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合法巧避稅

1.精通稅法學避稅

國內盛行很多反映民意的「順口溜」,有的是政治笑話,有的是官場百態,有的是抒發怨言,也有是評點時弊……近年甚至也評起稅收來—有云:「野蠻者抗稅、愚昧者逃稅、無知者漏稅、聰明者避稅。」

中國內地有人避稅,香港也有人避稅,不過既有人避稅,同樣也會導致稅務機關的「反避稅」,香港和中國同樣是這樣。那麼,避稅是否犯法呢?

又是一個新學期的開始,學校的「中國稅制和香港稅制」新課程吸引了比去年多近一倍的學生,筆者甚是高興。

為了了解學生對學習的要求和水準,筆者照例發了一份新學員入學問卷,其中「希望能學些甚麼內容」一欄,有好幾位同學分別寫上「希望多講避稅方法」、「學會怎樣避稅」、「稅務安排實例」、「稅務安排方法」……

人人望避稅

筆者看了之後,心裏暗暗發笑—原來如此一致,真是人同此心了,避稅與徵稅是一對孿生子。記得唐代詩人杜荀鶴的詩句中就有:「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徵徭」之句,可見當時的文學作品也反映人民避稅的希望了。當然,唐代的避稅與今天港人避稅有天壤之別,但足可證明避稅存在久矣,於今為烈。

「你們希望學避稅,學稅務安排,又可知道甚麼是避稅?甚麼是稅務安排?」

「不知呀,不過總想交少些稅吧。所以要來學啦!」

啊,原來如此,這是他們的學習目的,香港人就是這麼現實的。

「那你們有否聽過避稅是否犯法呢?」

「不知呀!所以來學囉!」

「放心,避稅不是犯法的。但漏稅、逃稅、抗稅就犯法了。『避稅』一詞,指以合法手段減少其納稅義務,不過通常也含有貶意,即鑽營取巧以圖少交稅項。其實所謂『稅務安排』,也就是在稅收法規許可範圍之內,通過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的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務負擔的目的。所以說,在其目的來說,『避稅』和『稅務安排』是同一貨色,不過後者比前者就冠冕堂皇兼學術性得多了,是一個褒詞,就像『屢戰屢敗』和『屢敗屢戰』一樣。」

要精通稅法

「既然不犯法,為甚麼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都實行反避稅行動呢?」

「避稅其實是鑽稅法空子,也就是香港人常說的『走法律罅』,只要有空子,有罅隙,才有稅可避,也就是說,稅法有不完善之處。避稅提醒了稅務機關要完善稅法方能保證稅收入庫,所以就有反避稅方法,如近年香港稅局取消個人薪俸稅通過私人服務公司報稅,就是反避稅的方法之一。《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也規定,稅局可以剔除或重新釐定一些關聯公司的交易售價或成本,也是反避稅的方法。所以要學會稅務安排,必先精通稅法,明白未?」

同學們異口同聲地高聲說:「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