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格塑造:营造立体化的德育发展环境

有专家指出,衡量一个人是否是“受过教育的人”的根本标准,不在知识,而在美德,除了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还包括那些更具有道德意味的品德,如仁慈、公正、诚实、宽容、讲信用等。

从广义的角度讲,品格可分为:行为习惯、个性修养、道德品质(风范)三大组成部分。品格突出一个“品”字,一定要把学生培养成有品质、有品位的人,这才是“受过教育的人”的形象。“谢谢你、对不起、请原谅”应该成为每个学生常说的话语;“诚信、宽容、感恩”应该成为每个学生常怀的意识。

多年的教育实践已经证明张扬个性的必要性,但决不能忽略对孩子的公德教育,必须从小培养孩子礼让仁和、合作共进的为人智慧。值得强调的是,品格只能由品格来塑造,人格只能由人格来培养,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先做到。教师的劳动有特殊性,在引导学生认识周围世界的同时,自己也作为周围世界的一个重要成分(活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参与到学生的认识过程之中。这是因为教学不仅是知识的输出,也是教师内心世界的展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然流露的思想、品德、风貌、学识、才能、作风、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无不潜移默化地影响、感染和熏陶学生的心灵。学生有向师性,从幼儿园儿童到大学生都有模仿教师的倾向。所以,无论教师是否意识到,事实上教师的言谈行为、为人处世的态度都被学生视为榜样,被学生竭力模仿。

总之,素养导向的教学要求教师:首先要具有积极的生命情态,是心地善良、有情有爱、充满生命活力的人,对社会肩担道义,对工作爱岗敬业,对生活乐观向上,对困难愈挫愈勇,对他人团结合作,对自我勤奋进取。其次要具有强烈的育人情怀。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是途径、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