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官手记:六十年代香港警队的日子(第二版)
- 黄奇仁
- 489字
- 2021-04-30 17:05:43
擦鞋不容易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位於香港仔黃竹坑,是所有學警和見習督察的「出生地」。投考警員只需要通過中文筆試,及格後便有獲准錄取的資格。本地的督察,要有中學會考畢業證書的學歷,並通過警校的英文筆試取得及格成績。從英國或外地受聘為見習督察的,則要在原地考筆試及面試,及格後才到香港受訓。警員和督察的待遇有很大的分別:警員樣樣都要親力親為,沒有下級「服侍」,如擦靴子等,都要自己做(擦得好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當時供警靴用的鞋油,擦鞋前得先用洋燭將鞋油加熱,待熔了還要再加工的,十分費事);督察隸屬警官級,待遇不同,大概是因為英國殖民地傳統,他們可以僱用「管店」(雜工),替他們洗衣,擦鞋,整理床鋪,以及處理打掃宿舍等等日常瑣事,早上起床更有一杯熱奶茶預早放在床頭枱上,真是一種享受!這待遇即使是在英國本土,亦很難享有的。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第十三班PI—13全體學員(攝於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訓練為期六個月,畢業後派到各「環頭」(警區)服務。從外地來的洋警官更要學習廣東話。在警校除了學警例及法律外,還要接受鎗械及步操訓練。六個月看來很長,但是要學習的科目內容卻較多,時間於是很快便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