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气象条件

4.0.1 设计气象条件,应根据跨越点附近的气象资料的数理统计结果,并考虑附近已有工程的运行经验确定,重现期按100年确定。

4.0.2 基本设计风速应按当地气象台、站10分钟时距平均的年最大风速作样本,并宜采用极值Ⅰ型分布作为概率模型,取最大风速统计值。统计风速的高度取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以上10m。

4.0.3 大跨越基本风速,如无可靠资料,宜将附近陆上输电线路的风速统计值换算到跨越处历年大风季节平均最低水位以上10m处,并增加10%。

4.0.4 考虑水面影响,基本风速还应增加10%。

4.0.5 基本风速不应低于30m/s,且不应低于与之相连接一般线路的基本风速。

4.0.6 大跨越设计冰厚,除无冰区外,导线设计冰厚宜较附近一般输电线路导线的设计覆冰增加5mm;地线设计冰厚,除无冰区外,应较导线增加5mm。

4.0.7 验算气象条件可按历史上有记录的稀有大风及覆冰资料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