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33-2015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607字
- 2021-04-22 19:27:02
3 设计文件内容
3.0.1 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规定的设计程序,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包含相应的环境保护内容。
3.0.2 规划设计文件的环境保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和水文条件及其环境质量状况的描述;
2 项目可能产生各类污染源的宏观控制及最终排污状况、排污去向的说明;
3 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的宏观分析。
3.0.3 项目建议书的环境保护篇(章),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设项目概况;
2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
3 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及防治对策;
4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5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0.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境保护篇(章),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设项目概况;
2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
3 设计依据及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
4 改建、扩建项目的现有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5 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6 控制污染的初步方案及预期治理效果;
7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
9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0.5 初步设计(基础设计)的环境保护篇(专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2 设计依据、规范及采用的标准;
3 改建、扩建项目的现有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4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5 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6 环境管理及监测;
7 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8 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中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9 存在问题及建议;
10 附图及附表。
3.0.6 施工图设计阶段环境保护设施,应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