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3〕23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力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吸取了电力工程制图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规定近年来的修订成果,考虑了计算机辅助设计对电力工程制图的影响,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 5028—93进行了修订。

本系列标准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 一般规则

第2部分 机械部分

第3部分 电气、仪表与控制部分

第4部分 土建部分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电力工程制图标准》的第3部分,电气、仪表与控制部分。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工程电气、仪表与控制类专业的工程制图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对原版的基本框架和章节顺序进行了调整,以符合电力标准的编写要求;

2.对部分允许灵活适用的规则作了强化,规定了具体做法;

3.增加了部分说明示例,并对原有示例进行了修改;

4.新增了符合计算机制图要求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 5028—93。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詹 扬 李 智 曾小超 唐海峰 李 和

      蔡 云 马欣欣 杨 东

主要审查人:郭晓克 王 坚 沈 兵 黄生睿 毕建惠

      谢艳丽 从佩生 凌士卉 赵利军 王立民

      穆江宁 李曼忆 叶勇健 蔡冠萍 包一鸣

      周丽琼 谢网度 马欣强 袁萍帆 周明清

      吴东梅 胡振兴 汪少勇 廖泽球 曹洪振

      胡华强 文 军 张卫东 赵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