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佬」買床板

我們一班之中各人高矮不等,其中一位長得特別高的英國同僚,身高大概是六呎八吋,步操時他被編排站在前排最右的位置,稱為‘Marker’位置。步操時其他各人都以他為標準。因為他特別高,我們都很容易看見他,以他來量度我們的距離,所以我們的隊伍排位時,站位十分準確,其他隊伍因為沒有「高佬」便比較蝕底(吃虧)了。

有一天,「高佬」問我可否幫他一個忙。因為他知道我有一輛開篷跑車,他想我同他去買幾塊特長的床板。警校宿舍所設置的是標準單人床,大概是三呎(闊)乘六呎(長),「高佬」每晚睡覺時便有麻煩,頭頂着床頭,雙脚在床尾伸出八至十吋,唯有彎腰睡覺,十分不舒服,所以他希望我能陪他去買幾塊特別長的床板。我代他到處詢問,都不能找到比六呎更長的床板。後來我靈機一觸,與他到荷李活道一間木料工程公司,找着老闆,叫他想辦法。老闆於是裁了一塊七呎長的五夾板給「高佬」,方便他躺上用它做的床時,能夠「盡展所長」地睡好覺。

作者參加大埔龍舟比賽時獲贈的船槳紀念品

初時我是極不願意與他去買床板的,因當時香港有一種對付嫖客的措施:當一名市民嫖妓時被警察拉了,這市民要抬着妓寨的床板回警署,作為案件中的證據,俗稱「托床板」。若有湊巧,我和這位便裝西人抬着床板在街上行走,一旦碰到熟人,真不知道怎樣解釋。這次我替他解決了難題,但想不到幾年後,卻被他的高大身材累了一把。

事情是這樣的,一九六六年,我為興趣參加了警察龍舟隊,在大埔吐露港出席龍舟競賽,其時「高佬」亦有參加。我們志在好玩,只為「得啖笑」而已,並無奢望奪標。所以有些比較頑皮的警官從開始便一邊扒一邊用啤酒杯把海水倒入龍舟內。不到一半賽程,我們的龍舟便沉了。吐露港賽道的海水並不深,水面離海底大概只有五呎半深。當我看到前面的「高佬」掉進水裏後,依然能夠「腳踏實地」,整個頭露出水面,便以為自己亦可以站着,沒有問題。怎知我忘記他比我高了一截,一下子便沉下水裏。我的泳術高,不會有危險,但一時失覺,連喝了兩口污水,害我當天下午要馬上找醫生打預防針。此為「高佬」累我也!

圖為第十三班部份畢業警官,左二是身高六呎八吋的「高佬」,中為作者,右二是後來榮陞為警務處副處長的黃燦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