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摔马之后,一连过了几天,曾敏儿都没有出门,就连大学都因为她无心上课而缺席,除了在父亲的逼迫之下去了两趟医院,只为了确定她真的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照亮了窗外的树木与花朵。
曾敏儿躺在窗畔的柔软长椅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在她的胸口倒盖着一本看到一半的书,随着她不是太平顺的呼吸起伏着。
从窗外透进的阳光让她的睡脸显得好白净,几乎到了透明苍白的地步,随着梦魇的加深,越来越没有血色。
“妈咪……别走,敏儿舍不得……舍不得你,别走……”
她在睡梦中呢喃,微弱的嗓音之中有着惊恐与悲伤,蓦地,她睁开了双眼坐起身,原来扫在身上的书本滑落到地上,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好半晌,她一动不动,眼神发直似地看着什么都没有的前方,然后,渐渐地、慢慢地,她终于知道刚才所见到的一切不过是在做梦。
下雨,车祸,与母亲的死亡,不过是她的一场梦境,可是一切却鲜明得犹如昨日才刚发生过。
一颗豆大的泪珠从她的眼眶滚落,一颗接着一颗,无声地滚落。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再梦过那场车祸了!
在母亲刚去世时,她的精神状况一直不是很稳定,看过心理医生,也吃过药,因为失去从小相依为命的亲人,再加上亲身经历车祸的惊险与恐慌,过大的打击教她无法承受。
可是,她很快就熬过来了。
她想起母亲曾经告诉过她的话,说人不需要钢铁般的强硬,但是,适度的强韧却是必要的,从小,母亲就要她无论发生任何事情,哭过了喊过了,就要让它过去,然后,昂起首,大步的往前走。
只要她的脚步不要停止,只要人生的旅途还继续着,总有一天会有机会见到更美丽的风光,会让她庆幸自己从未停下过脚步。
泪珠依旧无法停止,让她苍白的娇颜就像是被雨水淋湿的花朵,脆弱得像是下一刻就会消散枯萎。
她蜷起双腿,将脸埋进了膝盖之间,像是要把流出来的泪水再埋进心里面,不教人知道,不教人看见。
她没告诉父亲,自从摔马那一天之后,或许是因为相似的危险与恐惧,触动了她内心里的伤痛,那天之后,她就常常梦见车祸那天的事情,但她无法告诉父亲,对他而言,那场车祸也是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伤痛,失去了挚爱,他的心情绝对不会比她好受,所以她绝口不提。可是她却无法克制自己不再想起,无法不在梦醒后哭泣,所以她任由泪水流淌,告诉自己哭过之后,就要再微笑。
窗外,阳光灿烂而明亮,坐在窗畔的女孩抱住自己,一个人掉着眼泪,无声地哭泣……
与米毅铭相识仿佛不过才是眨眼工夫之前的事情,所以,当她听说他答应与她结婚的事时,曾敏儿像是被人取走了理解能力般,完全无法思考与消化,只能愣愣地站在未来的丈夫面前,像个呆子一样地望着他。
“敏儿,在发什么呆?不高兴爹地自作主张帮你向苍震提亲吗?”纳兰刚站在女儿身旁,疼爱地笑看着她吃惊不已的脸蛋。
“你没听错,苍震答应了,他也很乐意娶你为妻,我已经安排好了,你们先在台湾登记,婚礼已经订好在纽约的教堂,你唐叔叔和傅叔叔还有一些亲朋好友都在那儿,在那里举办婚礼比较不劳师动众,我要他们都参加,看看我纳兰刚的女儿是这天底下最漂亮的新娘。”
相较于纳兰刚的喜悦,两个当事人就显得平静与木讷,米毅铭直定定地看着未来的妻子,深沉的眸色宛如颜色最黝黯的宝石,透不进一丝光亮。
曾敏儿看不透他的表情,不懂得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爹地说他很乐意娶她,可是她却看不见他有一丝毫高兴的表情。
她不知道爹地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让米毅铭答应结婚,只知道他确实遵守了对她的承诺,真的把她想要的东西给弄到手了。
可是,这样好吗?
米毅铭毕竟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思想与意志,勉强让他成为她的专属物,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难道,他不生气吗?
还是他其实也是喜欢着她,所以心里没有不乐意呢?
纳兰刚看出了女儿心里的疑虑,后退了两步,转眸笑视着米毅铭,语气轻柔地善意提醒道:“苍震,不过来亲吻一下你的新娘吗?待嫁的女儿总是最容易不安的,你要明白这一点才行啊!”
“是,刚叔的意思,我明白了。”
米毅铭点了点头,走到她的面前,捧住她的脑勺,俯首在她的额心烙上轻柔的一吻,感觉到她一瞬间的僵硬。
“嫁给我。”他低沉的嗓音在她的上方响起。
明明是简单的三个字,却像是雷鸣般彻底地撼动她全身,曾敏儿睁开原本紧闭的双眼,平行的视线看见他线条刚硬的下额,以及充满男性魄力的颈项与锁骨,她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眸,只是轻轻地点头。
“好。”她说出了代表同意的字句,没由来地扬起了一抹娇美的浅笑,白润的脸蛋泛出红晕。
曾敏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笑,或许是因为她想到从今之后的日子,会有米毅铭的陪伴,令她没由来地感到心安和踏实吧!
米毅铭敛眸注视着她美丽的笑颜,自始至终一语不发,高深莫测的表情教人看不出喜怒。
而站在一畔的纳兰刚也只是抿笑不语,他看着女儿脸上幸福的笑容,这令他感到安心与欣慰。
但是,他的眼神大半是停留在米毅铭这位未来的女婿身上,一双老练的眼眸有着端详,想从他那高深莫测的脸上看出一丝端倪。
他心里很清楚米毅铭会是接替他位置的最好人选,但是,能否成为敏儿的好丈夫,却仍旧要留给时间来证明!
决定要结婚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在做了决定之后,需要发落的事情却是宛如潮水般涌来,令曾敏儿一时之间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虽然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由婚礼筹办的专门人员去负责,但是挑选礼服的款式设计就已经教她费了不少心思。
不过,比起要挑拣宾客名单和选用花束,她觉得与设计师讨论礼服设计很有趣,因为实在太好玩了,害她差点想要在大师面前班门弄斧,提出想要自己设计礼服。
最后她终究还是没开口,但是在心里想如果能有第二次婚礼,那礼服一定要由她自己来设计,可是她随即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个念头,这辈子她就只要结一次婚,就只想跟米毅铭在一起。
而无论是教堂或是婚宴现场的花饰,都已经由傅婶婶主动说要全权操办,她当然是很乐意地答应,所以,她现在就等着九月中旬飞去纽约试婚纱,结婚的日子就挑在十月中旬,正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在他们结婚之后,虽然米毅铭待在台北的时间不多,但是为了配合她要上大学,所以他们会定居在台北,因为以后是两个人一起居住,所以还是需要添些东西,曾敏儿趁着假日找同学莫可可出来陪她一起逛街,不过逛到下午的时候,可可说要赶着去打工,所以留她一个人先走了。
因为买的商品全让店家配送到府,所以曾敏儿不觉得太累,在等着司机过来接她时,一个人又多逛了几家店。
莫名地,像是被吸引一般,她被一条男用的项链给诱进了一家精品店,她是这家店的熟客,应该说,这些年来,因为出入的场合与会面的人需要一些充场面的衣服和首饰,所以她已经成了几家名牌店的VIP客人。
不过,她只买一些好搭配的单品,如果是动辄成千上百万的高级珠宝,她通常会向店家用租或是借的,对于她这一点寒酸气儿,车太太一向觉得不以为然,她爹地倒是持相反意见,他说再过几年会让她拥有一些属于自己的高价珠宝,但金钱一向不是重点,真正的千金就算是戴上玻璃珠都能令人感到高贵优雅,端看是不是能有凌驾人心之上的气质。
曾敏儿打从一进店,就只看着将她吸引进来的那条男用项链,其实说是项链,不如说是一条识别牌,牌身简单的线条因为上好的质地显得格外抢眼,她将链子拿在手上,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久。
“曾小姐,你的眼光真好,这条项链是以超白金打造而成的,花纹镂空的部分可以视客人的需要镶上宝石,可是就算不加宝石,也无损它的完整性,如果是要送人的话,无论是正面或背面都可以依您的需求刻上字句,在完成之后,每一条项链都将是独一无二的。”
“你说的都很好,可是,我觉得价钱太贵了。”
“怎么会贵?才十八万,以曾小姐的身份,绝对是很合衬的。”女店员说尽了好话,不过,她也曾经听说过纳兰家的千金出手一向不是太阔气,比起有些名媛随便吹捧个几句就砸大钱,真的是显得有些寒酸。
但是,她们知情的人也不敢否认,只要曾小姐出手买的东西,绝对样样都是极好的物件,品味比起一般名媛确实好多了,不会教人有一种“怎样,本小姐就是有钱不爽吗”的感觉。
这时,米毅铭走进店门,一眼就看见了曾敏儿的背影;他走到她的身后,高大冷峻的外表立刻引起店内的骚动。
“可以走了吗?”他在敏儿身旁轻沉地问道。
曾敏儿没料到会听见他的声音,转眸露出了讶异的表情,好半晌才定住心神,“怎么是你来了?”
他耸了耸宽肩,“刚叔要去办点事情,要把你的司机调走,所以就要我过来接你回家。”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可以一个人回家,爹地还真是爱操心。”曾敏儿笑叹了声,转身将手里的项链拿到他胸口比对,“你喜欢这条项链吗?我想买来送你,让我替你把项链戴上去看看。”
“嗯。”他不冷不热地吭了声,顺从地低头让她替他戴上。
在为他戴上链子之后,冷不防地,曾敏儿呵地一声轻笑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真的好奇怪,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饲主,给自己驯养的狗儿戴上项圈的感觉,还是算了,这项链还是不给你了。”
说完,她就要上前伸手将挂在他脖子上的项链取走,却被他给一把握住了白金牌坠,不让她动手拿下来。
“就给我吧!”他低沉的嗓音平淡得没有一丝起伏,“就让我戴着它吧!你说的没错,或许对我而言,这条项链就像是驯养的狗链,就让我戴在身上时时刻刻做为警惕,做为你拥有我的证明吧!”
他所说的话,听得她心里有些发毛,她试图想要理解他的话里究竟藏着什么含意,可是却像是陷进一团迷雾之中,越往里头探进去,越觉得害怕。
“那我想在这牌子上刻些字,行吗?”她昂起美眸直视他,不让自己的气势弱于他。
“什么字?”他注视着她脸上令人炫目的娇美,一瞬也不瞬。
她回望着他冷峻的脸庞,像是向老天爷借了胆子,说出了连一旁店员都为之倒抽冷息的一个字句,“M、I、N、E,Mine,我的。”
我的。
他是我的。
从今以后,曾敏儿知道自己可以很自豪地对所有人说,这个男人是我的,他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的,不是挚爱,也不是永远,她让他戴在身上的字眼,充满了宣告与占有,几乎到了任性与蛮横的地步,但是他没有拒绝,从那一天之后,她送给他的项链就一直戴在他的身上,靠放在他的胸前,那是最接近他心脏的位置。
纽约的秋天,颜色斑斓。
几天前的婚礼场面热闹而盛大,在曾敏儿的心里像是上一刻才发生过一样,或许是因为她不断地回想、不断地在温习,不愿意那一段时光从此只是记忆的一部分。
只是这时候的她没有想到,过去的事情永远都只能够是回忆,而这一段让她拼了命似的想要保留住的时光,却是几年之后她最不想回首的。
秋日的风光虽然美丽,但是迎面而来的风却已经有几分冬日的寒意,就是开着大太阳,却也要穿上羊毛料子的薄外套才能保住暖意。
因为只请了两个星期的假,预定后天的班机要回台北,所以她一刻也不愿意错过,吃过了午饭,拉着米毅铭到住所旁边的中央公园散步。
她觉得自己很没用。
几天下来都因为时差的关系,生理时钟变得很混乱,总是清晨很早就醒了,然后吃过了午饭就会想睡觉。
她会觉得自己很没用,是因为米毅铭完全没有这问题,作息竟然可以与在台北时一模一样,甚至还可以处理公事。
不过,傅聪叔叔的住家也在这附近,所以傅婶婶常到他们的住所串门子,顺便为她打点婚礼的细节,婶婶说别把他们那些男人当成是人看待,他们是怪物,硬要拿自己跟他们比较,是在为难自己。
“明天我们买东西来公园野餐好不好?”曾敏儿不断地回头说话,然后再继续往前走,“让我想想可以买些什么,傅婶婶说上城有一家甜点店很好吃,所以我们要过来之前,可以去那里带一些点心和咖啡,好不好?”
“都好,我都没意见。”他的语气不冷不淡,一如他跟在她身后不疾不徐的脚步。
“我想带一大盒沙拉还有千层面,我知道哪里有卖很好吃的千层面,面皮都是他们自家擀的,虽然全麦口味很有健康概念,可是我还是喜欢吃白面皮做的,所以我常被笑说是很堕落的人,可是他们用的起司和酱料真的很好,所以真的很好吃,我今天晚上就打电话请店家帮我们准备,好不好?”
“好,你喜欢就好。”
“虽然要跑到下城去是有点远,不过我想可以顺便带一点冰淇凌回来,在那家千层面店同一条街上有一家义式冰淇淋店,那家老板常跟我说,他们家的冰淇淋是全纽约最好的,就算去义大利吃都不见得口味比他的好,那年我高中刚毕业,一整个暑假待在这里,几乎每隔两天就会去吃,害我胖了快两公斤,吃太多冰的下场就是头都快痛了。”
她每说一句话,就会回头看他一眼,像是为了要确定他是否还跟着,绞尽脑汁想要说些话,用那些话填补他们之间略显得空白的沉默。
“到最后爹地生气了,规定我在回台北之前都不可以再去了,也好,我可以趁机减肥,要不,说不定回去台北要胖个五公斤呢!”
说完,她自嘲地笑了,同时捂嘴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打完之后,装作没事般继续笑着,完全不想理会像是快要将她淹没的睡意。
“想睡了吗?”米毅铭看着她又忍不住打了呵欠。
明明已经是一脸渴睡的迷蒙,但她还是笑着摇摇头,“不想睡,可以再多走一会儿路,今天天气那么好,你又能陪我,我可以再多走一点路。”
“你不要勉强自己,我们可以先回去让你睡一会儿。”看着她用力地想要睁大因为想睡而酸涩不已的眼睛,教人觉得有点好笑。
她抬眸瞅着他,不想去理解他这句话背后的含意,她并不是不知道他很忙,也知道他总是趁着她睡觉之后,忙着把耽搁的工作给做完,好几次,当她睡到一半清醒时,总是会看见书房的灯光是亮着的。
现在,催着她回去睡觉,是为了可以快点去工作吧!
“我不想回去。”她摇摇头。
“不要勉强自己,回家吧!”说完,他转身就要往来时路回去。
“不要!”她冷不防地提高音量,喊住了他转身就要离开的脚步,“回去房间睡觉的话,我一定会睡很久,我现在很累,可是我只想打个盹,我不想又睡到隔天清晨,一大早又一个人醒过来,我不要。”
米毅铭回头看着她一脸执拗的表情,像是在与谁争着什么一样,完全没有打算要退让的意思。
“如果不回去,那你现在究竟想在哪里打盹呢?”
“随便窝在张椅子上都可以睡。”
“你不怕着凉吗?”他的脸色一沉,显得不太高兴。
“就睡一下下……”因为已经太想睡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打呵欠,“反正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又打了个呵欠。
一边打着呵欠,她一边觉得好生气,很希望自己可以清醒,但是时差让她像是得了重度渴睡症,毕竟以时间来算,现在是台北半夜两点钟,一般这时候她不知道自己睡到第几殿去会周公了。
说完,她真的觉得生气了,合上嘴也不想多说了,干脆跑到一旁的长椅上像个流浪汉般把自己给蜷成一团睡觉。
可是,这椅子好硬,她又穿得不够厚实,才躺下就觉得很不舒服,坚持了大概半分钟之后,她决定要屈服,才正打算开口认输跟他回去的时候,感觉一件带着人的体温的大衣盖到她身上,她惊讶地睁眸,正好在此时被他给抱起来,他一个转身在她的身畔坐好之后,她整个人就被他给搂进怀里,脸颊刚好可以枕住他厚实的胸膛。
“最多给你半小时,睡吧!”他面无表情地撂下条件。
被他修长的手臂给搂着,安定得就像是牢牢拴在码头上的船只,再大的风浪都吹她不走。
曾敏儿抬眸,从下方觑见他刚棱的脸庞线条,虽然仍旧是那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但是,至少不是真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她想,总有一天,身为他的妻子,应该迟早可以从那被警告勿近的生人名单中脱颖而出的。
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一抹如霞曦般的微笑在她的唇畔泛起,曾敏儿闭上眼睛,微微地挪动了一下身子,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舒服自在的窝,不片刻就沉睡了过去。
在昏睡过去之前,她仍旧在心里想着,虽然只有半小时,但她保证,回去之后一定会乖乖的,不吵他工作,一定不吵他……
米毅铭几乎是立刻就感觉到她的身躯变得柔软,知道她已经睡沉了,他俯首看着她,看着她的脸蛋被从树梢筛落的阳光给映得光亮,像是个孩子般找到了最温暖的床铺,睡得丝毫没有设防。
以后也要像这样生活吗?
要像今天一样疲于应付她的任性和心血来潮吗?
米毅铭轻叹了口气,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她娇酣的睡颜上。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看了她多久,专注到甚至没有发现旁人注视他们的目光,不知道旁人没从他的脸上看见一丝的不耐烦。
相反地,他们只是在心里猜测着,在他怀里的女孩与他之间的关系,为何能得到他如此温柔的注视……
虽然上次摔马的事情让曾敏儿对马匹产生了一点恐惧,可是,她知道米毅铭喜欢骑马,闲暇无事,就会去骑马,光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克服心病。
“白月光啊白月光,你是不喜欢我吗?要不,上次怎么把我给摔下来呢?”她穿着一身轻便,白色的棉衫以及合身的牛仔裤,还有一双浅咖啡色的短靴,今天她不是过来骑马的,而是特地来帮日月刷毛,跟它培养感情,“如果你不是不喜欢我,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她一边给日月刷毛,一边对它说话,心里当然知道它不会回答,可是她希望日月可以知道上次从它的背上摔下来,对她而言有多受伤。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叫日月吗?”她笑着看马儿很温顺的样子,似乎很满意她的服务,“因为我的妈咪名字里面有一个明字,拆成两个字就是日月,说起来,你和我妈咪可是也有渊源的呢!”
说完,她顿了一顿,回到马儿的面前,很认真很诚恳地看着它的眼睛,“所以,下次我骑在你背上时,可不可以别把我摔下来了?”
话才说完,忽然有笑声从他们的背后传来,曾敏儿回眸,看见了崔湘晴捂着肚子笑得乐不可支。
“曾小姐,你真的好可爱,你以为这样跟日月说,它就会乖乖听你的话吗?不要傻了。”
曾敏儿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那么好笑,有些气恼地瞪着对方,这时,她感觉到日月也开始有些躁动,鼻孔微微地喷着气,似乎也不太高兴。
“不高兴了?”崔湘晴笑声渐歇,“好好,我不笑就是了,不过你说这些话就期望日月可以听话,你当它是神马吗?劝你还是从基本功好好下手,要能及得上苍震哥的马术,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我知道。”曾敏儿耸耸纤肩,轻轻抚摸着日月的头和颈子,“其实我只要日月别摔我就好了,剩下的部分,等震有空一点他就会教我。”
“这是他说的?”
“我问他,他是这么回答我的。”
“他以前也都这么跟我说,但就没一次当真。”崔湘晴冷笑了声,曾敏儿顿了一顿,才转头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他真的都答应你,可是都没有实现吗?”
“对,不过我习惯了,其实这也没什么,男人嘛!谁不都是那种德行,能真有三分好就很谢天谢地了。”
“但我是他的妻子,总该……有一点特别吧!”
“这是你私心希望,还是他心底以为呢?要不然咱们就走着瞧罗!”崔湘晴一瞬间笑得好灿烂,看了看日月,又看了看敏儿。亲切地笑道:“不过无论如何,苍震哥总是个大忙人,如果你真有什么问题,就来问我吧!好歹我也曾经是照顾过日月的人,总还是知道它一点癖性。”
“怎么你现在不照顾日月了呢?”曾敏儿不掩饰自己的疑惑。
“因为……”崔湘晴恨透了眼前这女孩的敏锐,但她还是笑容不改,“因为刚叔觉得有比我更适合照顾它的人,不过他对我说再过些日子就会把我调回来,因为我和日月的交情终究还是比较深,他比较能信任我。”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日月很不客气地喷了口气,似乎颇不以为然。
曾敏儿很明显感觉到马儿的不高兴,可是她只是静静地抿唇不语,说不出哪儿古怪,却又在看到崔湘晴释出的善意之后,反省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对她就太有成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