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
- 山东省水利厅发布
- 330字
- 2021-04-09 22:34:47
设计概算
第一章 工程分类及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照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两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由工程部分、专项部分两部分构成。
1)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
2)专项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其他可根据需要计列,如水文设施工程,采用其他行业定额编制的供电设施工程,穿越铁路、公路等专项工程。
(3)工程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专项部分的项目划分执行水利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以及其他专项设施工程的相应行业规定编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