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编制的原则

(1)发展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兼顾现状并考虑未来5年农业发展对农业工程建设的需求,提出标准的制(修)订需求。

(2)科学性。以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标准化效果的思想为指导,满足今后一定时期内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合理的标准数量覆盖最大范围。

(3)系统性。以标准化整体效果为主要目标,把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化涉及的全部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处理,确保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对象达到最佳水平。

(4)同一性。标准体系内子体系或子子体系按行业、专业或门类等经济活动性质划分,确保专业的同一性,便于新技术的发展及推广。

(5)整体性。标准体系做到结构优化、数量合理、层次清楚、分类明确、协调配套,形成科学的、开放的有机整体。

(6)开放性。为保证标准体系在内部和外部条件经常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仍能保持优良的性能,标准体系要进行动态的监控和定期改进完善。

(7)易用性。体系中的标准考虑了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使标准容易贯彻执行,适应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