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309-2017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9字
- 2021-05-13 18:04:12
8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
8.1 一般规定
8.1.1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砌筑应为一个单位工程。每座高炉或热风炉也可各为一个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
8.1.2 高炉砌筑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宜符合表8.1.2的规定。
表8.1.2 高炉砌筑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8.1.3 热风炉砌筑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宜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热风炉砌筑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8.1.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高炉容积大小、施工和质量检查控制的需要,按层数、施工段、膨胀缝等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