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

4.1 一般规定

4.1.1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调试应包括并网设备调试和系统调试两部分。

4.1.2 微电网并网调试前应进行分布式发电、储能、监控、保护和自动化等分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工作。

4.1.3 微电网并网调试应成立并网调试工作组,工作组宜由所接入电网的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微电网工程设计、建设(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参加;微电网主要设备制造企业应配合并网调试相关工作。

4.1.4 微电网并网调试方案应根据微电网的结构形式特点确定相应的调试项目、调试步骤和方法,调试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试依据;

2 调试参加人员、调试使用设备及调试环境要求;

3 调试项目、步骤和方法;

4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5 调试安全管理细则。

4.1.5 并网调试现场宜提供安全可靠的独立试验电源,不宜从微电网内部电源上接取试验电源。

4.1.6 并网调试人员应熟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并网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发生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中止调试,并采取相应措施。

4.1.7 并网调试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调试相关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