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札甲

约公元前1046年,武王伐纣,周武王姬发带领周与各诸侯联军起兵推翻商王帝辛(纣)的统治,建立周朝。进入西周后,中原地区皮甲的形制和制作工艺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

周朝的甲胄变革最主要表现是札甲出世。殷商时期的身甲为整片式,进入周朝后,逐渐出现了小块的皮革甲片,这些甲片根据身体不同部位而剪裁,在甲片上穿孔,再以绳子穿引,构成便于活动的身甲,该类甲片构成的甲统称为“札甲”。在中国甲胄史上,札甲的出现是标志性变革,根据现有的考古证据,可知这种形制的甲出现于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进入巅峰,此后历代无论甲片材质、形制如何变化,这种以甲片编织的形式一直延续至明末清初。可以说,札甲是华夏甲胄的主流形制。周朝的另一个进步则是出现了“合甲”,即将两层或多层的皮革合在一起,涂上漆,既加强了甲的牢固性,也使甲胄更加美观。

进入东周后,王室衰微,列国争霸风起云涌,随着战争越来越频繁,用甲量与日俱增,对甲胄的数量、制式及工艺有了更高的要求。从儒家经典《周礼》中的《考工记》部分能够看到,东周对甲胄的生产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考工记》是春秋战国时期记述官营手工业各工种规范和制造工艺的文献,不仅保留有先秦大量的手工业生产技术、工艺美术资料,还记载了生产管理和营建制度。这部齐国的官书对函人(专门制造甲胄的工匠)制甲进行了规范:“凡为甲,必先为容,然后制革。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以其长为之围。凡甲,锻不挚则不坚,已敝则桡。”

根据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皮甲胄复原的模型,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也就是说,函人必须按照这个规定来制甲才算合格。唐代儒学家贾公彦为《考工记》疏证时进一步解释:“上旅七节六节,节数已定,更观人之形容,长大则札长广,短小则札短狭,故云裁制札之广袤。广即据横而言,袤即据上下而说也。”不过,要用抽象的文字确定其形制并不容易,还得结合考古发现的实体文物来印证。河南安阳曾出土过战国时期的皮甲,全甲有甲片66片,其中胸甲和背甲各3片、肋甲8片、裙甲52片。裙甲由4排甲片组成,每排13片,甲片均上窄下宽,微外弧。裙甲编织方法也颇有代表性,先横编成排,后纵向相连,上下两排通过甲片中部穿孔进行活动编缀,下排压上排以便灵活向上推叠。而湖北江陵出土的一副楚国木胎皮甲,则出现了木块与皮甲结合编缀的情况,甲块正好为5列,与《考工记》中“合用,五属”的结构相印证。

先秦时代的战争中,函人制甲“必择犀、兕之皮而为之”。春秋到战国,是规模有限的争霸战过渡到残酷惨烈的兼并战的过程,随着战争越来越残酷,列国用甲量剧增,从而导致大量犀牛被捕杀。根据商代卜辞的记载,商王捕猎犀牛,战果丰盛时竟然多达71头,不难想象,当时的中国也曾遍地犀牛,但战争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犀牛带来了灭顶之灾。当然,动物也不傻,并不会一直坐以待毙,当危险来临时,往往会发生迁徙。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后,原本分布在中原一带的犀牛大约以每年半公里的速度向西南移动,主要原因就是列国为了制甲迎战而大规模捕杀犀牛。在战国时期,犀牛资源日渐匮乏,诸侯国则退而求其次,开始将牛皮作为制甲材料。吴越争霸战争中,夫差的军队号称“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这里的“水犀之甲”指的便是牛皮,而“亿有三千”显然是夸张之辞,通常作“带甲十万”,当时用甲之广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