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术回顾

三十年来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范式转换

李长莉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前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近代社会史复兴,迄今已经走过了三十年。中国近代社会史已经发展成为一门成熟学科,初步统计三十年来发表论文总量达5000篇,出版著作约千部,近年年均发表论文约500篇、出版论著近百部,且以递增速度增长,同时研究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研究方法多有创新,可谓发展迅速、成绩斐然。[1]社会史学科的主旨,是通过考察历史上普遍而具体的社会现象,探究社会的内在结构、演变机制及发展趋向,提出对社会历史变迁本质的解释与认知,为今人提供认识人类境遇及未来走向的经验性启示与理论。从这一学科目标着眼,审视当前的研究状况,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集中表现为三点:一是许多成果停留在还原历史的基础性研究,缺乏对社会变迁本质性问题的解释;二是许多成果为旧论题与旧框架下的同质性、重复性研究,缺乏实质性的深入开拓与突破;三是面对当今中国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现实课题,缺乏有效回应的理论成果,对于西方经验与理论已无力解释的“中国道路”这一当今世界学术界的理论之谜,中国社会史作为以研究本土经验为主旨的学科,尚没有提出被理论界广泛认可的本土解释理论。这些缺陷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本学科许多研究成果的知识交流仅限于狭窄的专业或专题范围之内,难以进入普遍性知识和公共理论交流平台,更难以进入理论创新的主流之中,这种状况形成制约学科价值提升的瓶颈。

如何寻求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突破?从“研究范式”层面进行反省及开拓应是一个有效途径。本文所谓“研究范式”(或称“理论分析框架”),指在史学研究实践中,基于某种核心理论而形成的带有一定趋向性和导向性的研究路径、中心问题、认知范畴及分析框架,且形成一定的规模性影响。回顾中国近代社会史三十年来的研究实践,相继形成了“现代化”“本土现代性”“社会与国家”“社会治理”等影响比较大的“研究范式”,在不同阶段形成广受关注的热点,产生一定的导向性和规模性影响,成为许多研究成果或显或隐的主导路向和特征。对于这几个“研究范式”的相关内容,以往一些学术综述中也有所涉及,但有的并非从“研究范式”或“理论框架”这一宏观层面作考察,有的只是对某个研究范式的专题评述,尚未见将三十年间这些“研究范式”联系起来作总体考察、集中梳理及转换逻辑的反省。本文即从此点作一探讨,并对研究范式的进一步发展作一展望。

一 “现代化”范式

1949年后的30年间,中国近代史以政治史为中心的“革命史范式”为主导,改革开放后思想解放,国家发展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促使人们开始反省中国现代化为何没有成功?史学研究者也开始抛弃“革命史范式”的认识框架,从反省现代化的视角重新审视中国近代发展历程。1986年举办了第一届中国社会史学术研讨会,提倡研究作为中国现代化基础和土壤的社会史,以求探索中国社会与现代化的关系,由此标志着社会史研究开始复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史研究就是从反省现代化起步,且成为社会史复兴时期的主题。这样一种以现代化变迁为主线的社会史书写和解释模式,后被学界称为“现代化范式”。社会史由于直接从“现代化范式”起步,较少受“革命史范式”旧有模式的束缚,加之研究视角和理论方法的创新,使社会史研究呈现出不同于以往史学的新面貌。

以“现代化范式”研究中国近代社会史主要表现为以下理路:以西方现代化为标准及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目标,按照现代化元素和模型,对照查找中国近代社会的对应元素及发展状况。在这种解释框架下,中国近代社会即是由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向西方式现代工业化社会转变的过程,而这种转变的速度之慢、范围之小、道路曲折、不全面、不彻底等即是中国现代化不成功的原因。在社会史复兴初期,研究者在“现代化范式”主导下,对于中国近代社会状况、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现代化的曲折与不成功、与西方现代化相比的缺失等展开研究,推出了一批不同于“革命史范式”而令人耳目一新的研究成果,开启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新方向,奠定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基础。对于这一研究状况,迄今已有不少评述,尤以乔志强和行龙在1998年撰文所作阐述比较集中与全面,文中对中国社会近代化变迁的过程、特征和阶段分别作了概括。[2]

“现代化范式”在20世纪80—90年代社会史复兴时期是主流解释理论,为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奠定了基础,并推动学科有了初期发展,其价值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研究重心“回归社会”。将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目标确立为现代化,取代政治革命为核心价值,并由此反省探索中西比较下中国社会现代化变迁的缺陷、障碍与艰难曲折。使研究重心由以往政治斗争、革命运动转向社会本身,重点研究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状况等各社会要素的现代化程度及与现代化变革的关系。

二是研究视角“眼光下移”。鉴于现代化是社会全面、整体性变革,因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社会各个方面,研究视角和关注重心由以往集中在上层精英阶层,转向社会与民众,使研究领域大大扩展。

三是理论方法更新。在“实证”这一史学基本方法基础上,借鉴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理论方法,提高了历史分析力与解释力,使历史研究得到理论方法上的提升。重视理论反省与方法更新,也成为社会史不同于以往史学的一个学科特征。

在“现代化范式”研究实践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后,显现出一些缺陷,对此已有学界的反省与共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一是“西方中心”的一元现代化论,以西方模式生搬硬套中国社会,而忽视中国社会发展的本土特性和内在逻辑;二是用传统向现代的单线性、目的论概括中国近代社会变迁过程,过于简单化,而忽视了社会变迁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三是以“传统—现代”“中国—西方”“落后—进步”的二元对立价值论划分及评判社会现象,失之于概念化。由此,学界开始力求克服这些缺陷,寻求超越“现代化范式”的新突破。

二 “本土现代性”范式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研究者在反省现代化范式缺陷基础上,力求立足中国本土社会,挖掘中国社会自身内在与现代化相关因素,而逐渐形成新的研究范式——“本土现代性范式”。

这一范式转向,既有社会史学术深化的内在动力,也与中国的现实发展有关,还有国际思潮影响的背景。80年代以后,西方反省现代化的后现代思潮兴起,“西方中心观”的现代化单一模式受到质疑,出现多元文化观基础上的“现代性理论”。这种多元现代化理论的一个现实例证,就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快速转型,越来越多的中外人士认为,中国走上一条不同于西方而有自身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此引发了中外人士对“西方中心观”下以西方模式为唯一模板的“现代化范式”解释中国近代以来历史的质疑,美国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开始出现由“西方中心观”向“中国中心观”转向。[3]

进入90年代后,在中国社会变革的大环境下,国内社会史研究者对历史的思考也在加深。在反省现代化思潮影响及学术内在反省的双重作用下,一些学者开始对“西方中心”的“现代化范式”进行反省与矫正,在研究实践中转向立足本土考察中国近代社会本身的状况,研究本土社会文化资源与近代化社会变迁的关系,注重探索传统与现代的连续性,以寻求中国社会现代化经验的地方性与普遍性的统一。这种立足中国本土探索中国社会现代化变迁的理论框架,可称为“本土现代性范式”。其主要理路,是以世界现代化的一些普遍特征,如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政治民主化、文化世俗化、观念理性化等为基本指标,从中国本土探索其内在社会文化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其主要认识思路,是注意传统与现代的连续性,注重传统内在与现代化元素相契合或能够发生创造性转化的元素及形式。

“本土现代性范式”在具体研究实践中,主要特征是由宏观渐入微观,由笼统走向具体,出现两个新兴的研究路向。

一是区域史的兴起,即以一定地域范围的地方性社会状况及社会各元素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考察地方社会结构、关系网络、制度运作等。一般以行政区划、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等形成的具有某种共同性的区域为研究单位。区域史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形成研究热点,这从每两年一次的中国社会史年会的主题中便可以反映出来。1994年第五届会议主题为“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 1996年第六届会议议题之一是“区域社会比较研究”; 1998年第七届会议主题为“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 2002年第九届会议主题为“国家、地方民众互动与社会变迁”。区域史研究成为长期兴旺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对此已有学者作过综述。[4]

二是微观史、个案研究的兴起。研究者关注的重心从宏观建构向微观研究转向,表现为研究论题由宏大叙事转向个案研究。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个案,如某个城市、村庄、团体、家族、个人、事件、现象、载体等,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考察与剖析,或称为“深描”,以求探索其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特点。[5]

区域史和微观史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后,逐渐成为普遍流行的研究路向,反映了“本土现代性范式”的研究取向。这一新研究范式是对“现代化范式”反省基础上的深化与超越,体现了研究重心回归本土,立足于中国本土社会实际进行研究,注意发掘本土传统与现代化的连续性,探索地方经验。许多成果虽然仍然在普遍现代性的价值框架下来评述中国近代社会变迁,但不再停留在贴着现代化标签的空泛、西化的概念上,而是回归到本土实际,也不再是用西方现代化标签来概括中国社会元素,而是直接呈现中国社会本真面貌,还原中国社会实态。研究方法趋向微观化、具体化,力求深入、细致地观察中国社会内部的各个方面,甚至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

但随着研究成果的积累,研究领域的拓展,“本土现代性”研究范式也显现出一些缺陷,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这些区域史或微观研究的重心虽然回归中国、立足本土,但隐含的现代性价值标准仍然是西方现代化模式,是一种“隐性的西方中心”,没有提出本土内在的理论解释;二是往往偏重“深描”、还原具体史实,而缺少宏观观照和理论分析,有“平面化”之弊;三是有些个案研究过于细碎、零散,缺少整体性观照与普遍联系,因而缺乏普遍性价值,呈现“碎片化”。《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5期开辟“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笔谈”专栏,多位学者对社会史研究中的“碎片化”问题作了分析反省,提倡应将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结合。

三 “社会与国家”范式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反省“本土现代性范式”的缺陷、探索新的研究路向时,西方政治社会学“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理论被引入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领域,形成“社会与国家”研究范式。这一理论将基于个人权利的“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视为现代化的重要元素,研究基于公共权力的国家干预与基于个人权利的社会自治之间的互动关系。90年代以后,伴随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出现诸多新的问题,引起人们关注,这一理论遂被引入国内,成为理论界讨论的热点。由于这一现实问题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有一定的延续与同构关系,因而也被中国近代社会史学者借鉴引用。“社会与国家”理论框架实际上是“本土现代性范式”的深化,意在探讨作为社会现代化重要标志的“市民社会”(亦称“公民社会”)在中国近代是否形成,以及影响现代化进程的两大因素——国家与社会之间如何互动及效应怎样,这其实也是回答中国本土现代性如何实现的问题。

中国近代社会史运用“社会与国家”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国家与社会互动等论题,主要研究领域是城市史、区域社会史、社会生活、民间组织、救灾慈善、法律等。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借鉴这一理论来考察分析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相关问题,如研究近代城市形成的商业、社区、公园、娱乐场所等“公共空间”,研究行会、商会、学会、民间组织等“公共领域”,研究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慈善等“公共事业”,研究城市商业生活及大众娱乐生活的“公共生活”,研究报刊、集会、演讲等“公共舆论”等等。这些因研究对象的差异而出现的“公共空间”“公共生活”“公共事业”“公共舆论”等概念,都是运用“社会与国家”理论作为研究框架,逐渐成为中国近代社会史领域的一个流行理论。这些概念虽然仍然具有作为政治社会学意义的“公共领域”的基本含义,但在多数研究者的具体使用中,已经更加贴近中国本土历史的实际状况,并力求探索中国近代史上民间社会各种“公共性”的具体形态及特性。虽然研究者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公共领域、公共空间、市民社会等具体内涵的认知和界定有所不同,但“公共领域”理论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运用,表明这些学者认为运用这一理论认识和分析中国近代社会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作为践行这一理论的代表性学者朱英于2006年发表《近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研究回顾与思考》[6]一文,对这一理论的研究状况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总结和评述。文中还对一些批评观点作了辨析,如有批评认为市民社会理论带有“西方中心”价值取向,不适合作为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理论工具;还有批评指出运用这一理论的研究仅限于大城市市民的“中产阶级公共领域”,而无法揭示中国广大农村地区错综复杂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这些批评指出了“社会与国家”研究范式经过了早期发展,尚有待完善与深入拓展的方向。

从研究范式转换的角度来看,“社会与国家”理论对“本土现代性”范式下研究平面化、碎片化倾向有所矫正,注意探讨国家与社会的联系与互动,不同社会力量之间的权力关系,对近代社会状况及其变迁提出了理论层面的解释,使中国近代社会的研究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对中国社会的公共领域、民间力量的研究,实则是对本土现代性的深化,是挖掘现代性的本土基础和资源,探索本土现代性的实际状况、社会力量及具体形态。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揭示了中国近代社会中蕴藏着的现代性内在元素及能动性,这种研究方向指向了探索中国道路的内在特性。因此,这一理论至今仍然是中国近代社会史领域中被广泛运用的一个热门理论。

四 “社会治理”范式

在“社会与国家”理论框架下,深入思考社会与国家的权力互动关系,最终指向的是社会效果。而如果从社会效果着眼观察的话,则不只是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关系发生作用,而是还有其他多种因素参与下综合作用的结果。考察何种因素参与社会、以怎样的方式综合发生作用,以及形成了怎样的社会效果,由此探索如何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形成良治社会,概括这一过程的一个理论概念就是“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也是一个政治社会学概念,是在多元现代性观念基础上,深入探索不同社会良性发展的理论路向。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经济和社会急剧转型引起社会结构及利益格局变动,社会矛盾增多,社会问题丛生,对政府治理能力形成严峻挑战。如何调整改善治理方式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以保障国家稳定与发展,成为社会学、政治学及理论界关注的问题,一些相关的西方理论也被介绍进来,直至2013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被确立为国家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理论界及现实中“社会治理”问题的凸显,也引起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者的关注。大致从2005年以后,一些研究者开始从“社会治理”视角选择切入点,将“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控制”“社会秩序”等相关系列概念作为研究论题或中心问题,形成以“社会治理”为中心的新理论框架和研究范式。

近十年来,从“社会治理”视角研究中国近代社会史的成果逐渐增多,渐成规模,开始形成引起关注的新研究路向。2016年黄超《近二十年来国内近代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发展概述》[7]一文,从社会治理模式研究、人物治理思想研究、制度治理变化三个方面,对近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作了综述。但其选择研究成果范围比较宽泛,对“社会治理”的界定也比较简略,从社会史学科角度的总结评述还不够清晰与全面。由于“社会治理”范式的研究是近十年来新兴的趋向,对其研究成果还缺乏比较全面、清晰的清理与评述,故本文稍作详述。

研究论著的论题,集中反映其研究的中心问题,笔者利用多个期刊、书籍、网络数据库,以“社会治理”“管理”“控制”“秩序”等关键词检索中国近代史论著,搜到标题中有这些关键词的论著有几十篇(部),多为2005年以后出现的成果,尤以近年比较集中,而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几乎没有,反映了“社会治理”研究是近十年来兴起的新趋向。此外还有更多成果虽然标题中没有这些关键词,但实际内容属于这一范畴或与此相关,这类成果数量更多,难以统计。下面以检索标题中有这些关键词的研究成果为主体作一梳理与分析,应能反映“社会治理”研究的主流状况。综观这些研究成果,比较集中在乡村治理、城市治理、治理制度、社会问题治理几个领域,下面分别简要评述。

(一)乡村治理

中国近代社会以农村为主体,八成以上人口在农村,县治下的乡村是中国的基层社会,也是社会结构的基盘。在以往“现代化”范式下,注重代表现代化标志、走在现代化前头的城市。后来寻求“本土现代性”对此有所矫正,回归本土与乡村,有了区域与乡村研究的兴起。“社会与国家”理论关注重心又回到城市。但要追究国家与社会力量对中国社会整体发生作用的实际效果,又必须首先回到中国社会的主体——乡村,覆盖绝大多数人口的广大农村,才是检验社会治理效能的主要承载体。考察中国近代国家治理、社会自治,也必须从中国社会的主体——乡村开始,因为这里是中国本土传统社会治理的原生形态,是社会治理近代化变革的基础和基点,也是决定社会治理成效的主体领域。因此,“乡村治理”受到研究者的集中关注。

中国近代乡村治理模式变迁过程中,既有传统的延续,也有近代的变革,体现为来自上方的国家权力与乡村内在力量的交互作用,这是乡村治理变迁的主轴,也是研究的一个重心。有一些从长时段、宏观史角度对中国近代以来乡村治理问题的研究,如张健《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研究》一书,以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和农民三种乡村力量为分析框架,考察了从中国古代至改革开放各时代,国家在乡村的权力配置方式、乡村精英的权威基础以及农民的行动逻辑对乡村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影响,对于传统与近代乡村治理模式与绩效分别作了分析。[8]还有马欣荣《中国近现代乡村治理结构研究》的专论[9],也从近代以来至改革开放的长时段考察,围绕“政治”和民间“自治”两种主要力量的相互控制和利用,以乡村治理组织各主体的转变为线索展开分析,认为乡村治理的总体发展趋势是:政府从弱小逐渐走向强大,农民自治组织与经济联合体不断增强,宗族组织由强转弱,乡村精英组织从传统的单一乡绅知识精英发展到多种形式的新乡村精英。此外还有对乡村治理模式历史演变的研究,[10]对近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变化的研究等。[11]

更多成果是对某一具体历史时期或具体个案作的比较深入的专题研究。如任吉东《多元性与一体化: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一书,通过对近代河北宝坻县和获鹿县的乡村治理进行深入研究及比较,探讨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向近代转型起点的原型状态。指出近代国家政权建设对乡村的改造出现一体化趋势,但在国家一体化行政体系完成后,乡村治理由于乡村内生秩序不同而呈现多元性形态。这一研究揭示了近代华北乡村治理多元性内核与一体化模式并存并行的实态。[12]任吉东还对近代获鹿县新式学堂与乡村治理的关系作了个案分析。[13]刘琼从传统的接续与现代性的生发角度对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作了个案研究。[14]

在近代中国各种政治力量中,中共对乡村治理最为重视并取得较大成效,且影响深远,因此受到研究者关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一些根据地进行土地改革及乡村改革,是中共农村政策及乡村治理的早期探索,为中共对农村的改造与治理积累了最初经验。有多篇专题论文分别对中共在一些抗日根据地的乡村治理情况作了研究,如《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以华中抗日根据地为中心》[15]《抗战时期晋察冀边区的民生问题与乡村治理》[16]《山东根据地的村政改造》[17]《革命中的乡村——土地改革运动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8]

还有对参与乡村治理的一些重要元素作专题研究。如乡绅是乡村精英、乡民自治的支柱,也是官府与乡民之间的纽带,是国家对乡村治理的主要依靠力量,因此乡绅在近代乡村治理中的状况及变化也是一个研究重点。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杨银权《清朝陕西地方社会治理视野下的士绅研究》一书,指出清代陕西乡绅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主要形式是官绅合作,许多士绅在地方官员的委托下参与了地方社会大型公共工程,如桥梁水利、书院学校、庙宇城池的兴建等。[19]还有李巨澜《近代乡绅劣化的成因——以苏北为个案的研究》一文,[20]认为民国时期,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出现了传统乡绅阶层劣化的现象,这是传统社会控制结构失衡之后的特殊产物,该文对近代苏北乡绅劣化的成因作了分析。农会是清末以后出现的新型农民组织,成为乡村治理中的一种新元素,有对农会在乡村治理中的活动及作用作专题研究。如胡明、盛邦跃《乡村动员与乡村控制——对民国江苏农会考察》一文,[21]指出宗族、保甲是近代之前中国乡村中主要的组织形态,其管理人员都来自乡村本身,国家通过这些组织实现对乡村的控制和对乡村资源的动员。清末之后宗族、保甲制度松弛,清政府在实行新政中试图在乡村中建立“开通智识、改良种植、联合社会”的农会组织,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但是在乡村中,农会并没能有效地发挥其改革农业、实现联合乡村社会的功能。唐元平《清末广东农会与县域治理——以香山为例》一文[22],指出在清政府推行“新政”背景下成立的香山县各级农会,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旧有的社会体系之中,与旧有利益群体发生种种纠纷,实质上是香山士绅与顺德籍沙田业主双方争夺地方控制权。乡规民约是传统乡村自治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在国家政权县以下乡村依靠自身文化习俗力量进行乡民自治,这一传统在近代有延续也有演变,仍然发挥着一定作用。这方面研究成果有《明清时期乡约运行机制研究》[23]《清末民初桂北地区乡规民约研究》[24],还有对乡村社会契约规范与秩序的研究[25]

“乡村治理”是有关“社会治理”研究中成果数量较多且最具本土特色的领域,关于近代乡村治理中各种新旧元素的参与、纠葛、兴衰、替代与演变,国家力量与乡村自身力量的互动、消长、重构与演化,有一些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本土解释,揭示了中国近代乡村治理的实态。

(二)城市治理

城市化、工商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城市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火车头和桥头堡,中国社会现代化变革首先是从城市开始的,城市治理也是社会治理近代转型的重要标志,因此也是一个研究比较集中的领域,研究者的关注重点,从以往“社会与国家”范式下注重“市民社会”,转向从城市治理视角对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研究。

城市治理首先反映在政府对城市的管理,市政建设与管理是主要形式。关于近代城市市政史,已经有了不少研究成果,如张忠《哈尔滨早期市政近代化研究(1898—1931)》[26]、喻婷《近代武汉城市规划制度研究》[27]等,2012年刘志琴《近三十年中国近现代市政史研究综述》[28]一文曾作过总结与评述,在此不再赘述。

有一些从城市治理角度对政府力量与某些城市社会群体之间的管理治理与被管理治理互动关系的研究成果。对城市民间组织、社团在城市社会治理中地位与作用的研究,如《近代上海社团发展及其社会管理意义研究》[29]《近代上海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经济协调作用——以近代经济群体为中心》[30]《明清以来自然灾害与民间组织应对——以福州救火会为论述中心》[31]。有对不同经济阶层冲突治理的研究,如《近代上海劳资争议治理对策初探(1927—1937)》[32]《近代上海经济社会功能群体与社会控制》[33]。有对城市治安管理及下层社会控制的研究,如《近代市制与广州城市治安管理的近代化》[34]《民国时期统治者对城市下层社会的社会调控——以山东为例》[35]。有对城市摊贩治理的研究,如《二十世纪初的游动摊贩与中国城市社会生活——以武汉、上海为中心的考察》[36]《近代上海摊贩治理述论》[37]。还有对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的研究,如《民国地方政府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以汉口民众乐园为中心(1919—1949)》[38]

这些围绕城市治理的专题研究,或是对某一城市管理与治理的综合性研究,或是对某一特定城市群体参与城市治理中作用的研究,或是政府权力与社会群体之间治理与被治理关系的研究,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近代城市治理的实态与复杂关系。

(三)治理制度

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与治理主要通过制度实施,制度制定是否合理,是否切合社会实际,且是否能依时势变化而相应做出改革与调整,并保证有效地实施,这是决定社会治理优劣的根本。中国近代,社会、政治变动急剧,特别是清末以后,政治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随之社会管理治理制度也发生很大变化,对近代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社会治理制度变化状况及效能如何,是一个研究比较集中的问题。

农村是社会主体,国家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管理制度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这方面的研究集中在对“县制”这一国家对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研究。如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39]一书,围绕明清之际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转型这一核心问题,由清代州县佐杂官的分辖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县辖政区为切入点,以顺天府、广东、四川、江南、福建、甘肃、新疆等区域为个案,探讨了清代县辖政区的渊源、类型、空间分布及其与基层行政、法律实践、市镇管理、钱粮征收、州县置废、地区开发的复杂关系,力图从中国本土行政实践中寻找到清末以来县以下区划的历史渊源,对在学术界影响较大的“皇权不下县”等相关理论假说作了反思。此外还有《社会控制与秩序重建:抗战时期贵州“新县制”研究》[40]《民国时期湖北的新县制研究(1939—1949年)》[41],对民国以后实行县制改革对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影响作了研究。

社会治理制度近代化转型首先从城市管理开始。对于城市治理制度的研究,自清末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制度,以往主要从政治运动及政治制度史角度切入,后来在社会史视角下,开始从市政管理制度角度进行研究,如市政建设、市民生活管理等。对于地方自治制度的综合性研究成果较多,在此不必列举,有一些对重要的城市治理制度的专题研究成果,如近代警察制度是国家对城市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的主要制度,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丁芮《管理北京: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研究》[42]、孟庆超《中国警制近代化研究——以法文化为视角》[43]、彭雪芹《1927—1937年河南警政研究》[44]

除了对城市、乡村治理制度变化的研究,还有一些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制度研究。如郭飞平、段金生《制衡与牵制:南京国民政府治理边疆的政治策略——以边疆行政区域的新规划为中心》[45]一文,考察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区划制度改革,分别将甘肃分设宁夏、青海,内蒙古地区分设察哈尔、热河、绥远三省,西康亦设省,客观上消解了边疆地方实力派的压力,起到了制衡与牵制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社会控制,提高边疆各省区的行政效率,并通过空间管理的重新布局抵御外国势力的干涉。但由于国民政府对边疆控制的有限性及谋划不周全,一些边疆地区新的行政区域规划,反而加剧了边疆地区的社会矛盾。此外还有对具体公共事业管理制度的研究,如《民国政府佛教管理政策研究(1912—1949)》[46]《中国近代铁路事业管理的研究——政治层面的分析(1879—1937)》[47]等。

这些关于近代国家管理、社会治理制度的研究,涉及乡村基层管理制度的县制、城市管理制度及公共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对社会管理制度性变化,这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的根本,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四)社会问题治理

社会生活复杂多样且变化万端,特别是在中国近代百余年间,政治剧烈变动,社会急剧转型,各种社会元素碰撞、冲突、交汇、消长,地域、阶层、人群之间差别变异,激生种种社会问题,社会管理制度难以完全规范,成为社会治理的难点,有时问题发展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因此对社会问题的治理一直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研究比较集中的一个领域。

关于近代社会问题治理的研究成果,唐仕春作了比较全面的综述,重点对灾害与救济、慈善、医疗卫生及禁毒、盗匪、赌博等社会问题的治理作了集中评述。[48]其所列举的大多数成果虽然并未在标题中明确标明“治理”等词汇,但内容基本都包括社会问题的状况及治理两个方面,其中有些在标题中明确标明“治理”的代表性成果,反映了研究者具有明确的社会问题治理的思路及研究路径。如鸦片烟毒泛滥是鸦片战争以后贯穿中国近代百年、祸害各阶层民众、导致国弱民穷的一个巨大社会祸患,是近代长期存在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因而自晚清至民国,历届政府及社会力量都一直致力于治理烟毒、禁毒,采取的治理方式多有变化,效果也不同。同时,毒品在当今中国社会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借鉴历史上的治理经验。因此对近代治理烟毒、禁毒的研究一直是一个受到关注的领域,已经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王玥、赵留记《1997年以来的中国禁毒史研究》[49]一文,对2010年前的禁毒研究状况作过综述。这些成果中肖红松可以说是明确从“社会治理”视角深入研究近代烟毒治理问题的一位代表者,他先后出版了两本标明“治理烟毒”核心概念的研究专著,一本是《近代河北烟毒与治理研究》[50],系统论述了近代河北烟毒泛滥实态和历届政府及社会力量治理烟毒活动,总结分析了百年来河北治理烟毒的曲折历程及其经验教训。其后他又进一步对华北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时期中共政权的治理烟毒作了深入的专题研究,出版了《中共政权治理烟毒问题研究:以1937—1949年华北乡村为中心》[51]一书,分析了中共治理烟毒的理念、举措、效果。指出中共烟毒治理政策与具体实践之间既有一致也有差异,梳理了中共受诸多因素制约而不断调整政策、不断克服障碍走向成功的过程,并透过治理烟毒活动分析中共革命政权与乡村社会如何互动、如何影响革命进程的基本问题。肖红松的研究使近代禁毒史这一延续几十年的老问题的研究,从早期反帝斗争话语,经过社会史的社会问题话语,推进到了社会治理这一层面,在理论分析及现实借鉴方面都有相当的深度。

除了禁毒问题,其他社会问题也有明确从社会治理视角出发的成果。如对赌博治理的研究,涂文学《近代中国社会控制系统与赌博之禁》[52]一文,从权力之禁,家庭、宗族及村社之禁,社会组织、团体之禁,舆论之禁等方面,对近代中国的禁赌状况作了考察。此外还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娼妓治理问题研究(1927—1937)》[53]等。

上述梳理的“社会治理”范式下的研究状况,主要是以社会治理、管理、控制等为论题中心词的成果,此外还有更多虽然在标题中没有这类词汇,但内容属于或涉及这一范畴的研究成果,其数量更多,不胜枚举。但仅从上述粗略梳理,已经可以看到近十余年来“社会治理”这一新路向的发展趋向,特别是近年来这一论题日益受到关注。如2009年召开的第三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主题即为“近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控制与文化传播”,2010年出版“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集刊”第四辑《近代中国社会流动与社会控制》[54],“社会控制”作为大型近代社会史学科会议的主题词,也可视为“社会治理”范式进入学科主流受到集中关注、开始形成规模性影响的一个标志。随着近年来研究成果日益增多,“社会治理”的概念与意识被越来越多研究者运用到研究实践和论著内容当中,可以说形成了一定规模性影响及趋向性,且至今仍在不断发展与深化之中。如2017年8月召开的第七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主题为“地方文献、区域社会与国家治理”,在设置的多场次分组会主题中,有“文化治理”“都市治理”“政府治理”“基层治理”“地方社会治理”“边疆治理”等多个涉及“治理”的专题,可见“治理”是百余篇论文比较集中的论题。

“社会治理”范式下的研究与“社会与国家”范式相比,从三个方面有所深化。一是关注点从社会与国家的权力互动关系,转向这些互动作用对社会发生的实际效能与效果。二是从社会与国家二元互动关系,扩展为更加多元、多层、细化、复杂因素综合作用关系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实际影响。三是不再以“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价值观评判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因素,而是以不分传统与现代、既有传统也有现代的现实多元因素的综合作用,来分析社会治理的效果与能力,即从价值评判转向综合效能评估。

结语

从上述考察可见,中国近代社会史复兴三十年来,相继出现了具有较大影响的“现代化”“本土现代性”“社会与国家”“社会治理”四个研究范式,先后相续,交汇转换,推动着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不断走向新的高度与深度。

促使这些研究范式的形成与重心转换的契机,大致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国社会转型和时代变动的现实刺激,社会现实问题对史学知识与史学理论需求的呼唤,许多理论范式的核心理论,就是中国社会现实提出的理论挑战或前沿问题,反映了近代社会史与中国社会现实具有紧密联系的学科特性。二是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内部学术发展与不断深化的内在逻辑所引导。三是中国近代社会史具有借鉴运用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的学科特性,因此业内研究者一直具有较强的理论反省意识,对于相关的新理论方法比较敏感,乐于借鉴运用,使学科具有较强的内在生命力和理论更新能力,这些研究范式的核心理论基本都是借鉴社会科学理论,或对其加以改造而形成的。

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从改革开放反省现代化起步,从西方模式回归本土而产生“本土现代性”范式。对本土社会实证、微观研究出现“碎片化”弊端,以“社会与国家”理论的概括与解释则提供了新的理路,将中国社会本土现代性元素的认识提升到理论解释的层次。“社会治理”范式则使研究触角伸至社会多种元素(超越传统与现代的对立)综合作用对社会治理的实际效能。这几个研究范式之间前后相续,步步深化,使我们对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认识一步步推向接近实际和本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归纳的这些研究范式,并非指对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所有研究领域全面覆盖、一统天下的独占状态,实际上大量研究成果还是依循史学最基本的实证方法作基础性研究,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近代社会实在是包罗万象、丰富复杂,有太多被历史湮没的社会史实值得还原与重述,这些基础性研究,也是进行理论概括与认识提升的材料和基石。这些所谓研究范式,只是指一些研究者在研究实践中或显或隐、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了某种研究路向、理论框架或分析方式,形成了某种有一定共性的趋向与特征,而新的研究范式形成,往往是旧研究范式的深化与演化,使我们对历史的认识得以步步趋向深层与本质,得出一些深入解释历史演进的理性认知。

这些研究范式的相续与转换,也并非是彼此的绝对断裂、否定与替代。实际上,新范式往往是从旧范式中孕育生长出来的,而且都处于变化之中,彼此有交错、互渗甚至并存,虽有超越与深化,但界限可能并不清晰,更何况许多研究是多种理论并存、多种范式并用。对这些研究范式的“强行”区分与归纳,只是出于便于分析的无奈。而从学科发展的总体来看,随着学科的成熟发展、研究领域的日益扩展、成果的不断增多,理论方法与研究范式呈现日益多元化的趋向。如在学科复兴早期,“现代化范式”的影响相当普遍,成为多数研究者的主要分析理论,而到后期,往往研究者依研究对象与关注问题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研究路径,或运用多种理论进行综合研究,因而呈现研究范式多元并行的状态。如现在研究实践中可以看到“社会与国家”与“社会治理”范式并存并相互渗透。本文对这些研究范式进行概括与分析,只是希望从学科理论方法层面,更清楚地认识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以便我们有意识地改进研究理论与方法,以不断提升学科的理论创新力。

回顾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三十年来的发展,虽然随着“研究范式”的步步推进而使研究走向深入,但仍然面临缺乏回应现实理论问题及解释“中国道路”本质属性的理论创新难题,这仍然需要业内研究者从“研究范式”层面做出新的开拓。展望学科研究范式的进一步发展,也已经出现一些新的趋向。从“社会治理”研究范式为基点来看,有两个新的发展趋向。一个是当今的全球化趋势及全球史兴起,促使我们开阔视野,需将中国近代“社会治理”放到全球视野和坐标中予以观察,更多地进行国际比较、世界各国不同社会元素及治理方式的比较,特别是中国近代社会本身就对世界开放,在社会治理中有世界多种元素的作用,在这种世界坐标中可能更能凸显中国近代社会治理的本质特性。第二个新趋向是社会建设与发展的眼光,即研究中国近代社会治理的重心不应只停留在如何适应当时社会状况、维持社会力量的协调、消弭矛盾与冲突、整治社会问题等,而应加强“社会建设与发展”的纵向维度,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良治社会为目标,以探索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治理的成败经验及良性机制为旨归。这方面已经开始出现探索性成果,如宣朝庆发表的《论近代以来社会建设的民间范式》[55]一文,指出中国近代当国家力量衰弱而使国家陷于危亡之际,民间力量的发展壮大,成为国家、社会、文化生存的重要基础。此文从社会建设的新视角,对近代民间范式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认识。

从“社会治理”研究范式着眼,展望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发展,在全球化坐标视野下,向社会建设与发展维度方向拓展,可能会推动我们对中国近代社会治理与发展得到更深入的认识,为当今中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良治社会与善治社会,提出一些有益的历史启示和理论阐释。由此可能会形成新的研究范式,引领学科在理论创新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