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城建环保

甘泉县城乡建设速度惊人,面貌变化翻天覆地。1990年,县城多段狭窄弯曲的土石小街凹凸不平,崎岖巷道晴通雨阻,低矮破旧瓦房沿街遍布,市政设施缺漏滞后。集镇、农村更是原始落后不堪。2000年起,甘泉城乡规划已经出台,城乡建设步入快车道。2010年,城区已建成高标准1街7巷13路和3个休闲广场,给水、路灯、护栏、公厕、果皮箱、广告箱、排污、行洪、行道树等配套市政设施一应俱全,绿化、美化、环卫保洁后来居上,达到国家园林式标准。机关单位办公大楼纷纷落成,商住高层接连拔地而起,各类商住小区、保障安居工程、居民自有建筑鳞次栉比。市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是20年前的3.37倍。基层乡镇所在地改造旧街,建设新区,整齐划一。移民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就斐然。农村人均宜居住房面积超过34平方米,是1990年的3.78倍。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等均已法制化运行。

县委、县政府一直重视城乡环境治理和保护,特别是1998年后,尤其注重大气污染、石油污染、河流污染、废物污染及节能减排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实施,效果显著。

第一章 城建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990年,甘泉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建制,编制17人,领导1正3副。下辖自来水厂、房管所、建材厂、环保站4个事企业单位。1993年4月,土地管理局并入后改称甘泉县国土建设环境保护局。1996年10月,土地管理局分离单设后,更名为甘泉县城乡建设环保局。1998年1月,环保局分设,改称甘泉县城乡建设局。2010年12月,更名为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建制,编制6人,领导1正2副。下辖房管局、环卫处、监察大队、规划办、招标办、园林处、质监站、污水处理站8个事业单位和建筑工程公司1个企业。局系统共有职工109人。期间,王振国、郭柯毅、魏志明、惠建平、姚杰、白毅民先后任局长。单位驻县城中心街。

第二节 事业机构

房管局 1990年,甘泉县房管所,股级建制,设所长1人。隶属城建局。1992年4月,副科建制,设所长1人。1996年,正科建制,领导1正1副。2004年,房管所与房改办合并,成立甘泉县房地产管理局,事业单位,编制12人,领导1正2副。期间,王凤来、牛佩君、胡占宏先后任所长、局长。房管局主要负责产权证的登记发放、抵押贷款、房屋拆迁登记、房产评估、买卖交易、房屋租赁管理等工作。

城建监察大队 1998年6月,甘泉县城建监察大队成立,事业单位,正科建制,隶属城建局,编制10人,领导1正1副。2004年,成立城市市容、城市市政和城市规划3个监察中队。2010年,编制18人,领导1正2副。期间,封德才、南学义、张学智先后任队长。

环卫处 1990~1995年,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环保站负责。1996年,成立甘泉县环卫监察大队,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配备15人。1998年4月,改称甘泉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副科建制,主任1人,配备28人。2010年,编制19人。期间,张生泉、白玉龙、王文彦先后任队长、主任。环卫处主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回收填埋工作。

园林处 1990~1996年,城区绿化工作由城建局负责,1997~2003年,由环卫处负责。2004年12月,甘泉县园林绿化管理处成立,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编制4人,设主任1人。期间,刘光军一直任主任。园林处主要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的审查、批准、验收;负责县城规划内的公共绿地、广场、游园及城市街道的绿化、种植、养护管理等。

规划办 2004年12月,甘泉县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成立,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设主任1人,编制5人。期间,安雪萍一直任主任。规划办主要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

质监站 1989年,甘泉县建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股级。1998年3月,改称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编制5人,设站长1人。期间,曹华民、王锋先后任站长。质检站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招标办 2001年9月,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编制4人,设主任1人。2010年,编制6人。期间,赵建军一直任主任。招标办主要职责为:对全县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和专家库的建设及专家评委的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工作;对中标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全县市政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管理工作;核发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污水站 2010年12月,甘泉县污水处理站成立,事业单位,副科建制,隶属城建局,编制5人,设站长1人。李文军任站长。污水站主要负责重点排污单位的水质监测化验工作;城区污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管理工作等。

建筑工程公司 甘泉县建筑工程公司为县属集体企业,科级建制。1990年,公司有职工130人。2010年,有职工120人,其中技术人员40人。期间,王俊杰、贺志强、呼玉泉、王秀昌先后任经理。

公积金办 1992年9月,甘泉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和甘泉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时成立,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两个机构均为事业单位,正科建制,隶属县政府,领导1正2副,编制16人。2004年12月,房改办并入房管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上划延安市,实行垂直管理后,改称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泉县管理部。2010年,该机构为延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主任1正1副,编制4人。期间,陈文申、郑治忠、段瑞留、焦文先后任主任。

第二章 城乡规划

第一节 城市规划

1998年,《甘泉县城总体规划(1998~2010)》由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设计·94·研究院编制完成。县城规划南起姚店,北到关家沟水电站、丈子沟,东自凤凰山,西至洛河,包括太皇山和县屯村,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

2008年,《甘泉县县城总体规划(1998~2010)修编》完成。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至2015年,远期2016年至2025年。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北到关家沟、臭河子,南到南义沟,东到东山公园东界,西到西山公园西界,包括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凤凰山、太皇山、太平梁山、灯笼山等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7.74平方公里。

第二节 乡村规划

2007年,《甘泉县村庄布局规划》由陕西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设计分院编制完成。

规划范围与甘泉县行政区划面积一致。规划年限近期2007年至2015年,远期2016年至2025年。规划内容包括现状概况、发展战略、县域产业发展分区、全县人口预测和职能划分、村庄布局规划、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县域生态环境整治规划等。

2009年9月,道镇政府委托延安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道镇总体规划,下寺湾镇政府委托陕西省城乡设计规划研究院编制了下寺湾镇总体规划。

第三节 规划执法

1990年,审批办理新建户26户,单位4户,拆除违章建筑2户。1995年,遵循县城总体规划,严把建设审批关。无论集体或个人基建,必须先提出申请,到县局领取表格,再到所在乡镇主管部门签注意见,最后报县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填写 “两证一书”。全年审批办理修建单位13个,个人99户,拆除违章建筑7户。

2001年,坚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由主管县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依照《县城总体规划》,严把每一宗建设用地审批关。凡申请基建的单位和个人,规划人员逐一到现场勘测丈量,核实用地面积,做到审批政策、规划要求、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审批结果“五公开”。全年核发“一书两证”100个,总建筑面积53809.87平方米。其中单位办理院内修建24个,建筑面积26300.55平方米,新批6个,建筑面积17895平方米;个人院内修建48户,建筑面积6657.3平方米,新批22户,建筑面积2957.02平方米,发证执行率100%。全年查处各类违章违法建设案件43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19份,停工通知书34份,处理纠纷10起。

2005年,核发《选址意见书》33份,“两证”79套,总建筑面积158922平方米。其中个人建设69处,32614平方米,单位建设10处,126308平方米。查处各类违章违法建设案件203起。

2007年,编制完成县城中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审批。加强 “五线”(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水体蓝线、文物紫线、基础设施黄线)管理,确保居住和公共建筑的日照间距、配建绿地和停车位达到规定指标。全年发放“一书两证”108套,起草报批《甘泉县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举行了一次“一书两证”行政审批公开听证会。全年查处违章建设66起,对瓦窑沟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清查,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13起1240平方米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对22处无证建设给予停工、限期整改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2010年,执行“一书两证”和规划用地“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一般建设项目,由规划办审查后报局务会议研究再报请县政府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则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按基本建设程序予以审批。全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6份,办理“一书两证”134套。其中单位建房24套,个人建房74套,建筑总面积87986.2平方米。全年查处违章违法建设36起,依法拆除6处。同时,强化批后监管,严格规划综合验收。全年共组织竣工验收11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3份。

第三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街巷道路

1990年,甘泉县城街巷道路主要有1街2路若干小巷,城区规模较小。

中心街 一条主街道纵穿全城,南起瓦窑沟口,北至北关县民政局路口,全长1730米。主城区街道(瓦窑沟口至文化馆门口)平均宽度15米,街面混凝土,人行道宽3.68米且为砖铺路面;北关街(文化馆至民政局)古称铁匠巷,宽4~8米,无人行道,石板或砂土路面。

康乐路 东起文化馆,西至210国道交通饭店,全长250米,宽6米,渣油路面。

环城路 中心街南北两端与城外西门坪210国道连接而成。全长3900米。居民区若干小巷均未正式命名,多为约定俗成。诸如有美水饭店巷、武装部巷、招待所巷、狮子巷等,路面全部为砂石或黄土,多晴通雨阻。

2010年底,城区内共有1街7巷13路和3个广场。

中心街 一条主街纵穿县城,南起古泉饭店、北至北关桥头,长1380米,宽11米,人行道宽7米。

文化巷 手工业联社向下延伸至210国道,东西走向,长110米,宽6米。

文博巷 文化馆旁向内延伸,西东走向,长230米,宽6米。

凤凰巷 城关粮站向里延伸,西东走向,长380米,宽7米。

狮子巷 宾馆旁向内延伸,西东走向,长300米,宽5米。

爱民巷 宾馆对面西至210国道,东西走向,长310米,宽6米。

公安巷 公安局西侧向南延伸,南北走向,长750米,宽5米。

财苑巷 财政局至山根底,西东走向,长260米,宽5米。

迎宾路 金庄沟口至古泉饭店,南北走向,长1100米,宽12米。

宴宾路 古泉饭店至北关新桥,南北走向,长960米,宽12米。

和平路 原官井巷,武装部至210国道,西东走向,长270米,宽6米。

美水路 北关新桥至加气站,南北走向,长1940米,宽12米。

长青路 瓦窑沟沟口至原鸡场,西东走向,长1246米,宽8米。

康乐路 邮政局路口向下延伸至210国道,东西走向,长268米,宽8米。

河滨路 北关旧桥至美水酒厂,南北走向,长400米,宽5米。

龙首东路 电力局向东延伸至沟掌,西东走向,长720米,宽4米。

育英路 计生服务站至高级中学坡下,南北走向,长908米,宽7米。

西台路 计生服务站向南延伸至畜牧局窑背墙,南北走向,长510米,宽7米。

太皇路 太皇山大桥至火车站广场,南北走向,长946米,宽7米。

丈子沟路 龙首加油站向东延伸,西东走向,长450米,宽5米。

金庄路 金庄沟口至金庄小学,西东走向,长1350米,宽5米。

第二节 公用设施

1990年,县城公用设施简单又简陋:路灯仅中心街安装50盏,公共厕所8个均为旱厕,垃圾坑(台)10个,其他设施零星、稀疏、断续。1993年,投资7万元补修主街道砼路面、维修财政局巷防洪渠、修建西门坪公厕、垃圾台各1座,补配街道井盖、地漏35套。1996年,投资2万元完成太皇山大桥钢架渡槽基础维修,解决了城区5000人的饮水困难;投资18万元对西台区路面进行改造,土路改为砾石路面,解决了群众反映多年的出路、排水、供水困难。投资17.8万元对主街道路面、古泉饭店周围供水管道、美水宾馆排污渠、西门坪排污渠进行了改造和维修,新修垃圾台两个。1999年,投资350万元,新修北关街道52025米,增设了瓦窑沟与畜牧站至西马沟门,环城路至杨家砭段的路灯,共175盏。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办法,让地引资111.5万元,新修两处高标准水厕,结束了甘泉无水厕历史;新修垃圾台15个,维修垃圾台14个,设立卫生公约牌15个,更新、补齐人行道地砖1000平方米。2000年,投资450万元,建成北关主街道工程,硬化砼路面长620米,宽11米,将北关旧桥增宽到15米,完成排污管道铺设500米,共用地沟砌筑470米;投资74.6万元,建成北关小区集中供热站,供热能力达3万立方米,北关小区实行集中统一供热,增强了小区的整体服务功能;投资5.8万元分别在瓦窑沟沟口和钻采公司门前修建固定停车场各1处,总面积1330平方米,解决了出租车的定点停放问题。城区路灯总数240盏,公厕10座,垃圾台16座,行道树1280棵,绿地总面积5000平方米,休闲广场1个。

2001年,投资578万元完成了县城中心街道改造工程。改造路面长820米,宽11米;铺设彩色行道砖9416.8平方米,设安全防护栏1640米,广告灯箱207个;沿街设高压道路钠灯31盏,20米升降高压钠灯1盏,新设果皮箱36个;地下供排水 (污、洪)管网、有线电视广播传输、通信光缆等公用设施全部进入共用地沟。中心街道改造建设,彻底改变了县城基础设施滞后、配套设施功能不齐全的局面,解决了群众反映多年的热点、难点问题。投资1200万元完成了环城路改造工程,改造砼路面全长3.5公里,宽12米,工程包括地下排水(污、洪)管网、通信光缆、有线电视传输、人行道、安全防护栏、广告灯箱、行道树等配套设施。2002年,投资1162万元,完成了长青路、康乐路、和平路、太皇路和迎宾路、美水路、宴宾路人行道改造,包括地下排水、排污(洪)、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公用管线及强电、弱电设施和路灯、人行道铺设等附属设施。完成改造总长6097.6米,砌筑盖板排水沟1250米,排污渠长865.2米,安装排污主管505米,条石踏步750块,防护砼路桩639根,道牙2941.6米,路灯184盏,设各类检查井140余座,铺筑人行道彩色地砖7600平方米。2003年,投资460万元,完成了二中路、河滨路、文化巷、法院巷,凤凰巷等路段改造工程;投资84万元完成了南北关入城改造工程;投资95万元完成了劳山河防洪工程和甘道渠改造工程。2004年,投资26万元完成了育才路改造工程。投资100万元完成了迎宾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40平方米,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投资507.8万元完成了占地13000平方米的中心广场建设,其中绿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成400米广场环形跑道1个,建成标准篮球场、网球场各2个,门球场1个,并科学布置公用健身器材、照明设施、休闲桌凳、公厕和管理用房等。投资293万元完成了5600平方米的美水广场建设,其中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建成凉亭2个,管理房4间,安装雕塑1座,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投资98万元新建西台区、美水广场、中心广场、南路巷、西门坪5座水厕,全县公厕总数达到11座。2010年,补贴人行道地砖130平方米,维修栏杆20处,路灯126盏,清理雨水口294个,更换广告灯箱510组,更换破损井盖、井箅34块。年底,城区路灯600盏,实现全覆盖;公厕13座,其中水侧6座;垃圾台12座;行道树1750棵,绿地面积13000平方米,果皮箱120个,灯箱广告栏100个,排水井盖200个,雨水篦子700个。休闲娱乐广场3个,分别为中心广场,位于主街道西侧,占地13000平方米;火车站广场,位于太皇山,占地7400平方米;美水广场,位于县城南郊,占地5600平方米。

第三节 主要建筑

宾馆大楼 7层,位于县城中心,坐北向南。2004年5月建成,占地7562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总投资3124.5万元。有客房96间,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6个。

县委大楼 6层,位于县城中心,坐东向西。2004年10月建成,占地10453平方米,建筑面积7661平方米,总投资670万元。驻县委、人大、政协、纪检委、政法委、总工会、妇联等单位。

林业局大楼 6层,位于县城南关,坐西向东。2004年10月建成,占地1855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总投资1276万元。驻林业局、林业站、退耕办、森林公安分局等单位。

城建局大楼 6层,位于县城中心,坐东向西,面对街道。2006年4月建成,占地273.85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185万元。一层为商业用房,其余为城·98·建局及规划办、招标办、质检站、城建监察大队等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办公用房。

信访大楼 4层,位于政府大院南侧,坐南向北。2007年建成,占地2941.66平方米,建筑面积2514.4平方米,总投资292.5万元。一层为信访接待大厅,其余楼层驻信访局、人社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等单位。

政务大楼 4层,位于政府大院北侧,坐北向南。2007年建成,占地2941.66平方米,建筑面积2514.4平方米,总投资292.5万元。一层为政务大厅,其余为政府办工作用房。

教育局大楼 6层,位于县城正街,东西方向。2008年8月建成,占地1560平方米,建筑面积4796平方米,总投资578万元。一层为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图书馆;其余驻教育局、督导室、教研室、教育工会、资助中心、电教中心、招生办、教育基金办、科教文卫纪工委等单位。

党校大楼 6层,位于县委大楼北侧,东西方向。2009年7月建成,占地752平方米,建筑面积4512平方米,总投资826万元。驻党校、党政群纪工委等单位。

交通大楼 7层,位于县城北关,东西方向。2010年9月建成,占地5645.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总投资2781.4万元。驻交通局、运管所、公路站、城市客运中心、客运服务中心等单位。

美水大厦 21层,为甘泉县第一栋高层,位于县城北关黑龙沟口,东西方向。2010年11月竣工,占地1838.70平方米,建筑面积23710平方米,住房180套,总投资2239万元。一层商用,其余均为住宅。

财税大楼 12层,位于县城中心街东侧原城关粮站,东西方向。2010年主体建成,占地面积3995平方米,建筑面积13660平方米,总投资2628万元。2011年成为政务综合大楼,驻财政局及系统所属各单位、工商局、政务中心、社保中心、盐务局等单位。

第四节 城区绿化

2000年,主街道改造工程完成后,行道树全部栽植胸径10厘米的国槐。2002年,对210国道城区过境段迎宾路、宴宾路、美水路的人行道进行改造,行道树全部栽植胸径6~8厘米的银杏树。此后,陆续建成公安局门口绿地、医院坡西侧绿地、北关5号楼西侧及北侧绿地等街边绿地12处。2005年,绿化了中心广场、美水广场,绿化面积分别是4400平方米和1500平方米。春秋两次更新枯死行道树130株。2007年,补植行道树37棵,补植绿篱缺株4310棵,栽植龙爪槐景观树12棵,更新草坪面积4210平方米,对行道树疏枝整形2次,圈红涂白1次,绿地实现全日保洁,确保了县城的绿化美化。2008年,刺柏补植6600棵、国槐180棵、花灌木20丛,完成了中心街、环城路及所有巷道路段的绿化补植。2009年,移栽银杏树2300棵,刺柏补缺1.3万棵、国槐70棵、花灌木54丛,更新草坪1.2万平方米。2010年,指导养护达到县级园林式单位标准15个,其中6个被授予“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达到园林式居住区标准的小区3个,其中2个被授予“市级园林式小区”称号。

第五节 环境卫生

设施设备 1990年,城区内有垃圾坑11个,公厕1个,主街道两旁设立果皮箱20个,清运垃圾的手扶拖垃机1台,四轮2台。1995年,有垃圾台19个,果皮箱35个,公厕3个,清运垃圾车1辆,四轮3台。2000年,垃圾台28个,果皮箱60个,垃圾桶120个,公厕5个,清运垃圾车1辆,四轮3台。2005年,垃圾台96个,果皮箱50个,垃圾桶600多个,旱厕3个、水厕1个,清运垃圾车2辆,三轮4台。2010年,有侧摆式垃圾车、市容检查车各1辆,市容监察摩托车3辆。

垃圾清运 1990年,清运150个机关单位、4个居民区800余户生活垃圾1.2万吨,清运4个公厕粪便1000多吨。1995年,清运生活垃圾1.6万吨,建筑垃圾0.6万吨,清运粪便1200余吨。2000年,清运生活垃圾1.8万吨、建筑垃圾0.5万吨,清运粪便2000余吨。2005年,清运垃圾2万吨、粪便2200吨。垃圾机械化清运率达到70%。2006年,县政府投资343.7万元,建成库容量为60万立方米的关家沟垃圾填埋场,对所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卫生填埋,对医疗垃圾实行焚烧处理。2010年,清运垃圾2.4万吨,清运处理粪便2600吨。垃圾机械化清运率达到100%。

保洁面积 1990年,城区内清扫和保洁面积为6000平方米;1995年为2.8万平方米;2000年为3.8万平方米;2005年为24.5万平方米;2010年为45.6万平方米。

环卫综治 1997年,开展了以整治210国道过境路段和城区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拆除违章建筑22间,清理占道经营摊点21处,清理街道电话亭13个,饮食摊点划行归市。平整硬化人行道2.6万平方米,建筑红线退至6米,清除路沟淤泥16000余方,砌筑围墙350.5米,种植行道树1500株;粉刷街道两侧旧楼4栋,投资117.6万元砌筑3条河堤(其中新开瓦窑沟排洪沟500米、清渠675米,帮砌新旧桥之间的石畔,建成宽20余米的地带进行小区开发);硬化南台粮库巷道;垃圾基本实现定点倾倒、统一清运,日清运垃圾50余吨;公厕实行了专人管理,定时清扫保洁、定时投药消毒杀虫,粪便清运定时、定路线,年清运粪便1500余吨;主街道实行每日清扫,全天保洁。经过治理,城区脏、乱、差状况得到遏制,基本实现了经商归店、集贸归市、停车归场、广告归栏、建筑归线和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 “五归、三优”标准。

2007年,开展100天的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停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清理条幅、野广告340条,处罚违法行为480人次,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216吨,按区域划定39个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2009年,开展60天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县城街道、巷道、河道进行集中整治。清理龙首、胶泥砭、金泉小区等卫生死角26处,整治临时堆放点6个,整治乱倒垃圾居民小区2个。

工人待遇 1990年,负责打扫县城街道卫生的环卫工仅有2人,人均月工资60元。1997年,城区环卫工人增加到5人,人均月工资150元。2000年,已有20人,人均月工资180元。2005年,达到80人,人均月工资280~360元。当年起,环卫工人统一配发工装, ·100·享用固定的年节等劳保福利。2010年,城区环卫工人149人,人均月工资增至560元。

第六节 污水处理

2008年之前,县城污水排放比较随意,主要通过地面排水渠和地下管道直接流入劳山河道和洛河之中。2009年8月,县财政投资修建污水处理厂,分为厂区建设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两个标段,总投资4785万元,于2010年1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此后,县城污水排放统一进入专用管道,收集至城南5公里处的污水处理厂净化后排放。

第七节 城建监察

宣传教育 从1998年起,利用集会、节假日,采取街头设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传单、播放录音等方式,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反复宣传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建监察办法》、《甘泉县城建监察暂行办法》等法规,为城建监察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监察执法 1998年,拆除违章建筑8处,清理乱堆乱放面积200平方米,发出整改通知11份。1999年,查处各类违章建筑案件70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0份,限期拆除通知书18份。对沿街店铺、冷饮摊点等个体户逐门发送管理制度,实行门前包行道树完好、包门前卫生、包禁止占道经营,不准沿街叫卖、不准占道经营、不准店外经营、不准乱设摊点、不准乱修乱建的 “三包五不准制度”;清理不规范牌匾、广告90块,乱搭乱建40家,治理流动摊位200多户。购置责任牌,与城区各沿街单位、个体经营户,签订责任书194份,发放责任制牌186个。查处违章建筑18起。2003年,推行 “定员、定岗、定段、定责”的管理模式,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和工资与工作实绩挂钩浮动制,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拆除不规范牌匾35块、灯箱5个,清除条幅61条,取缔占道经营223户,扣押违章摆放物品34户124件,清理沿街乱搭乱建帐篷9户,划行归市2处。签订责任书90份,发放责任制牌78个。

2005年,增加监察人员,配备城建监察车,以校园周边环境及南北两个市场口为重点,对不规范经营的个体户及时给予纠正,对店外延伸售货、乱摆乱放、沿街叫卖等现象,采取集中突击整顿与分散长效管理相结合,严管重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纠与建相结合,源头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对沿210国道两旁制作铝合金店、摩托修理店、粮食收购店等马路工厂,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对美水酒厂门口两侧卖豆腐干乱摆乱放现象,进行了清理规范,没收豆腐干广告空箱2000余个。处罚和规范不文明排污14起,拆除不规范牌匾35块,灯箱23个,清除条幅100余条。会同有关部门,对210国道两旁店面、公用设施、电线杆等处的野广告进行了清理洗刷。与682家经营户全部签订了 《市容卫生责任书》,落实了“四自一包两禁止”责任。为规划监察中队配备两辆摩托车,开设一部违章建筑举报电话。全年立案受理违章建筑案件85起,处理和调解建筑、道路、水路等纠纷53起,下发“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29份,办理县级信访案件2起。2007年,取缔瓦窑沟沟口两侧、贸易中心前、东兴超市门前和医院坡4个街道临时市场摊点,规范了北关临时集贸市场。城区内划定了车辆、自行车、摩托车临时停放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治理。全年受理违法(章)建筑案件63起,查处违章建筑面积1800多平方米,拆除高级中学家属院门口、县屯、瓦窑沟、关家沟违章建设户6户。

2010年,开展以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及违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城市管理”“飓风”行动,制定出台《市容管理办法》。全年扣押店外延伸售货、乱摆乱放物品230多件,清刷各类野广告1200多条,立案受理违法(章)建筑案件46起,处理和调解纠纷64起,发送“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46份。

第四章 镇村建设

第一节 集镇建设

甘泉县设立集市的镇子主要有下寺湾镇和道镇。

下寺湾镇 位于甘泉县西北部,距县城36公里。镇政府位于主街道北侧中心地段,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有办公窑洞44孔,两层平房46间。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旧街改造

1998年之前,下寺湾镇仅有一条主街道,呈南北一字型,长140米,宽4米,街面两侧多为砖瓦平房。1999年,县政府投资270万元,对主街进行改造,并延伸至阎家沟西端。改造后的主街道长1400米、宽10米,两边多为二至四层砖混结构楼房。2006年,县政府投资169万元,开发修建了下寺湾镇二道街。二道街为东西方向,与主街道呈“丁”字形,长150米,宽10米,两边多为商业用房,是下寺湾镇的商贸中心。

二、新区开发

下寺湾小城镇大规模建设始于1995年,当年9月底完成规划选址和测绘设计。1998年,完成规划设计,并通过政策引导,多方吸引建设资金,坚持 “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1999年,投入265.2万元资金,修建门面房88间、农贸市场1个、公厕1座、垃圾台2个,修成水渠、排污渠210米,硬化人行道4000平方米,铺柏油路2公里,植行道树400余株。2000年,扩大建设规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农贸市场1个,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投资133万元,新建商业用房3240平方米、公厕1座、垃圾台2个。成立市政办,配备工作人员5名。制定出台了《下寺湾镇市容市貌管理若干规定》,对临街门市实行“四自一包两禁止”责任制。2001年,在新旧两街投资286万元,新建商业用房180间,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改建新区排污(洪)渠500米,铺设了直径100厘米砼管;新建垃圾台2个;维修路灯33盏;硬化农贸市场·102·面积4200.21平方米(铺垫石子);补植行道树332株。加强小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聘用3名专职保洁管理人员,定点划片管理,实际保洁面积3215平方米。

延长石油集团下寺湾采油厂基地设在下寺湾镇西端,20年来,极大带动了该镇的建设和发展,使下寺湾镇成为全县的交通商贸重镇。

道 镇 位于甘泉县南部,距县城19公里,镇政府位于西包公路东侧,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有办公窑洞25孔,窑洞上坐砖薄壳25间,平房20间。

道镇小城镇大规模建设始于1999年。原有旧街道完全淘汰,重新开发出1条现代化新街道。当年投入37万元建成开发区1个、修建平板房36间,新架设街道路灯50余盏。2000年,投资66.2万元开发建设小区1个,新修商业用房46间,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整修街道排污(洪)渠300米,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2001年,重点对沿街平房进行维修,共维修150余间。道镇旧街道为南北方向,长150米,宽8米,土质路面。2009年,县政府投资410万元,新修1条商业街,长550米,宽18米,混凝土路面。

第二节 乡村建设

审批管理 1990~2010年,农村居民修建房屋,经申请审批,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获得土地使用权,即可动工修建,建成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书。原则上,民房建筑不得占用耕地。

建筑特点 1993年之前,城乡民房建筑主要以砖窑、石窑为主。1994年起,城区周边、乡政府驻地逐渐建起砖混结构平板房。1997年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量涌入,住房、购房需求增加,城区内修建、改建三至六层单元房的居民日渐增多,而且第一层多为单间门面房,其他楼层为商品房,或出租或出售,标志着民房建筑开始走向商品化。农村民房仍以砖窑、石窑为主,但在规划内的新农村建设,多为连片分排的平板房或二层建筑,公路沿线两旁的农民,或建平房或建低层楼房。

建筑数量 据统计,1990年城区内共建民房216间(孔),总面积604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1.87平方米;农村居民共建314间(孔),总面积8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9.03平方米。1995年,城区内共建491间(孔),总面积13964.9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5.21平方米;农民共建583间(孔),总面积1515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3.64平方米。2000年,城区内共建971间(孔),总面积2524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1.76平方米;农民共建1678间(孔),总面积4362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9.61平方米。2005年,城区内共建980间(孔),总面积2724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8.99平方米;农民共建2017间(孔),总面积5244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6.71平方米。2010年,城区内共建2535间(孔),总面积71021.97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农村共建3062间(孔),总面积79612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34.04平方米。

居住环境 农村居民的居住由土窑、瓦房到砖窑、石窑,再到平房、楼房,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住房面积不断增加,由1990年的人均9.03平方米增至2010年的34.04平方米。所有的村庄都通了电,97%以上村庄硬化了路、接通了自来水,城区周边的个别村子还建有小型广场,配备了健身器材。公共设施日渐齐全,居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一节 工程招标

1990~1994年,建筑工程多以邀标、议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商和承建公司。1995年,县境内由政府投资的或其他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改项目在30万元以上,包含引进外资和装修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新开工程的招投标覆盖率达到85%。1996年,推行工程报建制度,严格招标程序,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提倡合理价中标,杜绝不具备资质的工队承揽工程和资质挂靠、层层转包、肢解工程现象,招标投标工作逐步正轨化。全年新开工程项目7个,全部进行了招标,工程报建和招投标率均为100%。

2000年,在严格实行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同时,建立起县级专家库1个,库存专家36人,推荐上报市级专家4人。严厉查处规避招标、施工企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卖资质证书等行为。全年报建工程13项,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承发包。其中50万元以上工程2处,在市招标办进行了承发包。其余11项均在县招标办进行了承发包。坚持从严审查、从严核定,严格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

2002年,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市、县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全年报建50万元以上工程12项,均按规定在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30万~50万元工程2项,全部在县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投标。30万元以下工程4项,全部按规定履行了工程报建手续。工程报建率、招标率、公开率均为100%。2005年,共有8项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在市建筑有形市场公开招标。2006年,按照《甘泉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尤其是对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时邀请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确保工程优质低价,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工程超投资、超概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现象。全年报建项目13项,招标13项,其中县内公开招标10项,市级招标3项。

2010年,举办了《招标法》、《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及评标细则》、《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业务培训班,要求县境内施工的各施工企业建造师、预算员、技术员、施工员参加培训。对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依法纳入市有形市场招标投标管理,对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实行县内公开招标。县招标办对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要求建设单位实行项目投资公开、招标时限公开、投标条件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合同内容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全年报建工程50项,其中县内公开招标25项,市建筑有形市场公开招标25项,报建率、招标率、公开·104·率均为100%。

第二节 工程监理

1990~1999年,县内建筑工程未实行工程监理。2000年之后,建筑工程开始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县政府规定,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招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大多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从监理单位聘用监理师或监理员负责工程监理。监理的主要内容为: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监督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和工程技术标准;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检查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部分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监督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审查工程结算等。

第三节 质量监督

1990年,新建大项目工程(楼房)4幢,总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直接监督工程面积0.42万平方米。工程单项合格率78%以上,优良率14%以上,安全施工率100%。1994年,新建和续建大项目工程(楼房)6幢,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直接监督工程面积0.61万平方米,监督覆盖率60.3%。工程单项合格率85%以上,优良率15%以上,单位竣工率35%以上,安全施工率100%。2000年,对全县9个施工企业和8名项目经理进行了资质年检,严厉查处无证、越级或超范围承揽工程,要求从事建筑业的技术员、安全员、监督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上岗;对7处在建工程全部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建筑材料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与项目法人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制;对3处新建工程、4处续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6553.36平方米,建安置量2066.7万元的工程,落实专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对新开工程实行安全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每个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建筑物进行到地面或基准面±0后,向质监站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等资料,经质监人员现场检查,确认方案可行后,方可备案登记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予进行竣工验收。

2003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和要求,坚持贯彻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全年监督建设工程23处,总建筑面积106901.86平方米,总建安工作量3049.38万元,每项工程落实专职质监员跟踪巡回检查监督,均按创建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监管。县保安建筑公司承建的电力局住宅楼和水利局住宅楼工地被评为首批 “市级文明工地”。落实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2份,并组织开展6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工程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求现场整改,发放整改通知书40份,停工通知8份。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证制度,从严审查建筑、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严禁无证越级或超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无证工程技术员、安全员、档案员、特种工上岗,严禁不合格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当年,开始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投保,共代办投保工程18份,投保金额72510元,投保率100%。

2005年,对县内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强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定并推行 《安全备案制度》、《工程技术资料整编计划备案制度》、《试块留置计划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将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上报市规划局,并与企业的资质年检相挂钩,依据企业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实行在投标时扣分、在资质年检时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措施,督促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当年监理新开工程12处,建筑面积101603.31平方米,建安工作量7075.84万元;续建工程5处,建筑面积124097.26平方米,建安工作量2392.03万元。全年办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份,投保金额68280元,投保覆盖率100%。

2008年,制定出台了《甘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所有受监工程项目,严格按照 《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履行职责,采取重点监督和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把施工放线、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初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满足要求。全年办理监督登记14项,监督工程20项,建筑面积170079.45平方米,建安工作量18600.04万元。全年办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份,投保金额157244元。2010年,重点从完善质量监督的程序、方式入手,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的监督,提高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频率,强化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监督档案管理。全年监督项目21项,其中新建项目11项,面积81389.1平方米,建安工作量13252.64万元;续建工程10项,面积244318.9平方米。办理安全备案登记5份,代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项,投保金额124338元。组织安全检查11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6份,停工通知2份,整改安全隐患8处,全年建筑质量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住房改革

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甘泉县住房制度改革向市场化方向过渡。1998年,甘泉数十年来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正式终结。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以后,甘泉县住房建·106·设步伐加快,住房消费提高,居民住房条件改善。

住房制度改革之后,县城及周边个人建房的数量、面积逐年增加。同时,在当时政策许可的大背景下,一些单位如防疫站、物价局、残联、工商局、老龄办、县中学、县医院、广播局、财政局、林业局、公路段、税务局、烟草局、人武部、教育局、电力局、气象局、商业局、招待所、检察院、政府办、工程公司等20多个单位,先后开始由单位提供建设用地,干部职工集资建设宿办楼或纯住宅楼。1994年,县政府出台政策,将原有的县委家属院、政府家属院及东台、西台等公有住房作价出售于住户。至1997年底,房改工作基本结束。1999年,甘泉县第一批商品楼北关小区一至五号楼建成并售空,每平方米均价630余元。2005年,每平方米翻至1300元。至2010年,商品楼每平方米均价涨至2400余元。

第二节 产权管理

1990年,发放产权证61户,审批单位个人修建33户,房屋租赁82户,房屋买卖交易9户。1995年,发放产权证248户,40803.31平方米,审批修建90户,面积13964.98平方米;房产买卖交易92户,15777.26平方米,交易额187.9万元;抵押110户,评估金额3260.5万元,面积28604.17平方米,租赁300户,面积7473平方米,金额5.05万元。

1998~2000年,对全县的房屋产权进行了全面普查,累计普查4000余户,普查率99%,摸清了产权、户籍分布情况。累计新办产权证564户,建筑面积25793.26平方米;换发全国统一的房产证1568户,建筑面积153630.6平方米;审批基建项目190户,建筑面积19300.95平方米。杜绝 “民间契约”交易,累计查处 “隐形”交易案件80起,发放限期办理通知书80份。累计办理买卖过户306户,建筑面积33310.96平方米,交易金额325万元。累计办理抵押登记545户,建筑面积6636平方米,评估价值2546.6万元。规范房地产档案管理,配备专人、专室、专柜,设制表、卡、册一体化。

2001年,按照证件审查、现场勘察、四界鉴定、制表绘图、核发权属证的工作程序,实行初审、复审、审批三定案的房屋产权认定原则,全年核发房屋权属证书263户,建筑面积25248.63平方米,审批52户,建筑面积5044.24平方米。对县城15个规划区房产交易进行了排查。查处“隐形”交易8起,发放限期办理通知书8份。全年办理个人房产交易45户,建筑面积4050.84平方米,成交金额180万元。办理抵押408户,建筑面积36720.68平方米,评估值240万元。

2005年,办理房产登记278户,建筑面积272.44平方米。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重点加强商品房预售的管理,对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没有取得 《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地开发项目,坚决予以查处和不良行为登记。经过整顿和规范,四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办理 《房屋预售许可证》。

2008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立项审批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实施开发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制定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在房产交易大厅建立了房地产信息平台,使广大群众能及时获取住房相关信息。全年办理各类房产交易219户,1452间(孔、套),发放房屋产权证679户,建筑面积84850.4平方米,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529户,抵押各类房屋2040间(孔、套),抵押面积8.45万平方米,抵押值1.2亿元。

2010年,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把好基建放线关和竣工验收关。每项产权申报登记时,管理人员都到现场实地勘察,核实土地权属和房屋权属。全年办理房产登记1278户,建筑面积71022平方米,办理房地产交易467户,建筑面积70744平方米。

第三节 房产开发

一、小区开发

北关小区 即原粮站巷口以北至旧大桥一段街道两侧居民区。1995~1997年,完成小区的测绘规划、设计预算和方案的制定及报批。1998年,完成拆迁。共拆迁单位6个,拆迁安置居民92户,拆迁建筑总面积6342.57平方米。1999年,北关小区一期工程开工,1#、2#、3#楼竣工。2000年,4#、5#楼 (经济适用住房)建成,建筑面积7204.76平方米,投入资金1519.09万元。同时,投资1021.96万元,建成农副公司商住楼、手工业管理中心商住楼、县农行商住楼,建筑面积11929平方米。采取“自拆自建”的原则,实施了北关小区二期开发建设工程,共拆迁单位2个,居民15户,拆迁总面积2262.87平方米。

丰源小区 位于原红旗大队院内,2002年建成,共3个单元34户,建筑面积4240平方米,总投资296.8万元。

虎信小区 位于太皇山大桥南侧,2006年建成,共10个单元126户,占地面积4147平方米,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总投资1944万元。

金泉花苑 位于金庄沟口,原农机厂旧址,2006年建成,共15个单元187户,占地面积9432.32平方米,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总投资1944万元。

利源小区 (1#~7#)位于瓦窑沟口长青路南侧,2006年建成,共26个单元280户,建筑面积34803平方米;另有门面房42间,车库52间。总投资3260万元。

利源小区(8#) 位于北关市场内,2006年建成,共4个单元60户,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总投资616.3万元。

育英小区 位于原南台粮库院,2009年6月建成,共7栋340户,占地面积13026.73平方米,建筑面积34297.63平方米,总投资3900万元。

金太小区 位于太皇山大桥东侧,2009年建成,共4个单元48户,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570万元。

清泉茗苑 位于原啤酒厂,至2009年,一期10~17#建成,共16个单元228户,建筑面积30077.6平方米,总投资2857万元。

二、保障住房

甘泉县保障房建设始于2008年,当年国家下达廉租房建设任务70套,实际完成96套。2009年,任务108套,完成120套。同时建成经适房334套。2010年,任务122套,完成122套。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市、县配套投入,比例为每平方米中央财政补贴500元,省财政补贴400元,市财政补贴200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补齐。

育英经济适用住房 位于南台粮库院,2008年2月动工,2009年6月通过验收,7月份交付使用。共建成7栋340套经适房,总投资3900万元,总面积34297.63平方米。

东景廉租住房 位于丈子沟,2008年9月动工,2009年9月竣工。共建成2栋96套房子,总投资679.2万元,总面积4824.36平方米。

东润廉租住房 位于丈子沟,2009年7月动工,2010年9月竣工。共建成2栋120套房子,总投资810万元,总面积5400平方米。

三、综合房产

1998年,随着北关旧城改造工程的启动,甘泉房地产业步入发展快车道。1999~2000年,县城新建6层以上楼房5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总投资1230万元。2001~2005年间,房地产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竣工面积成倍扩大,住房成套率连年提升。县城新建6层以上楼房47栋,总面积39.8万平方米,总投资30871万元,住房成套率达到41.4%。2006~2010年间,城区新建6层以上楼房78栋,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总投资76928万元,住房成套率达到60%。

第四节 租房补助

2007年,根据《延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县政府制定《甘泉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行租房补助。当年补助167户363人,每户按人月补30元,共补助13万元;2008年,397户790人,补助28.4万元;2009年,420户1151人,补助41.4万元;2010年,422户1199人,补助43.2万元。

第五节 物业管理

2008年之前,甘泉县无注册登记的物业管理公司,各住宅小区、商品楼房的管理形式不一,大多由开发商或建设方代管或临时聘用人员进行服务与管理,也有由业主自行组织进行管理的。2009年2月,甘泉县首家物业管理公司——甘泉家祥物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梁海军,注册资金200万元,从业人员8人。7月,家祥物业有限公司受县房管局和甘泉县保安建筑公司、甘泉县瑞涛建筑工程公司的委托,进驻育英小区,接手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

第六节 装潢管理

机构 1999年,成立装饰质监站,为经发局内设机构。2003年5月,成立甘泉县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隶属经发局,事业单位,副科建制,编制5人,设主任1人。至2010年,韩树雄、李虎先后任主任。

管理 1999~2004年,县装饰质监站审查、申报县内《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年检》28户,换发新版项目经理资格证4本。2005年,对外来施工企业备案。2006~2009年,对18户个体装饰工程队予以登记。对县内10余户经营、销售室内装饰材料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检。2010年,对符合条件的2户乙级企业、1户丁级企业和6个装修工队的资质、资格证进行统一审核、上报和换证。

第七章 公积金管理

第一节 管理办法

归集管理 1993年,甘泉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启动,县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职工均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此项业务先后由房改办、房管所、房管局、住房资金管理部管理。

提取管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提取对象:离、退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职工;意外死亡或病故的职工;工作调离本城市或本辖区的干部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信贷管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建、大修自住房屋的贷款。凡在本县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限额、担保、特定条件等均有业务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二节 公积金归集

归集比例 1993年4月,甘泉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启动。缴存比例为个人缴纳5%,单位补贴3%,财政补贴2%。后曾间断数年。2002年恢复缴存,比例提高到个人5%,财政补贴5%。2010年,缴存比例为个人5%,财政补贴20%。缴存基数一直为职工的基本工资。

归集数额 2002年,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90%。2005年,公积金的覆盖面达到99%。2010年,全县256个单位6265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甘泉县2002~201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 公积金信贷

2002年,开始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抵押贷款。2005年,272户职工信贷受益。2007年,305户职工受益。201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69万元,335户职工受益;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12万元,1967户职工受益。

第八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保机构

1990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由甘泉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1993年4月,由甘泉县国土建设环境保护局负责。1996年10月,复归城建环保局负责。1998年1月,甘泉县环境保护局单设,为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建制,编制5人,局长1正2副。下辖甘泉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性质,正科建制,编制16人,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2002年,环保局上划,隶属市环保局。期间,郭柯毅、杨林、张新泉先后任局长;张新泉、徐翔先后任大队长。机关驻地县城中心街。

第二节 环境污染

甘泉县以农业生产为主,工矿企业规模小、数量少,污染相对轻微。1990年,农村污染主要有焚烧秸秆、生活垃圾。城市污染主要有单位锅炉、居民生活燃烧有烟煤造成的烟气污染,水泥厂粉尘污染,酒厂排污,医院医用垃圾等。最大的工业污染即下寺湾钻采公司采油污染,其次是纤维板厂的排水污染。2000年,城市新增污染源有建筑垃圾、扬尘、噪音、居民排污等。全县河流一度污染严重。2010年,多数污染基本遏制。最大的污染隐患为采油厂,但基本得到控制。

第三节 环境监测

1997年以前,环境检测手段主要是凭视觉观察。观察范围包括大气浓烟、浓尘、河流水况、垃圾处理、土壤排、渗废液,听觉判断噪音状况等。1998年,设立专职监测人员,对域内的水质、大气、土壤和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2002年,购置1辆环保监察车和监理仪器,监测站达到二级站建设标准。2010年,县环保局仍然承担烟尘和噪音的监测,其余水质、土壤等监测全部委托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取样、化验分析,根据数据结果提出治理措施。

第四节 环境治理

一、大气污染治理

1996年,全县安装使用锅炉、茶炉44台。其中工业锅炉3台,生活锅炉22台,茶炉19台。使用除尘设备9台。1997年,淘汰锅炉3台,改造带病运行锅炉12台。锅炉工持证率达到80%。1998年,开展“环评”活动,对10个新建项目和6个扩建项目登记建档,推行率100%。

1999年,对城区内单位和个人的锅、茶、浴炉摸底清查,并登记备案。更换锅炉7台,改造10台。查处土炼油、土炼柏油、土炼焦、小造纸等非法企业,取缔关停率100%。县政府制定出台《甘泉县城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管理办法》,并与城区4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书》。

2000年,位于县城的水泥厂停止生产,新建1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迁址于清泉沟口原纤维板厂。对劳山林业局等6家单位的锅、茶炉进行改造。对城区治理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饮食行业、商业门店、居 (村)民住户,实行统一指定无烟煤煤种供应。确定神木县南沟、沙母河两矿为指定煤种供销商。在县城南北设立煤检站、供煤点。2001年,县政府出台《甘泉县治理城区大气污染实施细则》,城区指定煤种供应实行统一价格、统一管理。采取煤矿直销、动态管理的办法,销售最高限价为块煤172元/吨,沫煤149元/吨。2002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表现为“三个转变”和“三个结合”。即从全社会集中治理向以辖区部门、行业、单位为主体的长期治理转变;从依靠行政手段治理向各职能部门的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位和群众的被动治理向主动自觉治理转变。使用清洁煤种与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实施集中供热等环保工程相结合;煤烟型污染治理与地面扬尘治理相结合;城区大气污染治理与强化城市生态建设相结合。农村秸秆禁烧纳入管理范畴,结合封山禁牧、舍饲养畜等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95%以上,综合利用率60%。

2003年,设立“甘泉县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抽调100名干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更换煤种,确定使用宁夏磁窑堡和灵新煤矿生产的环保型无烟煤。决定给予城区治理范围内的常驻居(村)民每户每年100元的补贴。在城区南北设立煤炭登记管理处,配备专职人员,昼夜值班,阻止烟煤流入城区。设立烟煤收购站,累计收回烟煤650多吨。环保、工商部门与4家供煤单位签订《售煤协议书》,核发《排污许可证》。2004年,严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关,规定统一使用天然气采暖和集中供暖。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05年,取消常住居民煤差补贴,直接补贴于煤矿经销商。县城的饮食烧烤门店和摊点全部改用环保型烧烤炉,采用清洁燃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木炭等。2006年,城区天然气用户不断增多,集中供暖面积6.7万平方米,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7年,在县城南北设立环保煤调度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非指定煤种不流入治理区域。对财政局小区、民政局小区、北关小区燃煤锅炉进行燃气化改造,涉及住户600多户4万余平方米。新建住宅10万平方米全部使用天然气采暖,减少燃煤6000吨。当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以上。

2008年,城区天然气入户率达60%以上。新建农村沼气池1680个,累计达到6000多个,全年减少用煤2400多吨。改造了甘泉二中锅炉消烟除尘设施。2009年,新建住宅小区全部使用天然气供暖,年减用煤6000多吨。县城天然气入户率已达65%以上。2010年,重点开展机械扬尘、施工扬尘、拆迁扬尘、饮食业油烟、汽车尾气等治理。城区天然气入户率达到70%以上,空气质量彻底改善。

二、石油专项整治

1990~1997年,石油工业蓬勃发展,由此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为此,对县境内石油开采企业加强管理,开展了文明井场建设。每个井场四周修建砖混围墙及永久性污油池、雨水蒸发池。从井口到污油池,修有防渗导油槽。达标后颁发清洁文明油井登记卡和文明井场标志牌。1998年,推行环境审计,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当年建成县级文明井场200个,达标率为80%。公开曝光处理2起石油污染事故。1999年,全县21个石油建设项目,全部执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细化文明井场标准,规范石油开采程序,遏制了手续不健全、任意开采的乱象。当年开采的131口油井“环评”执行率100%。2000年,对石油开采企业提出 “要生态、要植被、要环境”和把井场建成企业的车间、职工的家园等具体要求,建成清洁文明井场408个,合格井场392个。

2002年,对全县1442口油井的环保现状、污染情况、治理措施等情况进行普查登记,把所有油井分为无污染区和轻、中、重度污染区。一是严查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对经济效益低、日产量低于100公斤而污染严重的24口油井全部关闭;对污染较严重的42口油井予以叫停,待环保治理达标后再恢复生产;对在水系河流300米以内的油井全部取消渗水池排水,改为储油罐收水,将污水拉回注水站集中回注;对88口油井的土渗池全部填埋。二是新建或修补了所有井场的阻油墙、拦水墙;下寺湾钻采公司投资400万元新建污水回注站4个,使排水量大的开采区域全部实行了污水集中回注。三是绿化井场178个,栽植树木4万余株。2003年,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达到80%以上,文明井场累计达到892个。全年处理大小污染事故15起。2004年,全面排查了下寺湾钻采公司的1819口油井,查出污染油井11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因油井泥浆外排造成土壤、水体污染的井队进行经济处罚;对沿水源较近的10个渗水池现场予以填埋;对未达到文明井场标准的100多口油井责令限期整改。全年建成清洁文明井场691个。2005年,成立甘泉县石油开发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把全县2678口油井按污染程度分为重度、中度、轻度三个等级,制定了 《甘泉县石油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至年底,企业投资2172万元,填埋污油池133个;完成植树3万余株,种草132亩;建成文明油井1078口,井场536个。建成集油站4个,注水站39座,注水井65口,日注水能力2200立方米,年注水能力达到80.3万立方米,占总废水量120万立方米的66%,产生泥浆1200吨,全部固化后填埋。

2006年,根据《延安市油田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标准》,强制推行“单井环评、污水回注、原油管输、生态建设”等先进技术,治理井场1189个、油井2588口。2007年,全县清洁文明油井井场建成率达到90%以上。建成污水回注站127座,回注井256口,污水回注率达到85%以上。2008年,南沟—柳洛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有污水处理设施119套,注水井301口,石油废水处理回注率达到100%。同时,规范了采油厂油泥存放、处置的监管,采取集中式无害化处理,污油泥环保处理率达到100%。完成12个废弃井场的生态恢复。全年伴生气产生量1053.95万立方米,利用量710.5万立方米,排放量343.45万立方米,共建成伴生气小型发电站6个,年发电约600万度。共有生产井场1936个,油井5539口,建成清洁文明井场1877个,建成率达97%。

2010年,严管新打油井的清洁文明井场建设,确保新井建成率达100%。完成10个废弃井场的生态恢复。至年底,全县共有井场1985个,油井5607口,已建成清洁文明井场1926个,文明油井5438口,建成率97%,含油废水回注率达100%。

三、水污染防治

境内石油开采加大工业用水量,致使地下饮用水水位逐年下降,水污染日趋严重,水源补给能力出现危机。1998年起,依据《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甘泉县岳屯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将保护区内的2.4万亩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草),种植刺槐528万株,确保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充足、卫生。1999年,县电力局新建家属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劳山河,给延安啤酒厂生产造成污染威胁。县环保局现场监测取证,并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完善排污设施,实施达标排放。2001年,靖咸天然气甘泉防腐厂违规向洛河倾倒化工废料,使河体受到污染。县环保局责成其沿河清理,收回后集中掩埋处理,并处5000元罚款。2003年,开展了以“让全县人民喝上干净放心的饮用水”为重点的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2007年,完成岳屯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划界定标。雨岔水库的前期筹建将库区内10口油井做永久封存处理。出台了保护洛河、劳山河、雨岔沟、凉台水库、岳屯坝、府君殿沟的水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预警机制和月报制度。完成岳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各项封闭工程,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划界定标正在实施。完成雨岔库区移民搬迁、油井封闭和生态恢复。与流域内各乡镇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强化了洛河流域综合治理。投资3414万元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四、污染减排

结构减排 2003年起,禁止高耗料和重点污染行业进入县境。对石油企业污染设施进行严格监督,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和停产整顿。2010年底,原油管输率80%以上,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达到97%。泥浆废液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工程减排 2006年,县城垃圾填埋厂建成投用。2009年,南沟至柳洛峪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2010年,各乡镇均建成小型垃圾填埋点,全县村村建起垃圾台。

管理减排 2003年起,坚持把项目行政审批与污染物总量削减相挂钩,凡清洁生产水平偏低,总量稳定偏大,以及核定不成平衡途径,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凡所在区域现状水质超过功能区要求的新增水污染物项目,一律不批;凡所在区域削减任务没有完成的,新增项目一律缓批。2007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53.5吨,二氧化硫削减80.5吨。

2008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204.2吨,二氧化硫削减56.34吨。

2009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449.89吨,二氧化硫削减24.32吨。

2010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278.4吨,二氧化硫削减29.1吨。洛河、劳山河等主要河流达到地表水功能区规定标准,工业固废异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9%,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1%,医疗废弃物无害处理率100%。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1990年前,生活、建筑垃圾大多倾倒于山沟河畔处,成为新的污染源。2000年左右,对随意倾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实行就地掩埋办法降低污染程度。2006年5月,投资438万元、处理年限设计为30年的县城垃圾填埋场建成投用,重点乡镇和村庄均已建成垃圾填埋点或垃圾台。减少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对水体、土壤、大气污染。2007年,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小城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建立垃圾站,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处理。2010年,县城垃圾污染防治全部达到依法依规收集、填埋、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 2001年,把医疗废物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项目,定期检查。各医院也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对医疗废物固定专人定时回收、及时送交医疗废物处理站。每月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考核、通报、反馈。医疗废物处置达到规范要求。2003年,按照中央、省、市环保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发放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12份。2010年,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全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自觉化。

六、噪声污染防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项目和娱乐场所增多,环境噪声扰民加重。环保部门加大对噪声的巡查力度,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2000年,在夏初和高考期间各举行一次噪声污染专项检查,共检查噪声源47个,限期整改10家,现场处罚8家。2006年,成立城区噪声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检查建筑施工企业8家,查处噪声扰民案件2起,给予违规营业的3家娱乐场所警告处理。2007年开始,对县城内,各建筑施工企业下达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噪声管理的通知》。2010年,中高考噪声源治理工作成为常态。噪声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但红白喜事沿街鸣放花炮扰民、污染环境现象未得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