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1〕25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电力工程岩土描述方面的工作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描述技术规定》DL/T 5160—2002进行修订。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岩石的鉴别和描述,土的鉴别和描述,特殊岩土的鉴别和描述,建筑材料的鉴别和描述及岩、土、水试样的描述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对岩土描述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规定了岩土描述的基本原则,不仅包括岩石、土和特殊土的分类和描述,还涉及建筑材料和岩、土、水试样的描述;

2.将粉土进一步划分为砂质粉土和黏质粉土;

3.增加了“污染土”、“冻土”及“盐渍岩土”的有关内容;

4.在附录中增加了“粗颗粒土棱角性状的鉴别特征”的有关内容;

5.对原规定“标准比色卡”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给出了土的标准比色卡和岩石的标准比色卡;

6.在条文说明里增加了“岩土描述示例”。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描述技术规定》DL/T 5160—200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主要起草人:柯 学 邓南文 王振华 张希宏 曹永生

      胡 昕

主要审查人:王中平 娄俊庆 陆武萍 叶静风 刘厚健

      谭光杰 李彦利 刘珍岩 王松江 赵书明

      陈念军 邵长云 廖爱平 马海毅 张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