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玉米地抛尸案:“外伤性熊猫眼”暗示的真凶
- 非自然死亡:我的法医笔记
- 刘晓辉
- 8488字
- 2021-01-13 15:32:07
我跟着刑警往玉米地里走去,来到一处“空地”。
五个人正围在一起,两个人蹲着,三个人站着。听到动静,他们齐刷刷向我看来,我不明所以,但下一刻,我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有一个古老而神秘的职业,从事这一职业的人用双手去触碰别人不愿触碰的东西,用执着和勇气去揭开黑暗的面纱;有那么一群人,用医学知识做着和法律有关的事情,手中的手术刀不是用来救死扶伤,而是为了让死者开口说话,让真相浮出水面。
我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我是一名法医。法医是干什么的?可能多数法医都认为是这8个字:为死者言,为生者权。
近年来,随着各类影视文学作品的面世,法医这个职业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法医这个职业在人们心中也渐渐不再那么神秘。
作为法医,我从来不认为自己的职业有多么神圣,正好相反,从入职的那一天起,我一直觉得肩上有一副担子。而这副担子,是我的同事赵法医给我的。
法医是需要经常和死亡、凶杀、血腥、暴力这些负面词汇打交道的,常常游走在黑暗与光明之间。
人的一生存在很多偶然因素,可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引导着每个人的选择。或许,那一次相遇,就注定了后来的重逢。
成为法医,本是一种偶然,可冥冥之中似乎也有天意。
关于童年,我的记忆里充满了美好,直到初二那年,我目睹了死亡。
当时我在城乡接合部的一所中学读书,学校后面是一大片农田,每到收获的季节,在学校操场上就能闻到丰收的味道。
一天返回学校的途中,幽静的小路上却突然熙熙攘攘,小路上和玉米地里站满了人,穿着各色衣服。
“喂,你过来一下!”经过那群人时,我好像听到有人在喊我,但我不敢张望确认。由于摸不着情况,我只想快点回到学校。
“小伙子,叫你呢!”我回过头,看清了开口说话的那个人,是个高大的中年人,穿着一身军绿的衣服,脸黑黑的,表情很严肃,弄得我很紧张。我认出那是个警察,因为我家旁边派出所里的警察就穿那种衣服。
我乖乖地往回走了两步,停在距离那人一米多远的地方。
“你是文同中学的学生?”那人指了指不远处的学校围墙。我点了点头,没张嘴,从鼻腔里发出一个“嗯”。
“你平时经常从这里走?”黑脸警察盯着我,目光有些冷。我不太喜欢他说话的方式,所以我又点了点头。
这时过来一个矮些的警察,和我差不多高,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他跟高个儿警察小声嘀咕了几句,向我招了招手:“你跟我过来一趟!”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跟着他往玉米地里走去,来到一处“空地”。说是空地,其实地上全是压倒的玉米秸。五个人正围在一起,两个人蹲着,三个人站着。听到动静,他们齐刷刷向我看来,我不明所以,但下一刻,我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穿过缝隙,我看到有个浑身赤裸的人躺在褐色的土地上,那个人皮肤不白,但反着光。几秒钟后,我意识到,那是个死人,但我的脑子好像还没转过弯来,有点蒙。
苍蝇在我耳边嗡嗡地飞着,一个手拿相机、没穿警服的人向我走来,他走到我跟前,对我说了句:“抬起脚来!”
他的话带着命令的语气,我不知他为啥要我抬脚,但还是听话地提起了右侧膝盖。
“腿往前伸!”我绷直了膝盖。“不行,继续抬!”我使劲抬高右脚,身体失去了平衡,倒在地上,眼前一阵发黑。
“怎么回事?”一个中年人走了过来,对拿相机的人说,“看你把人家孩子吓的。”他向我伸出手,但又缩了回去,我看到他手上戴着一副手套,红黄相间。
那个人身材高大,国字脸,浓眉大眼,看起来要比其他人和蔼许多。我没敢盯着他看太久,低下了头,我看见他穿着一双黑皮鞋,鞋帮上沾着泥,鞋面上全是土。
“别怕,我是公安局的法医,我们是想找你了解点情况。”他语气平和,面带微笑,我不再那么害怕了。
之后我很配合地采集了指纹和脚印,然后辨认了死者。那个死者有些面熟,好像是附近的居民,但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只记得,那个躺在地上的人脸色乌青,没有一丝血色。和以前想象中的死者略有不同,他的眼睛是闭着的,而不是睁开的。
那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死去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现实中的法医,他面带笑容,和蔼可亲。
上高中时,班里有部分同学整天讨论一部叫《鉴证实录》的港剧,这部剧到现在我都没有看过,但它却真真切切对我产生了影响。
或许是因为自己曾在现实中见到过法医,所以我对大家说的一些事情格外感兴趣。
当时同学们也不清楚法医是做什么的,只知道法医经常和尸体打交道,感觉很酷,而片中的法医形象也令人耳目一新。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渐渐对法医这个职业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就是这个模糊的概念,在我填报志愿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神秘、刺激、酷,就是我对法医这个职业最初的感觉。
我父亲是医生,叔叔是医生,我的表弟表妹们也大多学医。我小时候就对医学很感兴趣,时常偷看爸爸的书籍,而我小时候的理想也是成为一名医生。
如果没有意外,我将成为一名医生,接过父辈手中的接力棒,穿上白大褂,救死扶伤。
意外就发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高考成绩比较理想,我第一志愿选了一所心仪的医科大学,第二和第三志愿也都是医科类院校,毫无疑问,我将成为一名医学生。
可在选择专业时,我一眼就看到了法医专业。那时候全国开设法医专业的医学院校还比较少,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我心里产生了。
我想到了初二那年,那位法医和蔼的笑容和高大的身影。在征求了父母的意见后,我在专业选项里加入了法医专业。父亲说他和法医打过交道,不反对我学法医,他会尊重我的选择。
一个多月后,我成了南方一所医科大学法医系的一名学生。陌生的大都市、校园,陌生的专业,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第一堂课,老师自豪地告诉我们,论医科大学的整体实力,我们学校可以排进前四;论法医专业的实力,在“老六所”里也是名列前茅。
老六所,指的是我国最初开展法医学本科教育的六所院校。
老师说,他当年是懵懵懂懂选择了就读法医专业研究生,他开始还以为法医就是“法国医学”,听起来很高大上,那就选了,课堂里哄堂大笑。
那堂课我听得入迷,老师从辛普森案讲到了国内的几起大案,让我越发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毕业那年,我选择了回到家乡。到单位报到那天,我再次见到了那位面带笑容、和蔼可亲的法医,那时我才知道,他姓赵。
报到那天,赵法医多看了我几眼,其实我早就认出了他,因为我在选择回到家乡时就想到会和当年那位法医重逢。
后来我在工作中很快进入了状态。师傅说,我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刚上班就能独立进行解剖检验的新法医。
整整十年了,赵法医的样子变化不大,还是高大儒雅,浓眉大眼。我知道,他可能觉得我面熟,但他应该没认出我,毕竟我的样子变化不小,而且当年他也不一定记住了我。
赵法医说终于盼到了科班出身的法医,所以他特意找了领导,把我留在了刑警队。按理说,新警察都要先下派出所锻炼一两年的。
当天晚上的接风宴上,我特意向赵法医敬了一杯酒,并附在他耳朵边上悄悄说了几句话,他恍然大悟,不住地点头。
第二天午后,赵法医泡了一杯茶,和我拉起了家常。
“十年了,真快啊!”赵法医指着桌上的台历说,“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找了个学生来辨认尸体,没想到就是你啊。”
赵法医说,最初刑警队的同事见我从现场附近经过,对我起了疑心,怀疑我在打探公安机关的动向,于是把我带进现场,让痕检技术员检验我的脚印和指纹。
“这其实也不能怪他们,这是职业病。”赵法医叹了口气,“咱干技术的也一样,干时间长了,会越来越胆小。”
那个躺在地上的男人很长一段时间都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我对当年的那个案子耿耿于怀,他是谁,他是怎么死的,凶手又是谁。
我甚至没有刻意去问,赵法医就和我说起了当年的那起案子。
那天上午,赵法医正在办公室里写鉴定书,痕检技术员小王跑过来找他,说文同中学旁边的玉米地里发现了一具尸体,需要去看现场。
死者躺在地上,周围全是嗡嗡的苍蝇,远处传来几声鸟叫。尸体虽然在玉米地里,但那并不是第一现场。
“没发现明显的搏斗痕迹,尸体周围也没找到作案工具。”赵法医说,“尸体距离道路并不算远,我们还在不远处找到了一辆自行车。”
“你也见过死者,你觉得他的死因可能是什么?”赵法医笑着问我。
我闭上眼睛回忆了几秒钟:“从尸表看,头上好像鼓了个包,有颅脑损伤的迹象,至于身上,我当年可没敢看。”
“不错不错,我还以为你什么也不记得了呢。”赵法医点了点头,“通过解剖,我发现死者头皮下有多处出血,枕部颅骨有骨折,颅内有少量出血,你觉得这些伤是怎么形成的呢?”
我总算瞧出来了,赵法医是在试探我的根底,我有点不服气,毕竟我也成为一名法医了。
“颅脑损伤的话,主要考虑钝器损伤,结合现场有自行车,我觉得首先要考虑抢劫或者交通事故。”说完我给自己留了条退路,毕竟我没参与检验,“具体情况还是要结合现场和尸检。”
可很快,我的退路就被赵法医堵上了,他起身出去了一趟,片刻后抱着一沓材料回来。
赵法医翻开案卷,找到尸检的部分照片,往我面前一推。
有张照片拍到一些四脚朝天的苍蝇。赵法医解释说,当时尸体围了不少苍蝇,他让派出所民警从附近商店买了两瓶灭害灵,一股脑儿全喷在了尸体上。
苍蝇开始四散,几只苍蝇晃悠着飞远,最终仰面跌落在地上,翅膀已经不再扇动,蜷缩的脚还在颤动。那幅画面恰好被痕检技术员捕捉到,拍摄下来。
“是不是那种带茉莉花香味的灭害灵?”我忽然想起当年靠近尸体时闻到一种奇怪的味道,原来那气味里掺杂了血腥味、尸臭味、酒味和气雾剂香味。
赵法医说他记不清派出所民警买的是哪种气味的灭害灵了,但死者生前的确喝了不少酒。
我翻看尸检照片的时候,赵法医在旁边补充一些照片上不明显的尸检情况:尸僵很强,各个关节都有尸僵;尸斑在尸体背部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
“角膜中度混浊,能看到瞳孔。”我指着那几张尸检照片说,“死亡时间距离检验12小时左右,距离最后一餐3小时左右。”
接下来就是死因和致伤工具分析了,我知道尸检照片前边应该还有尸检报告,但我忍着没去翻看。
死者双眼青紫,像是熊猫眼,肋骨断了7根,衣服在胸部位置有明显的轮胎印。
我明白了!
“这应该就是一起交通事故,死者被碰撞头部、碾轧胸部致死,然后被抛尸到路边的玉米地里。”
我一抬头,看见赵法医冷静的目光。他低头喝了口茶,慢悠悠地说:“那时候,大家也都觉得是一场交通事故。”
我有点慌,脸上热辣辣的,难道我弄错了吗?赵法医站了起来,在办公室里背着手慢慢踱步,忽地停下,扭头对我说:“当时大家都说我很犟。”
那天下午,技术员小王提取到几枚足迹,玉米地里有明显的拖拉痕迹,说明有人把死者从路上拖进了玉米地。
玉米地里还发现一辆歪倒的自行车,车身有新鲜损伤痕迹,后来车被推到了派出所。赵法医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前一天夜里11点左右。
刑警侦查员和派出所民警对附近居民展开了走访调查,当天晚上,大家在派出所开了个案情会。
死者叫朱胜利,43岁,本地人。事发前一天晚上,他和朋友在文同中学附近的饭店吃饭,三个人喝了两斤白酒,饭后三人各自回家。但家人却一直没见着他,着了急。
那时候通信不方便,家属连夜找人,终于找到了和朱胜利一起喝酒的另外俩人。玉米地旁的小路是朱胜利回家的必经之路,他们沿着路找人,一宿也没见着朱胜利的人影,人和自行车都不见了。
朱胜利的朋友安慰朱胜利家属,没准老朱喝完酒找个地方去打牌了,说不定天亮就回家了。朱胜利家属知道朱胜利有打牌的习惯,也就没多想。
直到第二天下午,村里传言警察在玉米地里发现一具男尸,朱胜利家属感觉不妙,就去派出所打听,一眼就瞅着那辆自行车了,然后通过辨认,确认死者正是朱胜利。
家属不知道听谁说的,朱胜利被车撞了,于是在派出所哭闹起来,要求民警尽快抓住无良司机。
案情会上,侦查员介绍了死者朱胜利的情况。朱胜利是个小包工头,手底下有七八个人,近期在城区一家工地干活。据熟悉他的人说,朱胜利脾气暴躁,喝了酒之后喜欢耍酒疯。
痕检技术员小王说了现场情况,并且根据死者衣服上的轮胎痕迹推断肇事车辆可能是一辆摩托车。
赵法医说了尸检情况,死者有头外伤和胸外伤,有颅脑损伤和肋骨骨折,但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死因。
此言一出,会议室里炸了锅,因为大家都已经按照交通事故的思路去查案子了。领导更是用质疑的目光盯着赵法医,连家属都觉得是一起交通事故,赵法医凭什么认为不是。
赵法医有些犹豫,因为事情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但作为一名法医,他更愿意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东西。
随后赵法医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死者朱胜利虽然有颅脑损伤,但是颅内出血量不多,短时间内不足以致死;肋骨虽然断了好几根,而且胸部有碾轧的痕迹,但肋骨断端生活反应不是很明显,很可能是濒死期形成的损伤,甚至是死后伤。
而更强有力的证据是死者气管内有许多食糜,双肺和心尖有点状出血。
赵法医略一停顿,说出了死者的真正死因:朱胜利是窒息死亡,具体一点就是吸入性窒息。
朱胜利那天酒后骑车回家,在路上摔倒,摔到了后脑勺,躺在地上开始呕吐,呕吐物进入气管导致窒息。
有辆摩托车经过,轧到了朱胜利,司机怕承担责任,就把朱胜利拖进了路旁的玉米地,并把自行车也扔进了玉米地里。或许司机也没有想到,车碾轧到朱胜利时,朱胜利要么已经死亡,要么接近死亡状态。
会议室里,大部分同事都皱起了眉头,不是不相信赵法医的结论,而是死因一旦定了吸入性窒息,那赵胜利自己就对死亡负有主要责任了,家属肯定不干。
大队长沉吟片刻,问了一句:“老赵,有把握吗?”
赵法医点了点头,又抛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死者生前可能还受过伤,因为他眼窝周围有瘀青,我觉得像是熊猫眼。”
熊猫眼,顾名思义,就是人的眼睛周围发黑,像熊猫一样,可以由睡眠严重不足引起,也可以由外伤引起。
眼部周围软组织疏松,出血后容易形成聚积,有一种常见的外伤性熊猫眼,是由颅底骨折引起的。此外,直接打击眼部周围也可以形成熊猫眼。
“死者鼻根部也有损伤,应该是直接外力造成,而且颅底骨折形成熊猫眼,是需要较长时间的,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形成。”
鼻根和眼窝都属于凹陷部位,摔跌或者交通事故,一般不会伤到那里,既然不是摔的,那就是被人打的。
赵法医据此推断,死者眼部和鼻根部的损伤是直接暴力打击形成的,但都不是致命伤。
按照赵法医所说,案件性质忽然由交通事故变成了意外,又一下子变成了故意伤害,大家一时间都有点难以接受。
会议室里很快又沸腾了,老赵这不是在有意搞事情吗?
案子越来越复杂,弄得在场的侦查员都有扑朔迷离的感觉了。死者身上的损伤如此复杂,朱胜利生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法医检验情况大家辩不过老赵,但大家其实心里都不太服气,只是被赵法医身上那股执着劲儿呛得无法反驳罢了。
无论如何,肇事司机肯定还是要尽快找到,他毕竟接触了死者,而且存在主观恶意,有可能延误了死者的救治。
听赵法医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当年那起案子居然这么复杂,我不敢大意,赶紧仔细翻看尸检照片。赵法医静静地坐在我对面,时不时喝一口茶水。
“死者眼部和鼻部的损伤应该是拳击伤。”我轻轻合上尸检照片,“另外,除了枕部那处大面积头皮下血肿,死者其余部位的头皮下血肿,也是拳击伤。”
我看到赵法医眼睛一亮,继续说道:“死者身上的拳击伤主要集中在面部、额部和顶部,说明对方比死者高。”
赵法医笑了,继续讲述案情的进展。
两天后,肇事司机张伟东投案自首了。那天夜里11点左右,张伟东骑着摩托车回家,路过玉米地旁的小路时,压根儿没发现躺在地上的朱胜利。
摩托车撞到什么东西后停了下来,张伟东发现那是一个人躺在地上,他喊了几声,地上的人一动不动。他蹲下身子摸了摸,地上的人不知死活,但身子是热乎的,张伟东心想自己闯大祸了。
“那是个醉汉,骑着车子歪倒了,刚好被我撞上,时气(运气)真低。”
张伟东感慨自己的时运不佳,却没有反思自己的处置不当。
张伟东在本地一家工厂上班,生活富裕,但那段时间,他的运气的确不怎么好。老母亲摔了一跤之后卧床不起,老婆又生病住了院。张伟东既要照顾一家老小,又要去厂里上班挣钱,为了多挣钱,他每天都干到很晚才回家。
张伟东见四周黑漆漆的,也没有经过的行人和车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人和自行车都弄到了玉米地里。“我实在没办法,要是被赖上了,俺老婆孩子咋办啊!”
干完这些,他出了一身汗,急匆匆骑上摩托车回了家。但他没想到人最后死了。事情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迫于压力,他去自首了。
张伟东的供述和民警对摩托车的检验情况印证了赵法医的推论,摩托车撞上朱胜利时,朱胜利是躺在地上的。
无论怎么审,张伟东始终否认打过朱胜利。赵法医曾对张伟东进行了身体检查,身上没有新鲜损伤。
当然,张伟东的话是否可信还需要进一步验证,他在这起案子中扮演什么角色暂时还不能下定论。
大家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推演了当晚的经过。
晚上9点左右,朱胜利喝完酒骑车回家,行驶到文同中学北侧的小路时,与人发生撕打,朱胜利眼部、鼻部以及头部多处受伤。
朱胜利倒地,致枕部颅骨骨折和颅脑损伤,随后发生吸入性窒息,濒死期或死亡后短时间内被张伟东骑摩托车碰撞碾轧,随后被张伟东拖进玉米地藏匿。
与朱胜利发生撕打的人,虽然没有直接打死朱胜利,但朱胜利极有可能因为撕打而倒地、窒息,所以那个人很关键。
经过开会讨论,那个时间段恰好是文同中学下晚自习的时间,有人提出,会不会是学生放学后在回家路上与朱胜利发生了摩擦。
于是刑警去了文同中学,对事发当晚回家需经过事发路段的学生进行了排查,按照赵法医提供的特征,找了7个身高在1.75米以上的男生。
7个男生被带到了学校会议室,其中一个白瘦的男生眼神有些游离,表情不太自然。当侦查员提出要带这个叫程志杰的男生回去问点事情时,老师表现出惊讶和疑虑,因为程志杰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学生。
优秀不代表不会犯错,当天下午,程志杰承认自己那晚和一个醉汉发生了撕打。
程志杰自幼丧父,跟着母亲一起长大,为了照顾程志杰的感受,母亲一直没有改嫁,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他身上,程志杰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不错。
程志杰其实很苦恼,他和母亲一样,非常看重自己的学习成绩,生怕哪次考试没考好,母亲会伤心流泪。
那段时间程志杰的成绩有些波动。最近的一次考试考得不太理想,程志杰心理压力很大,他一直在考虑怎么和母亲交代。
那晚因为老师拖堂,程志杰他们班比往常下课晚。晚自习后,程志杰最后一个离开教室,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他有些心不在焉,脑子里一直在想着考试成绩的事。经过那段小路时,他和另外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撞到了一起。
两个人都摔倒了,程志杰刚从地上爬起来,脸上就挨了一巴掌,紧接着衣领被人揪住,一股酒气喷过来。
程志杰哪见过这场面,气得浑身哆嗦,他想挣开那人的手,没想到那人有一股子蛮劲,怎么也不撒手。
“我当时很生气,用力推了一把,把那个人推开了。”程志杰说,推开醉汉后,他赶紧骑上自行车回了家,至于那醉汉后来怎样了,他并不清楚。
审讯人员觉得程志杰不像在说谎,难道还有另外一个人,和醉汉朱胜利发生了撕打?
关键时刻,还是赵法医起了作用。赵法医那天去了审讯室,对程志杰进行了身体检查。
程志杰的脸和左侧太阳穴都稍微有些肿,鼻子有点歪,双手掌指关节,也就是拳峰的部位也有些红肿,还有几处结痂,这说明他曾经用拳猛烈击打过其他物体。
赵法医判断,那晚程志杰和醉汉撕打的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他自己的描述。
第二次审讯,程志杰又换了说法,他说自己猛地一推,醉汉摔倒在地上,这样就能解释朱胜利枕部的跌伤了。可赵法医得知审讯情况后摇了摇头:“还得继续审。”
程志杰虽然很聪明,但毕竟是涉世不深的学生,没撑太久就招了。
那晚俩人在撕扯的过程中,朱胜利嘴里冒出一句“你个狗娘养的小崽子!”程志杰当时就觉得脑子嗡嗡响,一股火气从心里冒了出来,烧遍了全身。
母亲是程志杰的底线,醉汉践踏了它,程志杰忍无可忍。
程志杰虽然个子比朱胜利高,但身子单薄,没占着多少便宜。程志杰在撕打过程中挨了好几拳,鼻子被打得出血,但程志杰顾不上疼,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揍他!
路面本就不平,醉汉脚下一滑摔倒了,程志杰依然不解气,又朝醉汉的脸上打了几拳。
醉汉躺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嘴里嘟囔着什么,程志杰没听清,他渐渐冷静下来,生怕醉汉继续纠缠,赶紧骑上自行车回了家。
细心的母亲问程志杰怎么那么晚才回家,程志杰说骑车不小心摔了一跤,在路边坐了一阵。
那天晚上,程志杰在床上一直躺到天快亮了才迷迷糊糊睡着,他并不知道有个骑摩托车的人差点儿替他背了锅。
赵法医说,张伟东后来拿着锦旗去局里找过他,千恩万谢之余还掏出一个信封,赵法医拒收之后,张伟东差点给他下跪,赵法医勉为其难地收了锦旗。
在那个月黑风高的秋夜,三个倒霉鬼阴差阳错地碰到了一起,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那么做的理由,但每个人都做得不对。
很多事情其实并不是命中注定,人是可以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只不过有时候很难。
程志杰这个名字我以前听说过,而且我还见过他的照片。当时学校里每个年级都有光荣榜,学习排名靠前的同学都在上面展示照片。
当年的黑脸警察姓吴,外冷内热的性格,是刑警队的办案高手。我想赵法医一定没有告诉他,当年那个出现在现场的学生就是我。
让我抬脚的技术员姓王,似乎也不记得当年的事情了,他工作认真负责,有时喜欢钻牛角尖,但人挺厚道。
此后的一段岁月里,我和赵法医成了默契的搭档,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我有种感觉,赵法医想把自己手中的接力棒交到我的手上。
赵法医是一个好师傅,可惜我们在一起共事的年份并不长,我很怀念赵法医,我永远记得那个午后,他面带笑容,和蔼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