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官手记:六十年代香港警队的日子(第二版)
- 黄奇仁
- 561字
- 2021-04-30 17:05:49
肯做,敢做,激發潛能
由於工作繁忙兼且多樣化,使我漸漸忘卻了兩年多前在畢馬域會計師行那枯燥的會計生涯。那年剛好是油麻地警署的核數年,香港政府財政部到油麻地警署進行例行工作。當時,署長發現有幾張重要收據,如犯人離開警署時的「包頭」(犯人被監禁時的私人財物)認領收據等,因為貨倉太小或移動文件太頻密之故,不知如何失掉了。如果讓核數師發現,署長是很難解釋的。我見署長那麽緊張,便問他遇到什麽困難。聽他道出原委後,我便自告奮勇為他解決難題。
憑我的會計經驗,我知道有一張收據副本存放在法庭內。於是我抄下記錄簿內的收據號碼,到法庭找行政官商借副本去複印。經過數小時後,終於從千萬份文件中找到幾份正是核數員要看的副本,遂將之複印後帶回警署。我在署長面前向核數員作出令對方滿意的解釋後,署長終於鬆了一口氣,事後問我怎會想到解决的辦法。我嘻皮笑臉地回答他一句:「用腦。」從此以後,署長對我這個平凡的見習督察開始另眼相看,很快便發給我一些較重要及較「舒適」的工作,例如擔任分區總管及少當「夜更」等。
請讀者留意,倘若繼續讀下去,你將會發覺我的性格常常使我在每一個職位上都兼做其他非比尋常的工作,令我的上司對我另眼相看,或欣賞我的表現。所以我認為一個人平時學會更多知識本領,總會有用武之地;而且無論遇上何種情況,都應該不怕吃虧,盡量激發自己的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