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供  气

9.1 一般规定

9.1.1 锡槽用氮氢保护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氮气和氢气的含氧量不应大于5ppm;

2 氮气和氢气的露点应在-60℃以下;

3 氢气中残氨含量不应大于2ppm;

4 氢气中残碳(CO、CO2)含量不应大于5ppm;

5 氢气的压力不应小于0.03MPa;

6 氮氢保护气体应连续供气,氮氢保护气体的用量、压力、配比应根据成形工艺要求确定。

9.1.2 熔窑助燃氧气的纯度不宜小于92%,压力不宜小于0.1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