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51273-2018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365字
- 2021-05-13 18:17:43
8 裙座式直立设备
8.1 一般规定
8.1.1 裙座式直立设备的抗震鉴定应符合本章规定。
8.1.2 裙座式直立设备抗震鉴定时,其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壳体和裙座的连接焊缝应饱满,不应有表面缺陷;
2 本体筒壁不应有严重腐蚀和凹凸变形。
8.1.3 裙座式直立设备的外接管道、平台和梯子及主要内构件应与本体连接牢固。
8.1.4 对地脚螺栓抗震鉴定时,其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不应有明显的变形,螺母不应松动,且为双螺母或带有防松动措施。
2 螺栓座的筋板与裙座、盖板及底座环间的焊缝应连续焊。当地脚螺栓座的筋板间距符合表8.1.4的规定时,可不进行底座环的厚度验算。
表8.1.4 地脚螺栓座的筋板间距(mm)
注:d为地脚螺栓公称直径。
8.1.5 裙座式直立设备抗震鉴定验算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裙座与塔体连接处的强度验算;
2 地脚螺栓座验算。
8.1.6 裙座式直立设备的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标准》GB/T 5076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