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研究的语境及视阈转换

当前对于儒学为主流的传统文化的尊崇所表达出来的是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尽管有其文化与政治意识形态之间保持适当张力的自在规律,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的特点,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宗旨的政治,不能不正面借助并结合于民族文化传统,让其为建构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资源。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无论是推崇马克思抛弃孔子,或者是肯定孔子丢掉马克思,都是不可能的。”[21]本书将围绕这一基本判定,进行学术性梳理。

(一)研究文献综述:基本向度与研究成果

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可以从当前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这一研究路径与趋势展开分析,考察蕴涵在这一过程中的各种理论与实践逻辑,阐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结合。总体来看,国内外围绕该主题的相关研究与趋势主要以三大视角展开。

1.“根本目的”与“功能作用”的视角

这一研究视角主要目的在于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并以此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内涵及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这一研究视角占据了当前研究文献中的很大一部分,杨瑞森、何继龄、石仲泉、郑德荣从理论形态视域进行研究;张允熠从文化变迁与转型角度进行研究;而陈先达、许全兴与陈占安则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解为“实践结合”与民族“文化结合”的统一。国外学者罗伯特·库恩、施拉姆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规律的拒斥以及对中国现实和传统的提升,德国学者皮特·奥皮茨则从文化心理方面研究儒学促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然而,国外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明显误解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含义。这一视角未能深入涉及乃至把握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结合的精神形态、实质与互动关系。

2.“融合规律”与“互动建构”的视角

这一视角的研究主要有:刘向信、刘志扬与韩书堂阐述中国传统文化参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并将其渗入到中国特色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之中。许全兴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精神结构基础。孙熙国把握文化形态的多样性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与核心作用的本质一致性,强调立足于时代实践诠释中国传统哲学的真意是构成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途径,把传统文化理解为“载体”而不是“体用”关系从而与方克立在重释“体用”关系的基础上理解中西马的“综合创新”有了契合。孙利天以各种文化形态的“信仰对话”寻求中西马融合的生命逻辑基础。黄枬森把中西哲学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以科学性与实践性阐述中西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区别。杜维明在比较中充分理解与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及其当代意义乃至普世性。邵龙宝则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为当下中国社会的终极关怀即最高信仰,而儒学的现代化则是中国社会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文化血脉和文化基因,二者在实践中的融合与创新成就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基于这一视角的研究,主要有以唯物论与辩证法为切入点进行的研究:如美国的施拉姆与窦宗仪以及斯塔尔;而魏斐德、费正清与美国学者戴维·W.张则或者强调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或者强调传统基础上的“多元化新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对儒学的继承与发展。然而,上述这些视角及其成果形式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在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困境未能作出深入探讨。

3.“问题困境”与“方法路径”的视角

这一研究视角在新儒学中有所体现。冯友兰、梁漱溟与熊十力等较早地以唯物史观来挖掘儒家的政治历史哲学,熊十力意识到中国哲学的“气”与西方哲学传统中“物”的差异性,儒学“唯气论”与辩证唯物论的会通仍面临挑战性问题;梁漱溟尽管不恰当地理解唯物史观,却提示了一个重要视阈:必须以特定社会结构背景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许全兴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可能渗入并且分析了其文化心理根源;邵龙宝把传统文化中儒学的实质与核心价值置入中西文化传统的流变中予以诠释,强调对当前中国进一步发展所存在问题的诊断以及如何借鉴西方文化精髓与方法路径,批判继承与整合创新儒家心性学说的伦理文化资源和西方政治理念及其制度文明。此外,问题还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否是儒家化”的问题论争。金观涛、郭齐勇与汤一介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作为一种“儒家化”理解;刘东超质疑其立论依据并从研究方法的视角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儒家化的关系;邵龙宝认同不能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同为向儒学的“隐性复归”,但也不是“完全取代”的“断裂化”。而国外研究或者否定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的形态融合:施拉姆、舒尔曼与迈纳斯;或者存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实质而形成所谓“继承发展论”与“背离否定论”;或者是折中观点:顾立雅与列文森等。这一视角的局限在于:囿于文化本身逻辑形态及其对心性的影响义理,未就文化精神的“生命自觉—生活世界—社会结构”等文化精神要素在特定历史境遇中的文化设计或安排进行生态性考察,以建立逻辑形态与实践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研究视阈转换: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困境

基于上述相关研究视阈及其所取得成果的学术史梳理,可以发现,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的互动机制及其困境的研究构成该研究的趋势与重点,然而却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成果,不仅未能关注“文化形态—生命自觉—生活世界”的源初关联及其精神生态并对特定历史境遇中的文化设计或安排进行生态性考察,而且对于两者结合的“形态”的研究也很少涉及。在总体上存在这样的疏忽与不足:一是绝大多数的研究还是囿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是否应该结合及其可能性这样一个问题域,或者是用两者之间的一些“个别原理”与“具体观点”之间进行“碎片化”比附,缺乏一个真正系统的乃至“结构形态”与文化精神本质意义上的论证、挖掘与分疏;二是未能从思想史与生命存在的精神自觉探讨二者结合的本体论基础与现实生活世界的伦理精神根基;三是总体上都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根本目的定位于这样两个方面: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从而造成其结合在“学术层面”与“实践层面”的二元分立,无法以一种批判性的精神意识去回答如何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研究中直面现实生活世界的矛盾悖论和问题困境,建构中国人的精神家园问题;四是缺乏基于对二者进一步融合的“前沿”“趋势”与“困境”的深入把握而进行的理论形态建构的整合性视角,即未能很好地结合现代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文化哲学理论的前沿性趋势的自觉意识,探索适应当代中国社会伦理精神与人的心性或道德精神建构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其实质在于未能找到两者结合的根本的且适应现时代的切入基点。造成这些局限性的主要原因在于方法论与研究视阈的局限,缺乏对该课题研究的学术资源、学术基础与本体实践基础的形态学建构。

回应上述问题困境需要基于文本诠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态学”重构,探究二者结合的学术与实践基础及其切入基点,在此基础上研究其互动规律与实现机制及其趋势和精神性功能,建构文化转型中的中国文化形态结构,从而创新性地解决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合法性、可能性以及何以实现这一基本问题。

首先,理论基础与范式转换。本研究的主题定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创新研究,因而涉及对相关文化形态及其精神结构的重新诠释,这需要先行对各种类型与谱系式的哲学与文化形态进行形态学的考察。这种考察并非是一种自然科学与生物学意义上的,而主要是哲学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研究,把“形态学”从生物学、社会学等领域中剥离出来,打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事实”和“价值”二分的痼疾,基于事实和价值的一体化来阐释“形态”的概念,其要义在于一种基于原子式思维反思与超越的整全性思维,以把握各种文化现象与哲学形态的精神实质与内里逻辑,特别是还原“理论形态”与“生命形态”、生命存在与意义建构间的源初关联,由此建立一种哲学形态学与文化形态学的基本框架,阐释其基本原理、概念方法与普遍意义,确立起一种研究文化与哲学诸理论的新范式。

其次,理论前提批判与重置。先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的研究总体上是基于一种自设的前提,然后寻求一些“碎片化”的观点或个别原理加以比附与对接,缺乏对二者融合的学术基础的建构。本书力图展开一种对先前研究所预设的教科书式的固有理论前提的分析与批判,消解惯有的思维范式与“前见”理念,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态学诠释与重构,重置二者融合的本体基础、问题基础与方法基础。

再次,理论融合境域与基点的探求。基于上述视域与范式,深入西方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以现象学还原方式“回到事实本身”,即其所共属的“生活世界”与历史逻辑,确定其在精神统一的理论形态结构与序列中的关系位置乃至冲突或矛盾,呈现文化诸理论形态所构成的互济互补的生态—形态结构,而其最根本的结合点则是对于生命自由与一种“可能生活”的理论与实践解释。据此,探讨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融合的内在规律及其实现机制与精神性功能,并在理论形态与生命实践、特殊性与普遍性、历史与现实等整合统一的基础上深入把握其融合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特殊困境与特殊难题。

最后,理论形态的创新与重构。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反思和批判各种文化与哲学理论的内在问题和根本矛盾。这种问题与矛盾在不同历史境遇中的演变及其对可能生活与自由存在的影响,构成了文化与哲学形态演变的内在动力,进而回到中国现代化的现实情境中,洞悉和提取传统文化在这一境遇中所生成的中国文化精神及其所塑造的人格特质中可能遭遇的文化难题乃至“伦理—道德”问题。以累积的中国文化经验、生成中的中国文化话语逻辑,寻求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型中进一步结合的新的精神生长点,创造性地建构适应和指导中国现代化实践的文化理论形态并克服西方现代性问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研究需要一种“形态学”的视阈转换。“形态学”作为学术研究范式已经在史学与哲学研究以及文本诠释中得到应用。有学者把“哲学的生成与开新,就是创构其存在理解方式和秩序构建方式,并对其予以阐释的最终描述”看成是一种“精神形态学”,并运用于对孔子儒学的研究,这一研究方法体现在克罗齐对于精神与历史的统一的理解中[22]:“精神的自我意识就是哲学,哲学是它的历史,或者说,历史就是它的哲学,二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23]而“‘哲学形态学’乃至 ‘哲学历史形态学’显然为马克思哲学发展史的研究和描述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模式、维度和视域。形态学范式用于本主题研究的可能性与合理性可以依据其概念蕴涵及其基本原则获得说明。”[24]

形态学(morphology, morphologie)的范畴来自希腊语morphe。歌德由于不满意自然科学中过分的理性分析倾向而在自己的生物学研究中最早使用过形态学概念。生物形态学不是只注重部分的微观分析而忽略总体上的联系,相反它要求把生命形式当作有机的系统。“形态学”方法在马克思的理论研究中也有所体现,他专门构建了“经济的社会形态”概念,并明确地“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25]

把“形态学”运用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具有独特的作用:一方面有助于从整体性与历史性来把握并实现二者的形态重构,从而为二者融合的研究建构学术资源和学术基础。克罗伯(A.L.Kroeber)和克拉孔(Clyde Kluckhohn)把文化理解为以传统价值系统为核心的整体行为系统,并同时注意到文化的整体性和历史性。尽管人类学家对于文化的认识日益深入,但文化的整体性与历史性却依然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随着“维柯和赫尔德的历史哲学逐渐受到西方思想界的重视,不但文化是一个整体的观念得到了加强,而且多元文化观也开始流行。”[26]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髓与表现形态、发展历程与实践逻辑有机结合,便于更好地揭示两者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或本体依据,由此还原各种殊异的文化形态之间的互释经验与解释机制,并彰显其当代意义和实践价值。

以“形态学”视阈研究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态演变史,是回应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的合法性、可能性以及何以实现这一基本问题的可行路径。这一范式所蕴涵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其一,呈现文化逻辑形态与生命存在以及可能生活之间的源初关联,“生命创造出某些特定形式,并通过这些形式表现其自身,实现其自身”“文化蕴涵了生命有可能实现自身的全部事业。但文化也蕴涵了生命以受界限限制的形式得以实现的那些事业”。[27];其二,客观地体现文化形态同其创建者及其个性的关系,还原文化形态之间的作用机制,扬弃既有研究中绝对“对立论”和“同一论”;其三,将每种文化形态都看作是其演变过程的整体形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充分注意彼此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它们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性功能或所发生的实际作用;其四,判断文化形态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准就要看其是不是达到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如果说,“形态学”范式概念蕴涵及其方法论原则用于本课题研究具有可能性与合理性,那么,以“形态学”视阈与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应该涉及什么样的问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