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论
- 从行为到意义:仪式的审美人类学阐释
- 张良丛
- 5890字
- 2023-11-21 18:49:14
仪式是人类一种重要的文化样式和生存方式,与文化传统、信仰、习俗、审美表达方式等联系密切。研究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对仪式作出了多样的阐释。当代仪式研究已经跨越传统的学科限制,成为一种研究文化问题的基本视角,甚至可以贯穿文化研究的很多领域,直接指向该领域的诸多理论问题。仪式已经成为当代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关键概念。在某种意义上,仪式已成为理解人类文化的一把钥匙。目前,仪式研究已成为一门显学,在国内外学术界都是一个热点话题。从最初的宗教仪式研究到仪式研究的广泛展开,仪式研究涉及众多的学科。文化人类学、宗教学、社会学、民俗学、艺术学、戏剧学、美学等学科都涉及仪式研究,并形成系列成果。这些学科的仪式研究开拓了文化研究、艺术研究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首先,仪式研究体现在文化人类学的成果中。从古典人类学学派、神话—仪式学派、进化论学派,到后来的传播学派、功能主义学派、结构主义学派、社会学派、象征主义学派和阐释人类学学派,这些学派都把仪式作为研究和阐释文化问题的切入点,对神话与仪式、巫术仪式、宗教仪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例如,弗雷泽的《金枝》研究了古罗马折金枝的仪式习俗,以及美洲、大洋洲的一系列巫术仪式,奠定了神话—仪式学派的研究基础。其后,以哈里森为代表的神话—仪式学派阐释了仪式与艺术、仪式与神话这个主题,代表性的著作是《古代艺术与仪式》。法国社会学派人类学家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对原始宗教仪式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并把仪式作为原始宗教的两个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结构人类学》中通过对原始民族仪式的研究,把仪式上升到人类经验分类的高度。美国象征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直接把仪式作为研究对象,在《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象征之林》等书中,直接把仪式作为民族志描写的主题。解释人类学家吉尔兹(又译格尔兹)在《文化的解释》中,把仪式作为解读社会文化变迁的晴雨表。
国内文化人类学的仪式研究起步比较晚,虽与国外研究有相似之处,但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点。一方面,与西方对非洲和南太平洋上的土著民族的研究相似,中国的少数民族很多是处于前工业文明社会,甚至是农业文明之前,其文化也是以仪式文化为主。因此,中国学者把目光投向了本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资源,进行了田野调查。例如,和志武的《祭风仪式及木版画谱》对东巴族的祭风仪式的画谱做了解释和描述,庹修明的《傩戏·傩文化》研究了西南少数民族的仪式戏剧。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对国内的宗教仪式和习俗以及国外的仪式理论进行了探讨。中国道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都有丰富的仪式文化,它们必然会进入研究者的视野。道教音乐、佛教壁画、礼乐文化等方面的研究都产生了大量成果。很多学者对道教仪式中的音乐做了研究,如倪彩霞的《道教仪式与戏剧表演形态研究》,曹本冶、刘红的《道乐论:道教仪式的信仰、行为、音声的三元理论结构研究》,等等。国内的人类学家通过仪式研究透视了社会文化的状况,如郭于华主编的《仪式与社会变迁》。同时,他们也对国外仪式理论和仪式文化进行了探讨。吴晓群的《古代希腊仪式文化研究》、彭兆荣的《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与实践》等都是深入研究的著作。
其次,在原始艺术研究、戏剧研究等领域,仪式研究也获得了广泛的推进。西方的仪式研究主要集中在原始艺术研究上。原始艺术研究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类学家在进行民族志调查的过程中,对当地的艺术品和艺术行为产生了兴趣,从而进行的学术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即艺术人类学。另一方面是很多艺术家、美学家在人类学家得到的考察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原始艺术并不能用西方现代美学和艺术观念加以阐释,它们都与实用目的相结合,是民族文化观念的体现。原始艺术与巫术目的仪式的联系尤为紧密。在某种程度上,原始艺术是仪式的产物。因此,对原始艺术的研究必然会把仪式作为一个阐释的角度。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有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博厄斯的《原始艺术》、布洛克的《原始艺术哲学》、让·洛德的《黑非洲艺术》、罗伯特·莱顿的《艺术人类学》等。
戏剧研究及文学研究也和仪式研究有着密切联系。这主要体现在戏剧的发生和戏剧形式、功能的研究中,并且形成了一些重要研究成果。国外的代表人物是理查德·谢克纳。谢克纳从仪式的角度对戏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仪式理论、仪式与戏剧的关系做了详细的探讨,代表性的著作有《仪式的未来:论文化和表演》、《表演理论》、《在戏剧与人类学之间》。国内很多学者也从仪式的角度对戏剧、歌舞、文学进行了探讨,包括胡志毅的《现代传播艺术——一种日常生活的仪式》、《国家的仪式》、《神话与仪式》,王杰文的《仪式、歌舞与文化展演》,容世诚的《戏曲人类学初探:仪式、剧场与社群》,彭兆荣的《文学与仪式》,曲金良的《后神话解读》,等等。这些著作从理论和田野调查两个方面,阐释了仪式与艺术形态的关系,显示了与众不同的话语特色。另外,中国古代有着丰富的礼乐文化。在某种意义上,礼乐文化就是中国的仪式文化。很多研究者从仪式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古代礼乐文化,代表性的著作有张光直的《美术、神话与祭祀》、巫鸿的《礼仪中的美术》、张树国的《乐舞与仪式》。这些著作从仪式文化的角度探讨了仪式与艺术的关系,建构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理论话语。
最后,在美学和文艺学领域中也涉及仪式研究,这些领域主要是对文化和艺术中的仪式与仪式化现象进行研究。例如,布尔迪厄(又译布迪厄)对审美习俗、文化场、文化资本与权力等的研究,杜威对习惯的研究,乔治·迪基对惯例与审美的研究,荣格原型理论与弗莱的原型批评,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研究,等等,都涉及仪式与仪式化的艺术和审美现象的研究,并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代表性的著作有布尔迪厄的《艺术的法则》、《区隔》、《文化生产的场域》,杜威的《艺术即经验》,乔治·迪基的《美学与艺术》,荣格的《心理学与文学》,弗莱的《原型批评》,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等等。近几年来,国内很多学者从仪式角度的研究阐释仪式与审美的关系,形成了一些美学研究成果,代表性的著作有王杰的《审美幻象与审美人类学》、陈元贵的《仪式与审美尺度问题》。
总之,国内外的仪式研究成果丰富多彩,令人目不暇接,各个方面都涉及了仪式研究的内容,这显示出仪式研究在当代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性。但是目前的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方面,这些研究成果不是零碎地把握仪式,就是囿于自己的专业领域中,没有形成对仪式的整体把握和深入的理论阐释。仪式作为人类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与人类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文化创造和表达、艺术活动及审美问题等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必要把其作为一种整体性文化进行把握,并以此为基础阐释人类的文化观念和文化活动,建构系统的仪式理论。另一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对仪式与审美的理论阐释相对较弱。仪式作为人类一种极为重要的行为,与情感和想象等人类的内在心理因素有着密切联系,是观察和理解人类经验的一把钥匙。美和艺术塑造的经验结构与仪式问题有着紧密联系。但是,目前对于仪式与审美和艺术问题的研究较为薄弱和零散,需要进一步加强美学理论的阐释。由此可见,仪式研究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这需要引入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它既能关涉仪式的文化理论阐释,也能关涉仪式的美学阐释。这一理论和研究方法就是审美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
审美人类学是最近几十年在学术界诞生的一门交叉学科,是文化人类学和美学的最新发展。传统人类学对经济、婚姻、生育等问题关注较多,对艺术和审美活动等精神文化关注较少且不深。直到20世纪中期,文化人类学才由对具体的政治、经济和婚姻等方面的研究转向了文化意义的研究。而传统人类学也日益分化,产生了很多分支。艺术和审美作为人类重要的文化事件,在这个大的研究转向中获得了重视。20世纪70年代之后,审美人类学作为人类学的重要分支开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审美人类学从美学和人类学两个领域中汲取营养。一方面,审美人类学依赖于文化人类学形成的田野调查资料和文化理论成果。人类学扎实的田野调查资料是目前阐释文化问题最为重要的感性基础,以此为基础可以把文化问题阐释得更为清楚。而且,文化人类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也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理论。结构主义人类学的文化理论、象征人类学的文化理论、解释人类学的文化理论都成为目前文化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这样一来,以人类学的文化理论阐释文化观念和文化表达就具有了优越性。另一方面,审美人类学也形成了自己的美学观念。审美人类学把美和艺术放到整个文化系统中考察,认为美和艺术是人类建构起来的一种文化现象,与人类社会的其他文化形式有着密切联系。美的观念不是先验的、自明的,而是与不同的文化相适应的,美和艺术的背后是不同的文化模式,不同文化的审美表达模式是不相同的。美和艺术不是人类的一种点缀物,而是适应于人类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承担了很多文化功能。因此,美和艺术在审美人类学这里已经脱离了现代美学的范围,是一种“半自律”的存在,处于其他的有形、无形的文化语境中。另外,审美人类学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多元文化的观念也是其重要的特点。与早期人类学的殖民主义观念不同,当代人类学的基本观念是主张文化多样性,反对西方中心主义。审美人类学的对象主要是非西方文化中的他者的审美经验和艺术。在田野调查中,审美人类学关注到不同文化系统中的艺术,尤其是非西方族群的艺术和审美趣味等问题,并进行跨文化的比较,从而肯定了不同种族生存方式的合理性。由此,审美人类学与美学、文化人类学有了明显的差异,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审美人类学可以作为我们研究的理论资源。
在审美人类学的观照下,把仪式作为一种整体的文化形式和文化机制,以此为基础来阐释艺术和审美问题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仪式是理解人类文化的至关重要的概念,是人类情感经验的行为表达方式。研究者可以从中窥视文化的缘起和发展源流,也可以从中理解并阐释美和艺术等文化的基本问题。因此,可以说仪式是审美人类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从审美人类学的视角对仪式加以研究,可以对美和艺术形成一种新的理解,也可以对审美人类学的很多重要范畴如审美制度、审美交流、审美认同进行透视,从而可以更好地实践审美人类学的理念。
仪式的审美人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仪式研究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仪式研究给我们提供了审视当代文化的重要视角。仪式与生活联系紧密,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仪式活动和仪式化活动。这些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对个体和社会都具有特定价值。仪式作为一种综合文化样式,内含很多基本的文化观念、情感经验和社会意义,是行为与意义的有机结合。所以,审美人类学对此进行田野调查和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现实生活中的文化习俗、情感经验和人类的生存意义,也可以对现代化条件下人类形式化的情感生活提供分析的视角。因此,仪式研究对当代文化的阐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另一方面,仪式的审美人类学阐释对全球化语境中的地方性文化保护和地方性美学的建构具有重要价值。在全球化与地方化的冲突中,保护地方性文化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从审美人类学的角度看,地方性文化内在的地方性审美经验尤为重要。地方性审美经验与该地区的文化结构有着直接的联系,以感性形式反映了它的情感结构。仪式作为特定族群行为的文化表达,其内含特定族群的认知图式、传统习俗、文化记忆等方面,是特定族群的文化标志。面临全球化对地方性文化的冲击,从仪式的角度研究地方性文化就具有了特殊的价值。仪式文化往往是地方性文化的展演。通过对仪式展演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文化多样性的现实,以此阐释地方性文化的价值。仪式研究本身就涉及全球化与地方化、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从历史和现实结合的角度对其加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把握全球化视野下地方性审美文化的特有价值。
仪式的审美人类学研究对当代美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审美人类学关于异文化中的艺术和审美现象的研究,在对人类整体文化的观照下,采用比较文化学的研究方法对不同文化体系中的美和艺术进行对比研究,有利于突破形成于西方模式的美学体系,进一步解构现代美学建构的神话,从而建构新的美学思想。现代美学以想象为核心,以审美自律为特征,追求超越现实生活的审美状态。这样就使现代性美学面对现实审美实践、日常经验时显得苍白无力。仪式的审美人类学研究关注美和艺术在人类各个历史阶段与仪式文化的复杂关系及审美所承担的文化功能,从而可以更好地反思现代美学关于审美自律性的美学规定,把美与审美放到一种更为广阔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获得新的阐释。同时,从仪式研究的角度对现代美学进行反思,可以把美从自我封闭的圈子里解脱出来,重新回归其本源的存在。因此,审美人类学实践新的美学观念,通过对仪式文化与审美关系的研究,就可以冲破审美自律性、审美纯粹性的藩篱,打破缥缈的乌托邦的幻想,把美返还给现实文化,从而能给予美学以新的生长点。
从后现代的美学方面来看,仪式的审美人类学研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当代的文化语境是后现代的。后现代的文化语境使得现代美学对艺术和美的阐释模式已经失去了有效性。当代的大众文化、消费文化都具有自身的审美表达模式,这种表达模式往往与审美之外的因素有着紧密联系。其表达媒介、与生活的紧密联系、感性的身体基础、狂欢的经验等方面都突破了以审美自律和想象为核心的现代美学体系,需要新的美学思想来加以阐释。后现代的各种理论(以福柯、布尔迪厄、伊格尔顿为代表),充分展现了美和艺术不仅是个人情感和想象的产物,更是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产物,内含权力和意识形态的底蕴,是社会关系的微妙刻写。这些现象都在呼唤新的美学理论对其加以阐释。审美人类学适逢其会,以新的美学理念来解释这些现象,并且具有实用性。当代的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的仪式化现象恰恰是切入问题的适合视点。而且,仪式的审美人类学研究能够弥补后现代美学的很多弊端。后现代美学卸载了审美负担的社会功能(审美超越、审美救赎),却使审美向生物性快感靠拢,模糊了审美本身的人文价值,这是令人担忧的。审美人类学对仪式的研究,突出了仪式本身的规约作用,充分体现了它对人文价值的关怀,这恰好可以弥补后现代美学的缺陷,对当代美学的重建具有特殊意义。
总之,对审美人类学而言,仪式是贯穿文化问题和美学问题的一条线索。围绕这条线索,就可以阐释仪式与文化和审美问题的复杂关系,为丰富多彩的仪式理论研究大家庭增加一个新成员,也为新美学理论研究增添一条小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