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9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及组织,砌筑质量的验收规定,不定形耐火材料,耐火陶瓷纤维,高炉及其附属设备,焦炉及干熄焦设备,炼钢炉及相关设备,加热炉、热处理炉和退火炉,闪速炉、艾萨炉、回转熔炼炉、矿热电炉、卧式转炉、固定式精炼炉和回转式精炼炉,铝电解槽,炭素煅烧炉和炭素焙烧炉,玻璃窑炉,回转窑、石灰竖窑及其附属设备,隧道窑和辊道窑,转化炉和裂解炉,工业锅炉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术语”一章,入选术语的原则是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关键词。

(2)增加“基本规定”一章,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列入其中。

(3)“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一章更名为“砌筑质量的验收规定”,同时删除耐火泥浆的稠度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的内容。

(4)“不定形耐火材料”一章增加“耐火压浆料”一节。

(5)“折叠式模块”作为耐火陶瓷纤维的一种重要施工方法,第7章增加相应的验收内容,同时删除“不定形耐火陶瓷纤维内衬”一节。

(6)“炼钢转炉、炼钢电炉、混铁炉、混铁车和RH精炼炉”一章更名为“炼钢炉及相关设备”,增加“钢水罐”一节,并调整各节顺序。

(7)“均热炉、加热炉和热处理炉”一章更名为“加热炉、热处理炉和退火炉”,增加“退火炉”一节,删除“均热炉”一节。

(8)“反射炉、回转熔炼炉、闪速炉、艾萨炉、卧式转炉和矿热电炉”一章更名为“闪速炉、艾萨炉、回转熔炼炉、矿热电炉、卧式转炉、固定式精炼炉和回转式精炼炉”,根据工艺流程调整各炉种顺序。增加“固定式精炼炉”和“回转式精炼炉”两节,删除“反射炉”一节。

(9)“玻璃熔窑”一章更名为“玻璃窑炉”,涵盖范围广。

(10)“回转窑及其附属设备”一章更名为“回转窑、石灰竖窑及其附属设备”,增加“套筒石灰竖窑”和“双膛石灰竖窑”两节。

(11)“转化炉和裂解炉”一章对原条文进行综合归并,将“一段转化炉”和“裂解炉”两节合并为“一段转化炉和裂解炉”一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组织管理,由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56号,邮政编码:430081)。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建设工业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七冶炉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景德镇陶瓷学院

     天津金耐达筑炉衬里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程水明 林华民 黄志球 马 奎 许嘉庆

      冷永波 彭 艳 叶 俊 程爱民 侯世英

      蔡凤水 金烈火 汪和平 李国庆 彭云涛

      崔永谦 段军喜 郑步东 麻晓光 丛福详

      张 松 张艳明 申 涛 鹿自忠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吴志敏 钟英卓 石永红 秦 涔

      李 猛 于昕洋 严国华 王瑞峰 王周福

      向武国 彭将国 张国银 吕永劲 向 超

      郑海清 谢大勇 夏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