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寄生虫病的治疗

一、治疗原则
寄生虫病的治疗原则可概括为标本兼治、多学科协作、综合治疗、健康教育。不仅要针对寄生虫感染所致的各种临床疾病的治疗与护理,促进患者的康复,而且要针对寄生虫病原治疗,还要从流行病角度出发,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防治寄生虫病的传播与扩散。
二、治疗方法

1.病原治疗

即针对病原体的治疗。寄生虫的种类虽多,但随着医药学的发展,高效、低毒、广谱、安全的抗寄生虫病药物的出现,抗寄生虫病的药物种类和数量不多。不同类型的寄生虫有不同的有效杀虫药,一种药物可杀灭多种寄生虫,寄生虫生活史的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药物,有的针对成虫,有的针对童虫,有的针对幼虫等。因此应根据不同寄生虫选择有效的驱虫药,为增加疗效,有时联合用药。各种药物作用及用途具体见(附录三:常用抗寄生虫药一览表)。

2.一般治疗及支持治疗

前者包括病情介绍、饮食、心理治疗、护理等,后者包括营养、补充维生素、增强体质以及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3.内科治疗

针对疾病进展中的各种临床表现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症状、减轻痛苦、缩短病程、促进健康。如发热时,及时降温处理,颅高压时及时脱水降颅压等。肝、肾功能损害时要及时纠正。

4.外科治疗

主要是针对寄生虫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与外科有关的并发症的处理。凡能引起组织、器官系统的损伤、形态结构、功能改变及其并发症,或恶变等均可能与外科有关。如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可外科手术切除脾脏。结肠增殖型血吸虫病和或癌变亦需外科手术,肝包病仍以手术为主治疗;而皮肤型棘颚口线虫病,腹腔包块型猪巨吻棘头虫病,眼型囊尾蚴病等需经手术取虫治疗,既起到治疗作用,又能帮助诊断。有的需经外科方法明确诊断,如通过肌肉活检方法诊断旋毛虫病和肉孢子虫病。总之,有很多寄生虫病或其并发症需外科干预,也有很多需外科干预的临床症状或体征是寄生虫病引起,因而外科医生尤要引起重视。此外,有的寄生虫病外科治疗后仍需病原治疗。这不同于其他外科疾病。另外外科已经治愈,仍可再感染,加重病情。

5.其他治疗

包括介入治疗、中药治疗、理疗等。如巨脾型晚期血吸虫病,可外科手术切除脾脏,也可通过介入方法栓塞治疗;食道静脉曲张可行食管静脉套扎术和(或)内镜下注射硬化剂,大出血者可以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等;结肠增殖型血吸虫病和或癌变亦需外科手术,顽固性腹水病人可采用TIPS。

6.多学科综合治疗

寄生虫病涉及范围十分广泛,所以寄生虫病的诊疗非常复杂。寄生虫病几乎涉及临床所有专科,影响每个部位和器官。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眼耳鼻喉科、传染科、影像科、重症室、麻醉科等。寄生虫致病有的是直接致病,有的是间接致病。不论涉及哪个专科,都必须具有丰富的寄生虫的基本知识,而且还必须具备各专科临床综合技能。因此多学科协作开展综合治疗十分重要,将为提高疗效、减少复发及并发症起到积极作用。

(邓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