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文化视域下的纪录片主体性研究
- 张欣
- 1589字
- 2020-11-29 16:45:28
引言
文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学科领域中,给它下一个严格精确的定义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对它的定义一般都包含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人与动物的区分,二是人的主体性[1]。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通过实践活动,人获得了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它集中表现为人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性。文化在主体性上就是民族[2]。或者说,文化是民族的主观表现,是一个民族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文化方式的选择。因此,不同民族之间的观照本身常常有着主客体之悬隔。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既包括了现有文明的一切成果,又包含了人类走向文明的过程,还体现了不同民族对自己文明方式的选择,它是客观状态、历史过程、主观选择的统一。因此研究人文艺术类的课题,就不能忽视其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更不能忽视作为主体自身的主体性建构的问题。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地域的局限逐渐消失,维特根斯坦所谓的“主体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个界限”[3]被消费社会的欲望冲动,为媒介扩容和技术创新不断抹杀。主体哲学的范式被视为陈腐过时了[4],文化属性乃至人的主体性亦因此改写。就文化的自身结构来讲,多样性是其基本内质,它构成了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任何文化要发展前进,都必须与其他不同质的文化进行交流、沟通,甚至向其他文化学习,吸收其他文化中的优质成分,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的文化品质,促使自身进步。再则,文化没有优劣之分,在跨文化交流与传播过程中,每一种文化都拥有传播的权利、发言的权利,而不是仅仅充当接受者、听众。在这一进程中,各种不同文化相互交织融合,“全球化”与“民族化”似乎是一对悖论,由此产生的对文化的继承和交流以及对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冲击,为讨论与研究提供了一个可持续的、需要密切关注的平台。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博弈中,文化的竞争不是靠排斥和对峙来实现的,它需要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和方法,实现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比较、沟通和理解。同时,容纳外来文化,并不意味着一味被动接受,而是必须以本民族文化为主体,保持本民族和本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承续本民族文化传统,对外来文化进行先进与否的鉴别,并在本民族文化中找到生长点与结合点,使先进的外来文化民族化。费孝通先生所谓的“文化自觉”本质上就是对本民族或地方文化面对现代化诉求时能动性的理性认知,唯其如此,“文化主体性”才成为可能。
长期以来,文化的公共外交与国际传播是文化传播主体之间双向交流的活动,在此历程中,“装在铁盒里的大使”曾经是人们对于电影的外交职能的描述,而在电影(及电视节目)的各种类型中,最具真实品质与直观性的纪录片能够跨越时间、地域、文化的边界,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传播,如《北方的纳努克》《早春》《鸟的迁徙》《家园》《海豚湾》《天地玄黄》《寻找小糖人》等等。中国纪录片由于起步较晚,跨文化创作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这其中也有不少优秀作品:《丝绸之路》《平衡》《华尔街》《西藏一年》《当卢浮宫遇到紫禁城》《舌尖上的中国》……但总体上说,中国纪录片的跨文化创作发展较慢,本土纪录片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有限,其作品质量参差不齐,文化贸易逆差严重,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是缺乏系统性。
本书力求通过对主要纪录片创作国家的跨文化作品进行分析、比较,探究其创作手法与理念背后的文化主体性议题,并希望在此基础上梳理中国纪录片跨文化创作的理论系统,探讨中国形象的当代建构以及民族文化底蕴与中西文化共通的思想内涵在影像中的当代表达,为今后的纪录片国际传播提供些许借鉴。
[1] 陈燕谷:《主体性与美学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8年第3期。
[2] 陈伯海:《中国文化与中国伦理精神》,文艺出版社,1992,第9页。
[3] 〔英〕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九州出版社,2007,第3页。
[4] 〔德〕彼得·毕尔格:《主体的退隐》,陈良梅、夏清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