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本书主要研究内容

本书以专利权质押融资为核心,基于演化博弈的思想,针对专利权质押的特征,对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博弈策略进行分析,从演化均衡的角度分析银企双方的演化规律,进而考虑政策因素对参与主体决策的影响;基于专利权质押融资情景分析专利权价值指标体系,并用实际案例对价值指标体系进行适用性分析,从银行的角度,基于专利价值的随机波动性、专利的可替代和时间贬损性,分析构建基于专利权质押融资的信贷配给模型,构建信贷终期专利的价值函数,给出基于专利权质押的银行最优信贷合约设计,并进行数值分析和解释。近年来,在主流银行信贷体系外,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而且已经产生了试水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案例,本书希望从经营模式特征和发展瓶颈等方面拓展该部分研究。具体而言,本书主要研究内容可概括为四部分,研究框架和结构如下。

其一,对专利权质押融资中的演化博弈进行分析。银企信息不对称的事实下,加强信贷资金安全成为维持银企双方关系的重要问题,在银企信贷过程中,企业对借入资金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有较充分的认识因而处于强势地位:企业具有了解自身信息、行业信息、竞争对手信息、潜在竞争对手信息和贷款资金使用信息等优势,而银行不能直接参与和完全监控信贷资金的使用,也无法准确判断借款人的资金偿还概率,因而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因此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风险,银行选择了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这种机制直接导致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供给减少,尤其对于低风险、高投资回报率的高技术中小型企业使用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而且未来收益难以确定的质押物而言,其极有可能产生“错杀”。此外,本书基于专利权质押融资建立了相应的演化博弈模型,该模型的建立分为两步,第一步在相关假设的基础上,建立“自然”条件下企业和银行关于专利权质押的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对模型的分析和计算,找到银行和企业群体的演化稳定策略以及模型的演化博弈系统的平衡点。通过分析发现由于专利权作为质物的特殊性,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博弈演化趋势会显著依赖系统初始状态和相关参量的取值,基于此,进一步建立了考虑政策扶持的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加入贷款贴息以及担保补贴参量,银企之间关于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合作”演化趋势得到增强。由于模型参量比较多,该项研究进一步对博弈模型的仿真分析系统关键参量进行分析,旨在对银行和企业决策产生影响。

其二,在传统的质押融资业务中,土地、厂房等有形资产的评估一般由银行自身来评定,对于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价值的衡量却是一般银行“望而却步”的,在专利权质押融资实施过程中,资产评估机构能否合理地评估所质押专利权的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确定贷款金额提供合理依据,降低贷款风险,是专利权质押融资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而现阶段,基于不同情景下的专利价值的分析研究还不多见,本书以2012年中国技术交易所发布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操作手册》为基础,在质押融资的情景下,尝试建立专利价值分析的指标体系,并通过案例研究,分析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其三,在银企信贷融资中,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影响银企信贷关系,先前已有文献证明有形资产(厂房、设备、土地)作为融资质押物可以充当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有效工具,而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质押物,是否能发挥传统质押物的作用,降低银企之间的“不信任”呢?经典银行信贷风险的决策模型,对于抵押品的终期价值只是简单假设为初期质押价值的一定比率kk为定值),但是知识产权的价值,却由于评估方法选取不一、市场环境的变化、拍卖二级市场不完备等因素“天然”存在不确定性,这就对银行的信贷决策产生新的影响。本书基于质押融资的研究发展历程,针对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新情景,事先不给定专利价值的概率分布,考虑专利的可替代和时间贬损性,构建基于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最小最大遗憾准则的信贷决策模型,分析得出专利在贷款终期价值的解析解,并结合Kuhn-Tucker条件给出专利价值的概率分布在最“糟糕”情形下的银行贷款利率和配给量的最优解。

其四,前述部分主要基于主流银行信贷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而近年来,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异军突起,衍生了去中心化的交易结构,使得资金需求的直接匹配更加容易,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基于此,本书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特征及融资约束现状,结合国内外文献研究,从理论方面揭示了P2P互联网平台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利用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方面存在的优势,同时进一步阐释了P2P网贷平台助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此基础上,本书针对专利权质押融资与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1] 万东华:《多措并举破解中小企业困局》,http://www.stats.gov.cn/tjzs/tjsj/tjcb/zggqgl/201111/t20111109_37759.html。

[2] 尽管我国企业的融资行为同样符合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但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投融资环境还不成熟,银行在垄断竞争环境下,信贷过多地向大型国企倾斜,缺乏向中小企业融资的动力。

[3] 有专家学者对专利权担保进行“正名”,认为专利权担保并不适用“准占有制度”,应为专利权“抵押”,而非专利权“质押”,但由于相关法律条文至今并未修正,所以本书依然沿用“专利权质押”这一术语。

[4] 《专利质押贷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http://www.hczl.com/xinwen2.asp?id=1297。

[5] 根据Timo Fischer等对Ocean Tomo的拍卖数据实证分析,专利价值与这两个指标(forward citations,patent’s family size)也表现出正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