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甘泉县志》(1990~2010)是1993年出版的《甘泉县志》的续编。上限自1990年,下限至2010年底。对前志无载或个别记述需要,则适当上溯下延。记述范围以甘泉县行政区划为准。

二、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全面系统记述本县范围内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充分反映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程和成就。

三、体例编排为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结构分编、章、节三个层次;全志设33编,力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

四、体裁沿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图表随文后。政区地图、彩色照片、序言、凡例依次设于志前;目录后列概述、大事记;附录、索引、后记赘于志末。

五、采用现代语体文,第三人称,以记叙为主,文字力求准确、简明、流畅。《概述》、编下序叙议结合;《大事记》多以编年体,兼以纪事本末体;其余述而不论。

六、正文因事系人,直书其名;以正面人物为主;坚持生不立传;影响重大者入“人物简介”或 “人物表录”。立传人物以卒年先后排序,简介人物以生年先后排序。

七、凡表示时间、数字、比率的,通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其余均用汉字。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面积、容积一般按全国通用标准书写,根据社会使用习惯,同时保留如公斤、公里、平方公里、亩、分等传统计量单位。表示时间、数值范围的用浪纹“~”表示。表格内“—”表示无数据,“…”表示数据不详。标点符号沿用2010年国家使用规范。

八、重大补遗、前志勘误、当代具有标志性重要文件等选入 《附录》。

九、资料均来自相关业务单位提供和档案查询;极少量来自知情者口述。凡经济、人文等主要数据均以统计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