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管理:原理与案例(第3版)
- 王卓甫 杨高升主编
- 2411字
- 2021-04-16 21:40:45
第二节 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策划
一、常见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
纵观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的演变,不难发现其与工商企业管理的演变的轨迹类似。工商企业管理从家族式管理到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其本质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是社会化、专业化生产的必然趋势。在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方项目管理方式发展也不例外。国内外常见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有:自主管理、委托管理和一体化管理三种方式。
1.自主管理方式
所谓自主管理,即由业主方自己组织队伍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其又可细分为:“业主方+工程监理”、“业主+工程监理方+DAB”和“业主+
项目控制方(Project Controlling,PC)”三种方式。
(1)“业主+工程师/监理”方式。业主方主要依靠自己力量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其委托工程师/监理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并赋予工程师/监理一定的权力,对项目目标进行控制。
(2)“业主+监理+DAB”方式。业主方主要依靠自己力量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但在实施阶段除委托监理外,还组建争端协调小组DAB,由其协调处理合同双方的重要争端问题。这在大型国际工程中广泛应用。
(3)“业主+PC”方式。业主方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但在项目实施阶段,其委托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项目信息进行管理,并要求根据信息的分析处理,定期提出项目实施现状、目标控制措施分析报告,为业主方的项目控制、项目决策提供支持。
2.委托管理方式
所谓委托管理方式,即由业主委托工程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等,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开展项目管理的方式。目前,常见的委托
管理模式有PM方式和CM agency方式。
(1)PM方式。根据项目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合同中规定的权限和承担的责任不同,PM模式可进一步分为项目管理承包型(PMC)和项目管理咨询型(PM)两种类型。这两类的最大区别在于:①前者承担成本超支的经济风险,而后者拿佣金,不承担成本超支的经济责任。②前者直接与承包商签署合同,也有可能自身承担一些外界及公用设施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而后者仅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并不与承包商直接签署合同。
(2)CM agency方式。业主方委托CM单位(一般为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任务,包括与设计方的协调,通过合理化建议协同设计方一起改善设计的“可施工性”,进而可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有利于缩短工期。因此CM单位一般在设计阶段提前介入,其与业主方的合同形式为成本加酬金合同。
3.一体化管理方式
一体化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Team,PMT)方式,即业主方与委托
项目管理公司或工程咨询公司组成项目管理联合体,统一对项目进行管理。以实现业主方和项目管理公司的资源优化配置。FIDIC的合同文本(FIDIC IGRA 80 PM)规定,如采用PMT方式,则业主方管理人员将在项目管理联合体的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选择影响因素
影响业主方管理方式选择/设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项目的经济属性。公益性工程项目由于项目业主的缺位,若由政府直接管理,从已有实践来看,存在成本超支、工期延长等效率低下问题,因此宜采用委托管理方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成立了一些专业化的事业性质单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如日本的高速公路公团、香港的公路局等。对于非公益性项目而言,项目业主采用何种项目管理方式,则要视业主方的建设管理能力、偏好、经营战略和项目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定。
(2)业主方的建设管理能力、偏好和经营战略。业主方的建设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则可能倾向于采用自主管理方式。反之,则可能采用委托管理方式。此外业主方的经营战略也会影响某特定项目的项目管理方式的选择,譬如主营家电制造业的企业在多元化扩展过程中,如拟进入房地产行业发展,则可能新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采用自主管理的方式,有利于积累经验。业主方决策者的偏好对项目管理方式的选择也有影响。
(3)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复杂程度高意味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大,会更容易出现工程变更、索赔或合同纠纷,因此对项目管理者的协调、专业知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更高,此时业主方借助于项目管理公司的人力资本和管理经验优势,即采用委托管理方式,能够更有效地规避或减少风险,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反之,对于复杂程度低的项目,可以采用自主管理方式。
三、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策划步骤
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设计与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策划思路类似,此处不赘述。
[案例3-3]某调水工程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策划
一、工程、建设环境和业主方特点与案例31相同。
二、可行的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
(1)河道工程可行的业主方管理方式。业主方项目管理能力(人数)有限,而河道工程建设条件又比较复杂。因此,河道工程应采用“代建/PM+监理(辅助)”方式,其中,考虑到建设条件的复杂性,有必要让代建/PM方由地方政府负责组建,并派业主方代表对项目管理工作给予指导,即河道工程业主方管理方式可行方式只有一种:“业主方代表+代建人(地方政府组建)+监理(辅助)”的方式。实践表明,这是合理的。
(2)水泵站工程可行的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与河道工程相比,水泵站工程建设条件相对简单。因此,泵站工程可采用“业主+监理(主导)”和“业主+监理(辅助)”方式。其中,在“业主+监理(辅助)”方式中,要求业主方投入较多力量,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此方式即为传统业主管理方式;在“业主+监理(主导)”方式中,业主方只设代表,要求监理方在项目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相当于代建方式。业主方水泵站工程建设实践也表明,这两种业主方管理方式应是可行的。当业主方管理人员允许时,“业主+监理(辅助)”方式更佳。
三、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决策
某调水工程业主方可行的管理组织方式较少,因此选择/决策也就十分简单。
[解析]工程发包方、业主方管理组织方式和合同类型三者总称为工程交易
模式,而这三者在设计时是相互影响的,有必要统筹考虑,即将它们放在一个平台上分析设计,详细可见文献:《建设工程交易理论与交易模式》(王卓甫等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