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据什么进行治理

这里再回到上面遇到的那个根本问题上:不使用权力,我们依据什么来实现社区的治理?

最基本的一种方式说出来或许还令人吃惊,它就是依据人与人之间自然结成的人际关系来进行,而不必再借助于什么更高级的形式。比如,村东头的张家与村中间的李家经常往来,其目的可能就包含了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种或全部:

——张家在农忙的时间,可以找李家帮忙;李家在果树采果的时候,可以找张家帮忙。

——张家与李家的农田相邻,庄稼熟了的时候不能相互破坏或偷盗。

在两家的关系建构中,实际上就已经包含了合作互助的功能,由此可以解决一家无法解决的问题。

而这样的户与户之间的两两关系可以扩展到整个村庄,使大家整体上连成一片,最终形成整个村庄内的乡俗民约、社会声望。于是,出现了大年初一的相互拜年,出现了刘家的孩子做了好事便大家口口相传。而这一切,其背后都蕴含着为促使村庄公共事务的提供、社会秩序的实现、互助合作的产生提供一个更好的基础的作用。

那些看起来显得温情脉脉的村民礼仪、人情面子、社会声望等等,都在起着这份作用。而在这些非正式的利益往来、人情关系、口碑相议之中,则蕴含着集体利益如何维护、公共道德如何保持的法则。

再进一步,则可以看到民间的权威的产生机制,看到这些民间权威如何在上述人情礼仪的基础上发挥作用。

这就是中国传统社会里典型的社区治理模式,在本书后面有时会被称为“第一种治理模式”。

但是,当前来自西方社会的另一种治理观念与模式已浮出水面,这就是社区成员走到一起,通过协商、谈判以及一整套的程序而建立起一个正式的治理组织,然后利用该组织对社区事务进行治理。我们称此为“通过正式的程序与组织结构而进行的治理”。

这样的治理结构依赖的是人们通过参与、协商而形成的一套正式的规则、正式的组织结构。只要这套正式的成分形成了,社区治理就可以运作,其间不要求牵连人与人之间的熟人纽带、特殊关系,也不需要在长期的生活共处中去形成制度规则。本书后面有时会称之为“第二种治理模式”。

两类治理方式能引起人们兴趣的地方在于,这颇有些类似于传统的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区别:中国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非正式的、特殊化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就是熟人关系,所以,许多事情都是通过人际关系、非正式的人际网络、小群体的特殊关系解决;而西方文化中,正式的、普遍主义的关系更有特色,陌生人之间可以通过民主的参与与正式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通过几个视角,借助于以下几种关系的对比来分析二者的区别: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人治与法治

·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

·特殊关系与普遍关系

社区代表了最基本的社会空间。一块地域、一个群体,其内部有他们自己的事情要做,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构成单元;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社区则是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之一,社区的秩序稳定、服务良好、治理合理可以形成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