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进入21世纪之后,国际经济体系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从多边主义转向区域主义。以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受阻为标志,世界主要大国(尤其是日本和美国)都从多边主义的倡导者变为区域主义的推动者,以至于多边主义的主要载体——世界贸易组织也不得不认同这一趋势[1]。与此相对应,过去15年间亚洲的区域经济合作也取得了迅猛发展。而在此前,亚洲多数国家一直是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和支持者。

作为区域主义的后来者,按理说亚洲应该复制美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但迄今为止的发展历程显示,亚洲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既不同于美欧模式,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模式,如南美模式、非洲模式等。其发展模式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征:第一,亚洲区域贸易协定(RTAs)的数量与质量不对称。截至2013年1月,已经批准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有109个,与2002年相比增加了两倍。此外,尚有148个自由贸易区协定处于谈判阶段。亚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总计达到257个,超过世界其他地区[2]。然而,亚洲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能够覆盖整个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协定。第二,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与机制化安排不对称。从世界其他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历程看,一个地区通常是先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然后带来区域内贸易、投资一体化程度的提升。而亚洲是先有结果(经济一体化程度提高),后有手段(签署区域贸易协定)[3]。换言之,在大规模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之前,东亚地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程度就已经很高了。这是一个看似奇怪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东亚国际生产网络的存在。在这种网络中,产业内、产品内跨国分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联系提高。受这种贸易投资一体化所驱动,网络内的成员国转而签署区域贸易协定,以规范本已存在的贸易投资一体化活动。第三,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大国与小国的影响力不对称。其他地区的经验显示,区域一体化进程通常是由本地区的大国所推动的,如欧共体的主要推动者是法国和德国,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推动者是美国,南方共同市场的推动者是巴西与阿根廷,等等。而在亚洲,由于大国之间在非经济领域的分歧,区域一体化进程长期以来则是由这一地区的小国集团——东盟所推动的。由此出现了人们常说的“小马拉大车”现象。第四,区域内与区域外大国的影响力不对称。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就曾提出亚洲货币基金的设想,但因美国的反对而流产。进入21世纪,中日韩分别与东盟签署了“10+1”自由贸易区协定,过渡期结束后本应该从“10+1”过渡到“10+3”(即东盟与中日韩组建统一的自由贸易区),却因为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TPP的出现再次搅乱了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美国的立场成为影响亚洲区域经济合作进程最重要的外部力量。

究其原因,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亚洲发展的多元性。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亚洲国家不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而且存在多元化的政治体制、宗教信仰和对历史遗产的认知分歧。二是亚洲缺少最终消费市场。绝大多数亚洲经济体在经济起飞过程中都奉行出口导向型战略,依靠对区域外市场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这一基本格局迄今尚未改变。这一格局的背后是亚洲经济储蓄与投资的不对称。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所倡导的TPP正在改变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格局。尽管TPP谈判尚未完成,但它所带来的影响已经显现。一方面,亚洲国家尤其是日本宣布加入TPP谈判使其在经济上的影响力大幅提升;另一方面,“10+3”倡议被东盟所倡导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所取代。考虑到业已存在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已持续多年,在亚洲已经形成以TPP、RCEP与中日韩自贸区“三驾马车”并存的格局。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注入了新生力量。“一带一路”不同于亚洲现有的任何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它以古丝绸之路所开创的运输通道为纽带,以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多元化的合作机制为特征,以打造命运共同体为目标[4],它是一种新型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就其定位和内涵来看,“一带一路”适应了亚洲发展的多元性,也将为亚洲经济创造新的区域内需求。鉴于亚洲原有的“三驾马车”尚未完成谈判,“一带一路”也刚刚步入实施阶段,我们很难对双方的相互关系做出明确的判断,也难以就“一带一路”对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格局的影响做出具体结论。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正在朝着更具有“亚洲特色”的方向发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并不试图构建一个能够解释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体系;同时,作为2013年已经完成结项的成果,有关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最新进展,特别是有关“一带一路”的研究并未纳入进来。这是我们正在研究中的一个领域。

2015年5月


[1] 从WTO 2011年的年度报告标题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立场的变化,“World Trade Report 2011:The WTO and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From Co-existence to Coherence,” Geneva。

[2] ADB,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Integration in a Changing World,ADB,2013,p.16.

[3] Nathalie Aminian,K.C.Fung,Francis Ng曾经对拉美地区与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他们把拉美模式称为协议驱动型一体化,把东亚模式称为市场驱动型一体化。参见“Integration of Markets vs. Integration by Agreements,”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No.4546,2008。

[4] 李向阳:《论海上丝绸之路的多元化合作机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11期,第1~14页;李向阳:《建设“一带一路”需要优先处理的关系》,载《国际经济评论》2015年第1期,第5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