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39年继承到大笔家产之前,理查德·普拉坦格内特·坦普尔·纽金特·布里奇特·钱多斯·格伦维尔(Richard Plantagenet Temple Nugent Brydges Chandos Grenvill),第二任白金汉和钱多斯公爵,过着基本上波澜不惊的生活。
他在意大利养了个私生子,偶尔在下议院发表讲演反对废除《谷物法》,并对早期的卫生管道产生了兴趣(他在白金汉郡的斯托庄园安装了全英格兰第一批抽水马桶,足足九套),但除去他光明的前途和长长的名字,这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继承了头衔和英格兰的一座大庄园之后,让合伙人,当然也有他自己目瞪口呆的是,通过一系列极度有违常情的投资,短短九年内,他亏掉了所得遗产的每一个子儿。
一文不名,外加名声扫地,1848年夏天,钱多斯公爵逃往法国,将斯托庄园和庄园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债权人。随后的拍卖成为轰动一时的社交盛事。这些斯托庄园里纷繁复杂的家具,占用了伦敦佳士得拍卖行一个团队的人力,历时40天才清点完毕。
在不那么出名的拍卖品里,有一幅椭圆形的深色肖像画,高22英寸,宽18英寸,由埃尔斯米尔伯爵(Earl of Ellesmere)用了355个金几尼[1]购得,自此以后都叫作“钱多斯版肖像”。这幅画经过多次修整,并随着时间颜色变黑,遗失了大量细节(至今仍然无法复原)。肖像中是个40来岁的秃顶男子,蓄着修剪过的胡须,样子倒也说不上不好看。他左耳戴着一只金耳环。表情自信,平静而潇洒。你会感觉,这不是一个你能放心把妻子或者成年女儿交托他照料的男人。
对于这幅画,除了知道它是1747年来到钱多斯家族的之外,它是怎么来的,从哪儿来的,都没人知道。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都说画中人是威廉·莎士比亚。它看起来[2]当然像是威廉·莎士比亚——但确实应该像,因为它是莎士比亚最早的三幅画像之一,日后莎翁的所有肖像画都以之为本。
1856年,埃尔斯米尔伯爵在去世前不久,将这幅画送到伦敦新创办的国家肖像画廊作为奠基馆藏。这是画廊收购的第一幅作品,从情感上来说颇具分量,但几乎就在同时,立刻有人对它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当时,许多评论家都认为,画中人的皮肤颜色太深,长得像外国人——意大利人或犹太人,不像是个英国诗人,更别说像一位非常伟大的英国诗人。按已故的莎翁传记作家塞缪尔·舍恩鲍姆(Samuel Schoenbaum)的说法,有些人被画中人那“放纵”的态度和好色的嘴唇搞得心烦意乱。(有人提出,肖像画中他化着舞台妆,说不定扮演的是夏洛克[3]一角,这大概有点一厢情愿。)
“嗯,这些画来自正确的年代——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我动身去找寻我们对这位最受推崇的英语大师知道些什么,又有什么合理推测的那天,国家肖像画廊16世纪肖像馆策展人塔妮亚·库珀(Tarnya Cooper)博士这样告诉我。衣领是大约在1590年到1610年之间流行的一种款式,而这一时期,也是莎士比亚大获成功的人生阶段,故此也是最有可能坐下来让人给他画一幅肖像画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判断,画中人有点波西米亚风范,看起来跟从事戏剧行当相吻合;他看上去至少算是过得相当富裕,一如这一时期莎士比亚的经济状况。”
我问她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
“嗯,耳环告诉我们,他有点波西米亚风范,”她解释道,“男人戴耳环的意思,跟现在差不多——佩戴者比一般人更时髦一点。德雷克[4]和雷利[5]在画中都戴着耳环。这是他们宣告个人冒险精神的一种方式。那时候,能买得起大量珠宝的男人,大多会把珠宝缝在衣服上。因此,这幅肖像画里的主人公,要么相当谨慎,要么不是巨富。我猜,更可能是后者。此外,我们可以判断他生活殷实——或者,他希望我们认为他过着殷实生活,因为他全身上下都穿着黑色。”
看到我困惑的样子,塔妮亚微微笑了笑,说:“要使用大量的染料,才能把布染成真正的黑色。制作浅黄褐色、米色或其他浅色衣服的成本要低得多。因此,在16世纪,黑色衣服几乎一定代表殷实。”
她认为这幅画很有价值。“这不是一幅糟糕的画作,但也并不特别好。”她接着说,“画这幅画的人,知道怎样准备画布,所以,他接受过一定的训练,但它匠气非常重,光打得不怎么好。最重要的是,如果画中人是莎士比亚,它就是唯一有可能在他生前完成的肖像画,故此,这就是莎士比亚真正的样子——当然,前提是这真的是威廉·莎士比亚。”
是莎士比亚的概率有多大呢?
“没有这幅画的出处证据,我们永远无法知道,更何况,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这样的文件恐怕不会浮出水面了。”
如果这不是莎士比亚,那他是谁呢?
她笑了:“我们也不知道。”
如果“钱多斯版肖像”并非真迹,那么我们还剩下另外两幅画像,能帮助判断威廉·莎士比亚长什么样。第一幅是铜版画,似乎是1623年莎士比亚剧本合集——著名的“第一对开本”——的卷头插画。
德罗尔肖特版画(作画者为画家马丁·德罗肖尔特)是一幅惊人的,我们几乎可以十拿九稳地这么说,一幅惊人的平庸之作。它的一切几乎都存在瑕疵。一只眼睛比另一只眼睛大;嘴巴错位错得怪异;脑袋一边的头发比另一边更长,头部的比例也跟身体不符,就像个气球飘浮在肩膀上。最糟糕的是,画中人看上去缺乏自信,畏畏缩缩,几近惊恐——完全不像莎翁剧作里与我们对话的那个勇敢自信的人物。
按照惯常的说法,德罗尔肖特(写作Droeshout、Drossaert或Drussoit,后两种写法偶见于画家所属的年代)来自弗兰芒画师家族,事实上,这个家族已经在英格兰住了60年,到马丁那一代时,已经是第三代传人。研究第一对开本的主要权威学者彼得·布莱尼(Peter W.M.Blayney)表示,德罗尔肖特创作此画时才20岁出头,工作经验不足,他赢得委托不是因为他是个成就斐然的画家,而是因为他拥有合适的设备:创作铜板雕刻所需的滚压机。17世纪20年代,拥有这种设备的画家寥寥无几。
尽管缺点众多,这幅铜版画还是赢得了本·琼森[6]一首诗作的背书[7]。他在“第一对开本”里纪念莎士比亚时说:
噢,他(指画家)若能在铜版上
绘出他(指莎士比亚)的文采
一如他(指莎士比亚)的面貌
这幅画,也将超越
过往的任何铜版画
据说,琼森在写下这些不吝赞美的诗句之前,有可能并没有真正看过德罗尔肖特的铜版画。但可以肯定的是,德罗尔肖特的肖像画,不是莎士比亚在世时完成的:“第一对开本”问世时,莎士比亚已经去世七年。
这样一来,我们就还剩下一个选择: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圣三一教堂(莎士比亚就葬在此地)莎士比亚纪念碑中央那尊真人大小的彩绘雕像。和德罗尔肖特铜版画一样,它在艺术上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作品,但它的优点在于,认识莎士比亚的人看过它,他们对其大约还算满意。这尊雕像的创作者是个石匠,叫吉尔拉特·詹森(Gheerart Janssen)。1623年——跟德罗尔肖特的肖像画同年——雕像被放进教堂的圣坛里。詹森在伦敦萨瑟克区(Southwark)环球剧院附近生活和工作,故此很有可能见过活着的莎士比亚——不过,人们倒宁可他没见过,因为詹森描绘的莎士比亚面部浮肿,自命不凡,而且还“隐隐约约,像个膀胱”(这令人过目难忘的话,出自马克·吐温之口)。
我们不知道雕像原本究竟是什么样子,因为在1749年,某位好心肠的匿名人士,给它“翻新”了油漆颜色。24年之后,莎士比亚学者埃德蒙·马隆(Edmond Malone)参观教堂时发现了这尊半身像,并责令教堂执事把它刷白,恢复到他误以为的原始状态。几年之后再次给它重新上漆时,已经没人知道该用什么颜色。这件事的后果很严重,因为油漆的作用,不光是给雕像上色,还让它变得更清晰,同时表现出很多未能雕出来的细节。一经刷白,半身像就跟商店橱窗里常用来展示帽子的塑料模特差不多了。
这样一来,我们眼下所在的位置就很好玩了:威廉·莎士比亚有三幅画像,后世他所有的画像都以之为原本;其中两幅画得不太好,而且是在他过世后绘制的,有一幅从肖像的角度看更为动人,但很可能画的完全是另一个人。由此而来的吊诡结果是,我们所有人,一看到莎士比亚的画像就能认出来,但却并不真正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他生活和性格的方方面面差不多全都如此:人人都知道他,但人人都不了解他。
200多年前,历史学家乔治·斯蒂文斯(George Steevens)评论说,我们对威廉·莎士比亚的所知,仅限于寥寥无几的若干事实:他出生在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在当地建立了家庭,去了伦敦,当上了演员和剧作家,最后回到斯特拉特福,写了遗嘱,接着离开了人世。自此以后,很多人都重复过这一观点。斯蒂文斯说的不算全对,现在来看就更不是这样,不过它跟实际情况也相去不远。
经过400多年孜孜不倦的探寻,研究人员发现了大约100份与威廉·莎士比亚及其直系亲属有关的文件:洗礼记录、契约契据、税务证明、结婚证书、扣押令状、法庭记录(许多的法庭记录,那是个好打官司的年代)等等。找到这些东西当然是件好事,但契约、债券和其他记录必然干瘪枯燥,欠缺人情味。它们向我们透露了一个人生活的大量情况,但却几乎不带任何情感。
是以,我们对威廉·莎士比亚仍然有很多的不了解,而且大部分还都属于基本性的无知。比方说,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写了多少部戏,也不知道他的写作顺序是什么样的。我们可以推断出他读过些什么东西,但不知道他从哪里获得这些书,读完之后又怎么处理了这些书。
虽然莎士比亚留下了将近100万字的作品,但他亲手写下并保留至今的,只有14个单词——他的6次签名,以及遗嘱上的“出自我手”(原文为“by me”)。没有一页笔记、信件或手稿流传下来。有些权威人士认为,从未上演过的戏剧《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re),有一部分出自莎士比亚之手;但这远非定论。他从未书面描述过自己的生活,即便写过,也没流传下来。他的第一幅“文字肖像”——“他是个英俊善良的人:非常好的同伴,机智过人又不失宽厚”——是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在他过世整整64年之后才写的,而奥布里本人,在莎士比亚去世后10年才出生。
莎士比亚似乎是个极为温和的人,但我们手里关于他最早的书面描述,是一位同行艺术家对他性格的攻击。在许多传记作家眼里,他似乎对妻子十分冷淡(连在遗嘱里,都只肯把次好的床留给妻子,而且这显然还是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但情侣之间的爱与痴,没有人写得比他更高明,更投入,更光芒四射。
我们拿不准他的名字怎么拼写才最准确——他自己似乎也拿不准,因为,在流传至今的莎士比亚签名里,就没有哪两个是一样的。(他写过“Willm Shaksp”“William Shakespe”“Wm Shakspe”“William Shakspere”“Willm Shakspere”和“William Shakspeare”。奇怪的是,他没用过的那种拼法,才是现在世界通行的拼法。)我们说不清他怎么读自己的名字。赫尔齐·考克里兹(Helge Kokeritz)在权威著作《莎士比亚之读音》(Shakespeare's Pronunciation)中认为,莎士比亚发“a”的时候有可能很短促,就像在“shack”里那样。它有可能在斯特拉特福是一种读法,在伦敦是另一种读法,还有可能,他名字的发音会随着拼写而变化。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曾离开过英格兰。我们不知道陪伴他最多的同伴是谁,也不知道他怎么自我消遣。他的性生活神秘得叫人犯嘀咕。在他生命中,只有极少数日子,我们可以绝对肯定地说出他在哪里。而从离开斯特拉特福的妻子和三个年幼孩子,到以快到近乎不可能的速度成为伦敦一名成功剧作家的关键八年里,他的所有下落,我们都没有记录。1592年,当印刷品上首次提到这位剧作家之名时,他的人生已经过去一半。
至于其他,在文学上,他的地位等同于一个电子——永远既“在”也“不在”。
为弄明白为什么我们对威廉·莎士比亚的生活知道得这么少,以及未来我们还有望多知道些什么,有一天,我去了位于伦敦西郊基尤的公共档案室(如今叫作国家档案馆)。我在那儿碰到了资深档案管理员大卫·托马斯(David Thomas),他个头不高,性格开朗,说话温文。我到档案馆时,大卫·托马斯正想把一大堆捆得松松垮垮的文件——来自1570年冬季的财政备忘录——搬到自己办公室的一张长桌上。上千张羊皮纸,被散漫地拴着,没有任何两张是对齐的,用两条胳膊抱着可谓相当费劲。“在某些方面看,这些记录棒极了,”大卫·托马斯告诉我,“羊皮纸是一种十分耐用的介质,不过必须小心对待。如果是普通的纸,墨水会浸入纤维,而羊皮纸的话,墨水却会留在表面,就像是黑板上的粉笔印,因此可以相对容易地擦掉。”
“16世纪的纸张质地也很好,”他接着说,“它是用破布制成的,几乎不含酸,非常持久。”
不过,在我没受过训练的眼睛里看来,这些手稿的墨水褪色褪得厉害,模糊得难以辨认,根本读不出来。此外,羊皮卷上字迹的排列组织也无助于眼睛四处搜寻。当时的纸张和羊皮纸价格昂贵,所以没有空间被浪费。段落之间没有间距——不,老实说,压根儿就不分段。一个条目刚写完,另一个条目立即就开始,没有数字或标题可供识别或区分。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难以浏览的文本。要判断具体的书册里是否提及了某人或某事,你必须逐字逐句地阅读——哪怕是对大卫·托马斯这样的专家来说,这也是件难事,因为当时的手写字体变化极大。
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字迹跟拼写一样自由散漫。书法指南对特定字母的造型提出了多达20种不同(通常是极为不同)的建议。比方说,依据个人的口味,字母“d”可以看起来像是个“8”字,像块带尾巴的钻石,像带花饰的圆圈,或是另外15种形状里的任何一种。“A”可以看起来像是“h”,“e”像是“o”,“f”像是“s”和“l”——实际上,几乎每一个字母都可以看起来像是另一个。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法庭案件是用一种独特的“法庭手写体”混合语来记录的——“这是一种特殊的书记拉丁语,没有哪个罗马人能认得。”大卫·托马斯微笑着告诉我,“它使用英语单词的顺序,但结合了晦涩难懂的词汇和特殊的缩写。就算是当时的书记员对它也很纠结,因为,碰到案件太过复杂或棘手的时候,他们通常会为了方便而换成英语。”
虽然托马斯知道档案馆里收录有相关的文件,还曾多次研究过,但他还是用了颇长时间才找出含有“约翰·沙佩尔(John Shappere)别名‘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之莎士比亚’”这句话,以及指控他放高利贷的页面。这份文件对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来说相当重要,因为它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1576年,小威廉1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突然从公共生活中引退(之后我们会做更详细的介绍)。不过,这份文件直到1983年才被一位叫作温迪·戈德史密斯(Wendy Goldsmith)的研究人员发现。
在国家档案馆,光是来自伦敦和柴郡[8]一座老盐矿的记录就超过100英里,总共将近1000万份文件,当然,不是所有文件都来自相关时代,但足够让最专注的研究人员忙活好几十年。
要找出更多相关信息,唯一确定的方法就是浏览所有的文件。20世纪初,一对奇怪的美国夫妇查尔斯·华莱士和胡尔达·华莱士(Charles and Hulda Wallace)拿定主意要这么做。查尔斯·华莱士是内布拉斯加大学的英语讲师,世纪之交刚过去没多久,出于未知的原因,他突然产生了一种挥之不去的痴迷,要确定莎士比亚生活的细节。1906年,他和胡尔达第一次前往伦敦,对记录做了筛选,之后又来了好几次。最终,他们永久地定居在伦敦,每天工作长达18个小时,其中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当时位于钱斯勒街的公共档案室。他们埋首于数十万各式各样的文献(华莱士说有500万份[9]):财政备忘录、地契、宅地文书、卷管[10]、认罪答辩、产权转让证明,还有其他所有灰扑扑、涉及16世纪到17世纪初伦敦法律生活的资料。
夫妇俩秉持的信念是,既然莎士比亚是个活跃的市民,那他必然会时不时地出现在公共记录里。这个理论听起来不错,但想想看,这样的记录有数十万份,彼此之间没有索引和交叉引用,每一份记录都有可能牵涉到当时伦敦20万市民里的任何一人;如果莎士比亚的名字真的出现,它兴许会有差不多80种拼写方式,究其原因,则可能是被污迹遮盖,或是用了无法辨认的缩写;此外,说莎士比亚应该会卷入各种会进入伦敦公共记录的事情(被捕、结婚、法律纠纷等),也是没有理由的。站在这样的角度思考,华莱士的贡献真的非同寻常。
因此,我们可以想象,1909年,他们碰到一批来自伦敦小额债务索赔法院(Court of Requests)的诉讼文书时,会发出何等克制不住的欢呼声。这批文书包括了26份不同文件,共同构成所谓的“贝罗特诉蒙特乔”(Belott-Mountjoy case,后者的名字也写作Mountjoie)案件。它们全都跟1612年克里斯托弗·蒙特乔(Christopher Mountjoy,他是流亡英国的胡格诺派教徒,做假发的)和他女婿斯蒂芬·贝罗特(Stephen Belott)之间就婚姻财产分配产生的争议相关。基本上也就是,贝罗特觉得岳父没有把事前承诺的一切都给自己,所以把老人告上了法庭。
看起来,莎士比亚卷入此事是因为争议发生的1604年,他曾租住过蒙特乔位于克理波门(Cripplegate)的房子。8年后,他被传唤作证时称(这么说也并非不合情理),他不记得房东与房东女婿之间达成的协议造成过什么后果。
该案件新提及了莎士比亚24次,带来了另一个十分珍贵的签名,也就是上文提到的第6个,迄今为止最后找到的一个。而且,这个签名,是目前存世签名里最好也最自然的一个。在法庭这个场合,莎士比亚签名时,纸张上有正常的书写空间,写字的手也健康而稳定。即便如此,他还是照例用缩写形式写下了自己的名字:“Willm Shaksp”。姓氏的末尾有一块很大的污迹,可能是纸张质量相对较低所致。虽然这只是一份证词,但它也是现存唯一包含了莎士比亚用自己声音说话的文字记录。
华莱士夫妇的发现,刊登于次年《内布拉加斯大学研究》(University of Nebraska Studies),这些文章,恐怕永远都会是该学报最了不起的独家报道了。出于两方面的原因,它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告诉我们,在事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节点,莎士比亚生活在什么地方:在伦敦城圣玛丽奥尔德曼伯里教堂附近,银街和蒙克斯维尔街交叉口的一座房子里。以及,莎士比亚作证的日期,1612年5月11日,是他人生中极少数几个我们完全肯定他在哪里的日子之一。
贝罗特诉蒙特乔案文件,只是华莱士夫妇多年来搜索找到的一部分内容。正是通过他们的工作,我们才知道,莎士比亚从环球剧场和黑衣修士剧院获得了多大的经济收益;知道他1613年(离他去世仅三年)在黑衣修士剧院买下了一栋门楼。华莱士夫妇找到了一桩官司,约翰·海明格(John Heminges,莎士比亚最亲近的同事之一)的女儿,1615年为了一些家庭财产起诉父亲。对莎士比亚的研究者来说,这些都是具有纪念意义的里程碑时刻。
不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查尔斯·华莱士逐渐变得有点奇怪起来。他用第三人称为自己写下了言语夸张的公众悼词[11],还产生出偏执的信念。他确信其他研究人员正在贿赂公共档案室的文员,以了解他整理了哪些文件。到了最后,华莱士甚至认为,英国政府秘密雇用了大量学生,赶在他之前发现莎士比亚的记录;为此,他在美国的一份文学杂志上发表了差不多的言论,令大西洋两岸都感到惊慌和不快。
由于缺乏资金,越来越遭到学术界的否定,他和胡尔达放弃了莎士比亚和英国,回到美国。此时正值得克萨斯州石油开采热潮的高峰,华莱士又生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念头:自己光靠眼睛看,就能识别出好油田。他追随神秘的本能,把手里剩下的所有资金投入了得克萨斯州威奇托福尔斯一座占地160英亩的农场。事实证明,这果真是有史以来最高产的油田之一。他于1932年去世,富得流油,但不太幸福。
考虑到站得住脚的事实很少,研究莎士比亚人生的学者们就只有三条路可以走:像华莱士那样,精挑细选地研究法律文件;凭空猜想(“每一部莎士比亚传都是5%的事实加上95%的猜想”,一位莎士比亚学者半开玩笑地告诉我);要么,自我说服,认为自己知道得比实际上更多。就连最谨慎的传记作家有时也会接受一种假设(比如,莎士比亚是天主教徒,或婚姻幸福,或喜欢乡村,或善待动物),并在一两页篇幅里把它说得如同铁板钉钉似的。用阿拉斯泰尔·福勒[12]的话来说,从虚拟语气转向陈述语气的冲动,总是很强大。
剩下的人,就完全把一切交由自己的想象力。20世纪30年代,伦敦大学的卡罗琳·司布真(Caroline F.E.Spurgeon),一位受人尊敬、通常也头脑清醒的学者,相信可以通过仔细阅读文字来确定莎士比亚长什么样子。她在《莎士比亚的形象和它告诉了我们些什么》(Shakespeare's Imagery and What it Tells Us)一书中,自信满满地宣称,他是个“结实的小个子,大概颇为瘦削,身体异乎寻常地协调、轻盈而灵活,眼神敏锐,肌肉动作欣然轻快。我认为,他约莫皮肤白皙,有着年轻人那种来得容易也去得快的爽利脾性,揭示出他的感受和情绪”。
同一时期,颇受欢迎的历史学家艾沃尔·布朗(Ivor Brown)根据莎士比亚戏剧中提到的脓疮和其他斑疹,认定莎士比亚在1600年后的某个时期经历了严重的葡萄球菌感染,此后“被反复发作的疱疹折磨”。
另一些有着文学头脑的读者,在阅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时候,因他两次提及“残废”(lameness)而震惊。
这两次提及,一次是在十四行诗的第37首:
像一个衰老的父亲高兴看到
活泼的孩子表演青春的伎俩,
同样,我,受了命运的恶毒摧残,
从你的精诚和美德找到力量。
另一次,是在第89首:
说你抛弃我是为了我的过失,
我立刻会对这冒犯加以阐说。
叫我做瘸子,我马上两脚都躄。[13]
并断定他是个跛子。
事实上,有一点强调得再多也不为过:没有任何东西——哪怕一个字儿,或者一张纸——能告诉我们莎士比亚私人的感受和信念。我们只知道他写出了什么样的作品,但却从不知道写成这作品的人,有着怎样的心灵。
莎士比亚的形象如此模糊,大卫·托马斯一点儿都不惊讶。他说:“那个时代处在威廉·莎士比亚那样位置的人,能流传下来这些文件,你已经该心满意足,这似乎完全是因为我们对他特别感兴趣。其实,我们对莎士比亚的了解,可能多于我们对他同时代任何一位剧作家的了解。”
来自伊丽莎白时代的所有人物,差不多都存在如此巨大的差距。托马斯·德克(Thomas Dekker)是当时最重要的剧作家之一,但除了他出生在伦敦、著作颇丰、经常欠债之外,我们对他的生活知之甚少。本·琼森更有名,但他生活中许多最重要的细节,比如他出生的年份和地点,他父母的身份,他生过多少个孩子,迄今未知或不确定。对当时伟大的建筑师和剧院设计师伊尼戈·琼斯(Inigo Jones),我们只能确定他人生最初30年必然存在于某个地方,除此之外的任何一类事实,我们都拿不准。
事实消散实在是容易得惊人,400年间许多事实就是那么逐渐败了色。伊丽莎白时代最受欢迎的一出戏剧名叫“法弗舍姆的阿尔丁”(Arden of Faversham),如今已没人知道是谁写的。如果某出戏剧我们知道是谁写的,得知的因由也大多出自偶然。托马斯·基德(Thomas Kyd)写了当时最成功的剧本《西班牙悲剧》(Spanish Tragedy),但我们能知道这一点,完全是因为他过世20年后的一份文件里轻描淡写地提到过他的作者身份(此后这个事实又散失了近200年)。
我们如今对莎士比亚的了解,多亏了他的同事亨利·康德尔(Henry Condell)和约翰·海明格两人的努力。这两人(或其中之一)在莎士比亚过世之后将其著作或多或少地编撰成集(也就是前文所述的“第一对开本”)。我们能拥有这么多的莎翁作品,这份幸运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因为按照通常的情况,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戏剧多已散失。任何剧作家的手抄本流传至今的都极少,连印刷的剧本也常有缺失。从莎士比亚出生到1642年清教徒发动政变、禁止各类娱乐活动、强行关闭所有剧院时止,据信这一时期伦敦约有3000出戏剧上演,但如今80%的剧目我们只知道名字。莎士比亚时代只流传下来差不多230部剧本,莎士比亚本人的就占了38部,约为总数的15%,这个比例已相当惊人。
正因为有这么多莎士比亚的作品,我们才能意识到对他这个人的认识有多么少。如果只有他的喜剧,我们会认为他是个肤浅之辈。如果只有十四行诗,我们会以为他有着最阴暗的激情。从他的其他作品选取部分,我们或许会认为他威严、一往情深、超自然、忧郁、好权谋、神经质、无忧无虑、钟情,不一而足。身为作家,莎士比亚当然结合了所有这些特质。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几乎一无所知。
面对丰富的文本、匮乏的背景,学者们痴迷地专注于他们能了解到的东西。他们数清了莎士比亚写的每一个字,记录了每一个标点符号。他们可以告诉我们(而且已经这么做了),莎士比亚的作品包含138198个逗号,26794个冒号,15785个问号;在他的戏剧中,提及了401次耳朵,用了10次“粪堆”(dunghill),两次“愚人”(dullard);他的人物提到“爱”2259次,只“恨”(hate)了183次;他用了“该死的”(damned)105次,“血腥的”(bloody,也有“非常的”“该死的”之意)226次,但“残忍的”(bloody-minded)只有两次;他用了“hath”(love)2069次,“has”却只有409次;他总共留给我们884647个单词,由31959句对话组成,分布在118406行中。
学者们不仅可以告诉我们莎士比亚写了些什么,还能告诉我们他读过些什么。对莎士比亚提及的几乎所有事,杰弗里·布洛(Geoffrey Bullough)花了将近一辈子的时间来追踪其可能的源头,他写出了整整8卷专著,不光探讨了莎士比亚知道些什么,还准确地揭示了他如何知道。另一位学者查尔顿·亨曼(Charlton Hinman)设法识别出了为莎士比亚戏剧排版的不同排字工人。他和另一些学者对比了拼写偏好,比如某个工人是喜欢用“go”还是“goe”,“chok'd”还是“choakte”,“lantern”还是“lanthorn”,“set”“sett”还是“sette”,等等[14],并将之依次与标点符号、大小写、行间对齐之类的进行比较,由此从“第一对开本”中分辨出了9双手。有人非常认真地提出,亨曼侦探般的研究,让我们得知了艾萨克·贾加德(Isaac Jaggard)的伦敦印刷工作室(这是当年出版“第一对开本”的出版商)做了些什么,但却无关贾加德自己做了些什么。
这样来看,与其说莎士比亚是个历史人物,倒不如说他是学者们的痴迷对象。看一眼学术期刊上论述他及其时代的作品索引,你就能发现,这样执着顽固的“创造性”研究比比皆是:《〈奥赛罗〉的语言和信息熵》《〈哈姆雷特〉中的耳疾与谋杀》《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泊松分布》《莎士比亚和魁北克民族》《哈姆雷特是男是女》等等。
粗略估计,为研究莎士比亚投入的墨水,数量多得可谓滑稽。在大英图书馆目录中,在作者栏输入“莎士比亚”,可以得到13858个选项(要是你输入跟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剧作家马洛的名字,就只有区区455个选项);而若以“莎士比亚”为主题,还能再多找到16092个选项。华盛顿的国会图书馆收藏了大约7000册关于莎士比亚的作品(如果每天读1册,要读上整整20年),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最详尽的书目刊物《莎士比亚季刊》(Shakespeare Quarterly),每年会收录四千来种严肃的新作——书籍、专著和其他研究。
我要在这里回答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写这本书倒不怎么是因为世界上还需要一本关于莎士比亚的书,我的想法很简单:根据记录,看看我们对莎士比亚能知道多少,又真正知道了多少。
或许正因为此,它才这么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