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光荣义务也分了家

且说自从我那个酒缸上的朋友为免兵役而“逃之夭夭”之后,情势却随着一阵暴风雨过去渐渐沉寂下来。一到夜里,我们所住的那一条街仍是静悄悄的,足见夜半去抓的事终于没有实行,人们也应该把这件事忘了。一夜北风,黄叶在路上乱滚,人们不能不把较比渺茫的兵役扔开,用全副精神去想棉衣和煤火的事。我忽然感觉寂寞,于是有时就想到我那个逃走的朋友。

也于是我就常常注意关于征兵的消息,这结果,我就拜读了许多堂皇的讲演和办法,依照这个所谓“堂皇的”,我想,那个逃走的朋友分明是错了。可是,忽而又一想,既然是“堂皇”的,则势在必行自然也是非常分明的了,那么,可见其逃也并不出于疑神疑鬼,然而,事实则分明没有去抓他,沉寂了,势在必行,他之逃走却是多余,这真使我有点莫明其妙。而不久之后我就明白了,原来最后的折中——懿欤盛哉——之道是明征暗募,有钱的出钱,无钱的出身,一场风波如此便了了。

而我那个酒缸上的朋友之逃走就真成为多余了。我寂寞,我也为他之在也许只有鬼才会找到的地方去奔波而伤心。于是我决定给他写一封信,并且我想,这信应该由“恭喜”写起。了结于希望他坐特别快车赶回来。而中间呢,我应该告诉他,那个酒缸的白□酒也没有由于他之走而便变了味,酒缸门口那个卖爆肚的小黑鬼仍然活着,每天准时到,而且眼睛更加眯眯了。还有,她——这太不好说,总之,我想告诉他,以赶快回来为最得体。可是不幸,在想妥内容之后,我才想到,除去他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的通信处。

我很失望,恨自己太粗心又恨他太粗心。不管怎样吧,信是不能写了。此时夕阳已经西下,我想不如到大酒缸坐一坐。信步走过去,在灯光下也照例遇见几个不太生疏的憔悴脸色。小黑鬼笑眯眯的,更显得可厌。这一天酒缸上的酒客并不多,其中有一对正在为某问题而争辩,连眼睛都成为红红的。这却使我觉得稀奇,在酒缸上,人们常见的是和气一团,而他们却相反,不说您请,喊你荒谬,不划拳,却拍缸盖。而尤其使我觉得稀奇的乃是他们所争辩的题目正是我的那个酒友应否为兵役而逃走。

我不能不暂时把喝酒的事放下,先去听他们。且说这两位争辩的此公同我也很熟习,而在这一天,显然是由于把全副精力放在争辩上,所以并没有理会我走进来。他们的年岁都在三十左右,都喜欢在酒缸旁闲坐,闲谈,不过说到性情就大有分别。其中的一个是我们通常呼之为鸟枪的那种人,富于正义感,为路上的一棵草长得不直便会跳起来,举拳,瞪眼,责骂,甚至拼命。另一个雅驯多了,喜欢讲交情,更喜欢道字号,而通常,他自己总以为有点不同于凡俗,因为,也是把擦他自己的看法,他能够但已经利用了一切可用的机会,于是就摸到一根什么竿,而也于是就顺着爬上去。究竟上去多远呢?那自然只有天知道,不过,总之,他自己以为与一般人的大不同就是能够接近所谓上等人,有时甚至可以在上等人的面前随便笑一笑。这样,请读者诸君想吧,他当然不能不把这可以笑一笑的事牢记于心了。而这结果重使他的心理负担加重,在大街上走,必须装作不看人,而又禁不住要偷偷向四外看,寻找一下曾否从远远的后面,譬如说吧,一个恰好走到身后的女人,飘来抬举的眼神。另一种更重的负担是,他以为,因为已经能够渐渐接近上等人,所以说话不能不小心,——不,应该说是不能不矜持。他必须表示恰好能代表所谓官的意见,因为惟有这样,他想,才能使旁人知道说话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这结果在酒缸社会中他就换得一个“宣传”的外号,而其实,我想,为更近于真实,我们应该呼之为爬竿先生。

为节省读者诸君的宝贵时间,我必须简而短之,只说这场争辩是由鸟枪先生说我那个逃走的朋友“走得好”起始。其后,正如读者诸君所能想象,爬竿先生故意把脸一沉,这就是说,等于郑重了一下,然后发声了。大意是,鸟枪先生的思想太不纯正,竟至于说逃走不是坏事。逃走是违法,岂得不是坏事!而且,说起服兵役,西洋文明国家皆是如此,我们岂能独不然。总之,不踊跃去服兵役就是放弃“光荣义务”,就是扔开建国的责任,所以是绝顶的荒谬事;而鸟枪先生竟说是好,岂非思想不纯正?到此,鸟枪先生把拳头举起来,可是只敲一下缸盖便放下,说,“请问,在西洋文明国家里服兵役是去打谁?”爬竿先生沉吟了一下说:“不管打谁,为建国管不了那些,总之,这是光荣义务。”鸟枪先生又把拳头举起来,也照例敲一下缸盖又放下,说,“再请问,你所谓光荣义务是去打他,而他,却同时也正在说光荣与义务是打你,究竟哪一个是‘真的’光荣义务?”爬竿先生的脸突然红起来,大声喊,“当然我们是真的。”鸟枪先生也起来,“同时他们也说他们是真的,究竟谁有资格来裁判?”

一场争辩以爬竿先生赌气走出去而终结。我四外看一看,酒客们早已散了,只剩下一个外号叫酒篓的家伙斜靠在酒缸上打呵欠,鸟枪先生的兴奋还没有平息。我走过去,他拉我坐下,仿佛把我看成爬竿先生,仍然愤愤地喊:“请问,究竟谁有资格来裁判?”我说只有老百姓能裁判。他笑起来,举起酒壶,向天空呆望一会,不幸上面是破烂的纸棚,然后把酒壶用力放到缸盖上,大喊一声,“对。可是,”他继续说,“现在的老百姓却被迫由法官的地位滚下来,跪在下面当囚犯。”

天晚了,我踏着枯叶走回去,在路上,我想到鸟枪先生的愤闷,想到光荣义务,最后想到生活,想到吃饭。鸟枪先生的意见也颇有道理,无论如何,纵使中国人民经过两千年的体练已经学会忍受。两种恰相反对的义务总没有法子担起来。而可惜,他们却光荣地同时压在人民肩上。而因此,人民也就不再能安然活下去。爬竿先生的办法由里面看来很干脆,而其实,假使那一面的人民也都同样乐于爬竿,则问题显然还是不能得解决。两种义务之间时负担是造成打,打之后又怎样?幸而一面胜,胜了又怎样?从最初我们既然没有明是非,则最终我们需要的不过还是那个明是非。因是,与其这样胡里胡涂干下去,就不如先交给有资格裁判的人们去裁判。这人们当然是人民。而不幸,其中的一些已经逃了。

一周以来,我为这光荣和义务之分了家而心烦。我想到读者诸君,也许您也正在想这些问题么?或者,甚至您也像我的酒友那样,想抛开光荣义务而逃走么?不管如此或不如此,我都愿意告诉您,一走了之或不走了之终是不成的,人民的义务是站在两个光荣义务中间去裁判。能裁判便是有权利,为了能安然活下去,“一个”权利的价值比义务胜过“万万”倍,秋深了,看样生活更将困难,您要珍重才好。

张行健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