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年少时光

在我小的时候,没人能看出我今后会从事照护工作。

我从未见过我的生父,他名字叫内森·斯皮尔,虽然我能拼写出他的名字,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面容或是他的背影。小时候,我的身世之谜常常萦绕在我心头。在我一周岁时,母亲玛西娅就带我离开了他,这段婚姻对她来说实在是忍无可忍。二十岁以前,我始终不知道我父亲的全名,也不知道其他任何关于他的信息。即便等到我二十多岁,对他有所了解了,关于我父亲的话题仍旧是家中的一大禁忌。所以,我从未花太多时间想着去寻找他。母亲直到六十多岁,才肯同我谈论我的生父,还有他的家庭。即便如此,她还是要求我永远不去找他、见他。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他干的是房地产开发的营生,还有着“班森贺之王”这种名号班森贺(Bensonhurst)是纽约布鲁克林西南部的一块住宅区。在20世纪早期,那里居住了大量犹太人和意大利裔移民。。但后来,他和他的家庭卷入了一起丑闻,说是非法干扰法庭事务,并最终导致一名法官自杀。这些就是我知道的关于我生父的全部内容了。

我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犹太家庭,住在经济和文化都很多元化的纽约布鲁克林区。家里一开始有我母亲、外婆、外公,还有我。母亲总把头发漂红,她的性格非常活泼,喜欢过灯红酒绿的日子,晚上总是跑去城里寻欢作乐。可同时,她又能很好地在医院和犹太人游说团体里兼任志愿者工作。她总能想到办法,雇请保姆和女佣来照顾我和后来出生的弟弟。有一次,她发现我已经从希伯来语学校逃学好几周了,就要求我保证一定通过希伯来语这关,从而顺利完成我的受戒礼此处原文为“bar mitzvah”,意为“负有责任的男子”,意指犹太教庆祝男子满十三周岁的典礼,又叫“受戒礼”。在典礼上,男孩需要诵读犹太教经典《妥拉》(Torah),并解释经文。。因为她到底不想失去这样一次千载难逢的、可以置办一场盛大宴会的机会,这都是她那个圈子的风气。在我小的时候,母亲就把话说得清清楚楚,她要我今后做医生,或是教授,或是其他有地位的专家,因为这样的话,我就能以自己智识上的成就,给我们的家庭在经济成就之外带来更多的尊贵与荣耀。

然而另一方面,母亲总是神经紧张,喜怒无常。虽然我从不怀疑她对我的爱,可有时候,我还是没法儿在情感上百分之百地信赖她。后来,在我同母异父的弟弟出生以后,我心里总有些疑惑,她对我的关心,是否真的像她对我弟弟那样——我能够感觉到,她和我的其他家人都认为我比较自立,比较能照顾自己。而我的继父也慢慢表露出对于聚会的热爱,他在这点上几乎与我的母亲旗鼓相当。他俩的朋友圈里满是各式各样花枝招展的可有时却不太靠谱的人物。

我母亲还有三个姐妹,但显然,只有她才是我外公的“心头肉”,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外婆、外公会选择与我们同住。我外公来自俄罗斯,是个世俗犹太人,并十分为他的世俗化感到自豪。他创办了一家肥皂公司。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早期,他的公司非常成功,购置了大量房地产。可到了战后,生意却开始急转直下。

我思忖着,我外公这样的性格,在他那个年代恐怕是非常典型的,但若是放到21世纪的这第二个十年里,则完全格格不入。他正经、冷漠又专断,从不在口头上表达他对谁的爱,而是用他自己的行动去证明。当我犯了错,被邻居、朋友或是商店老板批评时,他总是会站出来为我辩护。我还记得,那是个周六的清晨,我在外面打篮球。突然,刚搬到我家隔壁的哈西迪犹太人哈西迪犹太人(Hasidic Jew)是犹太教正统派的一个分支,目前该教派绝大多数信徒都在美国和以色列。领袖梅纳凯姆·门德尔·施尼尔森从我手中抢过篮球,并告诫我不许在安息日玩球。那时,是我外公从他那里拿回了篮球,并力劝我以后每个星期六都去室外打篮球。他毫无疑问是我们家的核心人物,是充满关爱的一家之主,肩负着全家财务及社会安全上的重责,并几乎视之为神圣使命。我非常敬仰我的外公,一方面,在他的庇护下,我总是感到非常安全;可另一方面,我从未在感情上觉得与他亲近。

与我奢靡的母亲相比,我的外婆恐怕就属于旧世界了。她迷信,没受过什么良好教育,从未离开过宅子半步,是一位女家长式的人物,还有着越发严重的妄想症。时不时地,她会在我耳边低语,说我其实来自一个更加富裕的家庭,可她那些神神道道的嘀咕,却反让我生出不少困惑与惶恐,因为她总是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任我怎么问她,都不愿详加阐述。

在这些老人家眼中,我就是个固执任性的小男孩,生来抵触权威。在我家的“传言”里,这些特质都是与生俱来的:自我出生那会儿脐带绕颈以致呼吸困难、面孔发紫的时候,这些特质就已经被刻下了。在他们看来,我生来就是个“斗士”,而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可以很公平地说,我也确实没怎么好好表现,来消除他们这个成见。

1943年,我两岁。母亲带着我逃到了迈阿密,想要阻挠我的生父以各种法律手段逼我们回去(显然那个时候,佛罗里达州还不太认可纽约州的婚姻法)。有段时间,我俩住在一家供军官使用的招待所对面,好几位军官都打我母亲的主意。我还记得当时,我伤心但也不无憧憬地问过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你是我父亲吗?”这种失去与渴望的感觉,我想,也许比我所经历的任何创伤,都更加剧了我的任性。我的恶劣行径气坏了我的幼儿园老师,她不得不央求我母亲把我从班上带走。“他向来为所欲为。”她抱怨道。

在佛罗里达州的短暂停留期间,我母亲邂逅了那个后来成为我继父的男人。彼得·克莱曼篮球打得很好,当时也算小有名气。他外表俊朗、为人友善、光芒四射,是不少人仰慕的对象。我小时候也非常仰慕他,但长大以后我渐渐发现,其实在我外公心中,我继父不管是在商业上还是在他本职的法务工作上,都很失败——而且这判断不是空穴来风。甚至,我母亲虽然还爱着她的新任丈夫,但也慢慢开始有这样的想法。我可以感受到继父对我的爱和关心,我是真正把他当作父亲的,我也完全能理解并接受他对我弟弟——也就是他的亲生儿子——的爱要比我更多。后来到我十二岁的时候,彼得·克莱曼正式成为我的父亲,并把我的名字由阿瑟·斯皮尔改成了阿瑟·克莱曼,好像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我的外公死于1958年。在那之后的十年时间里,我的继父停止了工作,同我母亲一道,花光了她分到的所有遗产。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给我带来的苦痛,远不及我因他们的不作为而感受到的怨愤、尴尬乃至羞耻来得那么强烈。他们把这个家庭——也就是我的弟弟和我——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与我外公的准则完全相左。

幼儿园老师对我的评价也并不全错,我还记得那会儿发生的另一件事。有一次,我非常生气地告诉母亲,我要离家出走。可当母亲打开被我出走时重重摔上的家门时,却发现我竟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我说,我没法儿再走得更远了,因为你们不允许我独自过马路!显然,即便是在那么小的时候,我天性里就有某种东西在平衡我内心的冲动。我也许很犟,但我知道规则和命令的存在,它们是我必须要遵守的,我也就不至于莽撞到做出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情。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在我孩提时代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了我,让我远离了种种麻烦,或者至少是把麻烦限制在了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

说回布鲁克林。当时,我在离家四个街区外的一所公立学校上学。我所在的皇冠高地皇冠高地(Crown Heights)位于纽约布鲁克林区,聚居了大量哈西迪犹太人,是路巴维茨运动的中心。20世纪50年代以前,该街区几乎全是哈西迪犹太人。但之后大量犹太人搬出该街区,加勒比移民及美籍非裔则大量迁入,导致该街区的种族构成发生改变。街区几乎就是个犹太人飞地,周围尽是些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社区,那里有成排的、亮丽的、坚实的独栋别墅,而我们的公寓大楼则以其灰暗的砖石外立面,挤在这中间。我们男孩会在街头玩儿棍球一种儿童在街头玩的类似棒球的游戏。或吊球;会去冰激凌车那里买香草味或可可味的冰激凌甜筒;会玩儿弹珠、抛硬币,或看女生玩儿跳房子;会偷偷吸两口香烟;会打架,然后看看谁才是“地表最强”。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早期,没人想要掩饰他们的种族主义或是反犹太主义,所以,在我们那个小小的飞地之外,我经常因为自己的犹太身份(或因为自己不肯退让)和别人在街头打架。但显然,对我来说,问题并不止于此,因为我也没少和犹太男孩打架。

1944年到1953年间,我的街头生活与我在家里的安逸日子形成了鲜明对比。在家里,我们有厨师,有管家,我从来不需要做任何家务。家人告诉我说,我永远不需要为钱的事情发愁,他们会一直照顾我,而这对于我的责任心以及自制力的培养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从小时候起,我就在照顾自己这件事情上非常随便,从不用心,而我母亲又因为再婚,养了一个新宝宝,分散了照顾我的精力。我对自己的健康漠不关心——当然,我猜测,绝大多数的小孩子都是这样的。我也因此在后来的日子里吃了不少苦头,包括牙齿问题、哮喘、黑色素瘤,还有其他各种健康问题。

我的街坊邻居都是些勤劳工作的少数族裔家庭,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我家那么富裕。我的童年就是和这些难搞的工人阶级的孩子一起度过的,我也自然而然地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在这些街头恶霸和打架高手中幸存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所以,我到底学会了“照顾”自己,但靠的是嘲弄、刁难以及辱骂其他小孩儿,而这样做纯粹是为了寻个乐子。我开始变得不只难搞,而且冷酷无情。

但是,当年在我想要离家出走的时候,阻止我越过马路的那股力量,也一定在我恶劣对待他人时起到了缓和作用。那股力量,是一种刚刚才开始显现的、对于自我保护边界的觉察,又是一种渐渐苏醒的、对于关系的情义与道义上的责任。在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女生开始引起我的注意,特别是有一个女生,让我对她产生了朦胧的好感。但我却全然不顾追求女生的套路,我想当时的我一定以为,我有权得到任何吸引我的东西。所以,一天放学的时候,我们收拾书包准备回家,我问那个女生,我能拿两本她的书吗,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被别人那么干脆地拒绝,所以,当她对我吼出“不!”的时候,我冲动地夺过她的书就往外跑。但仅仅一会儿,我就幡然醒悟,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很丢脸的事儿,而且是一件对于满怀希望的求爱者来说顶无用的事儿。我羞赧地把书还给了她,当时,我的脸上和胸中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那年,还有个大男孩,在操场上想夺过我手中的新篮球,但当我拒绝松手的时候,他把我的头狠狠撞向了球筐的铁柱子,撞了好几下,直到我头破血流。但即便如此,我也拒绝在他面前或是在其他围过来的孩子面前掉一滴眼泪。我亦不愿求饶,求他把球还给我。我跑回家,虽然伤痕累累,但相信自己守住了尊严。对于加诸我身上的不公,我并不感到愤怒,只渴望报仇雪恨。我要向世人证明,我绝不会被玩弄,也绝不会被吓倒,打在我身上的拳头,总有一天,我会打回去。这种对待世界的方式,我看在眼里,学在心里。但我真正学到的是什么?不过是每个小混混都懂的道理,那就是:挑那些你打得过、能羞辱的人下手。

渐渐地,我开始变得愤世嫉俗,以为在这个世界得体而有序的外表下面,尽是暴力、不公和恶意。后来,在和另外一个同街区的暴躁小伙子打架的时候,我又学到了另外一课,这堂课同样非常野蛮,与所谓的“照护”格格不入——一阵扭打之后,我用手臂锁住了他的脖子,并竭尽全力想要勒紧他。他开始哭泣,向我求饶。于是,我松了手,但他却反过来锁住我的脖子,勒得我无法呼吸。我只好投降。接着,他便开始庆祝他的胜利,并嘲笑我。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不要同情你的敌人,别心软,别仁慈。这个想法,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才完全摆脱。

但即便如此,光明,仍在我的心墙上寻着了一道缝,照了进来。那是十一岁或是十二岁的夏天,我去纽约州边郊参加一个夏令营。那时,我和其他几个更加粗野的营友,合伙欺负一个不爱运动只爱看书的戴眼镜的男孩。但他对我们的嘲弄所做出的反应,却让我大吃一惊。他说,他在严肃思考某些智识问题。他的回答是如此富有激情,如此成熟理性,同时又带了些许自嘲的幽默,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尊敬甚至是仰慕之情。此外,这个男孩也很懂得体贴人。当我被垒球击中头部时,他跑过来问我有没有受伤。我知道,我很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那是一种与我生活中其他的体验全然不同的东西。我不记得在那之前我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记得的只有那帮野孩子,还有我曾模仿过的他们的粗鲁行为。我还记得,当时我暗自思忖,我可能变得像他那样吗?同时又可以做我自己?这是我人生中最初几次真正意识到,其实在我心中,还有一部分土壤从未被耕耘过,甚至有可能正被我坚硬的躯壳所扼杀。

在那些暴戾的街头,偶尔也会有朋友愿意撑你一把,至少是在你被某些“局外人”——比如其他街区的孩子、敌对帮派的大孩子,或是警察——威胁的时候。我还记得,有次在我学校旁边的公园里,有一大帮高中生要打群架。我异常兴奋,也想去凑热闹。但我的两个朋友却阻止我说,别去,你去了,即便只是过去看看,也会卷入更大的麻烦。还有一次,我和朋友去附近一家电影院看下午场的电影,在我们后面几排,又有人打了起来。我想离开自己的座位凑过去看看,可我的同学却一把拽住我夹克衫的领子,把我拉了回来,说:“嘿,伙计,他们手里可有刀,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儿吧!”这些在学校和街头交到的朋友,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一个能让我们彼此照顾的社会网络?我要是在他们面前这么说的话,想必会被嘲笑。可是,在周遭那种野蛮、暴力、冷漠的环境里,我们之间的确有某种关爱正悄悄萌芽,且牢不可破。我们共享着一个地方世界(local world),探索它的同时,也学习照顾彼此的方法。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身上慢慢发展起来的“街头人格”,在我们那个布鲁克林的小小角落里竟得到了赏识。巡警曾经把我带到警察运动联盟警察运动联盟(Police Athletic League)是美国许多警局下辖的一个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训练年轻人参与体育运动,同时在家庭作业和学校相关活动方面对其进行辅导,从而磨炼他们的性格,增强警民联系,让年轻人远离毒品。的拳击项目里去,想要把我的攻击性转移到拳击比赛上。更令人头疼的是,当地还有个男人觉得我是个挺有“发展前途”的小孩儿。有一天,我走在街上碰到他,他径直向我走来,开玩笑似的弄乱了我的头发,然后告诉我说,他一直在观察我。可不久之后,我却在报纸上瞥见了一张他身陷囹圄的照片,照片上赫然写着“黑手党杀手”几个大字。后来,也不知是因为这起事件,还是因为担心我们街区、我的朋友,还有我的任性,我外公和父母一致认为,该把我带离这个是非之地了。最终,他们决定离开布鲁克林,迁居到长岛郊区。

到了新学校,我开始把我的那股蛮劲用到功课上。这里依旧是个充满激烈竞争的环境,但现在,我们比拼的是功课好不好。和我一样,我的同学也都拼了命地想争第一,想往上爬,却没有太多的同情心和真友谊。现在在我身边的,不再是布鲁克林的那帮浑小子,而是一帮好胜心极强的男孩还有女孩。但要融入这里,依旧非常困难。在来校的第一天,我就和别人撕打了起来,那帮浑蛋顶撞我,并警告我说,别在教室里炫耀我的好成绩,但我把他们给打趴下了。可我的胜利,并没能换回同学的尊敬,反倒是吓傻了不少孩子,这让我感到非常吃惊。

这一件件事情就这样把我的人生,推向了另一个全然不同的方向。首先,我爱上了看书,这主要是几位老师的功劳,他们在我身上花了不少心血,其中就包括一位身形小巧的年长女老师,她邀请我去她家,一套位于格林尼治村的公寓,去参加一个由诗人和其他参与者组成的朗读会。由此,我也自学了很多历史和文学的知识。我特别喜欢沉醉在传记、自传、回忆录和私人日记这些个人故事里,常常是一边阅读这些作品,一边找寻相关线索,想知道环境到底如何影响真实的人生轨迹,以及历史的偶然将如何改变基因层面的“我”。我很早就接触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他书里描写的“人们心中的热火”出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一书。,还有那些“热火”在当地引发的惨痛结局,都让我头晕目眩。一次次的革命,让社会苦难不断加剧,却又在腐败与欺瞒中等待毁灭。还有,那数不清的、在人类经验中本也稀松平常的荒谬与失败,让正义之弧濒临瓦解,让绝望之人越发绝望。这些智慧,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显然是无法承受的,但它也确实产生了些许效果,那就是让这个年轻人的灵魂渐渐苏醒,开始懂得这个世界上真正缺失的是对普通人的关心。艾伦·帕顿艾伦·帕顿(Alan Paton,1903—1988),南非著名作家、社会改革家,他的《哭吧,亲爱的祖国》(1948年)是最早以同情的笔触描写南非种族隔离制度下有色人种的生活的小说之一。的《哭吧,亲爱的祖国》(Crythe Beloved Country),格雷厄姆·格林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英国著名作家、编剧、文学评论家,一生获得诺贝尔奖提名二十一次,被誉为诺贝尔文学奖无冕之王。的《权力与荣耀》 (The Power and the Glory)与《问题的核心》 (The Heart of the Matter),乔治·奥威尔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英国著名小说家、记者、社会评论家,他的代表作《动物农场》和《1984》是反极权主义的经典名著。的《巴黎伦敦落魄记》 (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通往威根码头之路》(The Road to Wigan Pier)、《向加泰罗尼亚致敬》(Homage to Catalonia)与《动物农场》(Animal Farm),这些书,还有一些其他作品,对于我来说,要比当时我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那个沉闷、保守、循规蹈矩的20世纪50年代更加真实。用一整个周末的时间,将自己沉浸在小说、旅行故事或是社会历史之中(因为当时还没有电视或社交媒体),你可能无法想象这有多美好。

其次,我渐渐地对我身边那些人——那些在我生命中的真实的人——的故事产生了强烈且持久的兴趣,这一兴趣想必同我的身世之谜有关。我到底是谁?我从外婆和母亲那里听到的只言片语究竟是否真实?它们又指向何处?家人禁止我过问关于我亲生父亲的一切,但如果我真的不去搞清楚的话,这究竟有没有关系?僵化的20世纪50年代见证了存在主义的兴起,而我也从年少时就开始思考,了解自己的身世究竟重不重要。如果这个世界是荒谬的,那我自己的故事岂不成了这个世界竟如此荒谬的又一个例子?后来我才发现,这正是精神病学家、神经病学家及犹太人大屠杀幸存者维克多·弗兰克尔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 Frankl,1905—1997),奥地利著名精神病学家、神经病学家、犹太人大屠杀幸存者,维也纳第三心理治疗学派意义治疗(logotherapy)的创办人。在其重要著作《活出生命的意义》(Man’s Search for Meaning)一书中所阐述的核心观点:我们无法撤销已经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以什么方式去看待它,而这就能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意义。

另外,我在20世纪50年代也开始认识到,虽然我家当时还很有钱,但历史却在以一种我们无法控制的、宏观的方式让这些财富缩水。当时,我外公在市中心投了很多钱,可城市向郊区发展却让这些投资打了水漂。在公共厕所,洗手液开始取代固体肥皂,这也让我家的肥皂生意开始下滑。我外公本来在曼哈顿中城的东段买了一块街区,想以此保护财产,不料这个街区却被坦慕尼协会坦慕尼协会(Tammany Hall)是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叶活跃在纽约的以钱权交易为营生的政治机构。的政客以政治手段征用。同时,这些历史的偶然性却又不见其形,隐藏在我们飘忽不定的焦虑和“倒霉事儿一件接一件”的庸常之中。

我也学会了做一名认真的倾听者,一位敏锐的观察家,去发现人们为了厘清这嘈杂的世界与混乱的自我所付出的努力。当时我可能还没意识到这点,但我想,我已经开始在精神病学方面不自觉地训练自己。而且,我也是一名天生的民族志学者,尽管当时我还完全没听过这个词儿。我对于人们如何生活,又如何将他们的自身经验转变成事物的具体意义,产生了极浓的兴趣,这种兴趣也让我从一个过分在乎自己、整日为自己脸上的痘痘和黑痣担心的幼稚少年,蜕变成了一个对于人类境遇有强烈好奇、有一定见地,并且关注人的处境的学生。人们讲述时,我会侧耳倾听,我明白了不仅要学会去听人们说了什么,也要学会去听人们说话时的语气和腔调。

所以,那位娇小的中年女士,也就是那个邀我去她公寓听“垮掉派”垮掉派(Beat Generation),又称“垮掉的一代”“疲惫的一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风行于美国的文学流派,代表人物包括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1926—1997)。诗歌的知识分子,才会选择向我倾诉她在酗酒的事实,向我倾诉她尝遍了所有她能找到的毒品,只因她无法逃离脚下这片土地,去往欧洲,去实现她的艺术梦想,这些都让她觉得自己已经“毁了自己的一生”。我在一旁,听她讲述这一切,她的话好像深深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可我又如何能够理解她话中的那些悲伤呢?

又或者是我们家的女佣海蒂,那个高挑从容、把我从四岁一直带到大的黑人女性,她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告诉我,她用来照顾我的每一天,都意味着她无法照顾她自己的一双儿女。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给我收拾的时候,笑不出来,而是淌下了愤怒的眼泪。我深信自己一直都很爱她,但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郁积于胸中的痛苦声音,并终于认识到她身为“我家一员”的残酷。

还有我的邻居,一位迷人的年轻已婚女士,她的丈夫因为心脏病发作而丧失了行动能力,被困在轮椅上。她希望,我能在她想发泄心中的沮丧、悲伤以及绝望的时候,听她讲述。她不知道,他们该如何熬过这突如其来的、毁灭性的灾难。她为什么要选择告诉我——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这些绝望的事实呢?也许,她只能告诉像我这样一个什么都无法给予、只能在旁见证她的悲惨境遇的人。我所能做的一切只有回应她的害怕,感受她的绝望。六十年过去了,再回看这件事,感觉她好像从我身上看到了某些回应,而我恰好明白该如何通过这种“回应”关心别人的情绪。显然,我的同龄人里没人会像我那样,只有大人才会如此,而且通常这些人是女性。

我现在回想起来,上面这些女士,当然还有其他人,似乎是在训练我,作为一个少年,学会倾听,学会见证,学会安全地与他们分享我的“在场”。我慢慢意识到,他们的个人问题,其实是社会疾病。这些社会疾病,也体现在这世界上的其他人身上,是这些人所经历的历史文化的产物,也是他们生活境遇的产物。我慢慢形成了一种对于情感的敏锐感知,并被带进了许多全新的道德关系之中。在这些关系中,照顾显得格外重要,关爱则是通过创造特殊的意义来给予并获得的。

一年一年过去,这个由我所在的街区、我的家庭、家里的生意以及家人对我的厚望所构筑起的封闭世界,开始让我感到窒息。我再也无法忍受他们那些关于赚钱(当然,我从未想要涉足)的对话,他们是如此狭隘、自私、势利。他们对于重大观念及道德问题的缄口不言也令我无法忍受。当然了,他们也会诚挚地关心犹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困境,但我发现,这不过是某种排他的自利行为,只顾自己,却完全忽视其他群体的社会正义,包括我们自己城里的残弱群体。

所以,我尽可能早地离开了那个地方,先是到了新英格兰的塔夫茨大学,然后去了西海岸的斯坦福大学,念了本科,而后又念了医学院。我在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念完了大学和医学院——那是民权运动、反战运动和女权运动如火如荼的时期。那时,旧观念被打破,新观念被引入,人们认为,社会及社会中的个体(比如我)需要接受彻底的革命。我的同学们,要么跑去南方组织黑人选民,要么跑去参加反对越战的运动,要么抗议父权制和男性沙文主义,要么创造美学及情感表达的新形式。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虽然“文化大革命”这个词来自中国,但当时的美国却实实在在地经历了这样一场真正的“文化大革命”。一切皆有可能,尤其是个体层面的改变。

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知识分子,我读到了阿尔贝·加缪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法国作家、哲学家,存在主义文学、“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主要作品包括《局外人》《鼠疫》,于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觉得他是我在责任和道德方面的偶像,是能够就某个时代的重大议题展开论战的人物。我也读到了欧洲左翼分子的作品,他们仍在忙着收拾法西斯主义留下的残局,并试着寻求新的联合,也就是一种与穷人及边缘人缔造团结并得到他们支持的方式。我的老师是马尔科姆·考利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1898—1989),美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诗人、编辑,是20世纪美国最优秀、最权威、影响力最大的评论家之一。20世纪20年代,他旅居法国,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一员。,他是小说家,也是文学评论家。旅居欧洲期间,他曾写下“一战”后美国“迷惘的一代”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又称“迷失的一代”,是美国文学评论家格特鲁德·斯坦因(Gertrude Stein,1874—1946)提出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的美国一类作家的总称,代表人物包括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1896—1940)。作家的编年史。他相信,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这些作家,生在了这样一个他们无力控制的时代,又反过来被这个时代碾碎并重新塑造。当时,我把他说的这些话都记在了笔记本里,但我还没有准备好要去吸收这些智慧。

我喜欢的这些作品,也反映出我正在萌生的某种意识,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会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尔王子那样,从《亨利四世》(Henry IV)里的年轻浪荡子,成长为《亨利五世》(Henry V)里那个凯旋的武士国王。我将告别自己寡淡的过去,并踏着它的残骸,创造出一个更成功的未来。所以,约瑟夫·康拉德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英国著名作家、现代主义小说先驱。的《吉姆老爷》(Lord Jim)和《胜利》(Victory)会出现在我最喜欢的书目清单里也就不奇怪了。这些书里都有这么一个英雄人物,他在年少时没能拾起自己的勇气与责任来面对眼前这片小天地的危机,而是选择逃到了外地。在那里,他无人知晓,可以重新开始他的生活。后来,他在这个新世界里取得了成功,可最终发生的坏事还是伤害到了他和他的所爱之人。于是,他又不得不站出来,面对这一新的危机。这种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人生,从未让我不安;相反,我从中领悟到,我也能从自己混乱、轻率的童年中走出来,并将那些在身体和心灵上磨砺过我的东西,用在其他对这个世界有用的地方。

回过头去看,我发现自己对于新生活的样貌已经有了很粗浅的想象,那该是像辛克莱·刘易斯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1885—1951),美国著名作家,193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作品有《大街》《巴比特》《阿罗史密斯》等。在《阿罗史密斯》 (Arrowsmith)一书中所描写的那样,又或是像亚克塞尔·蒙特亚克塞尔·蒙特(Axel Munthe,1857—1949),瑞士著名医生、精神病学家,后长期在意大利生活,经常为穷人无偿看病,并在战争、灾难及瘟疫期间提供医疗救助,著有自传《圣米歇尔的故事》。在《圣米歇尔的故事》 (The Story of San Michele)中所描写的那样,年轻医生(其中之一甚至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在工作与爱中找寻自己人生的意义。后来,还有些其他书籍,比如托马斯·曼托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德国小说家、散文家,于192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布登勃洛克一家》(Buddenbrooks)和《魔山》(The Magic Mountain),在年轻生命的蜕变以及道德发展问题上,它们都在延展着我的核心兴趣。

与此同时,我也沉醉在加利福尼亚大瑟尔景区的雄伟壮观之中,感觉自己的内心获得了充分的解放。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渴望被爱,并强烈地想要给予爱。我走过了迷雾与岩石覆盖的沙滩,走过了青绿色的大海,走过了高耸入云的红杉林,但都没能找到爱情。的确,我邂逅了许多寻觅者,但他们也同我一样,是些学生,搞不清对浪漫爱情与对道德灵性的追求有何区别。虽然我自己心里明白,对于我的许多朋友来说,他们的冒险里都掺杂着困惑,但我依旧对自己在寻觅之路上所付出的无用功视而不见。我已准备好要开启新的人生方向了。我希望,这个方向能让我更好地完成智识追求与正准备投身的医学事业。我将不断探索,对于我的人生来说究竟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而对于这个问题的求解,终将成为一段复杂却又发人深省的旅程。

对于爱情的渴望,开始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从我青少年时代起,我的家人就一直在介绍我认识富人家庭的犹太女孩,他们给我的压力越来越大,但我却始终在想办法抵抗这件事。有一次,我母亲的朋友给我安排了一次约会,对方是某著名公司老总的女儿,家住纽约第五大道的一套顶层豪华公寓里,她的父亲向我介绍一幅挂在他家客厅里的毕加索真迹,介绍他是花了多少钱买到它的,而现在的价格又是多少,说得就好像这幅画是他家客厅里唯一值得注意的东西。我感觉他也在用同样的方式对我进行估价,而我却想同我喜欢的女生约会。此情此景,让我心中对于被爱的迫切需求与某种越发强烈的想法混合在了一起,这种想法就是:也许只有美丽聪明且富于教养的新教女性才能满足我的需求,并将我从令人厌烦的中上阶层犹太聚居区中解救出来。

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我都迁居到了新的地方。同时,我也慢慢开始熟悉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开始用一种全新的方式思考世界。有个暑假,为了与工人阶级团结在一起(至少我自以为如此),我在纽约的下水道部门找了份工作。下水道就像是街衢下面的阴间地府,晦暗潮湿,却忙碌着一大群工程师与下水道工人,他们不为地上人所注意,也得不到他们的欣赏。这是一片禁忌之地。我的老板,我想,简直就是社会规范的反面教材,固执、腐败,不值得信赖。他会叱责员工,还鼓动他们做出错误行为,比如盗窃、怠工、虚报加班时间。

我在那里认识的朋友比尔·伯特是一个大块头、白头发的爱尔兰人,他让我想到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19世纪后半叶英国伟大的小说家,代表作包括《金银岛》《化身博士》《绑架》《卡特丽娜》等。对于约翰·西尔弗约翰·西尔弗(Long John Silver)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冒险小说《金银岛》中的虚构人物,为该作的主要反派角色。的描述——“喧闹,有如海盗”,他教会了我该如何适应下水道的环境和我们那个吓人的老板,同时,他也以更大的格局教会了我该如何生活。尽管他干着这样一份糟糕透顶的工作,恨不得提前退休,离开这里,但在我看来,他依旧是个世俗里的圣人,乐于助人,并愿意为弱者挺身而出。他保护我,帮助我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人。比尔真的是个好人,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让我敞开心扉、愿意与之分享喜怒哀乐的人,也是第一个让我感觉能从情感上去信任,还能给我这样的新手带来长者的智慧和关心的人。

结束了那个暑假的下水道工作,我回到了斯坦福,开始了我在医学院的第一年生活。但我发现自己完全读不进去那些枯燥无味可又是医学训练所必需的基础医学内容。于是,怀着非常愤慨的心情,我给比尔寄去了一封絮叨又矫情的长信,说我是多么想辍学,然后像他那样做一名蓝领工人,同时练习写作。然后,他给我回了封信,表达非常口语化,没有标点,也没有任何语法可言。他问我,是不是想“像我一样干一辈子的粗活,像头驴一样”?他劝我不要放弃人生的大好前程。结尾的时候,他说:“孩子,如果你敢放弃医生这条路,我就过来打断你的腿!”他的这封信,让我迅速振作了起来,同时专注于自己脚下的道路。但这个父亲般的角色带给我的关爱,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理解了其中的深意。

在医学院的头几年,两段出国经历让我对某个主题提起了兴趣,这个主题后来成了我毕生的研究课题。那就是苦难,这么多的社会在经历着的苦难,还有苦难带给弱势个体的厄运。1963年,我去了趟德国,和同学们一块儿旅游,心情愉悦,除了自己那些小事之外,并没有思考太多更高深的问题。我们去了法国的阿尔萨斯,在一座小镇落脚,住进了一家小旅馆。我在镇子外的运河边散步,暴雨突降,我不得不躲进一片小树林,却误打误撞走进了一处隐蔽的墓园。在那里,我发现了一座小小的纪念碑,纪念的是一个好几代人的家庭,他们都死在了战争时的同一天。回到旅馆以后,我用德语(我本应该说法语的,但我当时还没学会法语)向旅馆前台打听这件有点儿阴森的怪事。结果,她却向我怒吼,说是我的同族,是德国人,杀害了这个家庭。当时的美国,已经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犹太人大屠杀,而我也很少想过或谈过犹太人在德国究竟如何,虽然战争也才过去十八年。所以,至少在旅馆前台看来,我与大屠杀的第一次邂逅,带着罪犯的身份。这段让人烦恼的经历也打破了我的自私狭隘。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原来有着如此骇人的危险,而我则躲在优渥的生活下得到了庇护,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我们所肩负的尊重历史与见证人类苦难的责任。

第二段经历是这样的。那个夏天,在被自己的无知吓到,同时认识到自己可能被认作有罪之后,我径直去了以色列,想直面自己的犹太人身份。在那里,我被一家基布兹基布兹(Kibbutz)是以色列的集体农场。的负责人热情招待,他很有个人魅力,还恳求我加入其他来自世界各地的犹太年轻人行列中,一起在这片沙漠上开垦未来。但我最后还是拒绝了。在听过他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热情洋溢的讲演后,我意识到,自己还是在海外犹太人当中,在那样一个多元的世界里,才更能找到家的感觉。而在种族、国家以及宗教性的排他氛围中,我则感到很不自在。但我在那个时候还是没有发现,自己人生的轨迹已经开始慢慢转向另一个方向,而这个方向可能让我早年的老师、朋友,还有像是比尔·伯特那样的人,当然还有那个黑手党猎头,都感到非常吃惊,如果还不至于是错愕的话。

在诠释我的生活和工作时,这些早年的经历已经成了判断对错的试金石。在后面的日子里,我成为大夫、丈夫、父亲、作家以及老师。也许,因为自己的精神科训练和临床经验,我仍旧在找寻童年及青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不仅是我自己的)背后的意义。回首过去,我发现在刚刚步入成年的时候,我还没有学会如何照顾自己和他人。做事不用心的我一直在等着别人照顾自己。虽然读了很多关于照顾的内容,也写了很多文字,但我其实只是改变了部分的自我,却从来没有尝试过照顾。这问题不仅存在于家里,也存在于我做医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