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L/T 5138-2014 电力工程数字摄影测量规程
-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 184字
- 2021-04-22 19:12:53
4.5 提交资料
4.5.1 航空摄影提交的资料应包括:
1 航空摄影原始底片或数据,晒印的像片或影像输出片;
2 摄区航线、像片索引图;
3 航摄仪鉴定表;
4 成果质量检查报告和航摄鉴定表;
5 航摄飞行记录表和航摄资料移交书;
6 其他有关资料。
4.5.2 基于IMU/GNSS辅助航空摄影提交资料除按本标准第4.5.1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包括以下内容:
1 IMU/GNSS相关纸质文档、数据;
2 地面控制测量相关纸质文档、数据;
3 像控点和检查点刺点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