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验  收

7.4.1 制冷系统、冷却水系统、盐水系统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冻结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分系统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装质量验收报告。

7.4.2 制冷系统和地面盐水系统试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冷系统和地面盐水系统试漏压力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表7.4.2 制冷系统和地面盐水管路试漏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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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氨系统压气试漏时间应为24h,初始6h压力下降不应超过0.05MPa,再持续18h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3 氨系统压气试漏合格后应进行真空试漏,系统内试漏真空度应为0.097MPa~0.101MPa,24h后压力应保持在0.090MPa~0.093MPa之间。

检查数量:制冷系统按分组、分系统段检查,盐水管路按分组循环系统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压力试验记录和检验验收报告。

7.4.3 盐水干管的盐水流量、温度检测装置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冻结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分项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盐水管路、冻结器的安装记录和检验结果。

7.4.4 冻结壁形成期盐水干管和每个冻结器的盐水温度应不高于设计值2℃,盐水流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检查去路干管和每个冻结器的盐水温度及流量。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每天的盐水温度实测记录,每月实测盐水流量不少于1次。

7.4.5 冻结壁的交圈时间应符合冻结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最迟不宜超过10d。

检查数量:检查每个水文观测管的水位。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分析不同含水层的水位变化和冻结壁交圈时间。

7.4.6 冻结壁有效厚度和平均温度应符合冻结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检查每个温度观测孔不同深度、不同土层的温度。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分析冻结壁的有效厚度、平均温度。

7.4.7 冷却水系统的补给水源井位置、水量和管路、储水池、排水沟的安装、施工质量应符合冻结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分项检查冷却水系统的安装(施工)记录和检验结果。

7.4.8 制冷系统的低温设备、管路和地面盐水管路的保温质量应符合冻结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分项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制冷站内、外低温设备、管路的安装记录和验收记录。

7.4.9 工程完工后应对冻结管进行充填,充填质量应符合冻结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的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逐管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验收冻结管的充填记录。

7.4.10 制冷冻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进行记录。