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59-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531字
- 2021-04-23 17:46:32
6.2 仓储
6.2.1 各类物资的储备应符合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防止损失的原则,确定仓库的面积。
6.2.2 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宜靠近使用部门,宜设置多层仓库。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提高机械化程度。
6.2.3 仓库宜采用多层或单层建筑结构形式,单层原料库、成品库的梁底高度可为6.0m。机物料库宜采用货架式,梁底高度可为3.5m~4.0m。单层染化料库,梁底高度可为3.5m~4.0m。
6.2.4 荷重法计算仓库面积时,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仓库面积(m2);
Q——日储存量(kg);
T——储存周期(d);
q——单位面积储存能力(kg/m2);
f——面积利用系数;
q×f——仓库单位面积储存能力(kg/m2)。
6.2.5 面积利用系数宜取值应为0.5,仓库单位面积储存能力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 5.4.1 的有关规定确定。
6.2.6 各类仓库的储存周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的贮存周期宜为30d~90d。
2 坯布的贮存周期宜为9d~12d。
3 成品的储存周期宜为10d~15d。
4 染料贮存周期可按180d计算,化工料可按60d计算。
5 烧碱贮存可以液碱为主,也可少量或短期贮存固碱。烧碱贮存周期,当地供应可按12d计算,外地供应可按18d~25d计算。液碱及固碱可贮存在碱回收站。
6.2.7 仓库装卸工具宜采用堆包机、装卸板等设施。
6.2.8 机物料仓库面积宜根据企业规模和易损件、纺专器材的消耗定额确定。
6.2.9 仓储宜采用智能化立体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