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VR艺术的特点
VR艺术是伴随着“虚拟现实时代”的来临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兴的艺术门类,国内有人撰文《虚拟现实艺术:形而上的终极再创造》,把虚拟现实空间称为“艺术新的栖居地”,并给VR艺术定义如下:“以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媒介手段加以运用的艺术形式,我们称之为虚拟现实艺术,简称VR艺术。”[23]国外专家则认为,“当传统的物质媒介被数字媒介取代后,艺术家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主体,取而代之的将是超越日常身份而相互交往的网络参与者,是随机演化的超媒体;艺术生成的主要方式将不再是目标明确的有意想象,而是随机性和计划性的新的结合;艺术所奉献的对象将不再是静观与谛听的受众,而是积极参与、恣意漫游的用户;艺术内容是主客观不可分割的‘数字化生存’;艺术的构成要素将不仅仅是人和自然,或者人性化的虚拟空间,而是包括智能生物、高级机器人等由高科技创造的新型生物”。美国加州大学马克·波斯特(Mark.Boston)教授的这一观点,为VR剧情的策划与编导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作为当代前沿科技水平的综合体现,VR艺术是通过人机界面,对各种复杂的数据进行可视化操作与交互的一种全新艺术语言,它吸引艺术家的重要之处,在于艺术思维与科技工具的合二为一,以及二者深层次相互渗透给用户所带来的全新认知和体验。与传统视窗操作下的新媒体艺术相比,交互性和扩展的人机对话是VR艺术呈现其独特优势的关键,也是VR剧情的策划与编导需要特别重视的要点之一。
从整体意义上说,VR艺术是以新型人机对话为基础的交互性的艺术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建构作品与用户的对话,通过对话揭示意义生成的过程。艺术家通过对VR、AR等技术的应用,可以采用更为自然的人机交互手段控制作品的形式,塑造出更具沉浸感的艺术环境和现实情况下不能实现的故事内容,并赋予创造的过程以新的含义。如具有VR性质的交互系统可以设置观众穿越多重感官的交互通道,艺术家可以借助软件和硬件的顺畅配合来促进受众与作品之间的沟通与反馈,产生良好的可操控性;也可通过视频界面进行动作捕捉,存储访问者的行为片段,以保持参与者的意识增强性为基础,同步放映增强效果和重新塑造、处理影像;通过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形式,将数字世界和真实世界结合在一起。观众可以通过自身动作控制投影的文本,如数据手套可以提供力的反馈、可移动的场景和360°旋转的球体空间,不仅增强了作品的沉浸感,而且可以使观众进入作品的内部,操纵它并观察整个过程,甚至赋予观众参与再创造的机会。
当前,由于VR设备、技术、用户基数、消费者兴趣等诸多因素,VR内容的策划、编导与制作不仅费时,而且成本高昂,用户体验感方面也有待提升,长篇VR作品还很少。“如果需要片商投入如此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来制作VR电视连续剧,他们需要更大的用户基数和必需的硬件普及。除此之外,即便存在了用户和所需的硬件,内容本身也必须能够吸引观众。”[24]一是目前VR显示技术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VR节目的共同特点都是短,三是VR投资大,制作周期长,需要较大的用户基数及兴趣才能维持,四是VR内容生产的重要性值得重视。客观情况就是这样,在VR当前的状态下,单个作品主要设计为较短的格式,即便是首个大型电视VR节目“Invisible”,也是采取剧集形式将内容分为多个短篇。该剧由三星、Jaunt和Conde Nast合作拍摄,导演是著名影片《谍影重重》的导演道格·里曼。开始时所有人都对“Invisible”一剧抱有期待,认为会是一部大型电视连续剧,实际上这个作品只有5集,每集只有大概7分钟。
总之,VR是基于科学技术、精密设备,经多国多人多年共同努力形成的综合艺术。比起普通影视作品,VR对技术和设备的要求更高。在用户获得真实感的问题上,VR与普通影视有区别,也有共通之处,即都是基于受众的视听需求,都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大众性。据行业人士分析,VR这项技术正在拓展新的领域,并持续为原来的领域带来惊喜,如游戏。VR还有部分领域尚未触及,而大型电视节目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一些VR内容跟电视有关,但那并不是专门的VR大型电视节目。为电视制作长格式的VR内容仍然存在障碍,这是因为晕动症的影响和当前“头显”(即头戴式显示器)不适合长时间佩戴。
虽然VR发展迅速,并已从实验室建设走上了市场,但专门的VR大型电视节目还没有普及,而电视作为“客厅艺术”,公认仍处于“第一传播平台”[25]的地位,恰恰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艺术形式,也是VR未来呈现发展潜力的一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