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写组认真贯彻新形势下的钢铁工业发展政策,总结近几年来建设经验和技术装备的进步,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标准共分1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产品,生产规模,原料,生产工艺,设备选型,工作制度,车间平面布置,电气及自动化,公辅设施,建筑与结构,安全、卫生与环保。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电气及自动化,公辅设施,建筑与结构,安全、卫生与环保的章节。

2.调整了线材产品的规格范围和生产规模。

3.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章节增加了近几年线材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邮政编码:26655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哈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董红卫 于 玲 韩敬军 李 燕 潘 宏

      王 毅 王志红 王云波 刘 燕 郭继东

      鲍昌华 范卫华 吴民渊 班建汉 刘晓红

      王 立 任晨辉 朱君龙 刘 辉 方实年

      昭 平 马靳江 黄东城 孙杰青 武旭正

      张天亮 丁长文 李定义

主要审查人:吴玉霞 陈立坤 朱慧玲 李岳建 肖邦国

      程知松 王 猛 于学锋 程 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