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学校

1965年8月我总算毕业了。是啊,8月才毕业,因为大一会计的下学期我拖到暑修才搞定。我就是讨厌会计啊!我觉得会计只是在“寻找消失的五分钱”的狗屁。我的看法是:“谁管什么五分钱在哪儿?花钱雇别人去找吧。不然就我给你五分钱好啦,更简单。就是别再叫我去找什么失踪的五分钱!”1965年8月东南亚战火持续延烧,而我早在越战开打后的1961年,也就是我大一时,就签下预备役军官训练营(ROTC),那时候想,万一越战扩大的话,去当个军官比当小兵好。我试过当小兵,我不喜欢,当军官比较好。军官就像是乡村俱乐部的会员,而小兵只是背球袋的球童。宁可发号施令叫小兵去搬迫击炮,也不想自己去搬迫击炮,所以我签了空军的预备役军官营。后来有个朋友告诉我,大学毕业生有资格可以进入军官培训学校(OCS),只要去军官培训学校混6个月就行,那我干嘛还傻乎乎地去预备役军官营待四年啊?所以我马上就退出预备役军官营。但这是失算,莫大的失算啊。诚然军官培训学校只需6个月,但在此之前还要先接受4个月的严格训练。跟这10个月相比,预备役军官营简直是去野餐。

毕业后,我应聘了几家公司,都找不到工作。因为我是“1-A”身份(“1-A”是征兵处的分类,表示随时可能入伍),根本没人想要用我。显然我唯一的工作机会就是去报效国家。这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我既不是扁平足,两眼视力都是5.0,而且还没结婚。况且征兵令正全力发动,可说是人人有奖。只要你是“1-A”,迟早都要入伍,除非你神通广大。

既然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我只好先搬回老家跟爸妈住在一起,在进入军官培训学校之前先打打零工。我跑到白马餐厅(White Horse),算是一家相当高档的晚宴俱乐部,高中时曾在那儿打过工。我向老板毛遂自荐,这对过去只是个跑堂小弟的我来说可说是厚脸皮,但我根本不知道不该如此。我对老板说:“我的问题是,我迟早得入伍当兵,在还没入伍前我想要有份工作。不过我不想当跑堂小弟,我22岁了,而且也是个大学毕业生,所以不想端菜。我想我可以当个调酒师。”让我惊喜的是,他回说:“好。”

我敢跟各位保证,美国还有另一个白天睡觉的社会。这个社会是由“夜猫子”组成的,就是餐厅小弟、女服务生等,那些所有餐饮、娱乐业的服务人员,他们不是生活在白天,而是晚上。在夜猫子的社会中,调酒师的地位非常高,就好比白天时的医生、律师一样。一家夜间餐厅里,跟其他夜猫子相比,正牌调酒师可是高高在上。而在夜猫子社会中,像纽约华尔道夫亚士都大饭店(Waldorf-Astoria)的首席调酒师就算是个大人物。所有的男女服务生、跑堂小弟都会觉得他超酷的。唯一比他还酷的大概就是餐厅领班而已。所以,你如果是餐馆的二号酒保,就离顶端不远啰,就像是夜猫子里头的查理·罗伯基。我以22岁的高龄,突然在夜猫子社会中占居高位。有些芳龄30的女服务生对我有意思,不过当她们发现我还在等着当兵上战场,只好遗憾地说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