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试验条件

水电站设备启动试验前应具备运行技术与环境的基本条件和合规性要求,以保障设备启动运行的安全性。与水电站机电设备的功能和运行要求基本类似,启动试验所具备的条件主要是在工程进度要求、设备和运行技术条件、运行环境要求、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

对于新建水电机组的启动试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满足电力调度管理的要求。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对于新投产水电站或扩建、改建工程后的机组首次并网90日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规定的技术资料,并报送并网运行申请书并得到批准。

(2)新设备或改造换型设备应满足并入电网的技术要求,主要有:

1)电气一次设备交接试验项目完整、合格。

2)接地装置及接地引下线满足热稳定校验要求。

3)机组应按照电网要求配置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或具有同类功能的其他装置,静态试验合格。

4)调度自动化设备的性能指标满足所接入系统的要求。电网调度机构相关自动化系统已经试验完成。

(3)启动试验范围内工程进度及安全措施应满足的启动条件主要有:

1)土建工作完工,道路畅通,照明良好;相关设备安装试验结束。传动、联锁试验正常,具备启动条件。

2)各保护定值有书面定值计算报告和整定通知单,并整定和试验结束。

3)设备现场标识正确、明显、齐全。设备正式调度命令已下达。

4)运行与试验必需的各种工器具及必须的安全措施(如接地线、围栏、标示牌)已准备齐全。

5)试验现场通信畅通。

(4)运行技术与组织管理准备到位。现场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已编制,相关人员已熟悉和明确职责。

(5)启动试验组织技术措施到位,主要有:

1)完成了设备启动试验方案编制、审批。

2)所有参加试验的试验人员经过技术交底并熟悉方案。对于入网参数测试和模型测试应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完成相关准备手续。

3)大型启动试验应成立试验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如试验指挥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