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吾生如寄耳”:家世与生平

清代张道《苏亭诗话》云:

东坡诗有自袭句,略为记之。如……“吾生如寄耳”,见十六卷(《寄子由》),又见十卷(《过淮》),又见三十二卷(《送芝上人游庐山》),又见三十九卷(《郁孤台》),又见四十二卷(《和陶拟古》)。[73]

他发现苏轼诗中反复出现“吾生如寄耳”这一句,“略为记之”就有五处之多,实际上还不止此数。[74]“寄”,是寓居之意,即谓此世界对任何一个生命来说,皆非永恒停留之所,生命从别的地方来,还要归别的地方去,只是一段时间寄居于人世。然则,人世不是生命的归宿,而只是寓所。这就是苏轼反复咏叹的“吾生如寄”一语的含义,它揭示的当然是生命的实际情形,没有人能够否定的。

问题在于,该如何看待这一段寄居的生活?苏轼用了他的一生,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是在大起大落、屡起屡落的不平凡生涯中,寻找着对每一个平凡人都有所启示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须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把苏轼的一生概括为“在朝——外任——贬居”的两次大循环,以此为主干来叙述他的生平。当然,先要从家世与幼年生长的环境说起。

一、长江上游的天府之国

苏轼的家乡是四川的眉山,离成都只有二百里许,离秀丽的峨眉山更近,长江上游的支流岷江纵贯过这个城市。在宋代,眉山与青神、丹稑、彭山三县同属眉州治下,眉山是州治所在地。眉州又称武阳或通义,这是汉、隋时代的旧名了。《华阳国志》“犍为郡武阳县”条下,记此地在晋时便“特多大姓,有七杨、五李、诸姓十二”[75]。中国的学术文化,两汉在太学,三国以下即转入贵族私门,故凡大姓较多之处,文化气息便相应地浓厚一些。可见苏轼的家乡在魏晋时已有不错的文化底子。到唐代,四川成为中央政权的大后方,中原有战乱,皇帝在长安坐不住,率作入蜀避地的打算,一些大家族也跟着进川,由于眉州距成都不远,故迁至此处的中原侨姓为数不少,他们多少带来些中原的新文化。入宋以后,眉州逐渐成为著名的文化之邦。宋初名臣田锡,就出自眉州。[76]

有宋三百年间,眉州为中国贡献了不少文化名人。清嘉庆时编《眉州属志·凡例》云:“(宋)时天下以文名者六,而眉得其三;以史名者三,而眉得其一。”[77]这里说的“以文名者六”,指唐宋八大家中的宋六家:欧阳修、曾巩、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其中三苏是眉州眉山人;“以史名者三”,指《新唐书》《新五代史》作者欧阳修,《资治通鉴》主编司马光和《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其中李焘是眉州丹稑人。留存之今的宋代重要文献中,出自眉州人之手的甚多,如王称《东都事略》、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蒲积中《古今岁时杂咏》、杨汝明《成都文类》、李壁《王荆文公诗注》、史容《山谷外集诗注》、史季温《山谷别集诗注》、唐庚《唐子西集》、苏过《斜川集》等。这些著作,与田锡、三苏、李焘的著述加在一起,分量是十分厚重的,其中多为研治宋代文学、历史、哲学的必读之书。以故,南宋的陆游曾称眉州为“郁然千载诗书城”[78]。

宋代眉州方志有家安国(苏轼好友)的《通义记》、孙汝听(曾为苏辙作《颍滨先生年表》)的《眉州古志》及张伯虞的《江乡志》,悉不存。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三九是记眉州的,但此卷亦佚。惟祝穆《方舆胜览》卷五十三保存了宋代眉州的一些地方史料,其引《通义志》(当即家安国书)云:“吾邦之胜,似乎洛阳。眉之通衢平直广衍,夹以槐柳,绿荫蓊然。”又引他文云:“其民以诗书为业,以故家文献为重,夜燃灯,诵声琅琅相闻。”[79]我们从这几条材料,大约可以想象出宋代眉州的人文景观。

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被贬出朝,欧阳修亦被贬夷陵(今湖北宜昌),来到了长江三峡的东端。这一年将近年底时,苏轼诞生在眉山城内纱縠行的家宅,依旧历为十二月十九日卯时,依西历则已是1037年1月8日了。传统的算法,小孩子出生就是一岁,过了年又增一岁,所以,到1037年1月19日(旧历正月初一)以后,出生才十来天的苏轼已经两岁了。这样,我们在史籍上看到的苏轼年龄,比他实际生活的年岁要超出将近两年,比如他中进士时是二十二岁,实际才生活了二十年多一点。

苏轼字子瞻,他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比他小三岁(实际只晚生两年略多),他们的父亲苏洵字明允,父子三人被称为“三苏”。苏洵的《名二子说》[80]一文讲到他为两个儿子命名轼、辙的含义,前人系其写作时间为庆历七年(1047年)[81],那么,弟兄俩的名、字都是十来岁的时候才由父亲正式起的,其幼年的称呼当是含有排行之意的“和仲”、“同叔”,原有一个大哥苏景先,不幸夭折了。在苏轼之前,苏洵还生过三个女儿,长、次二女均未成人,幼女八娘自幼聪明,能诗能文,但遭遇很不幸,十八岁时嫁给舅舅程濬的儿子程之才为妻,程家持家不肃,八娘备受虐待,过门未两年即郁郁而死。为此苏洵写了一首《自尤》诗[82],并与程家绝交了几十年。另据苏洵《题张仙画像》[83]一文的说法,他在天圣八年(1030年,欧阳修中进士的那一年)到成都的玉局观看到张仙的画像后,每晨都向张仙祷告,祈生子嗣,结果有了轼、辙二子。苏洵认为那是张仙所赐——这当然是姑妄言之。

关于苏轼的家世,在苏洵所作《苏氏族谱》和《族谱后录》[84]中有记载。说是汉代苏章的子孙始安家于赵郡(今河北赵县),故苏氏郡望为赵郡。苏轼为祖父所作行状,更详细地说“其先盖赵郡栾城人也”[85],故苏辙的文集名为《栾城集》,而三苏也都自称“赵郡苏氏”。栾城的苏家在唐武则天时有宰相苏味道,后贬官为眉州刺史,卒于眉山。据说苏味道的一个儿子即在此定居,从此眉山有了苏姓。苏洵的父亲名序,祖父名杲,曾祖名祜,高祖名釿,元祖名泾,泾以上至苏味道之间的世次已不可考。在苏轼出生时,其祖父苏序还在世,他是个性情开朗且能写诗的老人,有三个儿子,长名澹,次名涣,季即苏洵。当苏轼幼时,他们家里的一个突出人物是二伯父苏涣,天圣二年(1024年)就中了进士,曾经轰动乡里。苏轼后来曾追忆“天圣中,伯父解褐西归,乡人叹嗟,观者塞途”[86]的盛况;苏辙也说当时“乡人皆喜之,迓者百里不绝”[87];苏轼的学生李廌著《师友谈记》,亦记载苏轼向他谈起苏涣荣归乡里之事。可见,这位进士伯父在两个侄儿的心中激起的波澜甚大。

不仅如此,在苏氏兄弟的笔下,苏涣的高中还颇有历史意义。苏轼《苏廷评(序)行状》云:

闻之,自五代崩乱,蜀之学者衰少,又皆怀慕亲戚乡党,不肯出仕。公始命其子涣就学,所以劝导成就者无所不至。及涣以进士得官西归,父老纵观以为荣,教其子孙者皆法苏氏。自是眉之学者日益,至千余人。[88]

其意盖谓苏涣开启了眉州乃至蜀地的学风和蜀人出仕之意。在苏辙的《伯父(涣)墓表》中,也有类似讲法,甚至曾巩受他们之托为苏序作的墓志铭,亦照录《行状》的这个意思。[89]不过,苏辙还提及一个更早的人物:“天禧中,孙君堪始以进士举,未显而亡。”[90]这当然不影响他们对苏涣出仕的重大意义的标榜。

但是,我们检讨史料的结果,却可以证明,对苏涣的这种表彰有着很大的夸张性。这里要插叙一份至今还未被充分重视的史料,嘉庆《眉州属志》卷二:

雁塔碑,州学棂星门外,东西二塔,宋乾道(1165—1173年)间建,士之登科第者题名于上。明景泰四年及康熙四十四年知州金一凤先后建亭覆之。

南宋时建立的这块题名碑,清代还存在,《眉州属志》内的《选举志》就依碑文认录宋代的进士及第名单和次序(见《选举志》该名单后的按语)。因为这份材料源自南宋,故我们认为它比较可信。此名单中,苏轼之前已有六十八位眉州人进士及第,苏涣之前也已有九位,他们是:

太平兴国:田锡。淳化:朱台符,程察。

咸平:石待问。大中祥符:朱公佐,朱昌符,常九思。

天禧:孙堪,谢行。

此九人中,除程察、常九思、谢行三人的事迹目前还未考出外,其他六位都有史料可以佐证。田锡,上文已提及。朱台符,《宋史》有传,淳化三年进士,朱公佐是其子,朱昌符是其弟,亦见《宋史·朱台符传》,谓大中祥符中廷试并得第五,据此则朱氏一门甚盛。石待问,见于吕陶《净德集》卷二十二《中大夫致仕石公(洵直)墓志铭》,说石洵直的叔父石待问中咸平进士第,又登贤良方正科。此文还述及石待问之父石昌龄,在五代乱后蜀中“俗未向儒”的情况下,“即其居构层台以储书,以经术教子弟,里人化之,弦诵日闻,号‘书台石家’”。这“书台石家”颇出人才,石待问之兄石待举登天圣进士第,石洵直在景祐时及第,后来又有石扬休,宝元时及第。[91]石扬休是苏洵的好友,其子石康伯亦与苏轼交往。[92]至于孙堪,苏辙虽说他“未显而亡”,但至少已进士及第,此人天圣初还在世,且已任“直讲”之官,见魏了翁《鹤山集》卷四十一《眉山孙氏书楼记》,谓唐代孙长孺建楼以储书,唐僖宗曾御书“书楼”二字赐之,毁于五代;其五世孙降衷曾识宋太祖,宋初授眉州别驾(通判),“市监书万卷以还”;降衷之孙闢,“入都传东壁西雍之副与官本、市书,捆载而归”,乃重建书楼,时在天圣初,“闢之从兄直讲君堪,尝为作记,钱内翰希白、宋景文子京皆赋诗”。按此孙家出过一个名臣孙抃,《宋史》本传称其家号“书楼孙氏”,而魏了翁之文述“书楼”事甚详。此族与“书台石家”一样,对眉山的文化建设大有贡献,其聚书兴学并出仕成名皆有早于苏涣者。

苏轼尝云,“吾州之俗,有近古者三”,第一就是“贵经术而重氏族”:“大家显人,以门族相上,推次甲乙,皆有定品,谓之江乡。非此族也,虽贵且富,不通婚姻。”[93]按此是六朝隋唐门阀世族之遗风,从北宋前期眉山登进士第者的家庭状况来看,苏轼所云符合事实。这大概是由于那些家族皆唐代避地之侨姓,而五代时蜀中相对安定,故仍能保持士族旧习,虽已不能拥有六朝门阀那样的政治特权,但文化上的优越感、经术传家之传统以及在民间的影响力,还不衰息。待至新朝建立,天下已定,则应科举而起家者,多出自这些家族。眉山的朱氏、石氏、孙氏皆属此类,苏轼的外家程氏,也是这样的大姓,而苏氏本族,虽不如他们豪富,但也相仿佛。南宋时曾在眉州任地方官的魏了翁,对此地的历史十分了解,其所述更合实情:

士知所以自贵,自谏议田公始以直谅闻,朱公、孙公、石公后先以儒学显,嘉祐、治平之间则有三苏父子出焉。自时厥后,世载其美。[94]

相比之下,苏轼兄弟对伯父苏涣中第之事的标榜,是过于夸张的。

当然,我们不避烦琐地插叙上述内容,真正目的不在于指出二苏的夸张其事,而是要通过它来说明:眉山一地对于幼年苏轼的栽育,应从此地的文化进步之历程中考察,因为此地的学风、士风并非真由苏涣才开启的。若说到整个四川,则更是如此,吕陶在皇祐四年(1052年)登进士第(早苏轼五年),据其自述,“成都同籍凡十一人”同科高中[95]。于此可见,在苏轼成长的年月里,西蜀的文化正处于不断升涨之中,而到苏轼之时则体现为高潮。

从历史上讲,蜀地的文化开发,一般推首功予汉景帝时的蜀郡太守文翁,他选派人才至京师受学,又建学校于成都,“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96],蜀人向儒之风已可跟儒学的家乡相比了。此后,大儒扬雄、大文学家司马相如即为蜀人。殆及唐代,成都发展为全国的一大经济中心,有“扬一益二”之称,即谓益州(成都)之繁华仅亚于东南的扬州。唐诗主调的奠基人陈子昂与盛唐之音的最高代表李白,都来自西蜀,川人在文学上几已执唐诗之牛耳。晚唐黄滔云:“或谓鲁儒曰颜闵也,蜀儒曰扬马也,无不喜其词之美。”[97]可见时人心目中的儒生代表就是鲁儒与蜀儒。唐玄宗、僖宗两次避乱幸蜀,把中原地区的文化带入了四川,与本地的文化传统融合而更有发展,此可从绘画艺术一方面略窥其一斑,北宋画家文同曾总结说:

蜀自唐二帝西幸,当时随驾以画待诏者皆奇工,故成都诸郡,寺宇所存诸佛、菩萨、罗汉等像之处,虽天下能号为古迹多者,尽无如此地所有矣。后历二伪至国初,其渊源未甚远,故称绘事之精者,犹斑斑可见。[98]

文同也是蜀人,他与苏轼皆北宋大画家,在其艺术造诣之中有着蜀中绘画艺术的深厚积淀,是毋庸置疑的。

依宋代蜀人之自述,五代前蜀、后蜀(所谓“二伪”)统治期间,蜀中人士率洁身自好,隐遁野处,不奉迎割据政权;而当《花间》词风盛于后蜀的宫廷内外,直至宋真宗时代西昆体诗文风行之时,蜀中野处的文士依然坚持着古老的传统,“通经学古,以西汉文词为宗师”[99]。这自是很可贵的风气。但公平地说,“二伪”的统治在历代政权中算不得太坏,其时的蜀中较中国其他地区相对安定、繁荣,且具较好的文化氛围[100]。四川沃野千里,向称“天府之国”,物产丰富,经济上的发展远较五代其他割据之国为高,故宋得西蜀后,如骤获宝藏,诛求甚急。文同云:“剑南西川原野演沃,甿庶丰多,金缯纻絮,天洒地发,装馈日报,舟浮辇走以给中府,以赡诸塞,号居大农所调之半。县官依之,固以为宝薮珍藏云。”[101]仅西川就达中央政府总征求之半数,若综计当时所谓“三川”[102]言,不知凡几。所以,事实还有另一方面,即宋军下蜀虽甚易易,但由于过急诛求损害了蜀中经济并挫伤了蜀人感情,故入宋后的西蜀长期未获安定,兵叛民反不息,直至太宗、真宗之际,犹是“起甲午(994年)距庚子(1000年),七年三乱,狂夫一呼,群应如响”[103]。我们经常把北宋的蜀中几次暴乱论述为农民起义,但当时的蜀中人士却多认为那反映出蜀人对中央政策的普遍性的不满情绪。他们要求中央改变这种一味诛求的政策。[104]其后,政府对派往成都的地方官慎重选择,经张咏、蒋堂、田况、张方平等数位干练名臣的镇守,及大量录用蜀人治蜀以后[105],西蜀在政治、文化上融入统一朝廷的过程,才算完成。即便如此,北宋人士中仍数蜀人的地方观念最为强烈,这在苏轼身上也看得出来。而自宋初以来,蜀人之起为北宋大臣者,多以文章气节名世,苏轼亦秉承着这一文化性格。

在苏轼兄弟走向汴京的时候,西蜀地区融入统一政权的过程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可在他们的父亲苏洵力学求仕的一生中,却因蜀人的文化性格与北宋朝廷取士标准之间的龃龉不合,而饱尝了痛苦。他自谓“洵幼而读书,固有意于从宦”[106],却又对应科举考试而必须学习的句读、属对、声律之学深抱反感,他“少时自处不甚卑,以为遇时得位当不鲁莽”[107],且自命为“固有才智奇绝而不能为章句名数声律之学者”[108],故学此术“未成而废”[109],索性弃学游荡。但到二十七岁那年,又感到如此虽然痛快却不免会一事无成,便忽对妻子程夫人说:“吾自视今犹可学。”[110]重新发愤力学。这次力学的内容,当然就是少年时所厌弃的那套应试技巧,他勉强着自己硬着头皮学。次年(1036年)生下苏轼,到宝元元年(1038年)开始走上求仕之路,即入京参加进士考试,但此后数年间,却遭受了连续落第的命运,原因仍是“唯其平生不能区区附和有司之尺度,是以至此穷困”。[111]

这几年里,苏轼正慢慢长大,到庆历三年(1043年)已经八岁,开始跟天庆观道士张易简读书[112],也开始知道了天下有韩琦、欧阳修、富弼、范仲淹等人,是当时的人杰[113]。

小孩子还只知道向慕人杰,而苏洵当然明白当前发生的大事,即所谓“庆历新政”。在范、欧等人的努力下,“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114]的新风尚正在逐渐形成,而这恰恰是与苏洵的学识、文章、性气相符合的。于是,他再度入京,应庆历六年(1046年)的“茂才异等”科制策。此种制策考试,在通常的进士考试之外举行,其本来的目的是要录取非凡的人才,但因此也就形成非常严格的考试方式,以至于令苏洵无法忍受,他后来对梅尧臣(字圣俞)吐露过心中的不满:

自思少年尝举茂才,中夜起坐,裹饭携饼,待晓东华门外,逐队而入,屈膝就席,俯首据案。其后每思至此,即为寒心。今齿日益老,尚安能使达官贵人复弄其文墨,以穷其所不知邪?[115]

士人应试程序固是如此,但苏洵却感觉被侮辱,因为他的心气高傲,自负不凡。他这次制策考试仍以落第告终。同时,身在京城的他亲眼看到了“庆历新政”的主要领袖相继被贬出京,使他对于当前的政治有了更深的认识。下第以后,他南游庐山,又至虔州,还准备遍游楚越,但庆历七年苏序在家病逝,所以他急急回家服丧。

在苏洵出门的日子里,苏轼已从张道士学完童子业,回家由母亲程氏继续教导。母亲程氏是个深明大义的妇女,她认为人生应当有所作为,不该埋没不彰,故对苏洵一度游荡不学,曾深为不悦,而一旦苏洵发愤读书,她便主动承担所有家务,并卖掉妆奁以补家用,二子渐长,她更是“咻呴抚摩”,“教以学问,畏其无闻”[116]。苏辙曾记下一段母兄间的对话:

公(苏轼)生十岁,而先君宦学四方,太夫人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公侍侧,曰:“轼若为滂,夫人亦许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公亦奋励有当世志,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117]

这是一段千古美谈了,可惜的是程夫人似乎没有得到丈夫、儿子名震京师的消息,就去世了。

自庆历七年(1047年)苏洵奔父丧回家后,苏轼兄弟就都跟从父亲读书了。这时的苏洵,因了屡次考试的失败,已经醒悟,认为“此不足为吾学也”[118],回家烧掉了以前写过的文章。然而这次不再是废学游荡了,而是找到了正确的努力目标。他取来了《论语》、《孟子》、韩集及其他古代圣贤之书,兀然端坐,整日苦读思考。这就是他自己说的:“遂绝意于功名,而自托于学术,实亦有得而足恃。”[119]其研究的内容,则如欧阳修所述,“大究六经百家之说,以考质古今治乱成败,圣贤穷达出处之际,得其精粹,涵蓄充溢,抑而不发”[120]。严格地说,苏洵之为苏洵,是从这时开始的,他的一系列经史、政治、文学观点,也主要在此后的几年内形成。所以,当苏轼兄弟跟从父亲学习的时候,苏洵正在成为自成一家的学者,在接下来的近十年里,他不再出蜀远游,而是在家著书立说,陆续撰成《几策》《权书》《衡论》《六经论》《洪范论》《史论》等传世名著,与此同时,精心地培育二子成才。因为有这样一个父亲从小指导学习,故苏轼的学术起点相当高,加上他才华出众,悟性过人,又从苏洵那儿秉承了独立思考的习惯,便很快地成长为一个学识渊博、见解卓异、文采斐然并且果决自信的青年。唯一的缺憾是相与讲论的朋友不算多,所谓“我年二十无朋俦,当时四海一子由”[121],只有他的弟弟能具备相当的学力才思,可与切磋。兄弟俩一道在宅内的南轩读书,此南轩又名来风轩,是个书堂,置有苏洵亲自校读过的藏书。据苏辙的回忆,兄弟俩当时在南轩所读的主要是历史书,所谓“闭门书史丛,开口治乱根”[122]。并且,两人都很自信,觉得考取进士并非难事[123]。

至和元年(1054年),十九岁的苏轼娶王弗为妻。此年张方平来成都任地方长官,访求乡贤,听到了苏洵的名字。次年,苏洵即带苏轼前去拜谒,深获张方平的赏识。到嘉祐元年(1056年),苏氏父子三人就带着张方平写给韩琦、欧阳修等朝廷大臣的推荐信,上京应试去了。

这一去,他们将名动京师,文传天下。大半生坎坷不遇的苏洵在他的最后几年里放出夺目的异彩,成为一时文章宗师;而苏轼则将一步跨进中国文化史,有一个很耀眼的亮相,这当然离不开蜀中文化的深厚积累对他的养育,而更是他的父亲精心教诲的结果。我们从前文的叙述中可以获悉,苏洵走上研究学术并学习古文的道路,固然离不开“庆历新政”的影响和欧阳修领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感染,但也不能忽视他直接承传“以西汉文词为宗师”的蜀中古风的因素。这蜀中古风与宋朝中央政权的融合过程,以及因范、欧等人的登场而引起的宋朝士风变化,使苏洵的一生走过了一条曲折多变的求学之路,从而也使他能够给予苏轼一个很高的学术起点。

二、在家乡与京城之间

北宋建都汴京(今河南开封),自蜀中赴汴,有两条路:陆路北上出汉中,穿越秦岭的一些山谷,到达关中,然后东折;水路沿长江出三峡,至荆州一带即可换陆路北上。苏轼一生凡三次出川,两次返川,陆路和水路都走过。嘉祐元年(1056年)随父携弟第一次出川,是走陆路。此年五月至汴京,住太平兴国寺浴室院[124]。

他们到京的时候,正碰上京城水灾。时仁宗皇帝年近半百,身体不佳,朝事的主行者是宰相富弼、文彦博,欧阳修任翰林学士,谏院的长官则是苏轼的四川同乡范镇。欧阳修以水灾为由奏罢了武将狄青的枢密使,结果让新任三司使的韩琦入掌枢密院,三司使由欧阳修代理。这样,庆历时的一批赞同范仲淹的“朋党”,分掌政权、兵权、财权,走向其仕途的高峰阶段。范镇、司马光不断地向朝廷上奏疏,王安石则是欧阳修家里最受重视的客人,以后的新、旧二党领袖,已在此时崭露头角。可以想见,欧阳修是在百忙中接待苏洵的谒见的,但接见的效果却很令人兴奋。

依北宋科举制度,士人应试须先参加州府解试,以取得被举资格。苏轼兄弟因未参加眉州州试,便要在开封府通过举人考试,然后才允应礼部省试,最后还要经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全部合格,方得进士出身。此年八月,苏氏兄弟通过举人考试,双双获选。礼部省试要到次年初举行,他们还有几个月温习的时间。苏洵自觉年高,不堪忍受被王公贵人玩弄其答卷的屈辱感,所以不再应试。在这段时间里,他投书于欧、富、韩等名公,获得欧公十分强烈的反应,“大称叹,以为未始见夫人也,目为孙卿子”[125],并云:“予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常有所未足。今见君之文,予意足矣。”[126]尹(洙)、石(介)二人是欧公重振古文的同志,也是柳开、王禹偁以来,到三苏崛起以前,欧公本人以外最重要的古文家。欧认为苏洵的文章超过了他们,等于从文学史的高度上肯定了苏洵的地位,把他看成了天下文章的第一作者。韩、富等也给予苏洵很高的评价,韩琦还向苏洵问到了他的儿子苏轼。[127]

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礼部省试正式举行,主考官就是欧阳修,梅尧臣参与阅卷工作。试题有一场为《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作六百余字一篇古文,明白晓畅,轻快通达,既无从前骈文的雕琢繁缛之病,也不似当时流行于太学中的奇怪僻涩之古文,表现了他驾驭散体文字得心应手的才能。与苏洵一样以不善作应试文章而屡试不中的梅尧臣,最能鉴识这样真正优秀的古文,一获此卷即大加推许,要求欧阳修录为第一。欧看了也十分惊喜叹赏,但由于试卷糊了名,深恐此文出于自己的门生曾巩之手,取为第一不免招来闲话,故决定委屈此文置于第二。梅尧臣仍感不平,但他没能打消欧阳修避嫌的心思,结果苏轼获得了省试该场的第二名。到三月份,经皇帝殿试,苏轼赐进士出身,苏辙也顺利通过考试,赐同进士出身。苏洵艰难一生也未取得的科名,这两兄弟轻易地一举而得。

嘉祐二年的这次试举,是北宋“得士”甚盛的一次,除苏氏兄弟并中外,曾巩、曾牟、曾布、曾阜兄弟四人加上妹夫王无咎、王彦深一门六人并中,极是热闹。这一榜中的文学之士有二苏、曾巩,以理学名世的有程颢、张载,后来成为王安石变法之得力助手的吕惠卿、曾布也在内,这些人对北宋政治、文学、哲学影响甚巨。欧阳修惊人的识鉴力,使他能够把这一批当年最杰出的人才收入门下,但在那么多杰出的门生中,他最欣赏的就是苏轼,曾对梅尧臣说道:“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128]欣赏之情溢于言表。

苏轼待在京城,进士登第以后才出门拜见欧阳修、梅尧臣等座师,又因欧的引见而得识韩琦、富弼。这几个“庆历新政”时的核心人物,“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129]他们在一起怀念范仲淹,也可见出几位前辈对苏轼的期许之深。自此以后,苏轼成了十分耀眼的新星,父子三人的名声大振。欧阳修这样描述他们此番汴京之行的情况:

当至和、嘉祐之间,(洵)与其二子轼、辙偕至京师,翰林学士欧阳修得其所著书二十二篇献诸朝。书既出,而公卿大夫争传之。其二子举进士皆在高等,亦以文学称于世。眉山在西南数千里外,一日父子隐然名动京师,而苏氏文章遂擅天下。[130]

苏轼可谓一举成名,更重要的是,他被文坛宗师欧阳修看作了下一代的文坛宗主,并预言“三十年后世上人更不道着我”[131],意谓未来的文坛属于苏轼。

可就在这时候,苏轼母亲程夫人于四月初病逝的消息传来,父子三人仓皇离京,回乡奔丧。这位程夫人在人世的最大期望就是想看到丈夫、儿子成名,她的这个期望也确已成为现实,但她却来不及闻听喜讯,就离开了人世。当苏洵回顾自己坎坷的一生,又看着眼下二子高中的现实,其悲天悼妻之情是难于言表的。对于苏轼来说,无疑是在一举成名的喜乐得意之际,遽然听到丧钟的敲响,领略到生命的本然的悲剧底蕴。按当时礼制,儿子须为母亲服丧二十七个月,谓“守制”或“丁忧”。因此,苏轼便丁忧家居。老苏已五十岁,丧偶的悲痛令他思考生死的问题[132],埋头钻研《周易》。直至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三苏才带同轼妻王弗、辙妻史氏,第二次出川赴京。此时的苏轼已经有了“人生本无事,苦为世味诱”、“今予独何者,汲汲强奔走”[133]这种略显苍老的感慨。

这次走的是水路,他们舟经嘉、泸、渝、忠、夔等州,出三峡至江陵(今属湖北),已是岁末。这无疑是一次绝佳的旅行,一路上山川文物、名胜古迹甚多,激发起他们的才思,于是有了包含三个人一百多篇诗文的《南行前集》,编成于江陵的驿舍里。其中有苏轼诗四十余首,是现存苏轼诗的最早一批作品,可以看作其诗歌创作的起点。[134]苏轼还为此集作序一篇,[135]提出了他的自然为文的创作思想,并声明这是从他父亲那儿继承来的。这篇序由苏轼自己书写,其时他的书法水平已甚高,老苏时有一些应酬文字,也请他誊写。这一年,王弗生下了长子苏迈。

嘉祐五年(1060年)二月,三苏到达汴京。因了欧阳修等人的推荐,苏轼兄弟得以参加一次皇帝特别下诏举行的考试,叫“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的制举考试,简称“贤良科”,倘被录取优等,就可期望得到较快的升擢,故此俗称“大科”。按此科考试制度的要求,苏轼事先向朝廷献上他所作的策、论五十篇[136],系统地表达了他对历史和现实的看法,及对今后施政的建议。制科考试在次年九月结束,苏轼的对策考入第三等。这是极高的成绩,因为按宋代“制科”评定对策成绩的惯例,一、二等皆为虚设,实际等级最高的就是第三等,其次是第三次等、第四等,最低是第四次等(第五等即未合格)。自北宋开制科以来,唯有一个吴育获得过第三次等[137],余皆在四等以下,故苏轼这次的成绩是破天荒的。据苏辙所记,考评官有司马光、范镇、蔡襄、胡宿等人,司马光本想把苏辙的对策也录在第三等的,但胡宿认为苏辙指斥时弊过于激烈,涉于不逊,主张黜落,结果由皇帝打了个折中,取在四等[138]。他们的荐主欧阳修高兴至极,又在书信中写道:“苏氏昆仲连名并中,自前未有,盛事盛事!”[139]兄弟二人再次给汴京带来了轰动。

时富弼因母亲去世罢相忧居,韩琦、曾公亮任宰相,欧阳修参知政事,司马光同知谏院,王安石知制诰。在这一系列重要人物中,只有王安石对三苏不以为然:

东坡中制科,王荆公问吕申公(公著):“见苏轼制策否?”

申公称之。荆公曰:“全类战国文章,若安石为考官,必黜之。”故荆公后修《英宗实录》,谓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云。[140]

故王安石没有担任御试对策的考评官,应该是苏氏的庆幸[141]。考完后,苏轼被任为大理评事、凤翔(今属陕西)府签判[142],于嘉祐六年(1061年)近年底的时候,告别父弟单独赴任,正式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苏辙亦被任为商州推官,但任命状却迟迟下不来,原因是知制诰王安石“封还词头”[143],拒绝起草,遂令此事被长期搁置,至次年秋天,才由另一位知制诰沈遘写作了制词[144]。因苏洵在京修礼书,苏辙索性以养亲为由辞去了这个官职,留在家里。我们熟知苏洵的《辨奸论》一文是王、苏交恶的标志,倘此文不伪,其写作时间也应晚至嘉祐八年[145],所以,他们之间的不友好态度当起因甚早,而付诸偏执行为以引起恶劣后果的,却先在王的一方。《辨奸》之作可谓事出有因。

宋代官僚的差遣一般是三年一任,苏轼在凤翔任满三年还朝,已到了治平二年(1065年)正月。其间朝廷发生了大事,宋仁宗在嘉祐八年去世,由韩琦等人扶持着从宗室中过继来的太子赵曙继位,即为宋英宗,此年改元治平。苏轼还朝后,以殿中丞差判登闻院,又经过一次学士院的考试,授职直史馆。从当时仕途常况论,他的升迁可算顺利,宋英宗对他也比较重视。但此时他家里又接连发生变故,先是妻子王弗于治平二年五月病卒,然后是父亲苏洵于次年(1066年)四月逝世,享年五十八岁,留下的是刚编好的《太常因革礼》一百卷和未完成的《易传》。苏洵之死令朝野震动,朝廷给予了颇高的哀荣,由政府负责具舟送灵柩还乡。这样,苏轼兄弟扶柩上船,由京师出发,下汴河,经淮河,转长江,再逆水而上,途经几千里,送归故乡安葬。

苏洵的去世,标志着苏轼一生思想发展中第一个阶段即“以父为师”阶段的结束。苏洵一生赍志不伸,但他有着远大的政治抱负,对于经史有一套系统而独特的见解,作文“好为策谋,务一出己见,不肯蹑故迹”[146]。苏轼“治经独传于家学”[147],此阶段内的政论主要见于其进策、对策,亦具有“策谋”的性质,不蹈袭陈言,自成一家。当然,他的各方面的思想,后来也有许多变化和发展。

苏轼兄弟居丧二十七月,到熙宁元年(1068年)的下半年服满。此后苏轼续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为妻,到十二月与弟辙一起还朝。这次又走陆路,先至长安过了年,次年二月才达汴京。这是苏轼最后一次出川,此后再未还乡。他告别四川的时候年三十三岁,距初次出川已逾十年,其间两返三出,进士及第,制科高等,名震天下,仕途顺利;不幸的是父母双亡,前妻早逝;不幸中之幸是一直有个兄弟相伴,才华相埒,学力相当,在以后的政治风波中,将出处相同,荣辱与共。

三、变法风潮中的汴京

当苏轼居蜀守孝之时,北宋朝廷正在更新换代。早在治平三年(1066年)苏轼离京之际,宰相韩琦、参政欧阳修已经为了“濮议”之事而与知谏院司马光、御史吕诲、范纯仁(范仲淹子)、吕大防以及侍读吕公著等发生了激烈的争论,结果除司马光外,吕晦以下全被贬逐。但不久,宋英宗崩,太子赵顼即位,就是以变法闻名的宋神宗。即位的当年(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富弼、欧阳修都解去宰相、枢密、参政之权,出任地方官。熙宁元年(1068年)翰林学士王安石被召见,力陈变法大计,甚得神宗之意。在王安石、司马光、吕公著等一批五十岁左右的入相呼声较高的官员中,宋神宗经一番筹划后选择了王安石作他的辅臣。翌年(1069年)二月,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接着,依其提议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新机构,作为变法的主持机关,由王安石实际负责领导。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就此开始。恰恰在这个时候,苏轼兄弟到达汴京。

命运注定苏轼要卷入这场巨大的政治风波,自此起直到他离世,其政治、学术和文艺创作,都与王安石的“新法”及变法理论“新学”密切相关。在这中间,有学术思想的歧异、政见的对立、人生态度的不同,也有意气之争或党派倾轧的因素,情形十分复杂,本书以后各章节都要详论,这里只略叙苏轼经历,但也必须先概述一下王安石的变法措施。

王安石(1021—1086年)是一位学有专长,矢志改革的学者型政治家。在执政以前,曾历任地方官,并在所辖地区创试了若干改革措施,有的效果良好,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变法理论和方案,在嘉祐三年(1058年)所作的《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中即已有系统的表述[148]。宋神宗即位后,有志于富国强兵,故擢用王安石,更易法制以图富强,这就有了“新法”。其主要内容,可分为理财与整军两类。属于理财的有青苗法[149]、免役法[150]、均输法[151]、市易法[152]、方田均税法[153]、农田水利法[154]等;属于整军的有减兵并营[155]、将兵法[156]、保马法[157]、保甲法[158]等。为了培养适于推行“新法”的人才,又要改变科举制度,取消诗赋,改试经义、策论,并制定经义(儒家经典的阐释)的标准答案,用以统一思想。这是古代程试之文从唐代的诗赋为主转向明清之“八股文”的关捩。

理财是为了富国,整军是为了强兵,统一思想是为了崇尚道德,最终目的是为了社稷长远、国泰民康。然而,正如我们在导论中所指出,这次变法的实质是要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设法改变政府财政入不敷出之局面。王安石的一系列“新法”,是从商品经济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看出了某些规律,而想以政府代替大地主、大商贾来做东,将“利”夺归政府。这就是司马光等人指责的“与民争利”。国家作为机构实体,需要经济收入来支撑,“争利”是必然的;但同时,它也要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其“争利”也得通过某种政府干涉商品经济的有效手段,而不至于太背离经济规律,造成社会经济破产。从历史上看,“新法”开创了国家全面管理商品经济的先例,意义十分重大;但以国家行政措施来代替商业运行,统吃利润,则又表现出对商品经济的认识不足,用了以前管理自然经济的旧思路来管理之,结果必然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开始是改革者主持立法,后来问题丛生,牵引着改革者失去初衷,随机补漏缝隙不暇。反对者群起相攻,所言未必不中其病,但不务配合解救,只图拆台。这就激成主持者强硬刚愎,形成党争。党争一旦分出胜负,政局便转为独裁。独裁又引来变法集团内部分裂相轧,王安石时而下野,时而复起,宋神宗殚精竭虑,英年早逝。变法事业随即崩溃,后果严重。所以,王安石的“新法”,其理论思想是深刻的,其实践却必然失败,失败的原因决不仅仅是用人不当或政敌蓄意破坏,而主要是“新法”本身的缺陷。与宋代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相比,政府管理商品经济的经验远远不够,“法”虽“新”,而思路仍旧。我们并不否定王安石变法,那种一仍旧章的主张显然是错误的,但也承认“新法”、“新学”有严重缺陷。从而,对于反对派的意见,也就要分析对待了。

在变法之初,宋神宗更新群僚,一为推行新政,同时也为了培植自己一朝的大臣。他起用了王安石,但对司马光也很重视,就其愿望而言,是想得到司马光的支持与配合的。他求治之心甚锐,初秉大政即勤于召见臣下,询以治道,凡上书或对答中有被赏识者,即予提拔,尤其是年轻的官员,他更急于用来襄赞变法。一时之间,颇如苏轼所云,造成了“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159]的局面。苏轼兄弟的同年如程颢、曾布、吕惠卿、章惇[160]等,皆在三十开外的壮年,除了苏轼外,或被引入“条例司”,或参与实施变法事宜,都受到神宗的重用,其中一些人后来成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和“新党”大僚。在当时看来,参与策划,实施变法,无疑是走向将来执政大臣的捷径。

苏轼却独未走上这条捷径。据苏辙说,时“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与介甫议论素异,既还朝,置之官告院”[161],《宋史·苏轼传》据以谓:“熙宁二年还朝,王安石执政,素恶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突出了王安石对苏轼的排挤。今按,苏辙偕兄还朝,上书言及财政[162],即被神宗赏识,命为“条例司”属官,参与议法,而王安石不能以“议论异己”拒之。苏轼集中却未见此时有何上书,初返京城的他显得沉默,所以只得了个判官告院的差遣,未进入更重要的机构。这多少也因为他本人不太积极。不过,王安石排斥苏轼,却也是事实,《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熙宁二年五月条云:

上欲用轼修中书条例,安石曰:“轼与臣所学及议论皆异,别试其事可也。”

同书卷七熙宁三年三月条:

上数欲用轼,安石必沮毁之……上以轼所对策示王安石,安石曰:“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如轼辈者,其才为世用甚少,为世患甚大,陛下不可不察也。”

又同书卷五熙宁二年八月条:

上阅辙状,问:“辙与轼何如?观其学问颇相类。”王安石曰:“臣已尝论奏,轼兄弟大抵以飞箝捭阖为事。”

可见王安石确实排摒苏轼,理由亦正如苏辙所说,议论素异。这是双方都认定的事实。学术不同,于政治上亦不愿相谋。苏轼还朝不积极上书议政,就出此因。他不想被王安石所用,宁可在官告院赋闲静观。

静观当然也不能太久。朝野上下议论纷纷,苏辙在“条例司”也已屡次与王安石、吕惠卿等意见不合,闹到了无法共事的地步。内中情形,苏轼想必是了解的。自熙宁二年二月到京,有三个月的时间,他对于司马光、苏辙那样激烈地反对的那些“理财”之法并没有正式发表意见,直到五月,他却在王安石和司马光都赞成的科举改革上,率先独立发表不同意见。此月,他应朝廷的要求,奏上一份《议学校贡举状》,彻底否定取消诗赋而代以经义策论的改革主张,认为诗赋优于策论。这是当时罕见的为文学辩护的议状,神宗皇帝见状后,即刻召见,颇加奖励。当然,由于王安石的坚持,苏轼的意见并未能阻止科举改革的进行。看来宋神宗未必很重视他的这个意见,只是想鼓励他参与的热情。

但五月份恰值反对“新法”的大潮涌起之际。御史台的长官吕诲弹劾王安石,除了非毁“新法”外,还大肆攻击其人品。神宗不以为然,把弹章退还吕诲。依宋廷的习惯,言事官若所言不被采纳,是会要求去职的,于是吕诲求去;被弹劾者此时亦须停职待罪,于是王安石也求去。双方坚执不屈,神宗被迫作出抉择,罢免吕诲,坚定了王安石变法的信心。然而如此一来,此前关于“新法”诸措施的不同意见的争辩,就正式上升为政治斗争了。八月,谏院长官范纯仁,刑部官员刘述,御史刘琦、钱顗等皆以反对王安石被罢免。此月苏辙因反对农田水利、免役、均输、青苗诸法,而自动离开“条例司”,获准外任为河南府推官。到熙宁三年,朝内外的老臣韩琦、欧阳修、文彦博都反对青苗法,亦被责罚。司马光一直在神宗面前力争“新法”之非,并拒绝接受枢密副使的委任,但神宗同意免去这委任时,掌管颁发诏命的范镇又再三封还诏旨,结果神宗只好把诏旨直接交与司马光,于是范镇自请解职。然后孙觉、吕公著以反对“新法”罢,宋敏求、苏颂、李大临以反对王安石提拔李定罢,程颢、张戬(载弟)、李常等亦纷纷斥罢。孔文仲应制科,原考为三等,以对策中反对“新法”被御批黜落,考官封还御批,范镇上疏力争,皆不听,于是范镇要求致仕(退休),却被批准。司马光亦被派往长安,但在地方上更不堪被迫执行“新法”之苦,至熙宁四年六月获准到洛阳闲居,“自是绝口不言事”[163],这次反“新法”的风潮才逐渐退落,王安石得到专任。此后虽还有富弼因不肯行青苗法于其辖区而遭处分,刘挚、杨绘以指斥时政被贬,及郑侠上流民图坐编管等事,但已是余波了。

在这次反“新法”的政治风潮中,苏轼的政治态度逐渐地明朗起来。熙宁二年八月任国子监考试官,所出考题已暗示神宗专信王安石为非[164]。安石可能意识到苏轼正在成长为他的一个有力的政敌,故于此年冬天让他权充开封府推官,“意以多事困之”,省得他来议政,不料苏轼“决断精敏,声问益远”[165],且并不耽误议政,在十二月的严寒中,写出一封万言书给神宗[166],系统地阐明他反对“新法”的政见,把“新法”诸措施逐条地批驳、责难,一概否定。这是苏轼第一次正式发表政见,却是当时反“新法”的奏议中最系统、完整的一封。翌年二月,由于对英宗、神宗登上宝座起过关键作用的“定策”元勋韩琦奏疏青苗法害民,迫使王安石称疾家居,离职近二十天,使新旧党争处于白热化的高潮。苏轼于此时再次上书[167],藉韩琦奏疏引起的倒王之势推波助澜,迫促神宗驱逐“小人”王安石。但神宗又一次扶持了安石,一边同意司马光辞枢密副使,一边让“条例司”疏驳韩琦奏章,颁之天下。这是王安石的一个很大的胜利。但苏轼犹不服输。三月份进士殿试,“上议差先生为考官,安石言先生所学乖异,不可考策,乃以为编排官”[168],苏轼趁参与其事的机会,作《拟进士对御试策》进呈,巧妙地将策问内容引向对王安石和“新法”的攻击[169]。

这样,苏轼与王安石之间,一个因“议论异己”而不断排挤对方,一个因反对“新法”而屡次攻击对方,就个人政见而论固各有是非,就宦场公德而论,则王安石排斥异己在先,为了让他的改革计划减少一个预想中的反对者,而企图堵塞苏轼的政治前途。对苏轼来说,无论其政见如何,击败王安石都是他谋求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其奏疏措辞激烈,不能像司马光那样平心静气,是可以理解的。然到此为止,两人都未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互相陷害,故其性质为不同政见或党派间的政治斗争。但事态的发展到熙宁三年八月起了变化,从政治斗争突然堕落为官场倾轧。王安石的姻亲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弹劾苏轼,说他扶苏洵灵柩回川及服除赴京时,往返挟带货物,沿途做生意,又冒称朝廷差遣,向地方官借用兵卒等。诏下八路按问,结果查无实据。据熟悉内情的苏轼同年林希称:

王安石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景温即劾轼……安石大喜,以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按问,水行及陆行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询问……卒无其实。[170]

史籍上皆明载此举为王安石指使谢景温诬告苏轼。这显然是他越来越感到苏轼的威胁,以至于不择手段了。然而这手段是不正当的。

平心静气的司马光也被激怒了,隔日面见神宗,便断然要求离开朝廷,“必不敢留”,因为:“今迕安石者,如苏轼辈,皆毁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敢避削黜,但欲苟全素履。”[171]所谓“素履”,就是一个人素来对于做人应具之道德规范的践履,故对于一个士大夫来说,“毁其素履”是极狠毒的行为,而其后果也是很严重的,神宗对司马光说:“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172]皇帝对他的印象已坏。在此情势下,被弹劾的苏轼当然就不敢自辩,只好乞补外任,离开朝廷。熙宁四年六月,他被任命为杭州通判,离开了危机四伏的汴京。其离京时间约与司马光赴洛相近,这二人的离去标志着反对“新法”的政治活动归于失败。

苏轼走上政治舞台的第一幕,即扮演了失败者的角色,而且是被不正当的手段击败的。但这个失败者已经成长为具有影响力的政治家,为他以后成为元祐大臣打下了基础。不过他这次出京外任,并不能逃离政敌对他的迫害。

四、从二千石到阶下囚

在苏轼出京前,当年的川中长官张方平已调知陈州(今河南淮阳),他奏准朝廷请苏辙去任该州的州学教授。故苏轼熙宁四年(1071年)赴杭时,先至陈州会晤兄弟,随后在苏辙陪同下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同谒退居在那儿的恩师欧阳修。师生相谈甚欢,感慨良多。欧阳修于次年即与世长辞,后来到元祐六年(1091年)苏轼知颍州,重来此地,追怀往迹,二十年前的情形犹历历在目:

契阔艰难,见公汝阴。多士方哗,而我独南。公曰“子来,实获我心。我所谓文,必与道俱。见利而迁,则非我徒”。又拜稽首,有死无易。公虽云亡,言如皎日。[173]

在这里,被欧公斥为“非我徒”的“多士”,显然就指苏轼的一些襄赞“新法”的同年,如吕惠卿、曾布等,而苏轼以反对“新法”南赴杭倅,在欧公看来是有“道”的表现。

告别了老师和弟弟后,苏轼继续南行,经扬州,于当年十一月到达杭州任上。从此时起直到元丰二年(1079年),他担任地方官八年之久,相继在杭州、密州(治所在今山东诸城)、徐州、湖州四地任职,在杭任通判,在后三地则任知州,汉时所谓二千石之官。宋代官制重内轻外,京官中与宰执政见不同者,若不议罪贬窜,则以出任相应级别的地方官为最常见的“下野”方式。一位官员连续在地方上任职而不被调往京城,说明他仕途不顺,倘他是个不同政见者,很可能还不准进入京城,叫“有旨不许入国门”。苏轼熙宁十年(1077年)密州任满赴京述职时,就遭此待遇,结果只好在京城附近的范镇家里暂住。

但苏轼在地方上却是颇有政绩的。他的天性中有自由放达的诗人气质,却并不妨碍其处理实际事务的才能。他是个关心民瘼的良吏,也是个果决任事的能吏。在杭州,他帮助知州修复钱塘六井[174],还巡行属县,监督捕蝗,赈济灾荒,甚至在除夕之夜野宿城外[175]。在密州,他碰上严重蝗灾,处境艰难。他一面上奏朝廷要求蠲免秋税,一面带头节俭,还亲自沿城捡收弃婴,设法招人抚育,所活达千人[176]。在徐州任上的苏轼最为辛苦,时值熙宁十年,黄河决堤,水淹四十五个州县,三十万顷良田,徐州城下水高二丈八尺,上任未及三个月的苏轼全力组织抗灾。他劝导逃亡的人民返回城中,然后草履竹杖访当地驻军,召军队与人民一起筑堤护城,当暴雨如注,水势增高,城墙危在旦夕之日,“庐于城上,过家不入”,奋战两月,方得水退城安,复上报朝廷要求增筑旧城,以防河水复来[177]。另外,他还派人勘明附近的石炭产地,组织开发,以解决州人的御寒问题[178]。元丰二年他离任之时,州民拜于马前,献酒送行,以表示对这位父母官的感激[179]。

在政绩彰著的同时,苏轼的文艺活动亦有极大的开展,创作和交流都呈活跃的态势。杭州西湖的山水、钱江的潮汛为他提供了丰富的诗材,使他写出了一大批诗歌名作,并开始填词的创作[180]。至密州后,有意改革了词为“艳科”的旧习,创立了我国词史上的豪放派。在徐州,苏轼写作了一系列题画诗,结合绘画品评以发表其艺术见解。元丰二年初,新任湖州知州文同去世,半年后,继知湖州的苏轼写下《文与可画篔筜谷偃竹记》,以抒发悼念之情,并总结其绘画艺术的精粹,提出了“成竹在胸”的著名艺术命题。不断的创作使他声望日隆,不少文人学士纷纷向他求教,愿入苏氏门下。晁补之拜见苏轼于杭州,黄庭坚从北京大名府遥寄书信、诗作至徐州请益,赴京应举的高邮人秦观也专程至徐州谒苏轼执弟子礼,苏辙在陈州也已收张耒为徒,此四人即文学史上盛传的“苏门四学士”,此时“皆世未之知,而轼独先知之”[181]。继欧阳修之后,苏轼不负重望地担起了领导文坛的责任。

位势未显的苏轼隐然成为当代知识分子中的一个领袖人物,他并未忘怀国事,首先就要为捍卫自由的学风而进行斗争。此时朝廷设立经义局,由王安石与其子王雱带领一些新科进士,修订《诗经》、《尚书》、《周官》的标准注释文本,送国子监镂板颁行,作为以后科举经义的唯一正确的答案,以统一思想。史称“三经新义”,其学说称“荆公新学”。作为一家之说,它本不乏精辟的创见,不言而喻地具有学术史的意义;但借助于皇权而定于一尊,不准出入,则无疑是对思想界的钳制,对独立自由的学术精神的摧扼。此是王安石个性中固执独断一面的恶性发展,也是在“以通经学古为高”的时代风气下已经与王安石一样地形成了独立学说的文化人所万不能接受的。苏轼不能不施用他的批判的权力,据邵博记载:

东坡倅钱塘日,《答刘道原书》云:“道原要刻印七史,固善。方新学经解纷然,日夜摹刻不暇,何力及此!近见京师经义题:‘国异政,家殊俗。国何以言异,家何以言殊?’又:‘有其善,丧厥善。其、厥不同,何也?’又说《易》观卦本是老鹳,《诗》大小雅本是老鵶,似此类甚众,大可痛骇!”时熙宁初,王氏之学务为穿凿至此。[182]

京师的经义题要人回答“异”与“殊”,“其”与“厥”字的区别,又说“观”就是“鹳”,“雅”就是“鵶”,苏轼觉得“大可痛骇”。这些显然就是“荆公新学”中的“字说”,以这样奇特的“字说”来达成对经义的新解,是反对“新学”的文人们冷嘲热讽的话柄,而苏轼也就在宋人笔记中留下了一个对“新学”、“字说”嬉笑怒骂的形象:他将王安石的拆字会意之法运用到别的字上,以显其可笑。但其真正的目的,倒不在于戏弄“字说”,而是反对学术专断,声张一个人独立思考的权利。在杭州,他告诫赶赴进士试的考生不要为求得官,“视时上下而背其学”[183];在徐州,他也写了著名的《日喻》一文送人进京应试,阐明“学”与“道”的关系,意谓“新学”提供给大家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是不能代替每个人独立钻研、体会、实践之“学”的[184]。随着苏轼的学术文章越来越为人所崇,他成为那个时代里反抗“新学”独断的一面旗帜。然而,这也就引来了中国历史上一场震动朝野的文字狱。

政治斗争是不能失败的,一旦失败,便使战胜的一方拥有了既定的“真理”和政策,从前一切不同的意见都是荒谬和违反朝廷的,皆可按以罪责。苏轼对神宗、王安石的政策、理论,原本就持鲜明的反对态度,毫无隐讳地写在奏章上的,可是,事隔数年,他却因为诗文中隐含这样的反对,而被捕入狱。早在他通判杭州时,沈括到浙江来考察农田水利法的执行情况,就把他的近期诗作抄录了一通,指出其中有反对“新法”的隐语,封进给神宗皇帝。但其时反对“新法”还只是不同的政见,而不是什么“罪”,故而亦不曾追究,那位科学家的不良用心落了空。[185]至元丰二年(1079年),时移势迁,“新法”已成为不可争论的庙谟国是,司马光等也早已沉默,而苏轼还在发表反对的言论,虽然王安石本人已离职南下,但“新法”人士仍把苏轼视为眼中钉。王安石门生御史中丞李定、御史舒亶、何正臣和国子博士李宜等人,纷纷上章弹劾苏轼,指摘其诗文中的“讥讽文字”,认为是“愚弄朝廷”,“指斥乘舆”,“无君臣之义”,“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应该“大明诛赏,以示天下”。[186]神宗批示将苏轼下御史台审理,于是,台官皇甫遵从汴京火速赶往湖州,于七月二十八日逮捕了刚上任知州不久的苏轼,目击者云:“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187]八月十八日押到汴京,即拘在御史台审问,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才结案出狱,史称“乌台诗案”。[188]苏轼从二千石之官顿时沦为阶下囚,凡一百三十天。

当时御史台作为主要“罪证”材料的《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今已不存,从现存宋人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周紫芝《诗谳》和清人张鉴《眉山诗案广证》等所录被指控为攻击朝廷的几十首诗文来看,大约有三种类型。一类与“新法”原无关涉,作为“罪证”原系穿凿构陷;二类确有反对“新法”之内容,但反映的“新法”之弊却是客观的事实;三类则或多或少带有归恶于“新法”的偏见。大致来说,若反“新法”固然有“罪”,则李定等还不全属诬告。不过,苏轼本来就是反对“新法”的,而且从未隐瞒自己的政见,在密州时曾明确拒绝推行免役法、手实法与方田均税法,毫不隐讳地写在他给当朝宰相韩绛的上书里[189],他的弟弟苏辙于熙宁九年齐州掌书记任满回京,也曾上书反对现行的“新法”[190],至于诗中缘事托讽以委曲表达,则原是秉承了《诗经》以来儒家的诗歌创作传统,从中刺取其意,反不如他从前的奏章来得彰著明白,若此而可诛,则反“新法”的大有人在,岂不要重兴“党锢”之祸?舒亶倒确有此意,他从苏轼的文字所及,追究出与苏轼有文字联系的几乎整个在野的“旧党”,谓:“王珗辈公为朋比,如盛儒、周邠固不足论,若司马光、张方平、范镇、陈襄、刘挚,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而所怀如此,可置而不诛乎?”[191]他要一网打尽。当然他明知这绝不可能,故意把调子拔高,是给皇帝诛杀苏轼一人尚留些表示宽容的余地,用心可谓险恶。

时任签书应天府判官的苏辙闻讯上书:“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192]他以这样呼天抢地的悲号,乞纳还在身官爵以赎兄“罪”。同时,元老大臣如张方平、范镇等纷纷上书营救,朝野一片哗然,连“新党”中坚之一的章惇也为苏轼说情,王安石的弟弟王安礼也对文字狱不以为然。此事还惊动了仁宗的妻子曹太后,出来为仁宗欣赏过的苏轼说话。然而,李定等犹严刑逼问,罗织锻炼苏轼的“罪”名。按说,反对“新法”不过是政见分歧问题,依宋代的刑统法制而论,谈不上有什么“罪”,但李定等却将它与宋神宗的皇权相联系,把反对“新法”说成是侮辱皇帝的尊严,以证成苏轼有大“罪”。此时要想申明苏轼无罪已十分困难,他的唯一出路是服“罪”以求宽容了。

然而,事情闹到这步田地,也该结束了,否则将连神宗也下不了台。宋朝本有不杀士大夫的祖训,而苏轼在士林的隆重声望也是神宗不能不考虑的,杀一苏轼会招来万世唾骂,也无利于他的统治,是他心里十分清楚的事。这场轰动朝野的诗案必然地以从轻发落的名义了结,苏轼被贬往黄州(今湖北黄冈),与他有文字交往的苏辙、司马光等,或贬谪、或罚款。

于是,苏轼这位宋代最大的诗人,因为写诗而得“罪”,迎来了他一生中第一轮贬谪生涯。“黜置方州,以励风俗,往服宽典,勿忘自新。”[193]据说是宋神宗在一片诛杀声中曲意保护了他,实际上谁都明白,苏轼得以度过险境,保留性命,所凭借的真正的力量,绝非谁的保护,而是他自己的学术文章在天地间的巨大声誉。

五、谪居江岸的东坡居士

唐宋时代贬谪人臣的惯例,是以贬地离京城的远近来表示贬责的重轻。像苏轼以后贬到岭南,便属“重谴”,贬到海南岛,那就无可复加,唯欠一死了;这一次贬到黄州,还算是“宽典”。黄州隶宋淮南西路,淮南东、西两路是当时经济发达的繁华区域,“土壤膏沃,有茶、盐、丝、帛之利,人性轻扬,善商贾,廛里饶富,多高赀之家”[194],而黄州南临长江,与荆湖北路的武昌军(宋鄂州,今湖北武汉)隔江相望,“当江路,过往不绝”[195],是个交通要道。京城里的消息会很快传到这里,这里发生的事也易传到京里。神宗置苏轼于此地,既方便监督,也表示他还未被“弃绝”。苏轼的官衔是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水部员外郎是水部(工部的第四司)的副长官,但检校则是寄衔之意,非正任官;团练副使是地方军事助理官,属闲职,再加本州安置,则表示不得参与公事,近于流放。与此同时,苏辙贬监筠州(今江西高安)盐酒税。苏轼以元丰三年(1080年)正月出京,途中尝与弟辙相会,然后独带长子苏迈,于二月一日到达人地生疏的黄州。到了五月份,苏辙才送兄长的家眷至黄,留十日后别去赴筠州任。自此,苏轼居黄四年。

苏轼可谓与长江有缘,家乡眉山有长江上游支流岷江经过;当年沿长江出蜀,写下第一批诗歌;游宦于杭、密、徐、湖数州,亦曾横绝大江;这次谪居,则又在江岸。故他一到黄州,就感到重见长江的欣喜,写下“长江绕廓知鱼美”[196]的诗句,而且,初至贬所即“横江”“破巨浪”,到对岸的武昌(今湖北鄂城)西山去游玩了一番[197],兴致不浅。南宋人施宿编《东坡先生年谱》至此,不禁赞道:“先生生长西蜀,名满天下,既仕中朝,历大藩,而一坐贬谪,所至辄狎渔樵,穷山水之胜,安其风土,若将终身焉,其视富贵何有哉!”[198]好山水把逐臣变作了一个完全的诗人,而诗人也把这好山水带进了文化史,自苏轼来后,黄州一带遂多天下名胜,而为文化人所重。

然而,作为一个政治家,苏轼几乎已陷入绝境。他已经四十五岁,政敌王安石虽已退居金陵,但主行“新法”的宋神宗年方三十三岁,此时自不能预料神宗会英年早逝,则作为“旧党”要员、喉舌的苏轼,岂非终生再无出头之日?故照当日情势来看,苏轼怕已是误了平生,无可挽回地结束了政治生命。对于一个自少年时代即胸怀大志的人来说,这样毁灭性的打击,其痛苦不是易于解脱的。年过不惑的苏轼,必须重新思索自己的安身立命之计。

首先是心理上要有做一辈子老百姓的准备,并且还不是安居家乡的百姓,而是一个有罪之身,必须流落他乡,随遇而安。苏轼在赴黄州的路中,就跟弟弟说,生涯到了这步田地,“平时种种心,次第去莫留”,不再企望什么,此去“便为齐安民,何必归故丘”[199],就在黄州(“齐安”是其旧称)做一辈子平民。这是把以后的日子做了最低的打算。到黄州后,他也曾想跟弟弟商量,“欲买柯氏林”[200]以安家立业。此计虽未果,但后来构雪堂,经营东坡等,都是“便为齐安民”的打算。

其次是应对生活的困顿。当“齐安民”亦并不太容易。团练副使虽然还算一个官,但苏轼却已领不到俸禄[201],所以经济上的困窘甚难克服。初到黄州时,寄居于定惠院僧舍,倒还方便,但五月份家眷一来,景况便难了。全家迁居到临皋亭,大有饥寒之忧。是年冬天写信给秦观云:

痛自节俭,日用不得过百五十,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钱,断为三十块,挂屋梁上,平旦用画叉挑取一块,即藏去叉,仍以大竹筒别贮用不尽者,以待宾客。此贾耘老法也。度囊中尚可支一岁有余,至时别作经画。水到渠成,不须预虑。以此胸中都无一事……展读至此,想见掀髯一笑也。[202]

他用这种办法来应付难关,以保持乐观的心情。第二年,穷书生马正卿替他向官府请得一块数十亩的荒地,他亲自耕种,植了些粳稻枣栗之类,以此收获来稍济困窘。这块荒地在州城旧营地的东面,因而取名“东坡”,他也由此自号“东坡居士”。后来,他又在东坡造了几间屋,称为“雪堂”。从此以后,黄州就有了一个东坡居士,时常往来于临皋亭与雪堂之间。在中国古代的文化史上,东坡居士这个形象的出现,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苏东坡”比“苏轼”更家喻户晓。

与经济上的困窘相比,黄州时期的苏轼在文学创作上却进入了丰收期。他的散文,从以前的着重于政论、史论、哲学论文,而转向以随笔、小传、题跋、书简等文学性的散文为主,笔法极其灵活,耐人寻味;他的诗歌,也从以前富赡流丽、丰满生动的笔调,经了人生中一番大起大落的洗礼后,走向以清旷的语句写出厚重的人生感慨,构思也更见细密;他的词作,也由于对人生感慨的抒写,而进一步发展了“诗化”的趋向,有的豪迈雄放,有的高旷洒脱,亦有的婉约清深,可谓出神入化。有一个关于他的词作的传说:他的《临江仙·夜归临皋》一词,在感叹了“长恨此身非我有”后,以“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203]的遐想作结。不料此词传出后,次日便有谣传谓,苏东坡真的已“挂冠服江边,拏舟长啸去矣”。这就吓坏了要对放跑“罪人”负责的当地知州,急忙赶到苏轼住处,结果发现他正“鼻鼾如雷,犹未兴(起床)也”[204]。类似的传说还有不少,元丰七年苏轼上表云:“疾病连年,人皆相传为已死;饥寒并日,臣亦自厌其余生。”[205]这是因为“前此京师盛传轼已白日仙去,上(神宗)对左丞蒲宗孟嗟惜久之”[206]。这“白日仙去”与“拏舟长啸去矣”如出一辙,人们乐于传播这样的故事,是出于对苏轼的喜爱,和对于他的境遇的深感不平,故以他获幸于上天的传说,来作为其获谴于人间的补偿。但我们也未尝不可以把这些传说看作苏轼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染力的产物。

当然,苏轼在黄州的创作,最著名的是“三咏赤壁”。此赤壁在州城西北的江滨,是个游览胜地,虽与三国时赤壁大战的古战场并非一地,但唐以来的诗文已有意无意地把两个地方混一而言,故黄州赤壁也早成了“古迹”。苏轼有《念奴娇·赤壁怀古》一词,就是凭吊“古迹”之作。年近半百的他来到赤壁矶头,望着滚滚东去的江水,想起自己建功立业的抱负也已付之流水,不禁感慨万分,用了当年“雄姿英发”的周郎来反衬如今“早生华发,人间如梦”[207]的自身,真是心事茫茫,付诸樽酒明月。元丰五年(1082年)七月十六日,他乘舟游于赤壁之下的江面,听客人吹了一段悲凉的洞箫,谈起了人生的短长和悲喜的问题,写下《赤壁赋》,通过主客间的对话,以陶醉于江上清风、山间明月的美景,来解脱人生短暂的悲哀[208]。到十月十五日,他又偕客泛舟夜游赤壁,风月如故,而秋色已变为冬景。他弃舟登山,在漆黑的山间长啸一声,体会孤独的悲哀,然后回到舟中,“放乎中流,听其所止”。夜半时有一只孤鹤飞过,后来又梦见道士问他“赤壁之游乐乎”。苏轼认为那道士就是夜半飞过的孤鹤,就在《后赤壁赋》中渲染了这个迷离恍惚的道士化鹤的幻觉[209]。看来他的心态从超越人生的悲喜,又时而涉入世外缥缈之境了。在一种难以企及的艺术感知中,他的艰难的心路历程,穿过幽僻之径,而来到与天、神对话的地方,然后又从那不可捉摸之地重返人间,所谓“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210]。他的“三咏赤壁”,给我国文学艺术史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后世的戏曲、绘画、雕塑中都有不少以此为题材的创作[211],而黄州赤壁也因此而名满天下,被称为“东坡赤壁”,成了真的古迹。

人生思考和心理状态促成了苏轼的文学杰作,反过来,文学写作也有益于其心理调适。不过,他的心灵世界是以博杂著称的,非文艺一事所能尽。如他对养气修道的兴趣,在黄州时期就有显著的表现。初到黄时,即写信给秦观说:“吾侪渐衰,不可复作少年调度,当速用道书方士之言,厚自养炼。谪居无事,颇窥其一二,已借得本州天庆观道堂三间,冬至后,当入此室,四十九日乃出……寝食之外,不治他事,但满此期,根本立矣。”[212]这是将修道养炼付诸实践了。同时又谓:“闲居未免看书,惟佛经以遣日。”[213]借佛老之说“以自洗濯”[214],也是修身养性之法。当他听说朋友杨绘遣出四妾时,认为“此最卫生之妙策”[215],并接受滕元发的劝告,绝欲养身,“见教如元素(杨绘字)黜罢,薄有所悟,遂绝此事,仍不复念。方知此中有无量乐,回顾未绝,乃无量苦……晚景若不打叠此事,则大错,虽二十四州铁打不就矣。”[216]这也许就是他营构了雪堂后,仍把家眷安排在临皋亭住,而独自往来于两地之间的原因。不过,元丰六年(1083年)九月,他与侍妾朝云仍生过一子苏遯(次年夭折),故亦未必真的“遂绝此事”。他在这段期间如此注重“卫生”问题,除了追求身体康健外,其实也是在顽强地争取自己的政治生命,因为他必须足够的长寿,才有希望看到“党争”局势的变化。从他在黄州给故交的不少书信看,他实际仍密切关注着朝局[217]。

这种等待看来是漫长的。古代圣贤在政途无望之日,往往借著书立说以自表见于后世,苏轼在重新思考安身立命之计时,在耕种自济、文学自适、养生自保的同时,当然更要著书以自见。所谓著书,自以注释经典为最高,加之王安石“三经新义”颁行后,学子为趋科举而不习古注的情况很令人担忧,苏氏与王氏所学不同,故要重注经典,自申其说,以与“新学”相抗。苏辙云:

先君(苏洵)晚岁读《易》……作《易传》,未完,疾革,命公(苏轼)述其志。公泣受命,卒以成书……复作《论语说》……最后居海岛,作《书传》。[218]

苏轼在黄州时与滕元发书云:

某闲废无所用心,专治经书,一二年间欲了却《论语》、《书》、《易》,舍弟已了却《春秋》、《诗》。[219]

又据苏辙自述:

子瞻以诗得罪,辙从坐,谪监筠州酒税,五年不得调。平生好读《诗》、《春秋》……欲更为之传……功未及究,移知歙绩溪。[220]

居许六年,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221]

由上可见,苏氏兄弟承父遗志,分注经典,苏轼承担《易》《书》,辙承担《诗》《春秋》,辙少时已作《孟子解》[222],轼则作《论语说》。轼居黄州、辙居筠州时,他们已开展注释工作,辙书未完稿,至晚年方成,轼之三书,则《易传》、《论语说》先成,《书传》亦到晚年方成于海南。

按苏轼甫至黄州,寓居定惠院僧舍时,已趁闲写作《易传》,当时诗有“寂寞闲窗《易》粗通”[223]之句;至此年(元丰三年)四月时,已著成《易传》九卷、《论语说》五卷,并把后者抄寄文彦博[224],则此二书皆在定惠院中完稿,时家眷未至,其用功可以想见。二书在以后还有修订,但此时已大体草就。至于《尚书》,想必在草成前二书后即投入研究,但研治过程似甚为艰难,《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七录其《谢滕达道书》云:

前日得观所藏诸书……恕先所训,尤为近古。某方治此书,得之颇有开益……辄立训传,尚未毕功,异日当为公出之。古学崩坏,言之伤心也。[225]

按所谓“恕先所训”,据《宋史·郭忠恕传》:“字恕先……所定古、今《尚书》并释文,并行于世。”[226]苏轼当是从滕元发那儿获得郭氏所定《尚书》文本并释文,所谓“某方治此书”者,正指《尚书》也。苏轼能到滕家去看藏书,应在元丰七年离黄北上以后[227],而写此信时,其《书传》尚未就。信中透露他著书的动机与“古学崩坏”有关,此正是“三经新义”定于一尊之后果。东坡《书传》大约主要撰成于晚年谪居海南时,与前二书之草就于黄州而定稿于晚年者不同。

那么,作为学者的苏轼,他在黄州的主要成果就是《易传》九卷、《论语说》五卷的草就,与《书传》的起动。这些成果标志着苏轼自成一家的学术思想的形成,因此,从苏洵逝世到黄州谪居,可以看作苏轼思想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前文已讲过,第一个阶段是“以父为师”的阶段。在第二个阶段里,他经历了生平中第一轮“在朝——外任——谪居”的大起大落,而黄州时期的学术著作总结了其思想发展的成果。经过黄州谪居著书以后的苏轼,已跻身于北宋最重要的思想家之列,其学说与王安石“新学”对立而自成一家,被称为“苏氏蜀学”。

谪居江岸的东坡居士,因为离开了政治旋涡的中心,而获得了文艺、学术上的突飞猛进,但险恶的政治环境仍无时不危及着他的生存。政敌控告他在徐州任上“不觉察百姓李铎、郭进等谋反事”,欲行追究,幸而苏轼当日实曾有所处置,经申辩后,才被撤销追查。虽是一场虚惊,却也惊得苏轼在上表中自诉“无官可削,抚己知危”[228],其处境之穷迫凶险,可想而知。其弟苏辙在筠州权充州学教授,所拟的三道策题,也被指控为“乖戾经旨”,不准再任这一差使[229]。其实所谓“乖戾经旨”,亦不过与“三经新义”相“乖戾”罢了。在对文人最为优待,学术思想自由成风的北宋时代,偏偏是苏轼兄弟,写诗也不是,拟策也不是,左一个危机,右一个陷阱,动辄得咎,此岂王安石所谓“一风俗”之效?“一风俗”的目的是要维护一种上行下效的统一政策,以求“变法”事业的顺利开展,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统一的政策与清一色的学术思想绝不等同,真正有利于改革事业的是思想的解放而不是专断,神宗、王安石见不及此,也是“变法”失败的一大原因。我们在苏轼居黄期间写给友人的书信中,屡次看到惧祸自晦的表示:

得罪以来,深自闭藏,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渔樵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230]

示谕武昌一策,不劳营为,坐减半费,此真上策也。然某所虑,又恐好事君子便加粉饰,云擅去安置所而居于别路,传闻京师,非细事也。[231]

黄当江路,过往不绝,语言之间,人情难测,不若称病不见为良计。二年不知出此,今始行之耳。[232]

某凡百如常,杜门谢客已旬日矣。承见教,益务闭藏而已。近得筠州舍弟书,教以省事,若能省之又省,使终日无一语一事,则其中自有至乐,殆不可名。此法奇秘。[233]

他如此韬晦深藏,真是忧危至极,而居然说在此中悟出“至乐”,实是说不尽的“畏人默坐成痴钝”[234]之苦。从他初至黄州,即以“自笑平生为口忙”[235]暗喻由诗文得罪,到离开黄州后,还在做“凡刊行文字,皆先毁板”[236]的事,可见这样的“至乐”实在是求取生存的无奈之计。

综上所述,耕种自济、文学自适、养生自保、著书自见、韬晦自存是苏轼在黄州四年的生活内容。元丰七年(1084年)正月,宋神宗出手札说:“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可移汝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237]于是苏轼得以离黄北上。回顾这一段谪居生活,东坡居士的总体感受是:“只影自怜,命寄江湖之上;惊魂未定,梦游缧绁之中。”[238]

六、成为元祐大臣

汝州(今河南临汝)在宋时属京西北路,离北宋政治中心较近。从黄州移汝州,虽然仍是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但那意思,似乎是将得罪贬窜转为赋闲待用了。这大概是宋神宗晚年准备调和参用新、旧党人的一个表示,苏轼自也在他的考虑之内;而苏轼本人,当亦须将自己的心态、政见调整到与神宗之意相一致,以期重获政治生命。[239]从待用到复起,还有一段时间,故苏轼不必急着赶往汝州,他可以慢慢前去。从元丰七年(1084年)四月离开黄州,他即顺长江东行,此行程是要从长江入运河,转淮河,再转汴水,然后设法赴汝州。这条水路,如与陆路相比,显然是兜了个大圈子。但这一兜,却使他的活动有了丰富的内容。

舟至九江,他登岸去游庐山,然后又南赴筠州与苏辙会晤,留居十日而别,已经是五月了。回程再游庐山,尽情探访名胜,留下许多诗篇。时其长子苏迈已被任命为德兴(今属江西)尉,他送行到湖口(今属江西),夜游石钟山,写下著名的《石钟山记》[240],事在六月。接着继续东行,于七月抵达金陵(今江苏南京)。在这里,苏轼会见了罢相八年的王安石。

这一对政敌的会见,可以称得上是神秘的,宋人的笔记中对此事津津乐道,但关于两人相见的情形[241]与相谈的内容[242],却是异闻纷呈,而苏辙的《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则不著一言,令人莫测究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苏轼于八月离开金陵前,他们曾数次会面,相谈甚欢,其结果是两人都有了结邻而住的意愿[243]。看来,不但是对以前的龃龉取得了谅解,也不但是在道德学问、诗歌唱和上相得,而且在政治态度上也有所默契了[244]。此时的王安石已步入暮年,苏轼赠诗中有“骑驴渺渺入荒坡,想见先生未病时”[245]之语,他亲眼看到了当年那个大刀阔斧主持改革的一代名相,如今成了喃喃自语的骑驴病叟,这是令他深深为之感慨的。一年多后,王安石在朝廷废除“新法”的紧锣密鼓中孤寂地离开人世,而苏轼却在一些场合成为神宗和王安石的辩护人,坚持着对“新法”持“校量利害,参用所长”[246]的主张。

苏轼离开金陵后,于年底到了泗州(治所在今江苏盱眙县东北)。他在泗州上表,诉说了举家病重,一子丧亡,资用罄竭,难去汝州的困境,请求折回常州居住[247]。这并不违背赋闲待用之意,故朝廷马上就同意了。此年九月,苏辙也被重新起用为绩溪(今属安徽)县令。

但接下来,局势却发生遽变。元丰八年三月,宋神宗以心劳力瘁,英年早逝,十岁的太子赵煦继位,即宋哲宗。此时宋宫中最为尊贵的人,是神宗的母亲高氏,以太皇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她对新党、“新法”从无好感,一执政柄,就废除了保马法,停止了正在进行的京城修建工程。司马光入京给神宗奔丧,受到京师民众的热烈挽留,被高后迅即起用,任门下侍郎(副宰相),着手废罢“新法”,而旧党的人物也便连茹而起。

京城里马上传扬出苏轼将被起用的消息,他的朋友王巩写信告诉了他[248],接着,他就接到登州(今山东蓬莱)知州的任命,这等于恢复了他在“乌台诗案”以前的官阶。此年十一月,苏轼到达登州任上,才过五天,又匆匆奉调进京,十二月升为起居舍人(皇帝侍从官),次年即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免试除中书舍人(撰拟诏旨的中央机要官员,一般要经过考试才能任命),掌“外制”(政府机关所撰拟的诏旨),九月升为翰林学士(皇帝的秘书官),掌“内制”(皇帝出面发出的文告,与“外制”合称“两制”)。至此,苏轼成了参与决策的政府要员和朝廷的喉舌。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从流落江湖之上遽变为赞谟魏阙之下,其升迁之速几乎令苏轼自己也反应不过来。这中间的原因,后来由新党的章惇道出:“元祐初,司马光作相,用苏轼掌制,所以能鼓动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249]这话不错,司马光正是要仰仗于苏轼的大手笔,来起草“元祐更化”的重要文书,所以火急调之入京,委以重任,给予高官。同时,司马光也想起了当年力主录取苏辙“直言极谏”科对策的事,于元丰八年八月以校书郎召回苏辙,十月即委以右司谏之职,元祐元年二月到任,成了颇有权势的言官。这样,苏氏兄弟一以“文学”起,一以“言语”起,辅助司马光的“元祐更化”之政。在司马光主持下,“新法”一项项被废除,新党臣僚一个个被罢免、窜逐,其过程多由苏辙上书请求、论列、弹劾,经高后、司马光决定后,由苏轼起草文件,宣布执行。所以,这期间不但是苏轼的“掌制”能够“鼓动四方”,而且苏辙也成了锋芒毕露的显要人物,自回朝以后,一刻不停地奏请放民间积欠,罢蜀中榷茶,停青苗钱,救灾民,废盐池,还民田,安边境,又主张严惩新党大臣,连章弹劾蔡确、韩缜、章惇、吕惠卿、张璪、安焘等。检苏辙集内今存奏章一百五十余篇,而属元祐元年二月至九月任右司谏期间的,竟多达七十余篇,占总数之半,平均三四天就有一篇,故后人检“当时台谏论列,多子由章疏”[250]。到九月,苏辙除起居郎,为小皇帝讲书,十一月即召试除中书舍人,时苏轼由“外制”转“内制”不久,苏辙便接掌“外制”,兄弟二人真可谓青云直上,苏氏文章遂成一代诰谟。当然,他们也确为“元祐更化”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苏轼的可贵处,在于他并没有在仕途的顺境中停止独立思考。他马上就意识到,依司马光的思路将局面“更化”到“新法”实施以前即宋仁宗时代的状态,则仁宗时代的财政、国防、吏治诸问题将重现,而那恰恰就是神宗、王安石想通过“新法”来解决的。“新法”固然产生了新弊,但罢废之而一切复旧,不过复招旧弊罢了。从神宗晚期起,已经有一部分有识之士(包括神宗本人)在思索着如何弥合二党,既革旧弊又免新弊,而使局面好转的一条出路,苏轼也逐渐形成了“校量利害,参用所长”的主张,在面见王安石时,他甚至还希望王安石能够重新对政局的改善起一些作用。但现在是由司马光主政,故情形就变成他与司马光之间的某些意见分歧。这种分歧在罢废“免役法”一事上公开了,并演为朝堂上的政争。

“免役法”是神宗、王安石制定的“新法”之一,苏轼以前也激烈地反对过,但经过长期的地方官实践,也可能经过与王安石谈论以后,苏轼已认为此法有其优点,在可以“参用所长”的范围之内。从登州初回汴京时,他就向司马光陈述过“惟役法一事未可轻议”的意见,主张保留此法(仅修正实施过程中的某些弊端)[251]。司马光没有被说服,但也许觉得他的实践经验毕竟可贵,所以元祐元年四月还委任他“同定役法”。这样一来,两人的分歧就从私下的议论上升为朝堂上的争执,因为司马光既态度固执,而苏轼身为人臣,也没有隐瞒政见,苟合求容的习惯。两人的争执一度异常激烈,甚至于令苏轼愤激得呼对方为“司马牛”以形容其顽固态度[252]。当时与苏轼意见相同的人也不少,范纯仁、李常、苏辙等人都不同意遽复“差役”,但苏轼因为身任“同定役法”,所以直接与司马光相顶撞,成了维护“免役法”的代表。

司马光当然也没有一“牛”到底,后来看到尽复“差役”确有许多不便,也就让了一小步,在恢复“差役”的前提下也同意相机变通。但那结果,使得“役法”长期徘徊于“差”、“雇”两者之间,纷扰不定。苏轼要求罢免“同定役法”的差使,而司马光也于是年九月去世。据苏辙回忆,司马光当时对苏轼已生怒意,要把他赶出汴京[253]。不过,在司马光去世前,苏轼在上奏朝廷的一些请求罢免“同定役法”的札子中,都是以保留意见,自觉退出,甚至自认疏阔的姿态,来维护司马光的威信与朝廷之决策的[254]。这与他早年对待“新法”的态度已然不同。但即便如此,仍有人把他看作了第二个王安石[255]。实际上,苏轼也并不完全改而信从“新法”,如对“青苗法”就坚决反对。元祐元年八月,司马光病重家居,“范纯仁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谷给敛出息之法……台谏刘挚、上官均、王觌、苏辙交章论其非。光谓:‘先朝散青苗,本为利民,并取情愿……今禁抑配,则无害也。’中书舍人苏轼录黄,奏曰:‘熙宁之法未尝不禁抑配,而其为害至此……非良法也。’”[256]这次的情况跟争论役法时倒过来了,司马光认为“青苗法”可以经纠补后沿用,而苏氏兄弟坚持罢废此法。后来司马光被说服,不再散青苗钱。可见,苏轼对于“元祐更化”的基本倾向是不反对的,他在历史舞台上的基本角色还是一个“元祐大臣”,这一点大概是不用怀疑的。

因“国用不足”而几乎复散青苗钱,实已暴露出元祐之政的根本缺陷。旧党视“新法”为聚敛之术,斥新党为刻剥之徒,概予废弃,但废弃之后,仁宗时代的财政危机便再次出现。当时毕仲游上书司马光,就提出这个尖锐的问题[257],可旧党实在没有比王安石更好的办法。“更化”时代的国家财政,是靠神宗、王安石“聚敛”的积累支撑着的,史称“仁政”、“盛世”,实是元祐大臣们将王安石的“刻剥”所得大方地散出而已,其实质也不过苟安,故亦决不能久长,新党的反扑是势在必然的。苏轼对此的认识还比较清醒,深虑数年之后,神宗“励精”的成果将消耗殆尽。随着思考的深入、视野的拓展,他将如何看待“新法”的问题,进一步发展为如何总结仁、神二朝之政以谋得当前最佳出路的问题,在元祐元年十二月为学士院所拟的策题中,提出了这一历史命题:

今朝廷欲师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媮;欲法神考之励精,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夫使忠厚而不媮,励精而不刻,亦必有道矣。[258]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真正超越了新、旧党争的,真正深刻而具时代意义的命题。然而,当他起草这道试题的时候,司马光已经去世,旧党失去了权威的领袖,迅速分裂为几个党派。苏轼提出的命题没能引起朝臣们的广泛、认真的思考,他本人也又一次陷入党争,史称“洛蜀党争”。

苏轼兄弟是四川人,两人在元祐时升迁都很快。轼于二年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做了小皇帝的老师,三年又差知贡举,为新进士的座师,后又任吏部尚书;辙于二年任户部侍郎,后迁翰林学士、权吏部尚书、御史中丞等职,一直升到尚书右丞和门下侍郎,成为执政宰辅。他们的权势、影响日盛,围绕着他们就形成“蜀党”,其中吕陶任御史,有弹劾权,“苏门四学士”则皆处馆阁。此党自以苏轼为首。“洛党”之首是洛阳人程颐,著名的理学家,被司马光荐入朝廷,任崇政殿说书,给小皇帝讲课,官位比苏氏兄弟要低许多。但程颐的门人朱光庭、贾易等却长期担任谏官,有言事权。另外还有一个势力更大的“朔党”,与洛、蜀各有异同,牵掣交织,情形复杂。故党争呈此起彼伏之势,最终两败俱伤,各无大建树。

大致说来,从范仲淹倡导士人以学术风节自立以后,北宋士人中便多有才华杰出、个性执拗独断的大名流,学说上务求独标一帜,行事则严于律己,并以不近人情的行为标准强加于人,顺着一己的逻辑演绎下去,无通融余地,常以危言激行来惊世骇俗,高自标榜。其周围则总有一批崇拜者,愿执弟子礼,严守师弟之道,指斥“流俗”,执定门户私说为天下唯一正理,视他说皆为异端,一概鸣鼓攻之。自苏洵起,苏氏父子就很看不惯此种习气,认为这样的坏脾气是“奸”的表现[259]。但在苏轼的政治生涯中,偏总与具有此类执拗独断性格的人相遭遇,“拗相公”王安石如此,“司马牛”司马光亦如此,这会儿来了个程颐,竟又是如此。人们容忍坏脾气的人,是因为其或有偏长的缘故,但此等人物即便才华非凡,在三苏眼里自亦平常。所以,一般人最多觉得此等人物太过“迂阔”,但苏洵则指斥王安石为“奸”,无独有偶的是,苏轼亦指程颐为“奸”[260]。南宋的朱熹悬揣苏程矛盾的原因在于苏轼“见端人正士以礼自持,却恐他来点检,故恁诋訾”[261],将苏轼的形象说得很不堪。实际上,在苏轼与王安石言和、对司马光忍让后,他的嫉“奸”之情是毫不掩饰地发在了程颐身上,因为程颐的性格虽与王安石、司马光相类,却没有他们的权位与政治才能,在苏轼看来行同鬼怪[262],一无是处。与朱熹悬揣的相反,史籍上记载的苏程冲突之场面,实是程颐的形象不太美妙。司马光去世时,官员们按理要去吊唁,只因为他们刚参加完一次明堂庆典,程颐就以一日之内歌了又哭不合古礼为由,提议不去吊唁。古礼实际只说一日之内哭了不能再歌,符合人情在真正经历了悲伤后难以转悲为喜的常理,但反过来说歌了不能再哭,就不通。所以苏轼当即嘲笑挖苦:“此乃枉死市叔孙通所制礼也。”(意谓并非真正的古礼)于是“众皆大笑,其结怨之端盖自此始”[263]。司马光的丧事成了苏程矛盾明朗化的起端,不知道“众皆大笑”中的程颐是何等尴尬,但苏轼这样做显然是意气用事。从前欧阳修对于古怪的石介,既能团结,又纠其偏,做得有理有节,苏轼却不能善处程颐,此点不如乃师。

洛党的贾易、朱光庭首先以政治攻击来报复苏轼对他们老师的嘲笑,抓住苏轼的上引策题,以“谤讪先朝”加以弹劾。苏轼上章自辩,两党便公开相争。朝臣各有左右,攻轼者“不止三人,交章累上不啻数十”[264],而攻程颐的也颇不乏人。结果是程颐在元祐二年八月被赶回洛阳赋闲。此后苏轼忙于议论边关防务和处理贡举事宜,但曾与黄庭坚结怨的赵挺之,又伙同别人攻击苏轼,事在元祐三年。苏轼自觉不安于朝,于是接连上章请求外任,并于元祐四年三月获准出知杭州。

苏轼出守杭州,进入了他的人生中第二轮外任的阶段,但由于宰执大臣吕大防与刘挚之间的矛盾以及他们对洛、蜀二党人物的不同态度,致使洛蜀党争仍在继续。元祐五年,程颐因父丧家居,苏辙任御史中丞,贾易便请求解除御史之职,不肯在苏辙属下。等次年苏辙升尚书右丞后,贾易复任御史,继续纠集同僚弹劾苏轼,迫使刚从杭州回朝的苏轼再次外任。元祐七年程颐释服,被苏辙阻其入朝,授以闲职。此时元祐之政已近尾声,他们马上一起遭受来自新党方面的攻击、迫害。

苏轼于元祐四年三月得到杭州知州的任命,至四月才出京上路。离开朝廷以前,对于刚刚发生的“车盖亭诗案”发表了意见。新党的重要人物蔡确于元祐二年被贬到安州,因游安州的车盖亭,做了几首诗,被旧党揭发,认为其诗意在讥谤高太后,包藏祸心。事情发生后,旧党台谏诸臣纷纷上章,要求重处蔡确,一时酿成“诗案”。苏轼与蔡确也是政敌,但他认为不能用文字狱的手段来迫害对方,所以临行上奏,主张不予追究。此可见“乌台诗案”给他的深刻教训,使他不肯用此术反施于政敌,即便已不在其位,也要为此进言,因为“此事所系国体至重”[265]。在他看来,以文字罪人是根本不合“国体”的。这里实际也隐含了他对自己所遭受的“诗案”的真实态度,但尤其可贵的是,他在此时能出于维护“国体”的深远考虑,而为政敌说话。不幸的是,旧党“君子”多爱以抗直自逞,而习于攻讦、斗争,终于把蔡确远贬新州(今广东新兴),并且四年不调,令他卒于贬所,用文字狱将一个前朝大臣迫害致死。《宋史》列蔡确入《奸臣传》,认为死不足惜,但此事的后果极其严重,新党重新执政以后,屡次祭起为蔡确申冤的灵旗,对报复的手段不再有所忌讳,把旧党整得死去活来,而苏轼亦罹其害。这是后话了。

七、四任知州

从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七月苏轼抵达杭州,到绍圣元年(1094年)四月,是苏轼第二次任地方官时期。这五年中,除了两度返朝任京官外,他历任杭州、颍州、扬州、定州(今河北定县)的知州。与在朝时陷身于无休止的党争相比,他在地方官任上则颇能展其所学,为民造福,有所建树,并且在文学创作上获得发展。

苏轼刚到杭州,就面对严重的灾情。从此年初以至翌年夏,水、旱、风灾相继,加之以瘟疫流行,民不聊生。苏轼一面请求免去租税,一面又开仓赈济,以缓民困。复筹款创置“病坊”,以救病人,这是后世医院的雏形。为了更有效地应付灾情,他采用了唐代刘晏“以工代赈”的办法[266],发动疏浚盐桥、茅山两河的工程,使许多灾民因被雇用而得以存活。此不但对后世讲求“荒政”有所启发,且也使沟通大运河与钱塘江的水道得以畅通。他组织人力深挖河道达八尺以上,令水流“深快”,又建造堰闸,随潮水涨落而或开或关,以防止“淤填”和“涸竭”[267]。这又为治理因海水挟泥沙倒灌所造成的河道淤塞,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杭州知州苏轼留在这“东南第一州”的遗迹,自以治理西湖的业绩最为著名。他发觉西湖有被“葑合”[268]的趋势,便上奏朝廷,制定和论证了他的治湖规划[269],获准动工。他率人开掘葑滩,疏浚湖底,并用葑泥堆建长堤于里湖、外湖之间,南起南屏山,北至栖霞岭等山,中开六桥以通水,这就是著名的“苏堤”。为防西湖湮塞,他又计议在湖上造小石塔三五处,禁止在石塔以内水域种植菱荷茭白之类。不久建成三座,就是今天的“三潭印月”。苏轼的这番作为,不仅有治湖之功,也使西湖的人文景观大大丰富。

“到处相逢是偶然,梦中相对各华巅。还来一醉西湖雨,不见跳珠十五年。”[270]苏轼到杭州任地方官已是第二次了,所以西湖的景致总会勾起他的人生感慨。他常常想到退隐林下的逍遥,却又无法忘怀现实中的各种矛盾、斗争,因为他既有诗人的胸襟,又有造福斯民的政治责任感,故其作品中不断出现这种矛盾心境的反映。但总的基调是清雄旷达的,那种人生如梦的感受,是以艺术的态度观照生活的结果,不是出于消极失望。

苏轼离朝后,苏辙马上接替了他的翰林学士职务,掌“内制”,继而出使北方的大辽。苏辙在辽时,到处有人向他打听“大苏”的消息,也看到不少人在诵读苏轼的文集[271],说明苏轼在那里也久负盛名。辙归来后担任御史中丞的要职,在高太后支持下力主“分别邪正”,反对起用新党人物,招怨愈多。苏氏兄弟和“苏门”的某些行为较浪漫的“学士”不断遭受攻击,这使得杭州任满后回京的苏轼,担任翰林学士未数月[272],又急急避嫌外任,于元祐六年(1091年)闰八月到达颍州知州任上。

北宋社会号称富庶,其实富庶只属于上层社会,底层的民众依然穷苦。颍州的冬天久雪人饥,等待苏轼去做的又是赈济之事。好在此时他的官品已较高,以朝廷大臣出守方州,向朝廷有所请求较易获准,能够为地方上争取到一些利益。他发放了一些“义仓”积谷,又从别处调来一批炭薪,分发灾民以救饥寒。复征得朝廷允准,调来一万名修治黄河的河工,来颍州开发沟渠。颍州也有一个西湖,他发动大家引水、修闸,但不到工程完成,他就被调往扬州去了。

苏轼在颍州不到半年,但他对此地很有感情。这是因为他的恩师欧阳修终老于斯,二十年前出倅杭州时亦曾路过这里拜谒恩师。现在他到西湖边上,听到当地歌女犹在演唱欧词,想到这些年轻的女子可能并不及认识十九年前业已去世的欧公,五十六岁的苏轼不禁感慨万分:“与予同是识翁人,惟有西湖波底月。”[273]他对老师的深情,正像映在水中的月亮那样永恒、纯洁。当然,他更想起老师当年付嘱斯文的重托,回顾欧公生时“民有父母,国有蓍龟,斯文有传,学者有师”[274],而欧公逝世后“士无所归,散而自贤”,因此“我是用惧,日登师门……何以嗣之,使世不忘”[275]。他想以自己的行为来激励世俗,振起学术,故作《六一居士集叙》以表彰欧公学说,与当时流风未尽的“新学”相抗争[276]。他是用反对“新学”独断的行动,来表达对恩师的怀念。

元祐七年(1092年)春苏轼改知扬州。在赴任的途中,“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原来,老百姓被“积欠”(历年所欠官税)所困,虽到麦收之期,仍怕官府催还“积欠”而不敢还乡收割。苏轼到扬州,发现此地“大姓富家”已“十无一二”,“其余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人民“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已无法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而“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所谓的“积欠”对于国家财政收入亦不过是“虚名”而已。故他一再上书,呼吁放免“积欠”,让人民脱去千钧重担,有积极性投入生产;并说这样人民才能向朝廷贡献“实利”,可谓“捐虚名而收实利”,对朝廷也大有好处[277]。由于他的论证颇具说服力,使朝廷终于同意放免了扬州人民的“积欠”。可见为民请命也须申明利害,才能达到目的,这反映苏轼作为一个政治家已相当成熟。

颍、扬任上的苏轼,都曾相遇文学水平较高的同僚,如颍州签判赵令畴、扬州通判晁补之等,所以他们在公务之余,也常有文学活动。但苏轼在二州都不过半年时间,于元祐七年九月又被召回汴京,参与了郊祀大典,进官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这是他一生中最高的官位。时苏辙以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执政之一),兄弟皆身居高职。这一次苏轼留在京城差不多有一年光景,御史们不断地在弹劾他,使他不安于朝,连连请求外任,终于在元祐八年(1093年)六月获知定州。尚未启行,他的第二个妻子王闰之于八月一日病故。此时元祐之政已经日薄西山,太皇太后高氏于九月弃世,宋哲宗亲政。当高后垂帘主政之日,臣僚奏事当然要对着高后说话,这就令哲宗常被晾在一边,“只见臀背”[278],随其年齿渐长,对他的祖母及元祐大臣的不满越来越甚,无奈一直隐忍,高后一死,亲掌大权的哲宗便要发泄他的积愤。他既不满于元祐大臣,便打算起用新党,名义上当然是说要继承父志,励精图治。苏轼在九月二十七日赴定州之前,以边帅身份要求上殿面辞,被哲宗拒绝,他只好在临行前夕上表,苦劝哲宗:“陛下之有为,惟忧太早,不患稍迟。”[279]他已敏锐地觉察国事将要大变了。

定州任上的苏轼依然尽心尽力。此地与辽交界,防务十分重要。他一边整顿了将骄兵惰、训练不良的官军,严惩贪污的将领,禁止赌博酗酒,亲自检阅操练;一边又恢复起原先行之有效的“弓箭社”,计划整编一支三万人的民兵武装,利用边人的战斗经验以加强防辽的实力。但在他这样做时,心情却是忐忑不安的。他预感到一场政治风暴将要向他袭来,因而在文学作品中一再为自己身陷政争而感叹,甚至写出“何至以身为子娱”[280]的句子,感到自己快变成说不清、道不明的政争的玩物,无法疾流勇退。

这一年的朝廷上,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宰执大臣虽还是范纯仁、吕大防、苏辙几个旧党,但范已年老,吕忙着安葬去世的高后,苏辙也已被哲宗敌视。以继承神宗遗志,恢复王安石“新法”为口实的“绍述”之议,已经涌动起来。次年(1094年)二月,新党李清臣、邓润甫被提拔为执政,李清臣立即在三月份策试进士的试题中力黜元祐之政,倡“绍述”之意。苏辙当即上疏谏阻,举了几个汉朝皇帝的例子劝哲宗勿轻易变政,结果惹得哲宗大怒:“安得以汉武比先帝!”[281]竟以这个罪名罢了苏辙的执政,出知汝州。随即,四月份改元“绍圣”,起用章惇为相,给蔡确平反,大张旗鼓开始“绍述”之政。就在这一月,御史们袭用“乌台诗案”的故技,纠弹苏轼以前起草的文件中有讥斥神宗之语,结果,苏轼落两职(取消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的称号)、追一官(罢定州知州任),以左朝奉郎(正六品上散官)责知英州(治所在今广东英德)。

贬谪的命运又一次降临到苏轼的身上。前此,吕大防、苏辙罢相后尚能以原先的品衔出任地方官,苏轼却成了元祐大臣中第一个被褫官、夺职、降阶远谪僻远小州者。新党重掌朝政,不图修明王安石改革的精神和措施,唯以恢复“新法”诸名目,打击报复“元祐党人”为事,而苏轼首当其冲,厄运来得最早,程度也最甚,大概是被当作“元凶”看待。他曾从一个被废弃的“罪人”骤然入朝掌制,这次又从一个封疆大吏骤然远贬岭南。但这次贬窜,将给中国历史留下一个思想和文学都进入炉火纯青境界的文化巨人。

八、流放到海角天涯

元丰末、元祐初苏轼被起用时,曾在短期内连续破格升级;绍圣元年(1094年)贬窜途中的苏轼,则要连续地遭受“三改谪命”[282]的迫害:四月以左朝奉郎责知英州的诏命刚下,迅即再降为“充左承议郎”(正六品下散官)仍知英州,闰四月复又下诏“合叙复日未得与叙复”[283]。但接下来还有更甚的,六月苏轼赴贬所途经当涂(今属安徽)时,又被贬为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司马、惠州(治所在今广东惠阳东)安置。苏轼只好把家小安顿在阳羡(今江苏宜兴)[284],独与侍妾朝云、幼子苏过南下。当途经庐陵(今江西吉安)时,又改贬为宁远军(今湖南宁远)节度副使、仍惠州安置。这样,实已五改谪命。

此年的六七月间,朝廷第一次大规模贬窜“元祐党人”。死去了的司马光、吕公著被迫夺赠官、谥号,磨毁墓碑;活着的均被流放远州,苏辙在连续遭贬后,结果又到他元丰时的谪居地筠州居住,竟像做了一场大梦一般。“苏门四学士”也不能幸免,这一批富有才华的文学家,适才并列于史馆,此年皆相继贬逐,进入了他们困顿坎坷的后半生,尤其是黄庭坚、秦观二人,被谪至黔州(今四川彭水)、处州(今浙江丽水),境遇甚恶。苏轼对于自己的不幸颇能处之不惊,当他一路上受到吏民的接待和劝慰时,便发出“争劝加餐食,实无负吏民”[285]的自我肯定之声,巍然壁立千仞;但他对于这些门生因受他连累而遭遇平生大故,则甚怀不安。令人感动的是,他马上收到了黄庭坚寄来的问候书信[286],并得到张耒派去的两个兵丁的护送[287]——这就是时人眼里“浮诞轻佻”的东坡门下对待老师的真实情形。

“实无负吏民”的苏轼,确实是在来自民间的各种帮助下,顶着来自官方的迫害,于十月二日安全到达惠州的。“吏民惊怪坐何事,父老相携迎此翁”[288],这个远谪蛮荒的“罪人”竟得到了惠州人民的欢迎。如果说,他在第一次贬谪时,对于神宗皇帝的赏识还抱着一线希望的话,那么,这一次,所有支持着他的生存的力量,都是来自普天之下敬仰其人格、喜爱其才华的一般士民。相应地,他的生存的意义也大有改变,此前基本是为了对皇帝负责,从现在起,他是为了这些人而生活了,这些人是一如既往地尊敬他的故吏、门生;不避嫌疑、不远万里赶来求教、相伴的文人学士;给他以真正的人间温暖的邻里百姓;当然还有某些正直善良的地方官,以及不少方外之交——与翻脸不认人的昔日同僚相比,这些和尚、道士给了他真正的友谊。岭海时期的东坡居士,无论就其身份与生活状况,或就其精神依托、思想倾向与情感认同来说,都已从庙堂走向民间。他舍弃了端笏立朝的大臣形象,而在一般士民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然后,苏东坡真正实践了他关于“水”的一种比喻:“水之在地中,无所往而不在也。”[289]他已是如此地亲近着大地,在十月孟冬之际,顿感“岭南万户皆春色”[290],继而肯定“南来万里真良图”[291]了。

东坡初到惠州,知州詹范照顾他住到三司使行衙皇华馆的合江楼里。也许这待遇对一个逐臣来说太高了,故十几天后即迁居到偏僻的嘉祐寺。第二年,他的表兄程之才以广东提刑的身份巡行至此。苏、程两家已绝交几十年,但此时两人皆年逾花甲,便相与释憾,重叙亲情。程的到来令东坡的境遇大为改善,所谓“人言得汉吏,天遣活楚囚”[292],言之伤心。绍圣二年三月,东坡遂得重新住入合江楼。但到三年四月,又不得不再次迁到嘉祐寺,这是因为程已离任了。这件事可以令我们想象出他的处境,即便有提刑和知州的照顾,也仍受着无所不在的压力。

东坡之为东坡,给予后人最深的印象,莫过于他的善处逆境。他在惠州的条件委实艰苦,除了从朝廷一直延伸到地方的无所不在的压力外,年老多病、物质生活的困乏、岭南地区相对落后的人文环境以及流行的瘴疠等等,都在威胁着他的生存。自程之才离任后,朝云又因病去世,对他的打击是很严重的。但他以顽强的自我肯定,与种种理生的智慧,来对付这一切。他“借王参军地种菜,不及半亩”[293],吃着自己种的菜,认为其味胜过粱肉。他又在这菜园里种上人参、地黄、枸杞、甘菊、薏苡等药物[294],不但用作自我调理,还常施与别人治病。他在酿酒方面已能自创酿法,名为“真一酒”[295]。在精神上,他也保持着多方面的追求,除了儒家知识分子“穷则独善其身”的总体原则外,比较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对佛老思想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以佛教关于生命空虚的学说来自脱于痛苦,保持理智的清醒,而令人生具有诗意;又以道教的长生久视之术来佐助养生,并返视生命的本源,自觉守护高贵、纯洁的人格。二是“和陶诗”的大量写作,据其自述:“始余在广陵和渊明《饮酒二十首》,今复为此,要当尽和其诗乃已耳。”[296]表明“和陶诗”的写作始于知扬州时,到惠州后便打算“尽和其诗”,后来在儋州时编成一集,有一百多首。为什么要用“和陶”的形式来写作呢?显然是为了追企陶渊明的人生和诗歌境界。《和陶止酒》云:“(苏辙)劝我师渊明,力薄且为己。”[297]“为己”也就是“穷则独善其身”的意思。黄庭坚曾形容此时的东坡:“饱吃惠州饭,细和渊明诗。”[298]这“饱”字烘托出身处艰危而泰然自适的风度,“细”字又刻画出“和陶”的用功之深。陶诗“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299]的艺术价值,经了东坡的品味后,在诗歌史上获得重新发现,“和陶诗”正是要再造这种艺术的极致之境。

不过,东坡在惠州也并不完全是“独善其身”。南宋人费衮曾综述东坡在惠“勇于为义”之事云:

程正辅为广中提刑,东坡与之中外,凡惠州官事悉以告之:诸军阙营房,散居市井,窘急作过,坡欲令作营屋三百间;又荐都监王约、指使蓝生同干;惠州纳秋米六万三千余石,漕符乃令五万以上折纳现钱,坡以为岭南钱荒,乞令人户纳钱与米并从其便;博罗大火,坡以为林令在式假,不当坐罪,又有心力可委,欲专牒令修复公宇仓库,仍约束本州科配;惠州造桥,坡以为吏孱而胥横,必四六分分了钱,造成一座河楼桥,乞选一健干吏来了此事。又与广帅王敏仲书,荐道士邓守安,令引蒲涧水入城,免一城人饮咸苦水、春夏疾疫之患。凡此等事,多涉官政,亦易指以为恩怨,而坡奋然行之不疑,其勇于为义如此。[300]

这里提到的惠州博罗县之“林令”,名林抃,东坡还通过他做了另几件济世利民的义举,如利用当地香积寺的湍急水力作碓磨以舂米麦[301],及推广他在武昌见到的新式农具“秧马”[302]等。“广帅王敏仲”名王古,东坡旧友王巩之侄,曾向东坡“访及物之事”[303],故献引水入城之计,后来还建议他在广州“擘划一病院”[304]以利民,此自是东坡知杭州时的经验。凡此虽皆属因人成事,但实施的效果大致不错。这说明东坡在官确属能员,而在谪居时仍忧患民生,“勇于为义”,则更令人敬佩。

“三年瘴海上,越峤真我家。”[305]善处逆境的东坡,终于为自己创造出一个生存、活动的环境,他已感到“安”于惠州了。于是,他用了几乎所有的积蓄,在惠州白鹤峰下筑屋,准备终老于此。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建宅完工,他便自嘉祐寺搬入新居,原先寄住在宜兴的家人也由长子苏迈带领着前来与他团聚。这使六十二岁的他感到“老朽忧患之余,不能无欣然”[306]。然而,他马上就会知道,这造房安家以图终老惠州的打算,分明是“虑患不周”[307]。

绍圣四年二月,朝廷又一次大规模追贬“元祐党人”,苏辙责授化州别驾、雷州(今广东海康)安置,张耒被贬到黄州去监酒税,秦观移送横州(今广西横县)编管,连在家服母丧的晁补之也被夺职,一同被追贬的达三十余人,但其中却无苏轼,只是在发布的制书中被提及了一下,说他是苏辙的弟弟[308]。不过,到闰二月,追贬苏轼的诏令就下来了,将他责授琼州(今海南琼山)别驾、昌化军(今海南儋县)安置。于是他只好留家属于惠,独与苏过渡海赴贬所。临行感“垂老投荒,无复生还之望”,故“与长子迈诀,已处置后事矣”[309]。那景况是相当凄凉的了。

所幸,这一次再贬,倒也给了东坡兄弟会面的机会。当东坡行至梧州(今属广西)时,听当地父老说,“白须红颊如君长”[310]的苏辙刚路过,还在藤州(今广西藤县),旦夕可以追及。五月十一日,他终于在藤州赶上了苏辙[311],“时道旁有鬻汤饼者,共买食之,粗恶不可食。黄门(苏辙)置箸而叹,东坡已尽之矣……大笑而起”[312]。于是两人同行到达雷州,东坡正为痔疮所苦,苏辙劝他戒酒。至六月十一日便相与告别,东坡渡海赴海南岛[313],于七月二日抵达贬所[314]。这一次兄弟会聚正好一个月,此后竟无再次见面的机会。

依宋代不杀士大夫的祖训,为人臣者得“罪”至大,亦不过远贬,而到了海南岛,则远无可远,无以复加,“所欠唯一死”了。在“元祐大臣”中,苏轼是受处罚最重的一个。但他在惠州渐趋平淡闲远的心情和诗风,却也因此事的刺激,而变得天骨迥出,气节凛然起来。一路上,他体会到自己被命走向蛮荒的海岛,乃是“天其以我为箕子”[315]。昔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箕子就把中华的礼乐文明带到了那儿,使其地得到开化。苏轼说自己也要成为海岛上的箕子了,不过,此行不是受了什么圣君的赋命,也非由政敌遣发而来,而是受命于天。“天人巧相胜,不独数子工”[316]。昔鲁平公欲见孟子,被小人臧仓所阻,孟子曰:“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余不遇哉!”[317]苏轼说他此去海岛,自是天教为箕子,“数子”虽工于迫害,亦何预于斯!

海南的生活当然比惠州更其艰苦,东坡给友人的信中说:“此间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出无友,冬无炭,夏无寒泉,然亦未易悉数,大率皆无耳。”[318]他到儋州(昌化军)后,先住在官舍里,但次年(元符元年,1098年)朝廷派人按察岭外,将他逐出了官舍。之前,苏辙也因在雷州被地方官礼遇,而被移至循州(今广东惠州东)安置。这样,兄弟隔海通问的交往也被剥夺,对于苏轼的打击之大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苏轼已不再是一个仰仗于朝廷的官,而是一个依托于大地的人了,他的生命力由此而顽强。他马上就在海南的黎族人民中间找到了家的感觉,“坎坷识天意,淹留见人情”[319],只有与普通的人民真正融为一体,才能体会到淳朴的乡人间流淌着的深厚情味。黎族学生帮他在城南的桄榔林下筑起土房,而他自己也戴了黎族的藤帽,著上花缦,赤着双脚渡水穿林,“不愁故人惊绝倒,但使俚俗相恬安”[320],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一个黎民。他吃着苏过用山芋做的“玉糁羹”[321],听着邻家孩子的诵书声[322],体会着“日起理发”、“午窗坐睡”、“夜卧濯足”的“谪居三适”[323]。虽曾答应过苏辙的戒酒劝告,但不久他又喝起来了,并且自酿“天门冬”酒,漉酒的时候竟因忍不住品尝味道而大醉一场[324]。他不太精通棋艺,却爱坐在一旁观看别人下棋,“竟日不以为厌”[325]。苏辙虽离开了雷州,但天意凑巧,却把东坡最为关心的秦观再贬到了雷州,得以复通音信[326]。这也算得不幸中之大幸了。更令人感怀的是,当时还有一些读书人像葛延之那样,“自江阴担簦万里,绝海往见”[327],向他请教并留伴一月。东坡遂教以文法、书法[328]。还有吴复古,“于绍圣丙子至惠州,同轼游罗浮,又过循州见辙,及轼安置儋州,复古又从之游”[329]。东坡的眉山老乡巢谷,以七十三岁高龄,徒步自眉山远访苏氏兄弟,先见苏辙于循州,又欲访苏轼于海南,不幸病死于半途[330]。这些都是令东坡深为感动的。

东坡既以箕子自任,便自觉担负起了促进海南文化的责任。他看到当地多荒田,人们不重视农业,不得温饱,故作诗鼓励黎人从事农耕[331];又看到海南人信巫,杀牛作药,便作文告喻乡人重惜耕牛[332];当地风俗每让男人守门户而让女性出门劳作,他又写文章批评这“坐男使女”的风俗,希望能够改变。至于海南人文文化的落后,则令他最感忧虑。他曾到儋州城东的学舍去访问,却发现那里寂寥无声,学生星散,先生忍饥独坐,便为自己没能起到教化斯民的作用而深感惭愧[333]。他的“罪人”身份不允许他直接干预地方政府的教育事业,只能以自己的身体力行,以个人的感召力,通过纯粹民间的方式起到影响作用。他为邻家小孩的诵书声感到欣慰,又经常与一些学生、秀才往来,营造文化的氛围。“莫作天涯万里意,溪边自有舞雩风”[334],他以海南的孔子自况了[335]。琼州的一个文士姜唐佐,跟从东坡学习,东坡便赠他两句诗曰:“沧海何曾断地脉,白袍端合破天荒。”[336]此两句构思雄奇,骨力高健而意味深远,表达了他对于开发海南文化的信心,和对于海南文化人的殷切期望。“沧海何曾断地脉”,那不仅是指自然的“地脉”,更是指祖国文化的一体性,和各地人士斗“破天荒”,建设文化的精神。这是文化学意义上的“大地”,而为东坡所栖身其上者。从这里我们也能略窥东坡“过海后诗”的精义入神之境界,那是与杜甫的“夔州以后诗”并称的艺术极品。

东坡在海南岛贬居整整三年。这三年里,他除了写作诗歌和不少小品题跋外,还对自己一生的学术思想作了总结,既修订了他在黄州所作的《易传》、《论语说》,又以主要的精力完成《书传》,并因深感“近来史学凋废”[337],而打算写作一部史学批评专著《志林》,却未能全部完成[338]。他能在海南进行著述,颇得力于广东的朋友郑嘉会(字靖老)借给他的千余卷书籍,通过海舶运到儋州[339]。至于他著书的目的,则自云“稍欲惩荆舒”[340]。这“荆舒”二字出自《诗经·宫》,原指蛮夷之邦,但由于王安石初封舒国公,后改封荆国公,所以前人一般认为苏轼此语乃针对王安石而发。不过,这样理解还未确切。绍圣以后,新党树王安石为偶像,以“新学”为儒学的标准解释,来钳制天下的学术,也使“新学”本身成为教条。在此环境下,东坡奋力著述以“惩荆舒”,其用心更确切地说是要反对绍圣诸臣借“新学”独断学术,以捍卫学术思想的自由、独立原则。如就王安石的学说本身而言,他是并不一概排斥的,早在元祐时就说过“王氏之文未必不善,而患在好使人同己”[341],黄庭坚也曾称赞“荆公六艺学,妙处端不朽”[342],他们反对的是学术独断,而不否定荆公“新学”自身的价值。同样,东坡对自己的学说也极为珍视,“大道久分裂,破碎日愈离。我如终不言,谁悟角与羁?”[343]他相信自己是在探索真理、宣扬真理。

这样,我们可以把苏轼从元丰末离开黄州,至去世,看作他一生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其思想最后成熟的阶段,而在海南期间他的学术著作中得到较系统的总结。宋代的士人,凡在政治上投入精力甚巨,从而也卷入政争甚深者,例于谪居期间集中进行文艺创作与学术著述,这可以称为一种“谪居文化”。海南岛自古有“海角天涯”之称,是宋代贬谪士人的极限,而在这里“食芋饮水,著书以为乐”[344]的苏轼,则为此种“谪居文化”创造了一个最高的典范。这种典范的意义,也许可用一句话来概括,曰:亲近大地。

九、走向人生旅途的终点

死亡是人类每一个个体无法逃脱的必然归宿,但从未有人拥有过死亡的经验,死亡问题是历来哲人们苦苦追索的难题。“未知生,焉知死”[345],孔子认为“知死”比“知生”为难,对子路“敢问”死亡的问题,拒绝作出答复。然而,一个人如何对待死亡,最直接地反映了他人生思想的核心内涵与特点。苏轼对此早有思考,如在熙宁五年(1072年)所作的《墨妙亭记》中就认识到“人之有生必有死”是个无法逃避的自然规律,“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所有养生救死之法都用尽了,“至于不可奈何而后已,此之谓知命”。他提出要“知命”,又要“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这是苏轼应对死亡的一种思路。比之“死生有命,富贵在天”[346]来,多了一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而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也就是死亡日益逼近的特定时刻,他对生死问题的思考,则达到了一个更高、更深刻的层次。

正当苏轼准备终老海南之际,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宋哲宗去世,在神宗妻向太后的主持下,哲宗异母弟赵佶继位,是为徽宗。由于新党宰相章惇在皇位继承问题上曾与向太后异议,故被排斥。为了打击章惇所领导的政治力量,被章惇迫害的元祐旧党便渐获起用,政局于是又一次发生逆转。此年五月,苏轼内迁廉州(今广西合浦)的告命下达,他于六月初离开居住三年的儋州,并于六月二十日夜晚渡过琼州海峡北返。他写道:“参横斗转欲三更,苦雨终风也解晴。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空余鲁叟乘桴意,初识轩辕奏乐声。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347]这是他政治上“自我平反”的宣言书。政敌们的种种诬陷污蔑,像久下不止的雨,像终日不停的风,像浮云阴霾,统统一扫而光,终于还我一身清白:他收拾起乘桴浮海的打算,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又充满了信心和憧憬。

苏轼的兴奋之情是很自然的,然而,从此起直到最后逝世的一年时间里,命运还将给他以各种磨炼和考验,使他继续咀嚼生活的全部苦涩及其中奥秘。只是现在的苏轼,已是历经大起大落、几起几落的成熟睿智的坡翁,未来的种种生活曲折促使他更成熟,使他更稳健地走向生命之旅的终点。

这最后的一年,他的足迹贯穿了南中国。渡海后,先是盘桓于雷州半岛;八月又奉告命,迁舒州团练副使,永州(今属湖南)居住,于是由廉州前往永州,途经藤州(今广西藤县)、梧州(今属广西),因家眷尚在广州,遂东向赴广,然后折北而行;至英州(今广东英德),又得旨复朝奉郎提举成都府玉局观,在外州军任便居住,于是他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越大庾岭,经今江西境内的虔州(今赣州)、庐陵(今吉安),从赣水过鄱阳湖入长江,再东行至当涂、金陵(今南京)、仪真(今仪征)、金山等地,直至终焉之地的常州。在这奔波道途、不遑起居的一年里,他对迎面而来的种种坎坷曲折的遭遇,又经历了由亢奋而悲慨而超旷的心路历程。

一是与至亲好友的生死离别。苏轼将离海南前,曾致书当时编管雷州(今海康)的秦观,相约于徐闻县见面,“若得及见少游,即大幸也”[348]。及至相会,同行至雷州握别,秦观竟以《自作挽词》一篇相赠,真是不祥的兆头。果然,秦观北行至藤州,即逝世了。秦观是“苏门四学士”中与苏轼思想最为相投、情感最为深厚之人,撒手于久困而初露光亮之际,这对苏轼不能不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他连声说:“哀哉痛哉,何复可言!当今文人第一流,岂可复得!”[349]

对秦观可说是撕肝裂肺、呼天抢地的“死别”,而对于他的弟弟苏辙,则是最终未能谋面的“生离”了。苏辙先时贬居循州(今广东龙川),但已在二月先于苏轼被命量移永州,继又移岳州(今湖南岳阳),后又复太中大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外军州任便居住。他就选择了颍昌府(今河南许昌)作为居住地。及至苏轼渡海北至广州等地时,他早已启程离去了。此时此刻,兄弟俩原有多少情愫要当面倾诉,然而参商暌违,徒呼奈何!直到苏轼在常州临终之时,苏辙因事未能前来,他只好作书相嘱:“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后来“辙执书哭曰:‘小子忍铭吾兄!’”[350]。苏轼不得已把后事托给另一友人钱世雄,钱氏尝有文记苏轼临终语:“万里生还,乃以后事相托也。惟吾子由,自再贬及归,不复一见而诀,此痛难堪。余无言者。”[351]如果他心头涌起二十五年前“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句子,其抱恨之深重,真可谓无法言说了。苏轼似被注定要尝遍各种人生苦况与生存煎熬以后,才能由此获得精神的升华。

二是政治前途的阴晴交替。建中靖国元年正旦刚过,他北返到达大庾岭。在宋代一般官员们的心里,这座山岭具有特殊的含义,他们若一旦贬官岭表,就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消歇,少有北返的希望。当时有所谓“春、循、梅、新,与死为邻;高、窦、雷、化,说着也怕”[352]的民谚,环境的凶险恶劣,对任何人的心灵都是一种威胁与震撼。苏轼在绍圣元年(1094年)九月经此岭赴惠州,度过了长达七年的岭海贬谪生活。如今居然登岭北归,不禁感慨万千。岭上一位老者得知他是苏轼后,“乃前揖坡曰:‘我闻人害公者百端,今日北归,是天祐善人也。’”[353]苏轼于是题诗作谢道:“问翁大庾岭上住,曾见南迁几个回?”[354]这个不用回答的问句显示出苏轼屡贬不屈的傲岸,也透露出否极泰来的欣喜之情。“建中靖国”这个年号,表示其时朝廷施政大计在于调停新旧两党,自章惇被罢后,新党立场鲜明的蔡京、蔡卞也相继离京,而由新党的曾布与旧党的韩忠彦共同主政,元祐党人纷纷起复。苏轼在下岭时又题诗云:“下岭独徐行,艰险未敢忘。遥知叔孙子,已致鲁诸生。”[355]按照陆游的解释,末两句是借西汉叔孙通为汉高祖征召鲁地儒生的典故,说明元祐诸臣俱已大用,“惟东坡兄弟犹领宫祠。此二句盖寓所谓‘不能致者二人’,意深语缓,尤未易窥测”[356],则含有苏轼盼被重用的政治期待。果然,他“初复中原日,人争拜马蹄”[357],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当他舟行至毗陵(今常州)时,“病暑,著小冠,披半臂,坐船中。夹运河岸,千万人随观之。东坡顾坐客曰:‘莫看杀轼否?’其为人爱慕如此”[358]。其情景,其气派,宛如元祐初司马光之进京为相。苏轼将登廊庙的传闻,绝非无根浮言,而是言之凿实的政治信息。其时章惇之子章援致函苏轼云:“迩来闻诸道路之言,士大夫日夜望尚书(苏轼)进陪国论……尚书固圣时之蓍龟,窃将就执事者,穆卜而听命焉。”反映出当时政界舆论已较普遍地看好苏轼。章援甚至说:“旬数之间,尚书奉尺一,还朝廷,登廊庙,地亲责重。”[359]仿佛苏轼之被重用,“进陪国论”,已是指日可待之事了。尽管岁月的沧桑已给此时的苏轼染上满头白发,额上也镌刻下条条皱纹,然而在他心中无疑又鼓起了“奋励当世”的许国热忱。

但是,当苏轼越来越向北宋的皇城走近时,他应该也不难获知“建中靖国”的另一层含义,“建中”毕竟不是“更化”,在新旧两党人物被兼收并蓄的同时,两党中的“极端”人物也要被压制,新党立场鲜明的蔡京、蔡卞兄弟被放离京城,而苏轼、苏辙兄弟便被认作旧党立场最为鲜明的“极端”人物,并不在收用之列。早在元符三年正月,最初召归元祐党人时,曾布就已向蔡卞保证:“公但安心,苏轼、辙辈未必便归也,其他则未可知耳。”[360]这说明“建中靖国”的局面本是以蔡氏兄弟与苏氏兄弟同时出局为代价的,所谓“左不可用轼、辙,右不可用京、卞”[361]。苏轼走向京城的步伐注定要停留在途中的某一处,所以,越往北走,他的步伐就越由轻快变得滞重。他逐渐确定此行的终点在颍昌府,以便与胞弟苏辙朝夕相处,一面践偿兄弟俩早年“夜雨对床”的夙愿,一面也便于获取京中的信息。

时局的变化说明定居颍昌还是奢望。向太后跟当初的高太后是很不相同的,她并不能全部地掌握也无意于长久地拥有进退士大夫的权力,而且她本人的政治倾向也并不是向旧党一面倒的,虽然不满于章惇,却颇眷顾于蔡京;至于徽宗皇帝,则更有意于继述父兄,在韩忠彦与曾布之间,他显然更亲近曾布。在此情势下,韩忠彦的地位岌岌可危,而曾布、赵挺之等人则紧锣密鼓地酝酿起“绍述之议”,以迎合徽宗,召回蔡京,以投太后所好,使政局再度转向不利于旧党的方向。当苏轼获取了这些信息后,便只好放弃定居颍昌的打算,致书乃弟云:“兄近已决计从弟之言,同居颍昌,行有日矣。适值程德孺过金山,往会之,并一二亲故皆在座。颇闻北方事,有决不可往颍昌近地居者(自注:事皆可信,人所报,大抵相忌安排攻击者众,北行渐近,决不静耳)。今已决计居常州,借得一孙家宅,极佳。……恨不得老境兄弟相聚,此天也,吾其如天何!然亦不知天果于兄弟终不相聚乎?”[362]此所说“北方事”,即指朝廷政局的变化。苏轼最后说:“兄万一有稍起之命,便具所苦疾状力辞之,与迨、过闭户治田养性而已。”[363]仕进之志已绝,苏轼被迫下了最后的决心。对于一生徘徊、依违于出处进退仕隐之间的苏轼,他画这个句号纯系出于无奈,但却推进了他对人生问题的思考,深化和丰富了他的人生思想的内涵。

三是病痛的反复煎熬。苏轼说的“所苦疾状”,确是实情。六十六岁的年龄,在当时已算高寿;又从瘴疠之地的岭南返回,已身染瘴毒;一年来行走道途,以舟楫为家,生活极不安定;时值盛暑,河道熏污,秽气侵入——他终于病倒了。

自建中靖国元年六月一日因饮冷过度,中夜暴下(痢疾)起,至七月二十八日去世,苏轼在这五十多天中的病情变化、用药情况,今尚留下颇为详细的材料,完全可以恢复和重建他的病历档案。大致来说,从六月一日夜“病暑暴下”以后,曾进黄蓍粥,“觉稍适”。但几天后到仪真,“瘴毒大作”,腹泻不止。从此又胃部闷胀,不思饮食,也不能平卧,只能“端坐饱蚊子尔”。此时“河水污浊不流,熏蒸成病”,病情增重。以后病况时增时减,于十二日渡江至润州(今江苏镇江),闻苏颂病亡,伤悼不已,面对苏颂后人只能“侧卧泣下不能起”了。到了六月十五日舟赴常州,赁居于孙氏馆(即今常州市内延陵西路的“藤花旧馆”遗址)。转眼至七月,天虽大旱,但苏轼的病势却在立秋日(十二日)和十三日递减,实非吉象,而是回光返照。果然至十五日病势转重,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详述云:“某一夜发热不可言,齿间出血如蚯蚓者无数,迨晓乃止,困惫之甚。细察疾状,专是热毒,根源不浅,当专用清凉药。已令用人参、茯苓、麦门冬三味煮浓汁,渴即少啜之,余药皆罢也。庄生云:在宥天下,未闻治天下也。如此不愈则天也,非吾过矣。”[364]但药物勿灵,气浸上逆,无法平卧。晋陵县令陆元光送来“懒版”,此物“纵横三尺,偃植以受背”[365],类似于今日的躺椅。七月二十八日,一代文宗最终就在这“懒版”上溘然长逝。

就苏轼的病况来看,兼有瘴毒、肠胃、心肺、血液之类的多种疾病。苏轼具有医药知识,存世的《苏沈良方》传是他与沈括所搜集的经验方。他自病自诊,却有失误。“专用清凉药”,本是对症下药之举,但除“麦门冬”系清凉药外,“人参”、“茯苓”却是温药,可能为了补气而一并服用。其实应先治“热毒”,再作补气。清林昌彝《射鹰楼诗话》卷七也提出苏轼用药有误,他认为此时苏轼受病之因乃是“阳气为阴所包”,应以服“大顺散”为主,“而公乃服黄蓍粥,致邪气内郁,岂不误哉?”“后乃牙龈出血,系前失调达之剂,暑邪内干胃腑,法宜甘露饮、犀角地黄汤主之,乃又服麦门冬饮子,及人参、茯苓、麦冬三味,药不对病,已至伤生,窃为坡公惜之”[366]。其说亦可备参考。总之,苏轼用药有误恐是加速死亡之一因。

与病魔的艰苦搏斗,以及亲情友情的苦恋无著、许国宏愿的最终幻灭,这一切似乎证明着苏轼是为了尝尽人生苦难而降生人间的,他注定要走过一条曲折坎坷、荆棘丛生的生活道路;然而,苏轼的死,他在这个特定时刻即临终弥留之际所表达的对于人生的最后关怀,却又证明着精神力量可以超越生存环境的恶劣,而达到自适自由之境,这又是他的不幸之幸。

苏轼在临终前的三次言行,为他多难多彩的人生作了最深刻的总结。

相传李公麟在镇江金山画有一幅苏轼像,苏轼此次过之,自题一首六言绝句云: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367]

按“心似”句典出《庄子·齐物论》:“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乃是颜成子游问南郭子綦之语。郭象注云:“死灰槁木,取其寂寞无情耳。夫任自然而忘其是非者,其体中独任天真而已,又何所有哉!”则是形容离形去智、身心俱遣而达物我两忘、随顺“自然”、“天真”的人生境界。“身如”句也出《庄子·列御寇》:“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泛若不系之舟,虚而遨游者也。”意指弃智屏巧、一任自然的生存态度,犹如虚舟漂行,无所系绊,自由自适。苏轼一生漂泊无常,对“不系舟”之喻当别有一番体会,前不久经江西时,他就吟诵过“用舍俱无碍,飘然不系舟”[368]的诗句。对一般人来说,心之所怀、身之所处,其实现与否、安适与否,本是决定人生苦乐的,如此则苦乐全由外部世界决定;但在智者看来,灰心与漂泊之苦,与顺运任真之乐,只在转念之间,取决于自己对于人生的一种态度。因此,我们对“问汝”两句可作两层理解:对于兴邦治国的“功业”来说,这是一句自嘲的反话,而对于建树多方面的文学业绩,尤其是对于人生思考的收获来说,这又是自豪的总结。黄州、惠州、儋州的十多年贬居生活,不仅是他文学事业的辉煌时期,也是他人生思想范型发展、成熟乃至最后完成的最关键时期,可以说,没有这一段生存挫折的磨炼与玉成,也就没有今人所津津乐道的苏东坡。

要深入理解这首六言绝句的丰富含蕴,还可以参悟他的另一次谈话。七月二十三日,苏轼的方外友径山维琳来访,两人于夜凉时对榻倾谈。

还在三十年前,苏轼任杭州通判时,就聘请维琳主持径山寺法席。径山古刹由唐代宗时牛头宗法钦禅师正式开山,但维琳却是云门宗法嗣。苏轼先后两次任职杭州时,与僧道交游频繁,是他接受佛教思想影响的最重要时期。他三上径山,写作诗文近二十首,其中如“有生共处覆载内,扰扰膏火同烹煎。近来愈觉世路隘,每逢宽处差安便。嗟余老矣百事废,却寻旧学心茫然”[369],“嗟我昏顽晚闻道,与世龃龉空多学。灵水先除眼界花,清诗为洗心源浊”[370]等,都表现出超脱外部世界的争斗与烦扰,寻求清心禅悦的意趣。而今苏轼是劫后余生,病入膏肓,维琳远道专程探疾,话题自然集中到生死问题上。

七月二十五日,苏轼手书一纸给维琳云:“某岭海万里不死,而归宿田里,遂有不起之忧,岂非命也夫!然死生亦细故尔,无足道者。”[371]已觉大限将至,而心态平和。二十六日他与维琳以偈语应对,他答云:

与君皆丙子,各已三万日。一日一千偈,电往那容诘。大患缘有身,无身则无疾。平生知罗什,神咒真浪出。[372]

五六两句是他四年前所作《思无邪铭》[373]中的成句,仅改“病”为“疾”以赴韵,说明直至病危之时,苏轼仍神志清明,记忆一如往常。在这篇《铭》的《叙》中,他说:“夫有思皆邪也,无思则土木也,吾何自得道?其惟有思而无所思乎?”“思”是生命本身的内容,“所思”则是对象,是外物,“有思而无所思”,就是放弃对外物的执著,而回归生命自身。同样,“大患缘有身,无身则无疾”,意谓外物所满足的是身欲,人之所以受外物控制而忧喜随之、疾病困之者,为其心念系于身欲之故,若明了身世暂寓的真相,则可回归生命的本真。结尾“平生知罗什”两句,维琳亦难索解,询问之后,苏轼索笔一挥而就:“昔鸠摩罗什病亟,出西域神咒,三番令弟子诵以免难,不及事而终。”则明确表示对佛教迷信虚妄的摒弃。直至二十八日苏轼弥留之际,他已失去听觉、视觉,维琳“叩耳大声云:‘端明宜勿忘(西方)!’”苏轼喃喃回应道:“西方不无,但个里着(力)不得。”在旁的钱世雄说:“固先生平时践履至此,更须着力!”苏轼又答道:“着力即差。”[374]据惠洪所记:“东坡没时,钱济明侍其傍,白曰:‘端明平生学佛,此日如何?’坡曰:‘此语亦不受。’遂化。”[375]两者具体记述稍异,但对所谓“西方”极乐世界的信仰之怀疑,则是一致的。清潘永因《宋稗类钞》卷六《伤逝》引李秃翁语云:“‘西方不无’,此便是疑信之间。若真实信有西方,正好着力,如何说着力不得也。”苏轼浸润佛学颇深,但他毕竟不会把自己生命的最后依托交付给虚幻缥缈的佛教西方世界,他总是力求把握住真实的自我存在,追求人生价值的完成。对此,他始终保持着清醒和自信。

苏辙的《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这样记录其兄的临终情形:“未终旬日,独以诸子侍侧,曰:‘吾生无恶,死必不坠,慎无哭泣以怛化。’问以后事,不答,湛然而逝。实七月丁亥也。”面对死亡,他平静地回顾自己的一生,光明磊落,无怨无悔,自信必能升入自由、自主的精神“天国”。“慎无哭泣以怛化”,典出《庄子·大宗师》,叮嘱家人且勿哭泣以惊动垂死之人。苏轼早年曾描写过释迦牟尼涅槃时众人“悲恸殒绝”的情景:“道成一旦就空灭,奔会四海悲人天。翔禽哀响动林谷,兽鬼踯躅泪迸泉。”[376]而苏轼自己却从庄不从佛,只愿以最平淡安详的方式无牵无挂地告别人世。黄庭坚《与王庠周彦书》[377]也述说了他当时听到常州来人相告:“东坡病亟时,索沐浴,改朝衣,谈笑而化,其胸中固无憾矣。”他对生命意义的透辟理解,他对人类自身终极关怀的深刻领悟,消融了濒死的痛苦和对死亡的恐惧。“湛然而逝”、“谈笑而化”,他的确毫无遗憾地走向自己人生旅途的终点。他有个最好的完成。

苏轼死讯传出后,“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其君子相与吊于家;讣闻四方,无贤愚皆咨嗟出涕;太学之士数百人,相率饭僧慧林佛舍”[378],形成了群众性、自发性的吊唁活动。亲朋好友、门生故旧的哀悼之文,更是无法一一列举。这里仅录李廌的祭文片断:

道大不容,才高为累。皇天后土,鉴平生忠义之心;名山大川,还千古英灵之气。识与不识,谁不䀌伤;闻所未闻,吾将安放![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