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清入关前史研究

明朝对女真人的羁縻政策、文化歧视及对后世的深远影响[1]

明朝从维护稳定统治的目的出发,对东北边疆实施了羁縻政策。事实上作用到女真族的是两个方面的力:一是羁縻政策;二是明朝、汉官、兵将们发自内在的、在实施羁縻政策过程中必然表现出来的文化歧视。以往学界对羁縻政策中的众封多建、分而治之的内容多有忽略,当然这是不可忽略的问题。对文化歧视更没有讨论,缺少站在当时女真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的历史概念是偏颇的。

本文对这两方面的作用力从内容到实践、效果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追踪了这两个作用力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培育了满族的崛起;激发了女真人对明朝的仇恨和对汉文化的恐惧;改变了后世中国人的形象。

朱明王朝对待民族问题很讲策略,其初期的“多封众建”、“分而治之”、“羁縻笼络”等政策都是行之有效的,所以形成了对周边有吸引力的中央王朝达二百余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方情况都发生了变化,不变的政策必然不好使了。加之朱明王朝一向自诩为续汉唐之正统而有别于夷狄,带来了事实上的文化歧视,导致了其与东北女真人之间的对立、对抗状态,并且最终造成了被“东夷”所替代的结局。

清王朝完全继承了明朝的制度,如常言所说的“清承明制”,可是在衣着、发式上与明朝完全不同,实行了剃发易服,由此引发了明初的全面战争,为了外表的改变几乎是以丧失实权为赌注,清初统治者就那么看重传统的衣着、发式吗?肯定不是。

历史是连续的,没有什么事情凭空而来,一切历史现象都有根由。学术界对于“羁縻政策”探讨较多,但对于附带的或内容中包含的“众封多建”、“分而治之”、“文化歧视”却少有探讨。本文企图弥补这个不足,以便加深对明清易代历史的认识。

多封众建、分而治之和羁縻笼络是朱明王朝对东北实施的基本政策,目的是安抚东北各族。该政策无论从统治者利益角度,还是从整个历史或民族角度,都有积极意义。在一段时间内维护了边疆的安定,达到了统治者的目的。在客观上促进了腹地与东北边疆经济、文化的联系和民族之间的接触与融合,从而推动了女真少数民族经济与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促进了满族社会的发展与历史的飞跃。因之羁縻政策是被肯定的,而且将多封众建和分而治之包含在羁縻政策中。事实上在初期是如此,到了后来多封众建已经不能实现,分而治之已经成了酿成新的矛盾和对立的祸根。

华夷之别是朱明王朝对汉族和东北边疆民族总体状态、民族关系的基本认定,基于这种认识直接表现在对女真民族的文化歧视上,其深远的后果是改变了后世中国人的形象。

一 多封众建、分而治之和羁縻政策的内容及对女真崛起的意义

明初女真人分布在东北抚顺、开原以东、以北的广大地区,高山密林的生态环境给了他们长久保持渔猎畜牧生产方式的便利和可能,传统的生产方式又使他们保持着大范围的分布和松散小组织,以及可以任意流动的传统社会结构和状态。明朝因俗而治,于明永乐前后广泛设立卫所,分别授予各部落首领以官职,在这其中并不区分各个部落组织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少、居住远近,都统归明廷直接管理,形成了卫所制度。

卫所制度是朱明王朝在东北边疆地区设置的行政管理建制,分成都指挥使司、卫、所三级。据《全辽志·沿革》卷二记载:在辽东地区设辽东都指挥使司,下辖二十五卫。又据该书卷九《外志》载,在黑龙江畔设置努尔干都司,都司之下设三百三十二个卫、二十二个所。设立都司、卫、所的原因,据王之诰为该书写的《序》中说:辽东为“边鄙瓯脱之俗,华夷杂糅之民,迫近胡俗,易动难安,非可以内地之制制之也”。又见李辅撰《全辽志·后序》:“古之君子不易民而治,苟因其政之得失,俗之窳隆而损益张弛之”。因为辽东及以外地区与内地不同,所以明朝在这里设立卫所制度。该制度的基础、核心是卫所,因之习惯称为卫所制度。

该制度虽然也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但与腹地的府、州、县制度不同:首先是利用女真民族传统“血缘”组织的形式(辽东二十五卫并不是“血缘组织”),建立了非“地缘”性质的自治的管理体制,而且几百个卫所互相没有统属关系,各自直接归明朝中央任免升黜;其次是没有内地严格的法律约束,因俗而治;再次是没有内地那样沉重的赋税、徭役负担。这个政策从总体上给各女真氏族以宽松的自治环境。卫所制度是明朝多封众建、分而治之民族政策的体现,是羁縻笼络的基础。同时给各女真氏族、部落以平等发展的机会,都可以直接朝贡进京、贸易,接触汉文化大开眼界。大开眼界不是小事,就是在今天也是一样,不开眼界找不到或者根本想不到寻找新的生产领域和更高的生活内容。只有开了眼界后才会打破传统思维,树立新的生活目标,激发每个女真人的内在活力和女真社会的内部竞争。

羁縻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是贡赏制度,是明朝统治者同少数民族各首领保持联系和进行管理的制度。这种制度对各少数民族的部落首领有强大的吸引力,他们不远千里跋山涉水蜂拥而至。在建立卫所之时封各部族首领以官职,给以敕书(凭证)。并令其每年或二年到北京朝贡一次,明朝给以丰厚的赏赐,而且还可以沿途做生意,每次朝贡都大包小包赶着马队满载而归。各首领们的经济实力和对部众的吸引力得到增强,也就是增加了对部众的权威性和凝聚力。敕书对各部首领来说太重要了。敕书是进京入贡和入市的凭证,所以竞争敕书成为各部族间矛盾的焦点,在女真人中拥有敕书数量成为势力大小的重要标志。

“敕书”不仅使财富在首领们家中剧增,而且刺激了内部组织结构的迅速演变。各部族在争夺敕书的过程中分解重组、迁移集中。据李辅的《全辽志·外夷卫所》卷六记载,明朝在辽东以外共设卫三百三十二、所二十二。[2]如果平均每卫发四道敕书,每所发二道敕书,则总计一千三百七十二道敕书。事实上虽然酋长职位有更迭,但旧敕书往往不能收回,新敕书又不断颁发,所以敕书总数是很大的数字。以海西女真为例:见瞿九思的《万历武功录·王台列传》卷十一记载“初二奴敕书七百道已属台”,[3]所称“二奴”即叶赫部首领逞家奴和仰家奴,“台”即哈达部首领万。该书《虎尔哈赤》等传载:“故事,两关皆海西遗种,国初收为属夷,给敕书凡一千九百九十九道,南关凡六百九十九道,北关凡三百道,每一道验马一匹入贡。中间两关互有强弱,故敕书亦因之以多寡有异耳。初逞仰兵力强盛,以故北关敕书独多。后王台盛,复大半归南关,而北关才得四之一耳。及台与虎尔罕赤死,延及歹商,势益衰落,而卜寨、那林勃罗强,先已得八十道,竟欲以百二十道为请,于是制置使欲平分,南关五百道,北关凡四百九十九道。”以上仅是关于海西四部中叶赫、哈达两部酋长的敕书数字记载,和关于敕书的争夺情况,还有另外乌拉、辉发两部,和建州及野人女真其敕书和争夺情况不在其内。

敕书是明朝廷发给任命的各卫首领的入关凭证,由于它带来的好处太大,所以成为竞争焦点,成为加快女真人走向统一步伐的推动力。在女真社会的激烈竞争中,敕书日益集中的过程,即是各势力互相兼并的过程,到明朝末年,女真人从三百三十二个卫、二十二个所的分散状态,逐渐凝聚为建州与海西四部统御女真的局面,但是竞争并没有结束,五霸最后争雄的局面,呈现了走向统一的大势趋向。

马市制度,是明朝对少数民族所有成员的政策制度。“马市”是在边地为各民族与汉人进行贸易圈定的场所,同时规定了时间、抽税额等,由首领们带队,持敕书被验放入关,进行贸易。由此形成的制度,称为马市制度。其效果和意义是巨大的。对汉族来说,增加了经济贸易的内容和领域,有利于汉族地区经济发展,特别能满足宫廷贵族及富豪们奢靡的生活需求,所以汉人上下都有积极性;同时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东北少数民族来说,马市的设立是使其长期停滞的经济与社会转折的契机。少数民族多以畜牧、采猎为主要生产方式,其畜牧、采猎品虽自用有余,但生活品质不高,特别缺少农产品和手工业制品。没有手工业制品不仅生活不方便,生活档次低,生产能力不高,而且防御能力低下。汉人的财货丰富,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提供了发展新的生产力的条件,因此在少数民族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他们不分男女老少、成群结队、马驮人背涌向马市,用他们的采集品、狩猎物换取汉人的农产品、手工业品。马市给各族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日久天长,马市贸易成为各民族人民经济活动的中心,生活来源的主渠道。史料记载,自明代中叶以后,各少数民族已经须臾不可离开马市。马市如果关闭,不仅会使他们的采集物腐烂,甚至会导致其食、用无着。大小头领们因而跪叩边关,哭嚎恳请开关放市,非常可怜。所以马市被他们称为生命线。马市贸易成为中原农业经济的附属部分,奠定了女真人发展的物质基础。

在女真人视为生命线的马市,女真人换取最多的是铁制生产、生活工具,和布匹、丝绸等,都是女真人不能生产的东西,不仅丰富了女真人的生活,而且逐渐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从采猎、牧放到农、战并举。

贡赐和马市贸易的过程,不仅使女真人获得了大批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同时又开阔了女真人的眼界,引导了他们寻求发展的方向。

总之,东北的女真人在明朝再度活跃起来,明朝的羁縻政策给女真人送去了先进文化和物质文明,引导了他们,教会了他们,也武装了他们。所以说明代女真人的崛起,是明朝实施羁縻政策的结果。

多封众建、分而治之的卫所制度和贡赏、马市的羁縻制度,虽然设在东北边疆地区,意义却不限于局部,而有利于全国。首先在腹地汉族与东北各少数民族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其次向少数民族地区输入了先进的物质文化,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性的进步与发展。满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崛起的。同时,明代东北边疆得到前所未有的广大范围的进一步开发,东北的物产除交换之外,还向关内输入,史料记载东北物产已达长江流域,引起朝野上下的普遍重视。明代前期、中期东北边疆曾出现安定繁荣景象。

“羁縻”一词并非产生于明代,但其政策的系统和大面积使用却是明朝统治者的创见。该政策的意义无论在当时和后世都很大。在当时如《全辽志·外志》卷九记载:“辽之为言辽,绝也。以弹丸黑子之地控引诸胡。”很明显能够“控引诸胡”的不在地望而在政策。如果不用此政策靠武力征服,那么明朝的武力难以覆盖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其政策的成功在于依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迎合了各民族的根本需求,所以获得了中央与边疆、汉族与少数民族双赢的效果。特别是对少数民族而言,打通了汉文化向该地区流动的渠道。虽然说清朝奠定了近代中国的疆界,但不可否认,明朝培育了清朝,奠定了清朝的东北边疆的基础。笔者认为明朝培育了清朝,并非出于明朝统治者本愿,比如朱明王朝并不希望女真统一和强大,但其思想、政策实施导致了必然结果。

二 满族暨女真族的崛起是在明代实现的

满族崛起亦即女真族崛起,可以断言如果没有明朝的羁縻等政策,女真人还会停留在采猎、游牧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中,还藏身在高山密林中继续着传统缓慢地进步,可以断言明朝统治者培育了满族的崛起。

这个结论需要判定的是女真人的崛起是在明代这个历史时期内实现的。论证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判定清人自己称谓的始祖的活动年代,始祖是女真人自认为兴起的起点。论证这个问题最有说服力的是清人的史料。满族人自己写的《清太祖实录》、《满洲实录》等,在记述建州、海西女真各部崛起过程时都追述从始祖到女真统一的世系。各自所称的“始祖”其实就是本部族开始兴起的第一位首领,可以断言这些第一人都是在明朝初年开始创业的。

例如,与建州女真匹敌的海西四部,他们同一姓氏——那拉氏。其哈达部与乌拉部同一始祖,名纳齐卜禄。在清人的史料中虽然查不到纳齐卜禄的准确生年,但可以推定大致生活年代。明嘉靖三十一年继任哈达部酋长的万,其上任酋长为明朝史料称作速黑忒的人,于明嘉靖十年因捕叛有功被明朝授为左都督。从《清实录》中查速黑忒实为纳齐布禄第六代孙,就是说从始祖到速黑忒历六代人任酋长,这六代人到明初共历时160年,平均每任酋长历时25年有余。当时女真酋长任职一般在二十年左右。为什么酋长任期不会超过40年呢,因为明代的分封、羁縻政策激活了女真社会,促使其内部竞争十分激烈,原本靠智慧和体能取得首领地位的酋长时时有被击杀的可能,这就造成了各酋长任期长短不同的状况。万是最成功的酋长,任期较长,从明嘉靖三十一年到明万历十年为30年(万历十年病死),速黑忒的任期也不短,从嘉靖初到嘉靖三十一年历时近30年,他们均因为有功于明朝而得到明朝的扶持和保护,已经不是单靠其个人之力了。据召上愚公撰《东夷考略·海西》,“至嘉靖初,夷酋速黑忒捕杀叛夷猛克,修贡谨,赐金带大帽”。从嘉靖初向上推到洪武皇帝开始大批招封女真首领的洪武二十年还有160多年,历五代酋长,则每任酋长尚有30余年的任期,所以可以断定那拉氏始祖纳齐布禄任酋长期间仍是明初。

辉发部始祖星古力是外迁之人,改姓那拉氏后成为该部始祖。从星古力至该部灭亡时的明万历三十二年,历八任。如果按每任平均二十五年计算共历时二百年,则始祖起点之年即为明朝永乐二年。叶赫部始祖星根达尔汉本蒙古人,侵占了那拉氏称为张的地方而改姓那拉氏。其二世孙于明朝正德年间活跃,“正德年间祝孔革等为乱”。[4]向上推一百年为明永乐四年,此间足可用其以上三任酋长的任期。

综上可见,海西四部的“始祖”均为明朝人。

出于标榜目的,唯建州女真树起了君权神授的始祖形象,创造了关于先祖的神话故事。建州始祖布库里雍顺是仙女吞食朱果所生,显然假托之名,其所称肇祖猛哥帖木儿才是真正的始祖,于明永乐三年年底应诏赴北京接受明建州左卫指挥一职。

努尔哈赤是满族崛起的领袖,但是如果没有女真社会的现实基础,就没有努尔哈赤崛起的条件。可以肯定地说,女真人的崛起是在明代的特定政策环境下实现的。

对于女真首领来说,明朝所赐的敕书、官职提高了他们在部众中的权威、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女真社会的组织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并且向着集中、有序的方向发展;汉人丰富的物资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女真人的手中,特别是那些铁制品,包括钢针、铁剪、铁锅、铁刀、铁镰、铁铧、铁制弓箭等,不仅提高了女真人的生活品位,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女真社会的生产力,从经济实力上推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三 明中叶以后对女真人分治政策的升级与悖时悖势

明朝中叶以后女真社会的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各个氏族部落不再是独立的,已经形成了隶属关系明确的部落联盟,而且继续兼并、争霸,统一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明朝对女真人之间的争端、兼并还在干预,还在以终极裁判的态度评论其间的是非曲直。明朝的裁判不是站在女真人的立场上,以他们的思想方法、标准理念,而是按照自己的理念,维护边地安宁的目标来裁判,总想抑制兼并,扶弱抑强,以保持分而治之的状态。此时的这个政策是最初政策的延续和发展,是同女真社会发展趋向背道而驰的。明朝君臣奉为上策的分而治之政策,事无巨细一律仲裁,这一切不仅是横加干预的问题,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明朝调动政治、军事、经济各种手段有力地扶持所谓“忠顺守边”、“顺夷”,同样调动政治、军事、经济的各种手段有力地抑制、打击“扰边”、“逆酋”。形成了明朝自鸣得意的“剿抚并用”政策。在这个政策之下发生了许多有名的战役,如在开原马市设计诱杀了叶赫强酋逞家奴和仰家奴及其儿子、战将,接着明朝官兵策马扬鞭追杀到叶赫城下,直到叶赫女真人跪地求饶。明军以大获全胜收兵、报功、领赏。还有对王杲及王杲城的绞杀,对王杲之子阿台及其城民的绞杀,绞杀过程中不分男女老幼,成百上千的人头同时落地,号称“屠城”之功。此等作为焉能不种下仇恨的种子?这是给多少赏赐都不可抵偿的。而且给赏只能令个别的女真人高兴一时,而仇恨是长久的、刻骨铭心的、大范围的。

于是,明朝官将以绞杀为功。著名辽东总兵李成梁因战功而受到明朝的倚重,到他80岁时还不允其退休,明朝以有他为安全保障,他成为官将们效法的榜样。在边地有人因出兵报功,有人为报功无因也出兵,这就是明朝官将中的常见的腐败现象“邀功请赏”,也确实有许多人请到了赏,见于《明经世文编》、《三朝辽事实录》等官私史料之中。明朝君臣得意于战功,诏告天地、祖宗,大赦天下犒赏群臣。他们不知道仇恨的情绪在女真人中加剧,女真人在焚毁亲人尸骨之后对明朝的驯服不过是暂时的,他们需要时间、需要积攒力量。

四 明朝对女真人文化歧视的种种表现

明朝人无论君臣在对待女真人时总要提到一个概念,那就是华夷之别,别在什么地方?别到什么程度?见于明朝文献记载较多。

在明朝统治者眼里,女真民族是“削发如僧”、是“侏离左衽”、是“禽兽”。见严从简撰《殊域周咨录·女直》[5]载:明成化十二年“女直人宋全为武骧左卫勇士,又称宋达子,与都指挥滕云相结为盗,往来京城外,劫财奸妇,多所杀伤,官校莫能捕。后云被获服罪,全削发如僧,将北走虏地,为千户李端等所获,命枭首示众”。因为女真人发式特点而被称为“削发如僧”。又见《全辽志》[6]记载:“每征召饮食,男女则聚会,无别,坐情窦之姿,荡无妨检,往往触禁伤理而恬不知怪。此所谓侏离左衽之所遗也。”明朝人鄙视女真人削发、左衽的习俗。而朱元璋对“夷”的认识不仅限于语言服饰习俗等方面,其在《解夷狄有君章说》中阐述了对华夷之间根本区别的认识:“夷狄禽兽也,故孔子贱之。以为彼国虽有君长,然不知君臣之礼,上下之分,争斗纷然。中国纵亡君长,必不如此。是其有君曾不如诸夏之亡。宋儒乃谓中国之人不如夷狄,岂不谬哉。”[7]他的认识是深刻的,表达了他的民族观,但他的民族观受到了历史的局限。

明朝对女真人的森林文化不理解,一切按照“我”的标准,以“我”为至尊来要求女真人。例如:女真首领到北京朝贡,礼遇上完全不同于李氏朝鲜的使臣且不说,呈办各种公事的文牍格式都不同,从中可见地位的不同。《女真馆来文通解》中,他们普遍使用“奴婢”为自称、用“可怜见”以讨赏,并没有以臣对君说话的语言格式。

明朝君主习惯于进贡品都以最好为标准,而女真人没有自觉地以最好的东西进贡的习惯,在女真人之间竞相攀比贡献最少获赏最多时,明朝边官没有采取使女真能接受的方法,引导他们竞相攀比贡献好东西,而是采用强硬的惩治办法,按照明朝礼仪制度严格要求女真首领,结果激起女真人的反叛,形成激烈的矛盾冲突。瞿九思的《万历武功录》记载,正德、嘉靖年间建州右卫首领王杲等因为所献马匹嬴瘦,受到明朝边官守将裴承祖的严厉惩治,激起女真人的愤怒。事后王杲走上了与明朝为敌的扰边为患的道路,成为威胁明朝边地安宁的枭雄大患,裴承祖等二十几位官员被剖腹惨杀。

既然李朝与女真都是大明朝的子民,臣属就应该同等相待,而明朝对女真人的疾苦时常表现漠然,以至于残酷杀戮。见于《李朝太宗实录》记载,女真建州左卫第一任首领猛哥帖木儿曾经迁徙到明朝境内,并追随明军征战蒙古,战后遭到蒙古的报复打击,猛哥帖木儿被迫带领部众迁徙回到李朝境内。此后的建州女真人往复迁徙既不得安宁又得不到保护,夹在强大的李朝、蒙古、明朝之间,所经历的艰难困苦、人员伤亡是很大的,女真人曾经一再向明朝申述请求,都得不到回答与帮助。

这还不是全部,女真人有人越范,则靠马市为经济来源的全体女真人就会遭到关闭马市的惩治,数千斤新鲜的山货都得烂掉;有首领越范则其家眷、部众都遭到杀戮之苦,明朝杀女真人是整村、整屯,女真人被杀是成百上千地死亡,这是何等的残酷。我们今天设身处地想一想,这种做法会在女真人中产生什么影响呢?他们还会感激明朝吗?这只能把他们逼上强大自己的道路,努尔哈赤对明宣战的“七大恨”不是无源之水。

再通过女真人的史料看关于这方面蛛丝马迹的记载,因为被虐待被歧视毕竟不是光彩的事情,女真人—满族人不会重点记录。女真领袖努尔哈赤时期的《满文老档》[8]记述了一个故事:明天启五年(天命十年)正月初二,努尔哈赤率其官员及亲眷在太子河冰上庆贺元旦。先玩赏蹴球游戏,后来又想出另一个玩法,将银子分别摆放在十八个地方,令汉官的妻子们奔跑取银。“跑时摔倒于冰上者,汗观之大笑”。不用说汉官妻都是小脚女人,即使大脚男人在冰上跑也要摔倒,小脚女人的跑姿和摔倒的狼狈相可想而知了。关键在女真人记事后的点评:“昔太平之时,诸申与汉人互市往来,且不论汉官之妻,即使平民之妻,亦不得被诸申所见,且轻蔑诸申之官员,欺凌殴打,不准立之于其门。而汉人之小官及平民人等往诸申处,却可径入众贝勒大臣之家,同席饮宴,尽礼款待。得辽东后,汉人之廉耻皆已扫地。”从这段记载可见汉族与女真族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文化差异所带来的矛盾与冲突。女真人平时被歧视的现象少见于他们自己的记载,此时,他们不仅观看欣赏汉人贵妇们,而且这些汉人贵妇在冰上摔倒的丑态也令他们非常开心,所以作了如上的记载,这才透露出他们昔日被歧视的情况。

基于“华夷之别”,明朝统治者认为与女真等民族之间是尊与卑、主与奴、华人与夷人的关系。所以明朝统治者总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例如:有些“犯边”原因是守边官将在检验进贡马匹、管理马市过程中的苛求、歧视、勒索行为使女真人不堪忍受,促成激变。华夷之别的思想表现非常突出,引发的冲突越来越多,由冲突演进为战争,这样的史事,这样的过程在明清两代官、私文献中的记载不胜枚举。

基于“华夷之别”的思想认识,导致明代统治者总是从“制夷”的目标出发考虑问题,形成了“以夷制夷、剿抚并用”的策略思想。明边官多以“犯边”报请出击剿杀。明朝官将常因剿灭“贼巢”而立功晋阶,甚或为讨功制造“边患”,借口出击屠杀无辜。其显现威严充满自信的“剿”,实质是对少数民族的屠杀,其滥杀无辜,不遗童叟。被剿的女真部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自然恨之切齿,持久不忘,寻机报复。明朝虽然达到了稳定一时的目的,却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冤冤相报没有终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剿的次数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不仅双方死伤惨重,而且东北边疆女真人心中的积怨日趋加重,最终汇聚成巨大的对抗力量。

“华夷之别”是明朝统治的基本思想之一,他们将羁縻政策与歧视几乎同时送到女真人中,所以明朝对女真的羁縻政策与防范政策也是接踵而行。据《全辽志·边防志》卷二载:“国初,毕恭守辽东,始践山因河,编木为垣。久之,乃易以板筑,而墩台城堡稍稍添置。”作者李辅认为这些板筑、墩台、城堡的功能不在秦朝大将蒙恬筑辽东长城以御“戎狄”之下。但这还不够,在“逼临境外额设路河,以防突至之寇。近年挑浚深广,颇足恃赖。而复创建路台以便趋避,行旅在途可无甾害矣”。关于修筑边备也见于该书卷四《宦业》中,提携毕恭(从百户荐举提携为流官)的提督辽东军务王翱,在其传中写到:“乃自巡边,沿山海抵开原,高墙垣、深沟堑,经略屯堡,易置烽燧”。[9]王翱、毕恭是修建辽东边备的第一批人,他们在明成化年间官位显赫,修筑边备设施是其政绩,则辽东边备设施当在成化之前建起。决定修筑边备一定是边患严重,也就是说辽东边患当在正统年间严重起来。明朝对女真人的招抚大部分是在永乐年间实现的,至正统初年间隔洪熙、宣德两朝,仅历十一年,说明招抚之后就是防御。

其实,明朝东北边疆政策的形成不是简单的过程,是经过君臣上下无数次讨论的。编撰《辽东志》的明边官守将毕恭说:“昔人有言,洛阳之胜衰,天下治乱之候也。园囿之兴废,洛阳治乱之候也。余于辽亦云:‘夫辽,必争之地也,天下之治乱候于辽之胜衰,而知辽之胜衰候于夷夏之兴废’”。辽东很重要,对于辽东边患形成的原因,毕恭还说“传曰:‘国家之忧不在远夷,而在萧墙之内也’”[10]。毕恭之言说明了治理东北边疆成败根源在于明朝统治者自身。有明一代君臣不断地研究辽东问题,仅《明经世文编》所载,就洋洋百万言,几乎都是讨论一个主题,即如何治理“九边”,而首先就是“辽事”。大小臣工们各抒己见沸沸扬扬,读其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了政治激情和见地,其说理深透,其办法响绝,但是终未能控制辽东的“夷夏兴废”。其问题在于明朝统治者的观念没有突破自我局限,即突破“华夷之别”的观念。明朝人表述的“华夷之别”就是今天语言中的文化歧视。

五 文化歧视改变了后世中国人的传统形象

女真崛起的带头人努尔哈赤于1620年正月十七日复给蒙古首领林丹汗的信中说:“明国、朝鲜二国语言虽异,然服发雷同,故二国相交如同一国也。我二国语言相异,然服发亦雷同”[11],以此来规劝林丹汗与自己联盟。发式仅是标志,当然是非常明显的标志。但当根本利益竞争日趋激烈之时,标志就成为旗帜。这一点在女真人向汉人发动战略进攻时被首先提了出来。

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经过三年修养,已经士气激昂、兵强马壮。努尔哈赤发表“七大恨”对明朝宣战。首先进攻的是抚顺关,明守关最高将领李永芳归降剃发,他首开汉人剃发之例。此后,明朝为了夺回抚顺城再派重军进攻后金军,结果战败,又有万名明朝官兵剃发归降。后金军继续向辽东地区进攻。明朝汉人同后金女真人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在汉人中存在两种力量:一是忠于职守的明朝官兵,二是自发抗击后金的汉人。官军与百姓配合守城到最后一人。对一些城无论努尔哈赤怎样劝降都无济于事。甚至在官军败走以后,百姓仍同后金军作殊死搏斗,直至女真人屠城。见于明、清两方史料,关于屠城、汉人死义的记载俯拾即是,其惨烈之状今天读来仍令人感动。

见于《满文老档》的记载:努尔哈赤对汉人说“河东之民全部剃发归降”。对臣下说“辽东地方的人全部剃发投降”。在给朝鲜国王的信中说“我不杀辽东地方的尼堪们,都剃发收养”。又在给蒙古首领的信中说“河东的尼堪全部剃头投降”。努尔哈赤要求汉人必须剃发,作为归降的标志。而汉人对剃发有极大的反感。仍据上书记载:后金军进入海城时,汉人“抬着轿、打着鼓、吹着喇叭唢呐,迎其入城”。但当要求汉人剃发时,海城汉人愤怒了反抗了。努尔哈赤在与人宴饮时,有八个汉人往他院子的井里投毒,被后金兵所发现。努尔哈赤命令八人吃自己手中的毒药,八人毫不犹豫吃了药,当即死亡,足见汉人对剃发的仇恨。努尔哈赤当然不是接到这一份报警,他下令,“不许从汉人那里买肉,怕肉上涂毒药,要买活猪杀了吃肉”。努尔哈赤还告诫他的士兵不要夜间出门,不要单独在路上行走[12],说明后金兵屡有白天单独行走被杀,夜间行走被杀的事情发生。史料中所称的“辽民”如此反抗后金军,并非为朱氏王朝,而是反对剃发。对此明朝人也作了许多记载。后金军攻取辽东城时,杀明军20万,城破后“驱辽民聚城北,家奴聚城南,遣三骑持赤旗,传令自髡者不杀,于是河东之民无留发”[13]。王在晋也记录了当时情景,“又遣叛将金玉和领千人,南至海州传谕,归顺人民先剃发以待。独东山矿徒与南四卫坚不受命,有剃头者群击杀之”。[14]面对辽民的殊死抵抗,努尔哈赤毫不犹豫地进行屠杀。辽民手无寸铁,只好携家带口不顾家赀产业,向山海关方向、朝鲜方向及跨海奔山东方向逃跑。被追杀、淹死、冻饿而死者无计其数。为什么汉人如此不愿意剃发?因为汉人和女真人一样都明白剃发意味着什么。“尽髡为夷”[15]蓄发是汉与“夷”区别的标志。朝鲜史料也记载“义民之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江以死”[16]。“时唐人奔波,各持马蔽江争渡,投我兰子岛、威化岛。自言,永芳差人招胁剃头,要杀不顺军民,我等生死不足顾,一番剃头便作达子”。[17]

从上述可见,努尔哈赤率后金军与明朝统治者争夺辽东地区,并不仅限于明军与后金军之间的铁血交锋,还有后金军与广大汉人之间的暴力、文化与习俗,暴力与人格尊严之间的生死较量。在此尖锐矛盾与对抗中,后金居于主导方面,如果努尔哈赤不要求汉人剃发,将是另一种状态。他为什么提出汉人放下武器不算降,手无寸铁的汉人百姓敲锣打鼓欢迎他也不算归顺,都必须剃发才算他的子民?回顾二百年女真人与明朝交往的历史即可明白,女真人是在被歧视与压迫中走过来的,积怨日深复仇更烈。努尔哈赤对明宣战的檄文,中心内容只有一个字“恨”就说明了问题。由此提出“剃发”作为必须条件是自然的。发的剃与不剃是汉人军民降与不降的标志,生与死的关键。

皇太极时期,后金在辽东的统治地位已经稳固,但他顶着本民族官民要求蓄发着汉装的压力,不仅坚持保留剃发和满族服饰,而且制定国策将其以法律形式永远保留,又为什么呢?他召集兄弟子侄(后金政权的核心)共读《金世宗本纪》,他认为金世宗之所以能中兴金朝,因为他改变了女真人随汉人衣冠发式的习俗、制度,是恢复祖宗旧制的结果。他怕子孙后代被汉文化所淹没,失掉爱新觉罗氏的江山,所以要保留女真—满族的标志性特征。“惟恐子孙仍效汉俗,预为禁约,屡以无忘祖宗为训”,“朕发此言是为子孙万事之计也”。[18]

此国策带来的是清入关以后对更多汉人的大屠杀,更多汉人像辽东汉人一样为保护头发而战斗、牺牲,无辜遭屠杀。清军入关以后同汉人展开了持续了几十年的剃发与反剃发斗争,最终改变了汉人有史以来的发式服饰,改变了中国人的传统形象。其过程中多少头颅落地,多少悲惨故事自不待言。当近代社会国门被打开时,中国人大辫子的形象被外国人耻笑,成为中国落后的标志,近代革命便从剪辫子开始。

六 结语

努尔哈赤认为汉人放下武器不算投降,必须剃发才算投降;皇太极建立了国家——清朝,可还是要把剃发作为基本国策;多尔衮已经主宰了北京,进而占领南京,可还是要坚持汉人剃发;康熙、乾隆时期,有人提出恢复蓄发,遭到了两位圣明君主的反对,已经是稳定了的全盛的清朝统治,何需坚持剃发国策?细细品味,尽管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康熙帝、乾隆帝对此各有解释,归根到底都是防范汉人!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害怕汉人的文化歧视,害怕在汉文化包围中失去满族的地位。

明朝把先进的文化带给了女真人,扶植他们成长壮大,明朝对女真人来说是恩师。但是恩师同时把文化歧视的苦果硬塞到女真人的嘴里,强迫咽下。这样恩师变成了仇敌,这是一个不可忘记的历史教训。


[1] 原载《明史研究》,第九集,2005。

[2] 《全辽志·外夷卫所》卷6。

[3] 《万历武功录·王台列传》卷11。

[4] 召上愚公撰《东夷考略·海西》。

[5] 载《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110页。

[6] 《全辽志》卷四《风俗》,辽海丛书本,第47页。

[7] 《明太祖文集》卷15。

[8] 《满文老档》卷64,中华书局,1990。

[9] 《全辽志·边防志》卷2、卷4。

[10] 《辽东志》卷1,辽海丛书本,第31页、第6页。

[11] 《满文老档》上册,中华书局,第130页。

[12] 《满文老档·太祖》卷22、卷23。

[13] 《明熹宗实录》卷3。

[14] 《三朝辽事实录》卷4。

[15] 于燕芳:《剿奴议撮》,载《清入关前史料选辑》。

[16] 《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卷165。

[17] 《燃藜室记述选编》,载辽宁大学历史系编《清初史料丛刊》第一种。

[18] 《清太宗实录》卷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