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7.1 总图设计宜采用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1 厂区占地面积(m2);

2 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m2);

3 固定堆场占地面积(m2);

4 总建筑面积(m2);

5 厂区道路及广场占地面积(m2);

6 绿化占地面积(m2);

7 土石方工程量(m3);

8 容积率(%);

9 建筑系数(%);

10 绿地率(%);

11 行政办公和生活用地面积(m2);

12 行政办公及办公设施所占比重(%)。

3.7.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1.7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