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规范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

1.0.3 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应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技术和工艺,选择节能型设备和材料,不得选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耗能、低效率的落后工艺和装备。

1.0.4 煤炭洗选工程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