同。)云:

[貞元十八年]年二十四,試判入四等,署祕省校書。

是又必在貞元十八年微之婚于韋氏之後,(微之時年二紀,即二十四。)而鶯鶯傳復有:

自是絶不復知矣。

一言,則距微之婚期必不甚近。然則貞元二十年乃最可能者也。又據長恨歌傳略云: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樂天自校書郎尉於盩厔。鴻與琅琊王質夫家於是邑,暇日相攜遊仙遊寺,話及此事。樂天因爲長恨歌。

此則長恨歌及傳之作成在鶯鶯歌及傳作成之後。其傳文即相當於鶯鶯傳文,歌詞即相當於鶯鶯歌詞及會真等詩,是其因襲相同之點也。至其不同之點,不僅文句殊異,乃特在一爲人世,一爲仙山。一爲生離,一爲死别。一爲生而負情,一爲死而長恨。其意境宗旨,迥然分别,俱可稱爲超妙之文。若其關於帝王平民、(鶯鶯非出高門,説詳拙著讀鶯鶯傳。)貴賤高下所寫之各殊,要微末而不足論矣。復次,就文章體裁演進之點言之,則長恨歌者,雖從一完整機構之小説,即長恨歌及傳中分出别行,爲世人所習誦,久已忘其與傳文本屬一體。然其本身無真正收結,無作詩緣起,實不能脱離傳文而獨立也。至若元微之之連昌宫詞,則雖深受長恨歌之影響,然已更進一步,脱離備具衆體詩文合併之當日小説體裁,而成一新體,俾史才詩筆議論諸體皆匯集融貫於一詩之中,(其詳俟於論連昌宫詞章述之。)使之自成一獨立完整之機構矣。此固微之天才學力之所致,然實亦受樂天新樂府體裁之暗示,而有所摹仿。故樂天於「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之句及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後格變」、「李二十嘗自負歌行,近見吾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之語,明白言之。世之治文學史者可無疑矣。

又宋人論詩,如魏泰臨漢隱居詩話,張戒歲寒堂詩話之類,俱推崇杜少陵而貶斥白香山。謂樂天長恨歌詳寫燕昵之私,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無禮於君。喜舉老杜北征詩「未聞夏殷衰,中自誅褒妲」一節,及哀江頭「昭陽殿裏第一人,同輦隨君侍君側」一節,以爲例證。殊不知長恨歌本爲當時小説文中之歌詩部分,其史才議論已别見於陳鴻傳文之内,歌中自不涉及。而詳悉敍寫燕昵之私,正是言情小説文體所應爾,而爲元白所擅長者。(見拙著讀鶯鶯傳。)如魏張之妄論,真可謂「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也。又汪立名駮隱居詩話之言(見汪本壹貳。)云:

此論爲推尊少陵則可,若以此貶樂天則不可。論詩須相題,長恨歌本與陳鴻王質夫話楊妃始終而作,猶慮詩有未詳,陳鴻又作長恨歌傳,所謂不特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自與北征詩不同。若諱馬嵬事實,則長恨二字便無着落矣。

是以陳鴻作傳爲補長恨歌之所未詳,即補充史才議論之部分,則不知此等部分,爲詩中所不應及,不必詳者。然則汪氏不解當日小説體裁之爲何物,猶有强作解事之嫌也。(見校補記四。)

【校補記四】

(「之嫌也」下加:)夫長恨歌採用漢武帝李夫人故事,乃一言情作品,與少陵北征詩性質迥異,故有「但教心似金鈿堅,天上人間會相見」等句。若依尊杜貶白之説,是明皇殺害楊妃,出於自動,而非受軍士之逼迫,則明皇爲楊妃之仇敵,而長恨歌亦可解釋作長久仇恨之歌詩矣。豈不大可笑哉!

歌云:

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迴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無顔色。

容齋續筆貳唐詩無諱避條略云:

唐人歌詩,其於先世及當時事,直詞詠寄,略無隱避。至宫禁嬖昵,非外間所應知者,皆反覆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爲罪。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宫詞始末,皆爲明皇而發。杜子美尤多。此下如張祜賦連昌宫等三十篇,大抵詠開元天寶間事。李義山華清宫等諸詩亦然。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寅恪案:洪氏之説是也。唐人竟以太真遺事爲一通常練習詩文之題目,此觀於唐人詩文集即可瞭然。但文人賦詠,本非史家紀述。故有意無意間逐漸附會修飾,歷時既久,益復曼衍滋繁,遂成極富興趣之物語小説,如樂史所編著之太真外傳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時代,一考此種故事之長成,在白歌陳傳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於人世,而不及於靈界,其暢述人天生死形魂離合之關係,似以長恨歌及傳爲創始。此故事既不限現實之人世,遂更延長而優美。然則增加太真死後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陳諸人,洵爲富於天才之文士矣。雖然,此節物語之增加,亦極自然容易,即從漢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陳傳所云「如漢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證也。故人世上半段開宗明義之「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已暗啓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貫澈鈎結如是精妙。特爲標出,以供讀者之參考。寅恪於此,雖不免有金人瑞以八股文法評西廂記之嫌疑,然不敢辭也。(可參新樂府章李夫人篇。)

趙與旹賓退録玖云:

白樂天長恨歌書太真本末詳矣,殊不爲魯諱。然太真本壽王妃,顧云楊家有女云云。蓋宴昵之私,猶可以書,而大惡不容不隱。陳鴻傳則略言之矣。(見校補記一。)

【校補記一】

(段後加:)又馬永卿嬾真子貳云:

詩人之言爲用固寡。然大有益於世者,若長恨歌是也。明皇太真之事,本有新臺之惡,而歌云,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故世人罕知其爲壽王瑁之妃也。春秋爲尊者諱,此歌真得之。(此條乃戴裔煊先生舉以見告者。論語子罕篇云,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聖人之言,豈不信哉!附識於此,以表謝意,並記燭武師丹之感云爾。)

又史繩祖學齋佔畢壹云:

唐明皇納壽王妃楊氏,本陷新臺之惡,而白樂天所賦長恨歌,則深没壽邸一段,蓋得孔子答陳司敗遺意矣。春秋爲尊者諱,此歌深得之。

寅恪案:關於太真入宫始末爲唐史中一重公案,自來考證之作亦已多矣。清代論兹事之文,如朱彝尊曝書亭集伍伍書楊太真外傳後,杭世駿訂譌類編貳楊氏入宫并竊笛條,章學誠章氏遺書外編叁丙辰劄記等,似俱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朱氏之文爲最有根據。蓋竹垞得見當時不甚習見之材料,如開元禮及唐大詔令集諸書,大宗實齋不過承用竹垞之説,而推衍之耳。今止就朱氏所論辨證其誤,雖於白氏之文學無大關涉,然可藉以了却此一重考據公案也。

曝書亭集伍伍書楊太真外傳後略云:

太真外傳,宋樂史所撰。稱妃以開元二十二年十一月歸于壽邸。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于壽邸,度爲女道士,住内太真宫。此傳聞之謬也。按唐大詔令[集]載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遣户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林甫,副以黄門侍郎陳希烈,册河南府士曹參軍楊玄璬長女爲壽王妃。考之開元禮,皇太子納妃,將行納采,皇帝臨軒命使。降而親王,禮儀有殺,命使則同。由納采而問名,而納吉,而納徵,而請期,然後親迎,同牢。備禮動需卜日,無納采受册即歸壽邸之禮也。越明年,武惠妃薨,後宫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爲女道士。勅曰,壽王瑁妃楊氏,素以端毅,(寅恪案:毅章氏引作慤。)作嬪藩國。雖居榮貴,每在清修。屬太后忌辰,永懷追福,以兹求度。雅志難違,用敦弘道之風,特遂由衷之請,宜度爲女道士。蓋帝先注意於妃,顧難奪之朱邸,思納諸禁中,乃言出自妃意。所云作嬪藩國者,據妃曾受册云然。其曰太后忌辰者,昭成竇后以長壽二年正月二日受害,則天后以建子月爲歲首,中宗雖復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直至順宗永貞元年,方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爲忌辰。開元中猶循中宗行香之舊,是妃入道之期當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也。妃既入道,衣道士服入見,號曰太真。史稱不朞歲禮遇如惠妃。然則妃由道院入宫,不由壽邸。陳鴻長恨傳謂高力士潛搜外宫,得妃於壽邸,與外傳同其謬。張俞驪山記謂妃以處子入宫,似得其實。而李商隱碧城三首,一詠妃入道,一詠妃未歸壽邸,一詠帝與妃定情係七月十六日,證以武皇内傳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是足當詩史矣。

寅恪案:朱氏考證之文,似極可信賴。然一取其他有關史料覈之,其誤即見。其致誤之由,在不加詳考,遽信舊唐書伍壹后妃傳玄宗楊貴妃傳所云:

[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

一語,但同書同卷與玄宗楊貴妃傳連接之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云:

惠妃以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

而竹垞所以未及注意此二傳紀載之衝突者,殆由新唐書柒陸后妃傳玄宗楊貴妃傳亦承用舊傳「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之文。朱氏當日僅參取新書楊妃傳,而未别考他傳及他書。不知新書柒陸后妃傳於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特删去舊傳「開元二十五年薨」之語。豈宋子京亦覺其矛盾耶?夫武惠妃薨年爲開元二十五年,非二十四年,可以兩點證明。第一,舊唐書武惠妃傳薨於開元二十四年之紀載與其他史料俱不合。第二,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於當時情事爲不可能。先就第一點言之,如:

舊唐書玖玄宗紀下云:

[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追諡爲貞順皇后。

新唐書伍玄宗紀云:

[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丙午,惠妃薨。丁巳追册爲皇后。

唐會要叁皇后門略云:

玄宗皇后武氏。后幼入宫,賜號惠妃。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薨。(年四十。)贈皇后,諡曰貞順。

通鑑貳壹肆唐紀叁拾玄宗紀云:

[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贈諡貞順皇后。

大唐新語壹壹懲戒篇云:

三庶以[開元]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武妃以十二月斃。(薨?)

可知武惠妃開元二十五年薨説,幾爲全部史料之所同,而舊唐書楊貴妃傳武惠妃開元二十四年薨説,雖爲新唐書楊貴妃傳所沿襲誤用,實仍是孤文單紀也。(今本樂史楊太真外傳上云:「[開]元二十一年十一月[武]惠妃即世。」乃數字傳寫譌誤,可不置辨。又可參劉文典先生羣書斠補。)

再就第二點言之,舊唐書壹佰柒廢太子瑛傳敍玄宗之殺三庶人即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事略云:

及武惠妃寵幸,[瑛生母趙]麗妃恩乃漸弛。時鄂王瑶母皇甫德儀,光王琚母劉才人亦漸疏薄。瑛於内第與鄂光王等自謂母氏失職,嘗有怨望。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於楊洄。[開元]二十五年四月,楊洄又構於惠妃。言瑛兄弟三人,常構異謀。玄宗使中官宣詔於宫中,并廢爲庶人,俄賜死於城東驛。其年,武惠妃數見三庶人爲祟,怖而成疾,巫者祈請彌月,不痊而殞。

傳文之神話附會姑不論,但若武惠妃早薨於開元二十四年,則三庶人將不致死於二十五年四月矣。此武惠妃薨於開元二十四年,所以於當時情事,爲不可能。而依朱氏所考,楊妃於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即已入宫,實則其時武惠妃尚在人間。豈不成爲尹邢覿面?是朱氏所謂:

武惠妃薨,後宫無當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爲女道士。

即謂楊貴妃爲武惠妃之替身者,亦絶對不可能矣。

又朱氏所根據之材料,今見適園叢書本唐大詔令集肆拾,其册壽王楊妃文年月爲開元二十三年歲次乙亥十二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册壽王韋妃文爲天寶四載歲次乙酉七月丁卯朔二十六日壬辰。至度壽王妃(楊氏)爲女道士敕文,則不載年月。全唐文叁伍及叁捌均同。通鑑貳壹肆唐紀亦著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册故蜀州司户楊玄琰女爲壽王妃。此條考異云:「實録載册文云楊玄璬長女。」蓋唐大詔令集之所載,乃宋次道采自唐實録也。又通鑑貳壹伍唐紀天寶四載秋七月壬午册韋昭訓女爲壽王妃。八月壬寅册楊太真爲貴妃。其考異云:

統紀八月册女道士楊氏爲貴妃。本紀甲辰。唐曆甲寅。今據實録,壬寅,贈太真妃父玄琰等官。甲辰甲寅皆在後,恐册妃在贈官前。新本紀亦云,八月壬寅,立太真爲貴妃。今從之。

寅恪案:楊氏之度爲女道士入宫與册爲貴妃本爲先後兩事。其度爲女道士,實無詳確年月可尋。而章實齋考此事文中「天寶四載乙酉有度壽王妃楊氏入道册文」云云,豈司馬君實朱錫鬯所不能見之史料,而章氏尚能知之耶?實誤會臆斷所致,轉以「朱竹垞所考入宫亦未確」爲言,恐不足以服朱氏之心。至杭大宗之文,亦不過得見錢曾讀書敏求記肆集部唐大詔令集提要,及曝書亭集敷衍而爲之説,未必真見第一等材料而詳考之也。

復次,朱氏唐代典禮制度之説,似極有根據,且依第一等材料開元禮爲説。在當時,開元禮尚非甚習見之書,或者使人不易辨别其言之當否。獨不思世人最習見之通典,其書壹佰陸至壹肆拾爲開元禮纂類,其五禮篇目下注云:

謹按斯禮,開元二十年撰畢。自後儀法續有變改,並具沿革篇。爲是國家修纂,今則悉依舊文,不輒有删改。本百五十卷,類例成三十五卷,冀尋閲易周,覽之者幸察焉。

足徵杜氏悉依開元禮舊文,節目並無更改。其書壹貳玖禮典捌玖開元禮纂類貳肆嘉禮捌親王納妃條所列典禮先後次第,爲(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徵。(五)請期。(六)册妃。(七)親迎。(八)同牢。(九)妃朝見。(一〇)婚會。(一一)婦人禮會。(一二)饗丈夫送者。(一三)饗婦人送者。其册妃之前爲請期,其後即接親迎,同牢。是此三種典禮之間,雖或有短期間之距離,然必不致太久。即如朱氏所考楊氏之受册爲壽王妃在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度爲女道士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則其間相隔已逾一歲,頗已有舉行親迎同牢之危險矣。何況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武惠妃尚在人間,其薨年實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朱氏所考竇氏忌辰爲正月二日,乃依據唐會要貳叁忌日門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之奏。及册壽王妃楊氏爲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乃依唐大詔令集。皆甚精確。)是楊氏入宫,至早亦必在開元二十六年正月二日。其間相隔至少已越兩歲,豈有距離如是長久,既已請期而不親迎同牢者乎?由此觀之,朱氏「妃以處子入宫似得其實。」之論,殊不可信從也。

至楊氏究以何時入宫,則度壽王妃楊氏爲女道士勅文雖無年月,然必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武惠妃薨以後,天寶四載八月壬寅日即十七日册楊太真爲貴妃以前。新唐書伍玄宗紀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甲子,幸温泉宫。以壽王妃楊氏爲道士,號太真。

南部新書辛云:

楊妃本壽王妃,[開元]二十八年,度爲道士入内。

楊太真外傳上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楊氏女於壽邸。度爲女道士,號太真,住内太真宫。

正史小説中諸紀載何所依據,今不可知。以事理察之,所記似最爲可信。姑假定楊氏以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爲玄宗所選取,其度爲女道士敕文中之太后忌辰,乃指開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睿宗昭成竇后之忌日。雖不中,不遠矣。又資治通鑑紀度壽王妃楊氏爲女道士入宫事於天寶三載之末,亦有説焉。通鑑紀事之例,無確定時間可稽者,則依約推測,置於某月,或某年,或某帝紀之末,或與某事有關者之後。司馬君實蓋以次年即天寶四載有册壽王妃韋氏及立太真妃楊氏爲貴妃事,因追書楊氏入道於前一歲,即天寶三載裴敦復賂楊太真姊致裴寬貶官事之後耳。其實非有確定年月可據也。

但讀者若以楊氏入宫即在天寶三載,則其時上距武惠妃之薨已逾六歲,於事理不合。至册韋昭訓女爲壽王妃事,竟遲至天寶四載者,則以其與册楊太真爲貴妃事,互爲關聯。喜劇之一幕,至此始公開揭露耳。宫闈隱祕,史家固難深悉,而通鑑編撰時,此度壽王妃楊氏爲女道士勅文已無年月日可考,亦可因而推知也。

歌云:

春寒賜浴華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兒扶起嬌無力,始是新承恩澤時。

關於玄宗臨幸温泉之時節,俟於下文考釋「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句時詳辨之,姑不贅言。

兹止論賜浴華清池事。按唐六典壹玖温湯監一人正七品下注略云:

辛氏三秦紀云,驪山西有温湯,漢魏以來相傳能蕩邪蠲疫。今在新豐縣西。後周庾信有温泉碑。皇朝置温泉宫,常所臨幸。又天下諸州往往有之,然地氣温潤,殖物尤早,卉木凌冬不凋,蔬果入春先熟,比之驪山,多所不逮。

又丞一人從八品下注云:

凡王公以下至於庶人,湯泉館室有差,别其貴賤而禁其踰越。凡近湯之地,潤黷(澤?)所及,瓜果之熟,先時而育者,必爲之園畦,而課其樹藝。成熟,則苞匭而進之,以薦陵廟。

寅恪案:温泉之浴,其旨在治療疾病,除寒祛風。非若今世習俗,以爲消夏逭暑之用者也。此旨即玄宗亦嘗自言之,如全唐詩第壹函明皇帝詩中有:

惟此温泉,是稱愈疾。豈予獨受其福,思與兆人共之。乘暇巡遊,乃言其志。

桂殿與山連。蘭湯湧自然。陰崖含秀色,温谷吐潺湲。績爲蠲邪著,功因養正宣。願言將億兆,同此共昌延。(此條失之眉睫,友朋中夏承燾先生首舉以見告,甚感愧也。)

及幸鳳泉湯五言排律云:

益齡仙井合,愈疾醴源通。

皆可爲例證也。中唐以後以至宋代之文人,似已不盡瞭解斯義。故有荔枝香曲名起原故事之創造,及七夕長生殿私誓等物語之增飾。今不得不略爲辨正。蓋漢代宫中即有温室,如漢書孔光傳所謂「不言温室樹」者是也。倭名抄佛塔具之部云:

温室,内典有温室經。今按温室,即浴室也。俗名由夜。温泉一名湯泉。百病久病人入此水多愈矣。

寅恪案:今存内典中有北周惠遠撰温室經義記一卷(大正藏壹柒玖叁號),又近歲發見敦煌石室寫本中亦有唐惠浄撰温室經疏一卷(倫敦博物院藏斯坦因號貳肆玖柒),此經爲東漢中亞佛教徒安世高所譯。(即使出自依託,亦必六朝舊本。)其書託之天竺神醫耆域,廣張温湯療疾之功用,乃中亞所傳天竺之醫方明也。頗疑中亞温湯療疾之理論及方法,尚有更早於世高之時者,而今不可詳知矣。由北周惠遠爲此經作疏及同時庾信王襃爲温湯作碑文事等(庾子山集壹叁藝文類聚玖初學集柒)觀之,固可窺知其時温湯療疾之風氣。但子山之文作於北周明帝世任弘農太守時,實在「武帝天和三年三月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見周書伍武帝紀。)以前,故此風氣亦不必待締婚突厥方始輸入。考之北朝史籍如魏書肆壹源賀傳(北史貳捌源賀傳同。)云:

太和元年二月,療疾於温湯。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屢問消息,太醫視疾。患篤,還京師。

北齊書叁肆楊愔傳(北史肆壹楊播傳附愔傳同。)云:

後取急,就雁門温湯療疾。

魏書捌肆儒林傳常爽傳(北史肆貳常爽傳同。)云:

爽置館温水之右,教授門徒七百餘人。京師學業,翕然復興。

水經注壹叁㶟水篇引魏土地記云:

代城北九十里有桑乾城。城西渡桑乾水。去城十里有温湯,療疾有驗。

可知温湯療疾之風氣,本盛行於北朝貴族間。唐世温泉宫之建置,不過承襲北朝習俗之一而已。歷代宫殿中如漢代之温室,唐代紫宸殿東之浴堂殿,(可參考通鑑貳叁柒唐紀元和二年上召李絳對於浴堂條胡注。)雖不必供洗浴之用,但其名號疑皆從温湯療疾之胡風輾轉嬗蜕而來。今北京故宫武英殿之浴室,世所妄傳爲香妃置者,殆亦明清因沿前代宫殿建築之舊稱耶?又今之日本所謂風吕者,原由中國古代輸入,或與今歐洲所謂土耳其浴者,同爲中亞故俗之遺。寅恪淺陋,姑妄言之,以俟當世博識學人之教正焉。

總而言之,温湯爲療疾之用之主旨既明,然後玄宗之臨幸華清,必在冬季或春初寒冷之時節,始可無疑。而長生殿七夕私誓之爲後來增飾之物語,並非當時真確之事實一點,亦易證明矣。歌云:

雲鬢花顔金步摇。芙蓉帳暖度春宵。

太真外傳上云:

上(玄宗)又自執麗水鎮庫紫磨金琢成步摇,至妝閣,親與插鬢上。

寅恪案:樂史所載,未詳其最初所出。或者即受長恨歌之影響,而演成此物語,亦未可知。但依安禄山事跡下及新唐書叁肆五行志所述,天寶初婦人時世妝有步摇釵。(見下新樂府章上陽白髮人篇。)楊妃本以開元季年入宫,其時間與姚歐所言者連接。然則樂天此句不僅爲詞人藻飾之韻語,亦是史家紀事之實録也。

歌云: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寅恪案:唐黄[滔]先生文集柒答陳磻隱論詩書云:

大唐前有李杜,後有元白。信若滄溟無際,華嶽干天。然自李飛數賢,多以粉黛爲樂天之罪。殊不謂三百五篇多乎女子,蓋在所指説如何耳。至如長恨歌云,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陰陽失倫。其意險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哉。

寅恪案:黄氏所言,亦常談耳。但唐人評詩,殊異於宋賢苛酷迂腐之論,於此可見。故附録之。

歌云:

驪宫高處入青雲。仙樂風飄處處聞。缓歌慢舞凝絲竹。盡日君王看不足。漁陽鞞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寅恪案:全唐詩第壹陸函白居易貳壹霓裳羽衣(原注:一有舞字。寅恪案:有舞字者是。)歌(原注:和微之。)云:

飄然轉旋迴雪輕。嫣然縱送游龍驚。小垂手後柳無力,斜曳裾時雲欲生。

樂天自注云:

四句皆霓裳舞之初態。

此可供慢舞義之參考。又白氏長慶集伍肆早發赴洞庭舟中作云:

出郭已行十五里,唯銷一曲慢霓裳。

寅恪案:此亦可與緩歌之義相證發。故並附録之。但有可疑者,霓裳羽衣舞歌云:

繁音急節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

則謂中序以後至終曲十二遍皆繁音急節,似與緩歌慢舞不合。豈樂天作長恨歌時在入翰林之前。非如後來作「霓裳羽衣歌」所云。

我昔元和侍憲皇。曾陪内宴宴昭陽。

者,乃依據在翰林時親見親聞之經驗。致有斯歧異耶?姑記此疑,以俟更考。

又「看不足」别本有作「聽不足」者,非是。蓋白公霓裳羽衣舞歌云:

千歌萬舞不可數。就中最愛霓裳舞。舞時寒食春風天。玉鈎欄下香案前。案前舞者顔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摇冠。鈿瓔累累珮珊珊。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止。

皆形容舞者。既著重於舞,故以作「看」爲允。

自來考證霓裳羽衣舞之作多矣。其中宋王灼碧雞漫志所論頗精。近日遠籐實夫長恨歌之研究一書,徵引甚繁。總而言之,其重要材料有二,一爲唐會要,一爲全唐詩第壹陸函白居易貳壹霓裳羽衣舞歌。兹請據此兩者略論之。唐會要叁叁諸樂條天寶十三載七月十日太樂署供奉曲名及改諸樂名黄鐘商時號越調下有:

婆羅門改爲霓裳羽衣。

之紀載。是此霓裳羽衣本名婆羅門,可與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楊氏創聲君造譜」句自注所言:

開元中,西涼府節度楊敬述造。

者相印證。又舊唐書捌玄宗紀上(舊唐書壹玖肆突厥傳上新唐書伍玄宗紀貳壹伍突厥傳上通鑑貳壹貳唐紀貳捌玄宗紀開元八年十一月九年正月等條略同。)云:

[開元八年]秋九月,突厥[暾]欲谷寇甘源(源通鑑作涼。)等州。涼州都督楊敬述爲所敗,掠契苾部落而歸。

其所紀時代,姓名,官職與白氏所言均相符同,足證白氏此説必有根據。然則此曲本出天竺,經由中亞,開元時始輸入中國。(遠籐氏取印度祀神,舞於香案鈎欄前者,以相比擬。或不致甚謬,而劉禹錫望女几山詩序,鄭嵎津陽門詩注,及逸史,龍城録,諸書所述神話之不可信,固無待辨。)據歐陽修六一詩話云:

霓裳羽衣曲,今教坊尚能作其聲,其舞則廢而不傳矣。

則北宋時,其舞久已不傳,今日自不易考知也。又册府元伍陸玖掌禮部作樂類伍(參看同書同卷大和三年九月庚辰條,大和九年五月丁巳條,舊唐書壹陸捌新唐書壹柒柒馮定傳新唐書貳貳禮樂志等。)云:

[文宗]開成元年七月,教坊進霓裳羽衣舞女十五以下者三百人。帝絶畋遊馳騁之事,思玉帛鐘鼓之本。語及音律,每謂絲竹自有正聲,人但趣于鄭衞。乃造雲韶等法曲,遇内宴奏之。顧大臣曰,笙磬同音,沈吟躭味,不圖爲樂至於斯。十月,太常奏成雲韶樂。

唐闕史下李可及戲三教條(參雲谿友議上古製興條。)略云:

參寥子曰,開成初,文宗皇帝躭玩經典,好古博雅。嘗欲黜鄭衞之樂,復正始之音。有太常寺樂官尉遲璋者,善習古樂爲法曲。笙磬琴瑟,戛擊鏗拊,咸得其妙,遂成霓裳羽衣曲以獻。詔中書門下及諸司三品以上,具朝服班坐以聽。因以曲名宣賜貢院,充試進士賦題。(寅恪案,開成二年高鍇知貢舉,恩賜詩題曰霓裳羽衣曲。三年復以前詩題爲賦。見唐摭言壹伍雜記條。今雲谿友議所載李肱之詩,是其於開成二年舉進士所作也。文苑英華柒肆所載沈朗陳嘏及闕名之霓裳羽衣曲賦三篇,則開成三年進士之文之留存於今日者也。)

文苑英華柒肆陳嘏霓裳羽衣曲賦云:

爾其絳節迴互,霞袂飄颺。

唐語林柒補遺略云:

宣宗妙于音律。每賜宴前,必製新曲。其曲有霓裳者,率皆執幡節,被羽服,飄然有翔雲飛鶴之勢。

是文宗宣宗之世,並有霓裳羽衣曲之名。然唐闕史以爲開成時之霓裳羽衣曲乃尉遲璋所創。唐語林亦目大中時之霓裳爲新曲。又二者於舞時皆執「節」,亦爲樂天詩中所未及。或後來所製者,已非復玄宗時之舊觀耶?今就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所言此曲散序云:

磬簫筝笛遞相攙,擊擫彈吹聲邐迤。

自注云:

凡法曲之初,衆樂不齊,惟金石絲竹,次第發聲。霓裳序初亦復如此。

又云:

散序六曲未動衣。陽臺宿雲慵不飛。

自注云:

散序六遍無拍,故不舞也。

又白氏長慶集伍捌王子晉廟詩云:

鸞吟鳳唱聽無拍,多似霓裳散序聲。

可以窺見霓裳散序之大概。今日本樂曲有所謂「清海波」者,據云即霓裳散序之遺音,未知然否也。樂天又敍寫霓裳中序云:

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自注云:

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

又敍寫中後十二遍云:

繁音急節十二徧,跳珠撼玉何鏗錚。

自注云:

霓裳破凡十二徧而終。

寅恪案:他本有作「霓裳曲」者,但全唐詩第壹陸函作「霓裳破凡十二徧而終」,是。蓋全曲共十八遍,非十二遍。白氏長慶集伍陸臥聽法曲霓裳詩所謂:

宛轉柔聲入破時。

者是也。至樂天於:

漁陽鞞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句中特取一「破」字者,蓋破字不僅含有破散或破壞之意,且又爲樂舞術語,用之更覺渾成耳。

又霓裳羽衣「入破時」,本奏以緩歌柔聲之絲竹。今以驚天動地急迫之鞞鼓,與之對舉。相映成趣,乃愈見造語之妙矣。

樂天又述終曲云:

翔鸞舞了却收翅,唳鶴曲終長引聲。

自注云:

凡曲將畢,皆聲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長引一聲也。

據上所引,可以約略窺見此曲之大概矣。

又國史補上王維畫品妙絶條(舊唐書壹玖拾下文苑傳下新唐書貳佰貳文藝傳中王維傳俱有相同之紀載。)有「霓裳羽衣曲第三疊第一拍」之語,與樂天在元和年間爲翰林學士時所親見親聞者不合。國史補作者李肇,爲樂天同時人,且曾爲翰林學士,(見翰苑羣書重修承旨學士壁記附録翰林學士題名及新唐書伍捌藝文志史部雜史類。)何以有此誤,豈肇未嘗親見此舞耶,或雖親見此舞,録此條時曾未注意耶?殊不可解,姑記此疑,以俟詳考。

又樂天平生頗以長恨歌之描寫霓裳羽衣舞曲自詡,即如此詩云:

我愛霓裳君合知。發於歌詠形於詩。君不見我歌云,驚破霓裳羽衣曲。

自注云:

長恨歌云。

是也。

歌云:

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翠華摇摇行復止。西出都門百餘里。六軍不發無奈何,宛轉蛾眉馬前死。

寅恪案:唐人類以玄宗避羯胡入蜀爲南幸。元和郡縣志貳關内道京兆府興平縣條云:

馬嵬故城在縣西北二十三里。

又:

興平縣東至府九十里。

即此詩所謂「千乘萬騎西南行」「西出都門百餘里」者也。

岑建功舊唐書校勘記叁貳(卷伍壹)玄宗楊貴妃傳「既而四軍不散」條略云:

御覽壹肆壹作六軍。按張氏宗泰云,以新書兵志考之,大抵以左右龍武左右羽林軍合成四軍。及至德二載,始置左右神武軍。是至德以前有四軍無六軍明矣。白居易長恨歌傳曰,六軍徘徊。歌曰,六軍不發無奈何。蓋詩人沿天子六軍舊説,未考盛唐之制耳。此作四軍,是。因附辨於此。

寅恪案:張氏説是也。不僅詩人有此誤,即唐李繁鄴侯家傳(玉海壹叁捌兵制)云:

[玄宗]後以左右神武軍與龍武羽林備六軍之數。

又云:

玄宗幸蜀,六軍扈從者千人而已。

宋史家司馬君實之通鑑貳壹捌唐紀云:

[至德元載](即天寶十五載,司馬君實用後元,於此等處殊不便。)[六月壬辰](即初十日)既夕,命龍武大將軍陳玄禮整比六軍。

亦俱不免於六軍建置之年月有所疏誤。考舊唐書玖玄宗紀下云:

[天寶十五載]六月壬寅(即二十日),次散關,分部下爲六軍。潁王璬先行,壽王瑁等分統六軍,前後左右相次。

是天寶十五載六月二十日以後,似亦可云六軍。而在此以前即唐玄宗與楊貴妃在馬嵬頓時,自以作四軍爲是。但舊唐書拾肅宗紀亦云:

[天寶十五載六月]丁酉,至馬嵬頓。六軍不進。

是李唐本朝實録尚且若此,則詩人沿襲天子六軍舊説,未考盛唐之制,又何足病哉?

又劉夢得文集捌馬嵬行云:

貴人飲金屑,倏忽蕣英暮。(見校補記五。)

【校補記五】

(「倏忽蕣英暮」句下加:)平生服杏丹,顔色真如故。

則以楊貴妃爲吞金而非縊死,斯則傳聞異詞,或可資參考者也。(見校補記六。)

【校補記六】

(删去「則以」至「者也」二十五字。改加下列一段:)寅恪案,舊唐書伍壹后妃傳上玄宗楊貴妃傳(參新唐書柒陸后妃傳上玄宗楊貴妃傳及通鑑貳壹捌唐紀肅宗紀至德元載五月條。)云:

帝不獲已,與妃詔,遂縊死於佛室。

太真外傳下云:

上入行宫,撫妃子出於廳門,至馬道北牆口而别之,使[高]力士賜死。妃泣涕嗚咽,語不勝情,乃曰,願大家好住。妾誠負國恩,死無恨矣。乞容禮佛。帝曰,願妃子善地受生。力士遂縊於佛堂之梨樹下。

寅恪所見記載,幾皆言貴妃縊死馬嵬,獨夢得此詩謂其吞金自盡。疑劉詩「貴人飮金屑」之語,乃得自「里中兒」,故有此異説耳。(檢沈濤瑟榭叢談下云:「楊貴妃縊死馬嵬,傳記無異説。劉夢得詩貴人飮金屑,廼用晉書賈后傳,趙王倫矯遣尚書劉宏等,齎金屑酒賜后死故事,以喻當日貴妃賜死情事耳。或遂疑貴妃實服金屑,誤矣。」寅恪以爲沈説固可通,但吾國昔時貴顯者,致死之方法多種兼用,吞金不過其一。楊妃縊死前,或曾吞金,是以里中兒傳得此説,亦未可知。故不必認爲僅用古典已也。又杜工部集壹「哀江頭」云:「明眸皓齒今何在,血污遊魂歸不得。」蓋安禄山進兵長安,少陵潛伏避禍,傳聞楊妃爲兵士所殺害,實非真知親見者可比,本不得據爲典要。至張耒張右史文集捌「讀中興頌碑」七古首句云,「玉環妖血無人掃」。夫楊妃縊死,或吞金死,皆無流血滿地之可能。文潛所云,當即出於少陵詩句,但未免過於誇大耳。)據今日病理家理論,吞金絶不能致死。紅樓夢記尤二姐吞金自盡事,亦與今日科學不合也。所可注意者,樂史謂妃縊死於梨樹之下,恐是受香山「梨花一枝春帶雨」句之影響。果爾,則殊可笑矣。至劉詩「平生服杏丹,顔色真如故」之語,據葛洪神仙傳陸董奉傳(可參三國志肆玖吴志肆士燮傳裴注引葛洪神仙傳。)略云:

杜燮爲交州刺史,(寅恪案,「杜」當作「士」。)得毒病死。死已三日,奉時在彼,乃往與藥三丸,内在口中,以水灌之,使人舉其頭,摇而消之。須臾手足似動,顔色漸還,燮遂活。[奉]後還豫章廬山下居,居山不種田,日爲人治病,亦不取錢,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輕者一株。如此數年,計得十餘萬株,鬱然成林。

然則稚川之傳,乃夢得詩此二句之注脚也。

歌云: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

夢溪筆談貳叁譏謔附謬誤類云:

白樂天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峨嵋山在嘉州,與幸蜀路並無交涉。

寅恪案:元氏長慶集壹柒東川詩好時節絶句云:

身騎驄馬峨嵋下,面帶霜威卓氏前。虚度東川好時節,酒樓元被蜀兒眠。

按微之以元和四年三月以監察御史使東川,按故東川節度使嚴礪罪狀。(詳見舊唐書壹陸陸元稹傳,白氏長慶集陸壹元稹墓誌銘,元氏長慶集壹柒及叁柒等。)考東川所領州,屢有變易。至元和四年時爲梓,遂,綿,劍,龍,普,陵,瀘,榮,資,簡,昌,合,渝,十四州。是年又割資簡二州隸西川。(見新唐書陸捌方鎮表東川表及元和郡縣圖志叁叁東川節度使條。)微之固無緣騎馬經過峨嵋山下也。夫微之親到東川,尚復如此,何況樂天之泛用典故乎?故此亦不足爲樂天深病。

歌云:

蜀江水碧蜀山青。聖主朝朝暮暮情。行宫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

寅恪案:段安節樂府雜録(據守山閣叢書本。又可參教坊記曲名條。)云:

雨霖鈴

雨淋鈴者,因唐明皇駕迴至駱谷,聞雨淋鑾鈴,因令張野狐撰爲曲名。(依御覽補。)

全唐詩第壹玖函張祜貳雨霖鈴七絶云:

雨霖鈴夜却歸秦。猶見(見一作是。)張徽一曲新。長説上皇和淚教,月明南内更無人。

鄭處誨明皇雜録補遺(據守山閣本又可參楊太真外傳下。)略云:

明皇既幸蜀,西南行。初入斜谷,屬霖雨涉旬,於棧道雨中聞鈴音與山相應。上既悼念貴妃,採其聲爲雨霖鈴曲,以寄恨焉。時梨園子弟善吹觱篥者,張野狐爲第一。此人從至蜀,上因以其曲授野狐。洎至德中,車駕復幸華清宫。上於望京樓中命野狐奏雨霖鈴曲。未半,上四顧淒涼,不覺流涕。左右感動,與之歔欷。其曲今傳於法部。

若依樂天詩意,玄宗夜雨聞鈴,製曲寄恨,其事在天寶十五載赴蜀途中,與鄭書合,而與張詩及段書之以此事屬之至德二載由蜀返長安途中者,殊不相同。但據舊唐書玖玄宗紀下略云:

[至德二載]九月郭子儀收復兩京。十月肅宗遣中使啖廷瑶入蜀奉迎。丁卯上皇發蜀都。十一月丙申次鳳翔郡。十二月丙午肅宗具法駕至咸陽望賢驛迎奉。丁未至京師。

是玄宗由蜀返長安,其行程全部在冬季,與製曲本事之氣候情狀不相符應。故樂天取此事屬之赴蜀途中者,實較合史實。非僅以「見月」「聞鈴」兩事相對爲文也。

歌云:

天旋日轉迴龍馭。到此躊躇不能去。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顔空死處。

高彦休闕史上鄭相國[畋]題馬嵬詩條云:

肅宗迴馬楊妃死,雲雨雖亡日月新。終是聖明天子事,景陽宫井又何人。

吴曾能改齋漫録捌馬嵬詩條載臺文此詩,「肅宗」作「明皇」,「聖明」作「聖朝」。計有功唐詩紀事伍陸亦載此詩,惟改「肅」字爲「玄」字(又聖明作聖朝),今通行坊本選録臺文此詩,則並改「雖亡」爲「難忘」,此後人逐漸改易,尚留痕跡者也。但臺文所謂「肅宗迴馬」者,據舊唐書拾肅宗紀略云:

於是玄宗賜貴妃自盡。車駕將發,留上(肅宗)在後宣諭百姓。衆泣而言曰,請從太子收復長安。玄宗聞之,令[高]力士口宣曰,汝好去。上(肅宗)迴至渭北,時從上惟廣平建寧二王,及四軍(寅恪案,此言四軍,可與舊唐書伍壹后妃傳楊貴妃傳參證。)將士纔二千人,自奉天而北。

蓋肅宗迴馬及楊貴妃死,乃啓唐室中興之二大事,自宜大書特書,此所謂史筆卓識也。「雲雨」指楊貴妃而言,謂貴妃雖死而日月重光,王室再造。其意義本至明顯平易。今世俗習誦之本易作:

玄宗迴馬楊妃死,雲雨難忘日月新。

固亦甚妙而可通,但此種改易,必受長恨歌此節及玄宗難忘楊妃令方士尋覓一節之暗示所致,殊與臺文元詩之本旨絶異。斯則不得不爲之辨正者也。又李義山馬嵬七律首二句,「海外徒聞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實爲絶唱,然必係受長恨歌「忽聞海上有仙山。」一節之暗示無疑。否則義山雖才思過人,恐亦不能構想及此。故寅恪嘗謂此詩乃長恨歌最佳之縮本也。(見校補記七。)

【校補記七】

(段後加:)又劉夢得「馬嵬行」末句云:

指環照骨明。首飾敵連城。將入咸陽市,猶得賈胡驚。

寅恪案,西京雜記壹云:

[高祖]戚妃以百鍊金爲彄環,照見指骨。上惡之,以賜侍兒鳴玉耀光等各四枚。

蓋戚妃與楊妃身分適合,夢得用典精切,於此可見。由是推之,貴妃死後,疑有盜墓之舉,劉氏不欲顯言之,但其意非指楊妃託身逃遁也。昔友人言,日本有楊貴妃墓,曾見其照片。日本受中國文化甚深,白樂天詩尤具重大影響。長恨歌既有「忽聞海上有仙山」之句,日本以蓬萊三島之仙山自命,此與彼國熊野有徐福墓者,正復相似,自可不必深究也。

歌云:

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

邵博聞見後録壹玖云:

白樂天長恨歌有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之句,寧有興慶宫中,夜不燒蠟油,明皇帝自挑燈者乎?書生之見可笑耳。

寅恪案:南史叁柒沈慶之傳附沈攸之傳云:

富貴擬於王者,夜中諸廂廊然燭達旦。

歐陽修歸田録壹(參考宋史貳捌壹寇準傳,及陸游「燭淚成堆又一時」之句。)云:

鄧州花蠟燭名著天下,雖京師不能造。相傳云是寇萊公燭法。公嘗知鄧州,而自少年富貴,不點油燈。尤好夜宴劇飲,雖寢室亦然燭達旦。每罷官去後,人至官舍,見溷廁間燭淚在地,往往成堆。杜祁公爲人清儉,在官未嘗然官燭。油燈一炷,熒然欲滅,與客相對,清談而已。

夫富貴人燒蠟燭而不點油燈,自昔已然。北宋時又有寇平仲一段故事,宜乎邵氏以此笑樂天也。考樂天之作長恨歌在其任翰林學士以前,宫禁夜間情狀,自有所未悉,固不必爲之諱辨。惟白氏長慶集壹肆禁中夜作書與元九云:

心緒萬端書兩紙,欲封重讀意遲遲。五聲鐘漏初鳴後,一點窗燈欲滅時。

此詩實作於元和五年樂天適任翰林學士之時,而禁中乃點油燈,殆文學侍從之臣止宿之室,亦稍從樸儉耶?(參劉文典先生羣書斠補。)至上皇夜起,獨自挑燈,則玄宗雖幽禁極淒涼之景境,諒或不至於是。文人描寫,每易過情,斯固無足怪也。

歌云:

上窮碧落下黄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寅恪案:太平廣記貳伍壹詼諧類張祜條(參孟棨本事詩嘲戲類。)云:

[張祜]曰,祜亦嘗記得舍人目蓮變。白曰,何也?曰,上窮碧落下黄泉,两處茫茫皆不見,非目蓮變何邪?(出摭言。)

此雖一時文人戲謔之語,無關典據,以其涉及此詩,因并附録之,藉供好事者之談助,且可取與敦煌發見之目蓮變文寫本印證也。

歌云: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膚花貌參差是。

楊太真外傳上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楊氏女於壽邸,度爲女道士,號太真,住内太真宫。

寅恪案:此有二問題,即長安禁中是否實有太真宫,及太真二字本由何得名,是也。考唐會要壹玖儀坤廟條略云:

先天元年十月六日,祔昭成肅明二皇后于儀坤廟。(廟在親仁里。)

開元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昭成皇后祔于太廟。至八月九日敕,肅明皇后,依前儀坤廟安置。于是遷昭成皇后神主祔于睿宗之室,惟留肅明皇后神主于儀坤廟。八月二日敕,儀坤廟隸入太廟,不宜頓置官屬。至二十一年正月六日,遷祔肅明皇后神主于太廟,其儀坤廟爲肅明觀。

又同書伍拾觀條云:

咸宜觀,親仁坊,本是睿宗藩國地。開元初置昭成肅明皇后廟,號儀坤。後昭成遷入太廟。開元四年八月九日勅,肅明皇后[依]前於儀坤廟安置。二十一年五月六日肅明皇后祔入太廟,遂爲道士觀。寶曆元年(據宋敏求長安志捌引,應作寶應元年。)五月,以咸宜公主入道,與太真觀换名焉。

太真觀,道德坊,本隋秦王浩宅。

夫長安城中於宫禁之外,實有祀昭成太后之太真宫,可無論矣。而禁中亦或有别祀昭成竇后之處,與後來帝王於宫中别建祠廟以祠其先世者相類,(梁武帝亦於宫内起至敬殿以祀其親。見廣弘明集貳玖上梁武帝孝思賦序及梁書叁高祖紀下南史柒梁本紀中武帝下。)即所謂内太真宫。否則楊妃入宫,無從以竇后忌辰追福爲詞,且無因以太真爲號。恐未可以傳世唐代宫殿圖本中無太真宫之名,而遽疑之也。

又據舊唐書柒新唐書伍睿宗紀,睿宗之諡爲大聖真皇帝。肅明,昭成,皆睿宗之后妃,玄宗之謫母生母俱號太后,故世俗之稱祀兩太后處爲太真宫者,殆以此故。不僅真字在道家與仙字同義也。

歌云:

風吹仙袂飄飄舉。猶似霓裳羽衣舞。

寅恪案:舊唐書伍壹玄宗楊貴妃傳云:

太真姿質豐豔,善歌舞,通音律。

則楊妃親舞霓裳亦是可能之事。歌中所詠或亦有事實之依據,非純屬詞人迴映前文之妙筆也。

又楊太真外傳上云:

上又宴諸王於木蘭殿。時木蘭花發,皇情不悦。妃醉中舞霓裳羽衣一曲,天顔大悦。

寅恪案:太真親舞霓裳,未知果有其事否?但樂天新樂府胡旋舞篇云:

天寶季年時欲變,臣妾人人學圓轉。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

疑有所本。胡旋舞雖與霓裳羽衣舞不同,然俱由中亞傳入中國,同出一源,乃當時最流行之舞蹈。太真既善胡旋舞,則其親自獨舞霓裳,亦爲極可能之事。所謂「盡日君王看不足」者,殆以此故歟?

歌云:

臨别殷勤重寄詞。詞中有誓兩心知。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爲比翼鳥,在地願爲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絶期。

寅恪案:此節有二問題,一時間,二空間。關於時間之問題,則前論温湯療疾之本旨時已略言之矣。夫温泉祛寒去風之旨既明,則玄宗臨幸温湯必在冬季春初寒冷之時節。今詳檢兩唐書玄宗紀無一次於夏日炎暑時幸驪山,而其駐蹕温泉,常在冬季春初,可以證明者也。(參劉文典先生羣書斠補。)夫君舉必書,唐代史實,武宗以前大抵完具。若玄宗果有夏季臨幸驪山之事,斷不致漏而不書。然則決無如長恨歌傳所云,天寶十載七月七日玄宗與楊妃在華清宫之理,可以無疑矣。此時間之問題也。

若以空間之問題言,則舊唐書玖玄宗紀下略云:

天寶元年冬十月丁酉,幸温泉宫。辛丑,新成長生殿,名曰集靈臺,以祀天神。

唐會要叁拾華清宫條云:

天寶元年十月造長生殿,名爲集靈臺,以祀神。

唐詩紀事陸貳(全唐詩第貳壹函)鄭嵎津陽門詩注云:

飛霜殿即寢殿,而白傅長恨歌以長生殿爲寢殿,殊誤矣。

又云:

有長生殿,乃齋殿也。有事於朝元閣,即御長生殿以沐浴也。

據此,則李三郎與楊玉環乃於祀神沐浴之齋宫,夜半曲敍兒女私情。揆之事理,豈不可笑?推其所以致誤之由,蓋因唐代寢殿習稱長生殿,如通鑑貳佰柒長安四年太后寢疾居長生院條胡梅磵注云:

長生院即長生殿。明年五王誅二張,進至太后所寢長生殿,同此處也。蓋唐寢殿皆謂之長生殿。此武后寢疾之長生殿,洛陽宫寢殿也。肅宗大漸,越王係授甲長生殿,長安大明宫之寢殿也。白居易長恨歌所謂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華清宫之長生殿也。

寅恪案:唐代宫中長生殿雖爲寢殿,獨華清宫之長生殿爲祀神之齋宫。神道清嚴,不可闌入兒女猥瑣。樂天未入翰林,猶不諳國家典故,習於世俗,未及詳察,遂致失言。胡氏史學顓家,亦混雜徵引,轉以爲證,疏矣。

復次,涵芬樓本説郛叁貳范正敏遯齋閒覽論杜牧「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句云:

據唐紀,明皇常以十月幸華清,至春即還宫,未嘗六月在驪山也。荔枝盛暑方熟,失事實。

但程大昌考古編駮之云:

説者謂明皇帝以十月幸華清,涉春即回,是荔枝熟時,未嘗在驪山。然咸通中有袁郊作甘澤謡,載許雲封所得荔枝香曲曰,天寶十四載六月一日是貴妃誕辰,命小部音聲奏樂長生殿,進新曲,未有名。會南海獻荔枝,因名荔枝香。開天遺事,帝與妃每至七月七日夜在華清游宴。而白香山長恨歌亦言,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則知牧之乃當時傳信語也。世人但見唐史所載,遽以傳聞而疑傳信,大不可也。

寅恪案:據唐代可信之第一等資料,時間空間,皆不容明皇與貴妃有夏日同在驪山之事實。杜牧袁郊之説,皆承譌因俗而來,何可信從?而樂天長恨歌「七月七日長生殿」之句,更不可據爲典要。歐陽永叔博學通識,乃於新唐書貳貳禮樂志壹云:

帝幸驪山。楊貴妃生日,命小部張樂長生殿。因奏新樂,未有名。會南方進荔枝,因名曰荔枝香。

是亦采甘澤謡之謬説,殊爲可惜。故特徵引而略辨之如此,庶幾世之治文史者不致爲所惑焉。又全唐詩第拾函顧況宿昭應七絶云:

武帝祈靈太乙壇。新豐樹色繞千官。那知今夜長生殿,獨閉空山月影寒。

似比之樂天詩語病較少,故附寫於此,以供參讀。

翁方綱石洲詩話貳云:

白公之爲長恨歌霓裳羽衣曲諸篇,自是不得不然,不但不蹈杜公韓公之轍也。是乃瀏灕頓挫,獨出冠時,所以爲豪傑耳。始悟後之欲復古者,真强作解事。

寅恪案:覃溪之論,雖未解當時文章體製,不知長恨歌乃唐代「駮雜無實」「文備衆體」之小説中之歌詩部分,尚未免未達一間,但較趙宋以來尊杜抑白强作解事之批評,猶勝一籌。因附録於此。

論長恨歌既竟,兹於長恨歌傳,略綴一言。今所傳陳氏傳文凡二本,其一即載於白氏長慶集壹貳長恨歌前之通行本。他一爲文苑英華柒玖肆附録麗情集中别本。而麗情集本與通行本差異頗多,其文句往往溢出於通行本之外。所最可注意者,通行本傳末雖有「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也。」一節小説體中不可少之議論文字,但據與此傳及歌極有關係之作品,如鶯鶯傳者觀之,終覺分量較少。至麗情集本傳文,則論議殊繁於通行本,如:

嘻!女德無極者也。死生大别者也。故聖人節其慾,制其情,防人之亂者也。生惑其志,死溺其情,又如之何?

又如通行本只有「如漢武帝李夫人」一語,而麗情集本則於敍貴妃死後别有:

叔向母云,其(其當作甚。)美必甚惡。李延年歌曰,傾國復傾城。此之謂也。

皆是其例。而觀麗情本詳及李夫人故事,亦可旁證鄙説「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實暗啓此歌下半段故事之非妄。又取兩本傳文讀之,即覺通行本之文較佳於麗情本。頗疑麗情本爲陳氏原文,通行本乃經樂天所删易。議論逐漸減少,此亦文章體裁演進之跡象。其後卒至有如連昌宫詞一種,包括議論於詩中之文體,而爲微之天才之所表現者也。寅恪嘗以爲搜神後記中之桃花源記,乃淵明集中桃花源記之初本。(見清華學報第拾壹卷第壹期拙著桃花源記旁證。)此傳或亦其比歟?儻承當世博識通人,並垂教正,則幸甚矣。

綜括論之,長恨歌爲具備衆體體裁之唐代小説中歌詩部分,與長恨歌傳爲不可分離獨立之作品。故必須合併讀之,賞之,評之。明皇與楊妃之關係,雖爲唐世文人公開共同習作詩文之題目,而增入漢武帝李夫人故事,乃白陳之所特創。詩句傳文之佳勝,實職是之故。此論長恨歌者不可不知也。(見校補記八。)

【校補記八】

(段後加:)抑更有可論者,即白香山何以得由盩厔尉召入翰林爲學士一重公案是也。舊唐書壹陸陸白居易傳云:

居易文辭富豔,尤精於詩筆,自讎校至結綬畿甸,所著歌詩數十百篇,皆意存諷賦,箴時之病,補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聞禁中,章武皇帝納諫思理,渴聞讜言,[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爲學士。

資治通鑑貳叁柒唐紀憲宗紀元和二年十一月條云:

盩厔尉集賢校理白居易作樂府及詩百餘篇,規諷時事,流聞禁中,上見而悦之,召入翰林爲學士。

通鑑記此事本於舊書,而所謂樂府及詩百餘篇,胡注無釋,未知何所確指。考唐之德憲二宗,皆好詩篇,孟棨本事詩情感類「韓翊(寅恪案,「翊」當作「翃」下同。)少負才名」條略云:

李相勉鎮夷門,又署爲幕吏。韓翊殊不得意,多辭疾在家,唯末職韋巡官者與韓獨善。一日,夜將半,韋扣門急,韓出見之,賀曰,員外除駕部郎中知制誥。韓大愕然,曰,必無此事,定誤矣。韋就座曰,留邸狀報制誥闕人,中書兩進名,御筆不點出,又請之,且求聖旨所與。德宗批曰,與韓翊。時有與翊同姓名者,爲江淮刺史,又具二人同進。御筆復批曰,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御柳斜。日暮漢宫傳蠟燭,青煙散入五侯家。又批曰,與此韓翊。韋又賀曰,此非員外詩也。韓曰,是也,是知不誤矣。時建中初也。

及下附論(丁)元和體詩所引,唐語林貳文學類文宗欲置詩學士條李珏之語。據此可知,唐代好詩之主,皆喜觀覽當時文士作品。但帝王深居九重,與通常人民隔絶,非經由宦寺之手,必無從得見此等當時新作品。白氏長慶集壹宿紫閣山北村詩有「主人慎勿語,中尉正承恩」等句,同書貳捌與元九書云:「聞宿紫閣村詩,則握軍要者切齒矣。」依日本花房英樹白氏文集之批判的研究第三部作品與篇目索引綜合作品表,宿紫閣山北村詩作於元和五年,而元和元年十一月至五年九月之神策中尉,即所謂握軍要者,乃吐突承璀,則宿紫閣山北村詩憲宗是否得見,殊不可知。以常情論,神策中尉似不應采進此詩也。由是言之,長恨歌之所以爲憲宗所深賞,並閹寺視爲與彼類無涉之作品,可以推知。今試釋長恨歌内容有二特點:一爲楊玉環雖極承寵愛,而終不得立爲皇后,二爲此詩描述神仙之韻事風情,爲當時詩人所不能及。第一點詳見下引第伍章新樂府李夫人篇所引舊唐書憲宗懿安皇后郭氏傳。第二點詳見新樂府海茫茫篇所引杜陽雜編。兹不多贅。又第叁章連昌宫詞引新舊唐書謂元微之由宦者崔潭峻采進連昌宫詞,穆宗乃大悦,遂召入翰林。連昌宫詞有二特點,即銷兵、望幸兩事,最可迎合穆宗及宦寺之心意。嗚呼,微之與樂天,邪正區别,當時及後世固有定品,豈知俱藉連昌宫詞、長恨歌兩詩中有合於人主及宦寺之心意而得爲翰林學士耶?樂天之由盩厔尉得召入爲翰林學士一重公案,至今似尚無道及者,遂發其覆,附論之於此,以俟通人之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