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3)
- 曾传辉主编
- 11874字
- 2021-01-06 17:40:32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与中国宗教学研究
毛胜[1]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三个方面,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对于我们认识宗教、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学研究,都具有指导意义。本文结合毛泽东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与实践,谈谈这三个方面在中国宗教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一 实事求是:中国宗教学研究的根本方法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东汉班固《汉书·河间献王传》,讲汉景帝之子河间献王刘德虚心好学,认真整理古人的著作,可谓“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可见,这里所说的“实事求是”,是指一种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精通中国传统文化的毛泽东,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对这个历史名词进行了新的解释,赋予它哲学的内涵,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命题,成为包括宗教观在内的毛泽东思想全部内容的出发点和根本点。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第一次提出实事求是,强调“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2]1940年1月,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再次强调“科学的态度是‘实事求是’,‘自以为是’和‘好为人师’那样狂妄的态度是决不能解决问题的”[3]。1941年5月,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实事求是进行了精辟论述:“‘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4]从此,实事求是有了科学的含义,并初具理论的形态。
具体到中国宗教学研究来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中国宗教,“是”就是宗教与各方面的联系及其内部联系,核心是中国宗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性。在我们进行研究时,关键就是要从中国宗教的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总结规律性,并指导宗教工作的正确开展。
当年,毛泽东提出实事求是,最重要的内容和要求,是反对本本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到中国具体实践中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指出,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5]。然而,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前期,中国共产党内盛行着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特别是王明“左”倾教条主义,使中国革命遭受沉重打击。对此,毛泽东在1942年2月《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个别字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圣药,似乎只要得了它,就可以不费气力地包医百病。这是一种幼稚者的蒙昧,我们对这些人应该作启蒙运动。那些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6]
在处理宗教问题上,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往往局限于阶级斗争的视野。比如,李大钊在《宗教与自由平等博爱》中指出:“宗教的本质就是不平等关系的表现。”[7]蔡和森在《近代的基督教》中也指出:“原来政治宗教都是每个时代的支配阶级用以统御其被支配阶级的工具。”[8]这种观点体现了早期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宗教的成果,在理论上并不错误,但简单地付诸实践,难免导致一刀切地反对宗教,甚至背离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922年,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准备在清华大学召开第十一届年会。消息传到中国后,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宗教运动。3月,陈独秀、李大钊、蔡元培等77名学者名流,以“反宗教大同盟”的名义联署发表宣言,通电全国,指出:“我们要为人类社会扫除宗教的毒害。我们深恶痛绝宗教之流毒于人类社会十倍于洪水猛兽。有宗教可无人类,有人类便无宗教。宗教与人类,不能两立。”[9]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通过的决议案强调:“非基督教团体所做的正是我们所欲做的。非宗教的团体反对一切宗教,因为宗教是桎梏思想,并且在历史上看来是常与旧势力结合的东西。反对宗教,使青年思想自由而趋于革命的路途。因此对于此种非基督教、非宗教的团体应尽力帮助进行。”[10]共产国际远东局、青年国际直接指导了这场运动,共产国际驻华代表更是以俄国革命反宗教斗争的经验为榜样,从而使运动沿着“左”的路线前进,一直延续到1927年国共关系破裂才告一段落。
要反对本本主义,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1927年初,毛泽东到湖南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农村作了32天调查,写出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其中,就有关于宗教问题的鲜活材料。他指出,“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一条极大的绳索。[11]他还提到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道:“牛。这是农民的宝贝。‘杀牛的来生变牛’,简直成了宗教,故牛是杀不得的。农民没有权力时,只能用宗教观念反对杀牛,没有实力去禁止。”[12]
1930年5月,毛泽东到江西寻乌调查,不仅统计出宗教徒在全城近2700人中的大致比例,而且具体指出:“所谓宗教徒是耶稣教十人,天主教三人,斋公六人,和尚三人,共二十二人。”[13]他还专门分析了“神道地主”问题,指出:“神坛是地主需要的,社坛是农民需要的,庙是地主、农民共同需要的。庙的田产很少,租入不够香纸费及庙老用,所以不是严重剥削所在。‘寺’则完全不同,它是和尚的巢穴,是剥削厉害的地方。”[14]
毛泽东的这两个调查,涉及宗教问题的内容并不多,但已经能让我们大致了解当时中国农村的宗教情况。毛泽东对中国宗教信仰的概貌,也是心中有数的。1956年2月,他同藏族人士谈话时,指出:中国“信仰耶稣教的有八十万人;信天主教的有三百万人;信伊斯兰教的有一千多万人;信佛教的更多,有几千万人;还有信道教的,书目也很大,约有一千多万人”。[15]1970年12月,他会见斯诺时也说道:中国真正信教的人很少,“几亿人口里面只有八九十万基督教徒,二三百万天主教徒,另外有近一千万的回教徒,穆斯林。其他的就信龙王,有病就信,无病就不信,没有小孩子就信,有了小孩子就不信了”。
毛泽东对中国宗教的调查研究,对他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在从事中国宗教学研究之时,务必要深入城乡生活中去,对宗教问题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
实事求是的另一个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与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唯心论、有神论的观点,毛泽东有着清醒的认识。1937年,他在《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中指出:“哲学的唯心论是将认识的一个片段或一个方面,片面地夸张成为一种脱离物质、脱离自然的神化的绝对体。唯心论就是宗教的教义,这是很对的。”[16]1938年,他在《读李达著〈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中也明确写道:“人类束缚于自然力与社会力的压迫,只能用灵魂或神的观念去解释世界,断不能出现唯物的思想。”[17]
但是,毛泽东并不拘泥于这个视角,也没有一味地把宗教置于阶级斗争的境地,而是从中国历史与文化出发,从中国宗教的实际出发,客观地全面地审视宗教问题。这方面尤为突出的就是,他对宗教与文化关系的深刻把握。1947年10月,毛泽东到陕西葭县(今作“佳县”)白云山看庙会,询问寺院人员的生活情况。在参观寺院的建筑、雕塑、塑像等古迹后,他表示:“这些东西,都是历史文化遗产,要好好保存,不要把它毁坏了。”[18]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谈到西藏地大人稀,人口、经济和文化都要发展,又补充说:“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19]1965年6月,毛泽东在上海找周谷城和刘大杰谈论学术问题,后来,刘大杰回忆写道:“主席说,北大或者复旦应该有宗教课,应当研究耶稣(基督教)和回教。因为这两种教在国外很有影响,回教在阿拉伯国家很流行。我问:佛教呢?他说佛教也要学,在亚洲有影响。主席说他自己也在看佛学方面的书,已经看了三本,还要继续看。研究宗教很重要,不研究就不懂得文化发展史。”[20]
视宗教为文化,虽然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上找不到,但是符合中国的实际,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实际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键,也就在于此,正如毛泽东在1944年接受英国记者斯坦因采访时所言:“我们信奉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思想方法,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忽视中国文化遗产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外国思想的价值……我们的态度是批判地接受我们自己的历史遗产和外国的思想。”[21]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了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脉相承。观察毛泽东对宗教问题的探索,可以说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所以,我们在宗教学研究中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唯物辩证法,就是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
1963年12月30日,毛泽东做出关于加强宗教问题研究的指示,其根本要求也正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唯物辩证法。他指出:“世界三大宗教(耶稣教、回教、佛教),至今影响着广大人口,我们却没有知识,国内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没有一本可看的这方面的刊物。《现代佛学》不是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文章的水平也很低。其他刊物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写的文章也很少,例如任继愈发表的几篇谈佛学的文章,已如凤毛麟角,谈耶稣教、回教的没有见过。不批判神学就不能写好哲学史,也不能写好文学史或世界史。这点请宣传部同志们考虑一下。”[22]
遵照毛泽东的这个重要批示,任继愈于1964年组建了世界宗教研究所。从此,我国有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专门研究世界宗教的学术机构。更重要的是,毛泽东关于宗教研究的方法,特别是客观地认识宗教的存在及其影响,科学地研究宗教的历史与理论,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二 群众路线:中国宗教学研究的生命线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理论运用到党的全部活动,把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同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统一起来而形成的一条根本的工作路线。认识和处理中国宗教问题,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宗教的群众性,始终牢记信教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坚定不移地贯彻群众路线。
1929年9月,《中共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第一次明确提出“群众路线”的概念,要求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23]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对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经典性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24]这就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深刻论述了群众路线的方法论意义。
就中国宗教学研究而言,完全可以这样说:要开展正确的客观的研究,必须要从信教群众中来,到信教群众中去。唯有如此,才能摸清中国宗教的真实情况,才能知道信教群众的所思所想,才能在群众中检验研究成果的正确与否。
在宗教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首要一条是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这一点,也是毛泽东在革命和建设中反复强调的。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他就指出,破除迷信观念“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若用过大的力量生硬地勉强地从事这些东西的破坏,那就必被土豪劣绅借为口实”。他强调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25]
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26]他还指出,共产党人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27]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毛泽东始终把宗教信仰自由放在重要位置。比如,在领导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的过程中,他反复强调要尊重藏族群众的宗教信仰。1952年10月,他在接见西藏致敬团时,首先就强调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28]1956年2月,他同藏族人士谈话时,再次强调指出:“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29]
毛泽东对藏族群众宗教信仰的重视,不仅局限在西藏地区的层面,在整个国家的层面也不含糊。1954年9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对9月15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宪法草案,作最后的审议。在两条修改意见中,有一条是总纲中“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的提法,西藏代表认为不妥。他们觉得说“改革宗教”还可以,说“改革宗教信仰的自由”,似乎是不要宗教了。毛泽东认为西藏代表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并指出这一条完全抄自《共同纲领》,可见《共同纲领》也有错误。最后,根据他的建议,把“和宗教信仰”五个字删去,改为“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30]
在毛泽东看来,宗教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也要与群众利益相一致。1955年10月,他接见西藏地区参观团、西藏青年参观团负责人时,就指出:“西藏几年来有进步,每年都有进步。西藏今后是会发展的,人口要发展,财产要发展,文化教育也要发展。宗教学校也可以办。几十年后,西藏情况就会有很大改变。你们要学释迦牟尼的样子,为广大群众着想,为全西藏人民谋利益。释迦牟尼领导人民搞改革并没有饿死啊!”[31]
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也是毛泽东开展宗教工作的立足点。他对信教群众有着深厚的情感,在宗教工作中格外注意方式方法,尽可能地做到慎重稳进。1955年,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中写道:“除了合作社公养以外,每个农家都要劝他们养一口至几口猪,分作几年达到这个目的。某些少数民族禁止养猪的和某些个别家庭因为宗教习惯不愿养猪的,当然不在此内。”[32]现在看来,这句话并无高深之处,但联系当时农村合作化的热潮,以及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迫切愿望,他能够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始终保持冷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对信教群众的关心。
1955年7月,毛泽东审阅陆定一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稿时,将“不管自己是唯心主义者或是唯物主义者,都应该积极赞助和不要反对现在正在进行着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运动”这一段话删去,并在批语中写道:“要求资产阶级和宗教信徒积极赞助和不反对马克思主义,是很难的。”他还把发言稿中“我们也应该在广大的青年群众中、妇女群众中、学生中、工人中,积极宣传无神论”这一段删去,说:“这一点可在另外的地方讲,暂时不要在这个会上讲。”
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毛泽东也倡导保持共产党人与信教群众的密切联系。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访问苏联期间会见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陶里亚蒂。毛泽东在会谈中问他,意大利共产党对教廷的态度怎样?听完回答后,毛泽东说:“你们一面反对教廷干涉政治,主张政教分离,一面不提出打倒宗教的口号。好,灵活。宗教既已存在,提出打倒的口号就会脱离群众。”[33]这个观点,毛泽东在会见外国共产党领导人时多次提及。1959年10月,毛泽东会见赫鲁晓夫时说:“我看,共产党人进教堂,只要群众去,是可以的。”1964年5月,他接见秘鲁等拉美国家两个共产党学习代表团时,就秘鲁农民信多神教的问题指出:“一开始就叫群众去反对宗教,宣传什么‘我们是无神论者,你们信神我们不信’,那不行,群众就会和我们闹翻。群众觉悟是逐渐提高的,要群众丢掉宗教需要很长过程,信宗教不等于不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34]
正因为毛泽东对信教群众的牵挂,所以他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强调不同信仰的问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使用简单粗暴的处理手段。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35]
由上可见,群众路线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方面,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对于宗教学研究来说,同样要坚持贯彻群众路线,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正如毛泽东1961年对班禅额尔德尼所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信教,我们不懂得宗教。我赞成有一些共产主义者研究各种宗教的经典,研究佛教、伊斯兰教、耶稣教等等的经典。因为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中有那样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只红不专,是不行的。”[36]
三 独立自主:中国宗教学研究的重要原则
独立自主,就是说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坚持走自己的发展道路。这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立足点,也应是中国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天主教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开展中国宗教学研究的重要原则。
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正确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但是,它不可能为所有国家的一切问题提供现成的答案。它要求各国无产阶级政党以普遍原理为指导,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解决本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走出一条适合本国特点的正确道路。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中国革命正反两方面经验的重要认识成果。
在遵义会议以前,中国共产党事事听从共产国际的指挥,导致自己脱离中国实际而遭到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使革命事业濒临绝境。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针对这种错误倾向,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37]这是独立自主思想的最初的明确表述。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没有共产国际干预的情况下,独立地解决党中央的组织问题和路线问题,因而成为党独立自主地领导中国革命的伟大转折。对此,毛泽东在1963年9月会见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代表团时说:“不要先生,自己读书,自己写字,自己想问题。这是一条真理。过去我们就是由先生把着手学写字,从一九二一年党成立到一九三四年,我们就是吃了先生的亏,纲领由先生起草,中央全会的决议也由先生起草,特别是一九三四年,使我们遭到了很大的损失。从那之后,我们就懂得要自己想问题……真正懂得独立自主是从遵义会议开始的。”[38]
如前所述,毛泽东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时,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也强调立足中国的实际,反对照搬照抄俄国的经验。不仅如此,毛泽东还从近代中国基督教天主教的情况出发,强调中国宗教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改变自己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命运。
旧中国的教会,大部分为外国所控制,并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帝国主义列强“对于麻醉中国人民的精神的一个方面,也不放松,这就是它们的文化侵略政策。传教,办医院,办学院,办报纸和吸引留学生等,就是这个侵略政策的实施。其目的,在于造就服从它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39]1949年8月,毛泽东在《“友谊”,还是侵略?》中再次指出:“美国除了强迫中国接受五口通商等事而外,强迫中国接受美国人传教也是一条。美帝国主义比较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很长的时期内,更加注重精神侵略方面的活动,由宗教事业而推广到‘慈善’事业和文化事业。据有人统计,美国教会、‘慈善’机关在中国的投资,总额达四千一百九十万美元;在教会财产中,医药费占百分之十四点七,教育费占百分之三十八点二,宗教活动费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一。”[40]这表明毛泽东对宗教沦为帝国主义侵华工具的认识,并非空泛议论,而是建立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
基于这样的认识,毛泽东将帝国主义列强在宗教领域的附庸,划入敌人的范畴。1950年6月,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帝国主义在我国设立的教会学校和宗教界中的反动势力,以及我们接收的国民党的文化教育机构中的反动势力,反对我们。这些都是我们的敌人。”[41]1952年8月,他在全国政协常委一届三十八次会议上再次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和宗教界要进行教育,不要上帝国主义的当,不要站在敌人方面。”[42]
但是,批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宗教侵略他国,并不是简单地反对本国宗教的对外交流,不是完全割断宗教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更不是违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而是贯彻政教分离的要求,不允许宗教成为外国干涉中国内政的工具。1941年5月,《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的活动。”[43]1954年12月,毛泽东同缅甸总理吴努谈话时指出:“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的土地上去建立军事基地,附带军事和政治条件的援助和贷款,在另外一个国家建立的宗教机关进行间谍活动等,都是干涉内政。”[44]
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就是要清除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干涉中国内政的种种行为,包括干涉中国宗教事务。1950年7月28日,吴耀宗、邓裕志、赵紫宸等40位中国基督教代表人物发表“三自宣言”,提出中国基督教会及团体的基本方针是:肃清基督教内部的帝国主义的影响,警惕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培养发动力量的阴谋;培养一般信徒爱国民主的精神和自尊自信的心理,实行自治、自养、自传。[45]随后,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11月,中国天主教人士也发表宣言,开展“三自”爱国运动。对基督教人士的“三自宣言”,毛泽东批示说,这个文件是很有用的,“请考虑用内部文件方式电告各中央局及各省市委,并要他们注意赞助”[46]。实践证明,“三自”爱国运动维护了中国教会来之不易的独立自主,带领广大信徒走上了爱国爱教的道路,使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独立自主原则,还体现在毛泽东关于共产党员与宗教徒建立统一战线的论述之中。1940年1月,毛泽东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47]1942年3月,毛泽东专门就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的关系指出:“党员及党组织不得任意地无根据地怀疑党外人员,必须从友谊中细心了解自己周围的每个党外人员的历史和特性,细心了解他们对人民、对我党及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于他们的宗教信仰、思想自由及生活习惯,必须加以尊重。”[48]可见,共产党员与宗教徒建立统一战线,要看到彼此的独立性,绝不能把政治行动上的统一与思想信仰上的统一混淆。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继续强调宗教统战工作的重要性。1955年10月,他指出:“还是把积极因素团结起来好。要把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村的、城市的)、宗教家等等都团结起来。”[49]1957年3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一部分唯心主义者,他们可以赞成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但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宗教界的爱国人士也是这样。他们是有神论者,我们是无神论者。我们不能强迫这些人接受马克思主义世界观。”[50]按照这个思路,李维汉明确提出:“统一战线是按政治划分的,不是按照宗教信仰划分。有神论和无神论是世界观问题,只要政治一致,就可以而且应当团结起来,共同奋斗。只有这样,才符合整个革命斗争的利益,包括宗教界一切爱国人士的利益在内。”[51]
对中国宗教学研究来说,独立自主的原则具有双重指导意义。首先,要重视中国宗教的独立性。1870年2月,近代西方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斯·缪勒在英国科学研究所演讲时,突出强调了比较方法在宗教研究中的意义,说:“所有的高深知识都是通过比较才获得的,并且是以比较为基础的。”与此同时,他还指出:“一切真正的科学都是以分类为基础的。只有在不可能对各种不同的信仰进行分类的时候,我们才会承认不可能建立宗教学。”[52]联系毛泽东关于独立自主的论述,缪勒的这两段话启示我们,在研究中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在世界宗教的大视野中研究中国宗教;另外,不能“只见森林,不见树木”,要在比较中深刻把握宗教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坚持中国宗教的独立性,才能提出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的宗教理论。
其次,要重视中国宗教学研究自身的独立性。同中国的宗教事业一样,我们在开展宗教学研究的时候,不能闭关自守,要积极地与其他国家的宗教研究进行交流,在切磋之中增长见识,博采众家之长,补缺补差。与此同时,我们不能盲目迷信外国的经验,更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时髦理论来分析中国的宗教问题。即便是对待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也是如此,就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53]。一言以蔽之,只有把继承和发展、借鉴和独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使中国宗教学在持续创新中稳步发展。
综上所述,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在长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学习、坚持和发展毛泽东的宗教观,加强和深化中国宗教学研究,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宗教出现的新问题,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刻领会和掌握这三个方面。
[1] 毛胜,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副处长。
[2]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522页。
[3]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2~663页。
[4]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80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页。
[6]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0页。
[7] 《李大钊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215页。
[8] 《蔡和森文集》,人民出版社,1980,第693页。
[9] 《晨报》1922年3月21日。
[10] 《“一大”前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前后资料选编》(一),人民出版社,1980,第44页。
[11]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31页。
[12]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7页。
[13] 《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70页。
[14] 《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179页。
[15]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第140页。
[16] 《毛泽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19页。
[17] 《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第218页。
[18] 《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第246页。
[19]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89页。
[20] 参见中央文献研究室《党的文献》、《文献与研究》编辑部编《读史与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第311~315页。
[21]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第191~192页。
[22]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353页。
[23] 《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第97、100、101页。
[24]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
[25]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3页。
[26]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2页。
[27]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84页。
[28]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89页。
[29]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140页。
[30] 参见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第337~338页。
[31]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131页。
[32] 出自《〈这里养了一大批毛猪〉一文按语》,载《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
[33]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749页。
[34] 参见陈晋《毛泽东之魂》(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第302页。
[35]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209页。
[36] 《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222页。
[37]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15页。
[38]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38~339页。
[39]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29~630页。
[40] 《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506页。
[41]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73~74页。
[4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第298页。
[43] 《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37页。
[44] 《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81页。
[45] 参见《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人民日报》1950年9月23日。
[4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第438页。
[47] 《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7页。
[48] 《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96~397页。
[49] 《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88页。
[50]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69页。
[51] 《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1982,第647页。
[52] 〔英〕麦克斯·缪勒:《宗教学导论》,陈观胜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第8、43页。
[53]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